卫生机构分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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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82
人事科
89
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83
财务科
99
其他科室
84
设备科
免疫学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7.12
其他
03。11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4
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
08.04
其他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12
口腔科
05.04
优生学专业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05.06
其他
12。03
正畸专业
06
妇女保健科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06。03
16
放射卫生科
07
地方病控制科(中心)
17
学校卫生科
08
精神卫生科(中心)
18
健康教育科(中心)
09
妇幼保健科
19
预防医学门诊
10
免疫规划科(中心)
69
其他业务科室
3、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C开头)

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
A522
皮肤病医院
H211
口腔病防治所(站、中心)
A523
结核病医院
H212
精神病防治所(站、中心)
A524
麻风病医院
H213
皮肤病防治所(站、中心)
A525
职业病医院
H214
结核病防治所(站、中心)
A526
骨科医院
A527
康复医院
A528
整形外科医院
A529
美容医院
A539
其他专科医院
A6
A600
附件:之欧侯瑞魂创作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四、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A1
A100
综合医院
B1
B10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A2
中医医院
B2
B200
社区卫生服务站
A210
中医(综合)医院
C1
C100
街道卫生院
A220
中医专科医院
C2
乡镇卫生院
A221
肛肠医院
C210
A513
耳鼻喉科医院
G2
G200
妇幼保健所
A514
肿瘤医院
G3
G300
妇幼保健站
A515
心血管病医院
H1
专科疾病防治院
A516
胸科医院
H111
沾染病防治院
A518
妇产(科)医院
H112
结核病防治院
A519
儿童医院
H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3
职业病防治院
A520
精神病医院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附录1.相关标准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1.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

不包括卫生行政机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所属卫生机构(组织)。

4. 分类原则1)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

2)按照国内通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机构类别。

3)与我国现阶段卫生机构发展状况相适应。

4)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套文件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 卫生机构分类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卫生机构(组织)类别和机构分类管理四类属性分类。

1)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完全引用国家标准和通用统计分类。

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系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

卫生机构(组织)按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附录1.相关标准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1.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

不包括卫生行政机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所属卫生机构(组织)。

4. 分类原则1)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

2)按照国内通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机构类别。

3)与我国现阶段卫生机构发展状况相适应。

4)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 卫生机构分类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卫生机构(组织)类别和机构分类管理四类属性分类。

1)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完全引用国家标准和通用统计分类。

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系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

卫生机构(组织)按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附录1.相关标准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1.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

不包括卫生行政机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所属卫生机构(组织)。

4. 分类原则1)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

2)按照国内通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机构类别。

3)与我国现阶段卫生机构发展状况相适应。

4)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套文件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 卫生机构分类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卫生机构(组织)类别和机构分类管理四类属性分类。

1)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完全引用国家标准和通用统计分类。

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系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

卫生机构(组织)按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十八)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以A开头)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1 预防保健科07 儿科02 全科医疗科07.01 新生儿专业03 内科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3.01 呼吸内科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3.05 血液内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3.06 肾病学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3.07 内分泌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3.08 免疫学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3.09 变态反应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07.12 其他03.11 其他08 小儿外科04 外科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4.01 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4.02 神经外科专业08.06 其他04.03 骨科专业09 儿童保健科04.04 泌尿外科专业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09.02 儿童营养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09.06 其他04.07 烧伤科专业10 眼科04.08 整形外科专业11 耳鼻咽喉科04.09 其他11.01 耳科专业05 妇产科11.02 鼻科专业05.01 妇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11.04 其他05.03 计划生育专业12 口腔科05.04 优生学专业12.01 口腔内科专业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05.06 其他12.03 正畸专业06 妇女保健科12.04 口腔修复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12.06 其他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13 皮肤科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13.01 皮肤病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06.06 其他13.03 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续)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14 医疗美容科31 病理科15 精神科32 医学影像科15.01 精神病专业32.01 X线诊断专业15.02 精神卫生专业32.02 CT诊断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32.04 核医学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32.05 超声诊断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32.06 心电诊断专业15.07 司法精神专业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15.08 其他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16 传染科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32.11 其他16.03 肝炎专业50 中医科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50.01 内科专业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50.02 外科专业16.06 蠕虫病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16.07 其它50.04 儿科专业17 结核病科50.05 皮肤科专业18 地方病科50.06 眼科专业19 肿瘤科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20 急诊医学科50.08 口腔科专业21 康复医学科50.09 肿瘤科专业22 运动医学科50.10 骨伤科专业23 职业病科50.11 肛肠科专业23.01 职业中毒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23.02 尘肺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23.03 放射病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50.15 康复医学专业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23.06 其他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24 临终关怀科50.18 其他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1 民族医学科26 麻醉科51.01 维吾尔医学27 疼痛科51.02 藏医学28 重症医学科51.03 蒙医学30 医学检验科51.04 彝医学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1.05 傣医学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51.06 其他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52 中西医结合科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69 其他业务科室30.05 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6 其他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B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01 传染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1 农村改水技术指导科(中心)02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2 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03 结核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3 食品卫生科04 血吸虫预防控制科(中心) 14 环境卫生所05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5 职业卫生科06 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6 放射卫生科07 地方病控制科(中心) 17 学校卫生科08 精神卫生科(中心) 18 健康教育科(中心)09 妇幼保健科19 预防医学门诊10 免疫规划科(中心) 69 其他业务科室3、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C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01 综合卫生监督科07 稽查科(大队)02 产品卫生监督科08 许可受理科03 职业卫生监督科09 放射卫生监督科04 环境卫生监督科10 学校卫生监督科05 传染病执法监督科11 食品安全监督科06 医疗服务监督科69 其他4、卫生机构管理科室分类与代码(以D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71 护理部85 信息科(中心)72 药剂科(药房) 86 医政科73 感染科87 教育培训科81 办公室88 总务科82 人事科89 新农合管理办公室83 财务科99 其他科室84 设备科。

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特点

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特点
可扩展性: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可以随着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而不断扩展,适应新 的机构类型和需求。
灵活性: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 化,以更好地满足实际需求。
规范性
统一性: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采用相同的代码体系,方便统一管理和信息共享。
唯一性:每个医疗卫生机构都有一个唯一的代码标识,避免了混淆和重复。
和一致性。
易用性:医疗 卫生机构类别 代码应简单易 用,方便用户 理解和使用。
兼容性:医疗卫 生机构类别代码 应与其他相关代 码和标准兼容, 以实现信息共享
和交换。
医疗保障管理
用于医疗保障基金 的分配和管理
用于医疗救助和补 贴的发放
用于医疗服务的监 管和评估
用于医疗资源的配 置和规划
卫生统计和信息管理
竞争力
动态化:随着医 疗卫生行业的发 展和变化,不断 更新和完善医疗 卫生机构类别代 码标准,以适应 新的需求和挑战
信息化和智能化
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 将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的 自动化和智能化。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 发展,医疗卫生机构 类别代码将更加精准 和高效,提高医疗服 务的水平和质量。
代码的分类
医疗卫生机构类别 代码的分类标准
不同分类标准下的 代码特点
代码分类在医疗卫 生机构管理中的作 用
代码分类与医疗卫 生机构质量管理的 关系
唯一性
唯一性:每个医疗卫生机构都有一个唯一的代码,用于标识该机构,确保数据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
标准化: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方便跨地区、跨国家的数据交 流和共享。
XXX, 副标题
汇报人:XXX
目录
定义和作用

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以A开头)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 01 预防保健科 07 儿科02 全科医疗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3 内科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7.12 其他 03.11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4 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 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4.03 骨科专业 09 儿童保健科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 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 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 09.06 其他04.07 烧伤科专业 10 眼科04.08 整形外科专业 11 耳鼻咽喉科 04.09 其他 11.01 耳科专业 05 妇产科11.02 鼻科专业 05.01 妇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11.04 其他05.03 计划生育专业 12 口腔科 05.04 优生学专业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05.06 其他 12.03 正畸专业 06 妇女保健科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13 皮肤科 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13.01 皮肤病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06.06 其他 13.03 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续)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 14 医疗美容科 31 病理科 15 精神科 32 医学影像科 15.01 精神病专业 32.01 X线诊断专业 15.02 精神卫生专业 32.02 CT 诊断专业 15.03 药物依赖专业 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15.04 精神康复专业32.04 核医学专业 15.05 社区防治专业 32.05 超声诊断专业 15.06 临床心理专业 32.06 心电诊断专业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15.08 其他 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16 传染科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 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32.10 放射治疗专业 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32.11 其他 16.03 肝炎专业 50 中医科 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50.01 内科专业 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50.02 外科专业 16.06 蠕虫病专业 50.03 妇产科专业 16.07 其它 50.04 儿科专业 17 结核病科 50.05 皮肤科专业 18 地方病科 50.06 眼科专业 19 肿瘤科 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 20 急诊医学科 50.08 口腔科专业 21 康复医学科 50.09 肿瘤科专业 22 运动医学科50.10 骨伤科专业 23 职业病科 50.11 肛肠科专业 23.01 职业中毒专业 50.12 老年病科专业 23.02 尘肺专业 50.13 针灸科专业 23.03 放射病专业 50.14 推拿科专业 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 50.15 康复医学专业 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 23.06 其他 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 24 临终关怀科 50.18 其他 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 51 民族医学科 26 麻醉科 51.01 维吾尔医学 27 疼痛科 51.02 藏医学 28 重症医学科 51.03 蒙医学 30 医学检验科 51.04 彝医学 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51.05 傣医学 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51.06 其他 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52 中西医结合科 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69 其他业务科室30.05 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6 其他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B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农村改水技术指导科(中01 传染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1 心) 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02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2 公室03 结核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3 食品卫生科04 血吸虫预防控制科(中心) 14 环境卫生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中05 15 职业卫生科心)06 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6 放射卫生科07 地方病控制科(中心) 17 学校卫生科08 精神卫生科(中心) 18 健康教育科(中心)09 妇幼保健科 19 预防医学门诊10 免疫规划科(中心) 69 其他业务科室3、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C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01 综合卫生监督科 07 稽查科(大队)02 产品卫生监督科 08 许可受理科03 职业卫生监督科 09 放射卫生监督科04 环境卫生监督科 10 学校卫生监督科05 传染病执法监督科 11 食品安全监督科06 医疗服务监督科 69 其他4、卫生机构管理科室分类与代码(以D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71 护理部 85 信息科(中心) 72 药剂科(药房) 86 医政科 73 感染科 87 教育培训科 81 办公室 88 总务科 82 人事科 89 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83 财务科 99 其他科室 84 设备科。

全国卫生行业医疗机构分类代码表

全国卫生行业医疗机构分类代码表

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表代码大类中类小类 类别名称说明A医院A1A100 综合医院A2 中医医院.A210 中医(综合)医院A220 中医专科医院A221 肛肠医院A222 骨伤医院包括正骨医院A223 针灸医院A224 按摩医院A229 其他中医专科医院A3A300 中西医结合医院A4 民族医院A411 蒙医院A412 藏医院A413 维医院A414 傣医院A419 其他民族医院A5 专科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A511 口腔医院包括牙科医院A512 眼科医院A513 耳鼻喉科医院包括五官科医院A514 肿瘤医院A515 心血管病医院A516 胸科医院A517 血液病医院A518 妇产(科)医院包括妇婴(儿)医院A519 儿童医院A520 精神病医院包括20张床位以上的精神卫生中心A521 传染病医院A522 皮肤病医院包括性病医院A523 结核病医院A524 麻风病医院A525 职业病医院A526 骨科医院A527 康复医院A528 整形外科医院包括整容医院A529 美容医院A539 其他专科医院A6A600 疗养院不包括休养所A7 护理院(站)A710 护理院A720 护理站B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B1B10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2B200 社区卫生服务站C卫生院C1C100 街道卫生院C2 乡镇卫生院C210 中心卫生院C220 乡卫生院D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包括卫生所(室) D1 门诊部D110 综合门诊部D120 中医门诊部D121 中医(综合)门诊部D122 中医专科门诊部D130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D140 民族医门诊部D150 专科门诊部不含中医专科门诊部D151 普通专科门诊部D152 口腔门诊部D153 眼科门诊部D154 医疗美容门诊部D155 精神卫生门诊部D159 其他专科门诊部D2 诊所D211 普通诊所D212 中医诊所D213 中西医结合诊所D214 民族医诊所D215 口腔诊所D216 医疗美容诊所D217 精神卫生诊所D229 其他诊所D3D300 卫生所(室)D4D400 医务室D5D500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D6D600 村卫生室E急救中心(站)E1E100 急救中心E2E200 急救中心站E3E300 急救站F采供血机构F1 血站F110 血液中心F120 中心血站F130 基层血站、中心血库F2F200 单采血浆站G妇幼保健院(所、站)包括妇幼保健中心G1G100 妇幼保健院G2G200 妇幼保健所包括妇女、儿童保健所G3G300 妇幼保健站包括妇幼保健中心G4G400 生殖保健中心H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H1 专科疾病防治院H111 传染病防治院H112 结核病防治院H113 职业病防治院H119 其他专科疾病防治院H2 专科疾病防治所(站、中心)H211 口腔病防治所(站、中心)包括牙病防治所(站)H212 精神病防治所(站、中心)H213 皮肤病防治所(站、中心)包括性病防治所(站)H214 结核病防治所(站、中心)H215 麻风病防治所(站、中心)H216 职业病防治所(站、中心)H217 寄生虫病防治所(站、中心)H218 地方病防治所(站、中心)H219 血吸虫病防治所(站、中心)H220 药物戒毒所(中心)H229 其他专科疾病防治所(站、中心) J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J1J10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J2J200 卫生防疫站J3J300 卫生防病中心J4J400 预防保健中心K K1K100卫生监督所(局)L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 L1L100 卫生(综合)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L2L200 环境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L3L300 放射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L4L400 劳动(职业、工业)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L5L500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L6L600 学校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L9L900 其他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 M医学科学研究机构M1M100 医学科学(研究)院(所)M2M200 预防医学研究院(所)M3M300 中医(药)研究院(所)M4M400 中西医结合研究所M5M500 民族医(药)学研究所M6 医学专科研究所M611 基础医学研究所M612 病毒学研究所M613 老年医学研究所M614 肿瘤(防治)研究所M615 心血管病研究所M616 血液学研究所M617 整形外科研究所M618 精神卫生研究所M619 放射医学研究所M620 医学生物学研究所M621 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M622 实验动物研究所M623 结核病防治研究所M624 皮肤病与性病防治研究所M625 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M626 地方病防治研究所M627 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M628 流行病学研究所M629 医学微生物学研究所M630 环境卫生研究所M631 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M632 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M633 儿少卫生研究所M634 医学信息研究所M649 其他医学专科研究所M7M700 药学研究所包括药用植物研究所N医学教育机构N1 医学普通高中等学校N110 医学普通高等学校N111 医学院包括医科大学,不包括综合大学的医学院(部)N112 中医(药)学院包括中医药大学N113 民族医(药)学院N119 其他医学普通高等学校N120 医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N121 卫生学校N122 中医(药)学校N123 民族医(药)学校N124 护士学校N129 其他医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N2 医学成人学校N210 医学成人高等学校N211 职工医学院N212 卫生管理干部学院N219 其他医学成人高等学校N220 医学成人中等学校N221 卫生职业(工)中等专业学校N222 中医(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N223 卫生进修学校N229 其他医学成人中等学校N3N300 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包括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中心等O健康教育所(站、中心)O1O100 健康教育所包括健康教育研究所O2O200 健康教育站(中心)包括卫生宣教馆P其他卫生机构P1 临床检验中心(所、站)P110 临床检验中心P120 临床检验所(站)P2 卫生新闻出版社P210 卫生图书出版社P220 卫生报纸出版社P230 卫生杂志社P290 其他卫生新闻出版社指卫生音像出版社等P9 其他卫生事业机构P911 精神病收容所P912 麻风村P913 卫生消毒站包括消杀灭站P914 乡防保组P915 农村改水中心P91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站)P917 卫生机关服务中心P918 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含卫生信息管理中心P919 医学考试中心P920 卫生人才交流中心P921 医学科技交流中心P939 其他Q卫生社会团体Q1Q100 红十字会Q2Q200 医学会包括预防医学会、护理学会、医院管理学会等各类卫生Q3Q300 卫生协会Q311 输血协会Q312 医师协会Q339 其他卫生协会Q9Q900 其他卫生社会团体。

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
四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类别名称a1a100综合医院b1b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2中医医院b2b200社区卫生服务站a210中医综合医院c1c100街道卫生院a220中医专科医院c2乡镇卫生院a221肛肠医院c210中心卫生院a222骨伤医院c220乡卫生院a223针炙医院d1门诊部a224按摩医院d110综合门诊部a229其他中医专科医院d120中医门诊部a3a300中西医结合医院d121中医综合门诊部a5专科医院d122中医专科门诊部a511口腔医院d130中西医结合门诊部a512眼科医院g1g100妇幼保健院a513耳鼻喉科医院g2g200妇幼保健所a514肿瘤医院g3g300妇幼保健站a515心血管病医院h1专科疾病防治院a516胸科医院h111传染病防治院a518妇产科医院h112结核病防治院a519儿童医院h113职业病防治院a520精神病医院h119其他专科疾病防治院a521传染病医院h2专科疾病防治所站中心a522皮肤病医院h211口腔病防治所站中心a523结核病医院h212精神病防治所站中心a524麻风病医院h213皮肤病防治所站中心a525职业病医院h214结核病防治所站中心a526骨科医院a527康复医院a528整形外科医院a529美容医院a539其他专科医院a6a600疗养院
皮肤病医院
H211
口腔病防治所(站、中心)
A523
结核病医院
H212
精神病防治所(站、中心)
A524
麻风病医院
H213
皮肤病防治所(站、中心)
A525
职业病医院
H214
结核病防治所(站、中心)
A526
骨科医院
A527
康复医院
A528
整形外科医院
A529
美容医院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十八)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以A开头)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1 预防保健科07 儿科02 全科医疗科07.01 新生儿专业03 内科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3.01 呼吸内科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3.05 血液内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3.06 肾病学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3.07 内分泌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3.08 免疫学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3.09 变态反应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07.12 其他03.11 其他08 小儿外科04 外科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4.01 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4.02 神经外科专业08.06 其他04.03 骨科专业09 儿童保健科04.04 泌尿外科专业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09.02 儿童营养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09.06 其他04.07 烧伤科专业10 眼科04.08 整形外科专业11 耳鼻咽喉科04.09 其他11.01 耳科专业05 妇产科11.02 鼻科专业05.01 妇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11.04 其他05.03 计划生育专业12 口腔科05.04 优生学专业12.01 口腔内科专业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05.06 其他12.03 正畸专业06 妇女保健科12.04 口腔修复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12.06 其他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13 皮肤科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13.01 皮肤病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06.06 其他13.03 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续)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14 医疗美容科31 病理科15 精神科32 医学影像科15.01 精神病专业32.01 X线诊断专业15.02 精神卫生专业32.02 CT诊断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32.04 核医学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32.05 超声诊断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32.06 心电诊断专业15.07 司法精神专业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15.08 其他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16 传染科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32.11 其他16.03 肝炎专业50 中医科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50.01 内科专业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50.02 外科专业16.06 蠕虫病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16.07 其它50.04 儿科专业17 结核病科50.05 皮肤科专业18 地方病科50.06 眼科专业19 肿瘤科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20 急诊医学科50.08 口腔科专业21 康复医学科50.09 肿瘤科专业22 运动医学科50.10 骨伤科专业23 职业病科50.11 肛肠科专业23.01 职业中毒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23.02 尘肺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23.03 放射病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50.15 康复医学专业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23.06 其他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24 临终关怀科50.18 其他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1 民族医学科26 麻醉科51.01 维吾尔医学27 疼痛科51.02 藏医学28 重症医学科51.03 蒙医学30 医学检验科51.04 彝医学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1.05 傣医学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51.06 其他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52 中西医结合科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69 其他业务科室30.05 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6 其他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B开头)4、卫生机构管理科室分类与代码(以D开头)。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混淆,大类不使用字母“I”。
b.中类、小类依据等级制和完全十进制,用 2 层 3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类由一位数字表示,从
1 开始按升序编码,最多编到 9。小类由三位数字表示,第一位码表示中类数码;第二、三位为小类
数码,从 10 开始按升序编码。如“A”表示大类“医院”,“A5”表示中类“专科医院”,“A511”表
示小类“口腔医院”。
c.如果中类不再细分,则它们后面的代码补“0”直到第四位。
d.个别卫生机构小类下面再细分类,则按细分类编码,不编“XXX0”代码。例如:各类中医专科
医院不编代码“A220”,应根据其类别在“A221-A229”中选择代码。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
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① 全国绝大部分卫生法人单位已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尚未办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卫生机构(非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除外),依据属地原则从当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此证,以
取得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②2 GB/T 11714 规定“PDY00001- PDY99999”为自定义区,供各行业编制内部组织机构代码用,
计算方法与法人代码一致。
b.“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作为这类机构不变的、唯一的法定代码。已经注销(撤销)的
机构代码应予废置,不得重新赋予其他机构。
Ⅱ 机构属性代码共 13 位,由 6 位行政区划代码、2 位机构登记注册类型代码、4 位卫生机构类

机构分类管理代码表附录(规范性附录)

机构分类管理代码表附录(规范性附录)

机构分类管理代码表附录(规范性附录) 代码机构分类管理类型说明 1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明为“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 2 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明为“营利性”的医疗机构 9 其他卫生机构指未实行分类管理的其他各类卫生机构卫生机构类别代码表(WS218-2002)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说明代码代码代码A 医院A1 A100 综合医院A2 中医医院A210 中医(综合)医院A220 中医专科医院A221 肛肠医院A222 骨伤医院包括正骨医院A223 针灸医院A224 按摩医院A229 其他中医专科医院A3 A300 中西医结合医院A4 民族医院A411 蒙医院A412 藏医院A413 维医院A414 傣医院A419 其他民族医院A5 专科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A511 口腔医院包括牙科医院A512 眼科医院A513 耳鼻喉科医院包括五官科医院A514 肿瘤医院A515 心血管病医院A516 胸科医院A517 血液病医院A518 妇产(科)医院包括妇婴(儿)医院A519 儿童医院含20张床以上精神卫 A520 精神病医院生中心A521 传染病医院A522 皮肤病医院包括性病医院A523 结核病医院A524 麻风病医院A525 职业病医院A526 骨科医院A527 康复医院A528 整形外科医院包括整容医院A529 美容医院A539 其他专科医院A6 A600 疗养院不包括休养所A7 护理院(站)A710 护理院A720 护理站 B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说明代码代码代码B1 B10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2 B200 社区卫生服务站 C 卫生院C1 C100 街道卫生院C2 乡镇卫生院C210 中心卫生院C220 乡卫生院D 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包括卫生所(室) D1 门诊部D110 综合门诊部D120 中医门诊部D121 中医(综合)门诊部D122 中医专科门诊部D130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D140 民族医门诊部D150 专科门诊部不含中医专科门诊部D151 普通专科门诊部D152 口腔门诊部D153 眼科门诊部D154 医疗美容门诊部D155 精神卫生门诊部D159 其他专科门诊部D2 诊所D211 普通诊所D212 中医诊所D213 中西医结合诊所D214 民族医诊所D215 口腔诊所D216 医疗美容诊所D217 精神卫生诊所D229 其他诊所D3 D300 卫生所(室)D4 D400 医务室D5 D500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D6 D600 村卫生室 E 急救中心(站)E1 E100 急救中心E2 E200 急救中心站E3 E300 急救站 F 采供血机构F1 血站F110 血液中心F120 中心血站F130 基层血站、中心血库F2 F200 单采血浆站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说明代码代码代码G 妇幼保健院(所、站) 包括妇幼保健中心G1 G100 妇幼保健院G2 G200 妇幼保健所包括妇女、儿童保健所G3 G300 妇幼保健站包括妇幼保健中心G4 G400 生殖保健中心 H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H1 专科疾病防治院H111 传染病防治院H112 结核病防治院H113 职业病防治院H119 其他专科疾病防治院H2 专科疾病防治所(站、中心)H211 口腔病防治所(站、中心) 包括牙病防治所(站)H212 精神病防治所(站、中心)H213 皮肤病防治所(站、中心) 包括性病防治所(站)H214 结核病防治所(站、中心)H215 麻风病防治所(站、中心)H216 职业病防治所(站、中心)H217 寄生虫病防治所(站、中心)H218 地方病防治所(站、中心)H219 血吸虫病防治所(站、中心)H220 药物戒毒所(中心)H229 其他专科疾病防治所(站、中心) J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 J1 J10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J2 J200 卫生防疫站J3 J300 卫生防病中心J4 J400 预防保健中心 K K1 K100 卫生监督所(局) L 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卫生(综合)监督检验(监测、检测) L1 L100 所(站)L2 L200 环境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L3 L300 放射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劳动(职业、工业)卫生监督检验(监 L4 L400 测检测)所(站)L5 L500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L6 L600 学校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L9 L900 其他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 M 医学科学研究机构M1 M100 医学科学(研究)院(所)M2 M200 预防医学研究院(所)M3 M300 中医(药)研究院(所)M4 M400 中西医结合研究所M5 M500 民族医(药)学研究所M6 医学专科研究所M611 基础医学研究所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说明代码代码代码M612 病毒学研究所M613 老年医学研究所M614 肿瘤(防治)研究所M615 心血管病研究所M616 血液学研究所M617 整形外科研究所M618 精神卫生研究所M619 放射医学研究所M620 医学生物学研究所M621 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M622 实验动物研究所M623 结核病防治研究所M624 皮肤病与性病防治研究所M625 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M626 地方病防治研究所M627 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M628 流行病学研究所M629 医学微生物学研究所M630 环境卫生研究所M631 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M632 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M633 儿少卫生研究所M634 医学信息研究所M649 其他医学专科研究所M7 M700 药学研究所包括药用植物研究所N 医学教育机构N1 医学普通高中等学校N110 医学普通高等学校N111 医学院(医学大学) 不含综合大学医学部N112 中医(药)学院包括中医药大学N113 民族医(药)学院N119 其他医学普通高等学校N120 医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N121 卫生学校N122 中医(药)学校N123 民族医(药)学校N124 护士学校N129 其他医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N2 医学成人学校N210 医学成人高等学校N211 职工医学院N212 卫生管理干部学院N219 其他医学成人高等学校N220 医学成人中等学校N221 卫生职业(工)中等专业学校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说明代码代码代码N222 中医(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N223 卫生进修学校N229 其他医学成人中等学校N3 N300 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含各类卫生培训中心O 健康教育所(站、中心)O1 O100 健康教育所O2 O200 健康教育站(中心) 包括卫生宣教馆 P 其他卫生机构P1 临床检验中心(所、站)P110 临床检验中心P120 临床检验所(站)P2 卫生新闻出版社P210 卫生图书出版社P220 卫生报纸出版社P230 卫生杂志社P290 其他卫生新闻出版社P9 其他卫生事业机构P911 精神病收容所P912 麻风村P913 卫生消毒站包括消杀灭站P914 乡防保组P915 农村改水中心P91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站)P917 卫生机关服务中心P918 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含卫生信息管理中心P919 医学考试中心P920 卫生人才交流中心P921 医学科技交流中心P939 其他 Q 卫生社会团体Q1 Q100 红十字会Q2 Q200 医学会含各类卫生专业学会Q3 Q300 卫生协会Q311 输血协会Q312 医师协会Q339 其他卫生协会Q9 Q900 其他卫生社会团体。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十八)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以A开头)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1 预防保健科07 儿科02 全科医疗科07.01 新生儿专业03 内科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3.01 呼吸内科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3.05 血液内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3.06 肾病学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3.07 内分泌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3.08 免疫学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3.09 变态反应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07.12 其他03.11 其他08 小儿外科04 外科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4.01 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4.02 神经外科专业08.06 其他04.03 骨科专业09 儿童保健科04.04 泌尿外科专业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09.02 儿童营养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09.06 其他04.07 烧伤科专业10 眼科04.08 整形外科专业11 耳鼻咽喉科04.09 其他11.01 耳科专业05 妇产科11.02 鼻科专业05.01 妇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11.04 其他05.03 计划生育专业12 口腔科05.04 优生学专业12.01 口腔内科专业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05.06 其他12.03 正畸专业06 妇女保健科12.04 口腔修复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12.06 其他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13 皮肤科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13.01 皮肤病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06.06 其他13.03 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续)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14 医疗美容科31 病理科15 精神科32 医学影像科15.01 精神病专业32.01 X线诊断专业15.02 精神卫生专业32.02 CT诊断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32.04 核医学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32.05 超声诊断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32.06 心电诊断专业15.07 司法精神专业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15.08 其他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16 传染科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32.11 其他16.03 肝炎专业50 中医科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50.01 内科专业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50.02 外科专业16.06 蠕虫病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16.07 其它50.04 儿科专业17 结核病科50.05 皮肤科专业18 地方病科50.06 眼科专业19 肿瘤科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20 急诊医学科50.08 口腔科专业21 康复医学科50.09 肿瘤科专业22 运动医学科50.10 骨伤科专业23 职业病科50.11 肛肠科专业23.01 职业中毒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23.02 尘肺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23.03 放射病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50.15 康复医学专业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23.06 其他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24 临终关怀科50.18 其他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1 民族医学科26 麻醉科51.01 维吾尔医学27 疼痛科51.02 藏医学28 重症医学科51.03 蒙医学30 医学检验科51.04 彝医学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1.05 傣医学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51.06 其他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52 中西医结合科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69 其他业务科室30.05 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6 其他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B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01 传染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1 农村改水技术指导科(中心)02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2 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03 结核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3 食品卫生科04 血吸虫预防控制科(中心) 14 环境卫生所05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5 职业卫生科06 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6 放射卫生科07 地方病控制科(中心) 17 学校卫生科08 精神卫生科(中心) 18 健康教育科(中心)09 妇幼保健科19 预防医学门诊10 免疫规划科(中心) 69 其他业务科室3、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C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01 综合卫生监督科07 稽查科(大队)02 产品卫生监督科08 许可受理科03 职业卫生监督科09 放射卫生监督科04 环境卫生监督科10 学校卫生监督科05 传染病执法监督科11 食品安全监督科06 医疗服务监督科69 其他4、卫生机构管理科室分类与代码(以D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71 护理部85 信息科(中心)72 药剂科(药房) 86 医政科73 感染科87 教育培训科81 办公室88 总务科82 人事科89 新农合管理办公室83 财务科99 其他科室84 设备科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附录1.相关标准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1.围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2260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

不包括卫生行政机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所属卫生机构(组织)。

4. 分类原则1)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

2)按照国通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机构类别。

3)与我国现阶段卫生机构发展状况相适应。

4)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 卫生机构分类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卫生机构(组织)类别和机构分类管理四类属性分类。

1)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完全引用国家标准和通用统计分类。

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系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

卫生机构(组织)按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以A开头)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 01 预防保健科 07 儿科02 全科医疗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3 内科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7.12 其他 03.11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4 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 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4.03 骨科专业 09 儿童保健科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 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 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 09.06 其他04.07 烧伤科专业 10 眼科04.08 整形外科专业 11 耳鼻咽喉科 04.09 其他 11.01 耳科专业 05 妇产科11.02 鼻科专业 05.01 妇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11.04 其他05.03 计划生育专业 12 口腔科 05.04 优生学专业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05.06 其他 12.03 正畸专业 06 妇女保健科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13 皮肤科 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13.01 皮肤病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06.06 其他 13.03 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续)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 14 医疗美容科 31 病理科 15 精神科 32 医学影像科 15.01 精神病专业 32.01 X线诊断专业 15.02 精神卫生专业 32.02 CT 诊断专业 15.03 药物依赖专业 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15.04 精神康复专业32.04 核医学专业 15.05 社区防治专业 32.05 超声诊断专业 15.06 临床心理专业 32.06 心电诊断专业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15.08 其他 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16 传染科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 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32.10 放射治疗专业 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32.11 其他 16.03 肝炎专业 50 中医科 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50.01 内科专业 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50.02 外科专业 16.06 蠕虫病专业 50.03 妇产科专业 16.07 其它 50.04 儿科专业 17 结核病科 50.05 皮肤科专业 18 地方病科 50.06 眼科专业 19 肿瘤科 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 20 急诊医学科 50.08 口腔科专业 21 康复医学科 50.09 肿瘤科专业 22 运动医学科50.10 骨伤科专业 23 职业病科 50.11 肛肠科专业 23.01 职业中毒专业 50.12 老年病科专业 23.02 尘肺专业 50.13 针灸科专业 23.03 放射病专业 50.14 推拿科专业 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 50.15 康复医学专业 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 23.06 其他 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 24 临终关怀科 50.18 其他 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 51 民族医学科 26 麻醉科 51.01 维吾尔医学 27 疼痛科 51.02 藏医学 28 重症医学科 51.03 蒙医学 30 医学检验科 51.04 彝医学 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51.05 傣医学 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51.06 其他 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52 中西医结合科 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69 其他业务科室30.05 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6 其他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B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农村改水技术指导科(中01 传染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1 心) 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02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2 公室03 结核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3 食品卫生科04 血吸虫预防控制科(中心) 14 环境卫生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中05 15 职业卫生科心)06 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中心) 16 放射卫生科07 地方病控制科(中心) 17 学校卫生科08 精神卫生科(中心) 18 健康教育科(中心)09 妇幼保健科 19 预防医学门诊10 免疫规划科(中心) 69 其他业务科室3、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以C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01 综合卫生监督科 07 稽查科(大队)02 产品卫生监督科 08 许可受理科03 职业卫生监督科 09 放射卫生监督科04 环境卫生监督科 10 学校卫生监督科05 传染病执法监督科 11 食品安全监督科06 医疗服务监督科 69 其他4、卫生机构管理科室分类与代码(以D开头)代码科室名称代码科室名称71 护理部 85 信息科(中心) 72 药剂科(药房) 86 医政科 73 感染科 87 教育培训科 81 办公室 88 总务科 82 人事科 89 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83 财务科 99 其他科室 84 设备科。

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

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
分类
编码长度:一般 为3-5位数字或
字母组合
编码结构:包括机 构类别码和顺序号, 机构类别码用于标 识机构所属类别, 顺序号用于标识同 一类别中的机构顺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某些特殊机 构或服务,需进 行特殊编码或标

代码的分配和调整
分配原则: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规模和特点进行合理分配 调整依据: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变化和实际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调整方式:局部调整、全面调整和重新编码 调整流程:申请、审核、批准、实施和监督
统一性原则
代码的编制应遵 循国家统一的标 准和规范
代码的表示方法应应统 一,避免出现多 种不同的名称
代码的编码规则应 统一,确保代码的 唯一性和准确性
稳定性原则
代码结构稳定: 医疗卫生机构类 别代码应保持相 对稳定,避免频 繁变动
代码含义明确: 代码的含义应清 晰明确,避免产 生歧义
医疗卫生机构类 别代码在医疗管 理领域的应用广 泛,如医院管理、 公共卫生管理等, 提高管理效率和 决策水平。
医疗保障管理
用于医疗保障基 金的支付管理
用于医疗救助对 象的识别和管理
用于医保定点医 疗机构的审核和 管理
用于医保药品目 录的审核和管理
医疗服务监管
用于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 用于监测医疗服务的提供和运行情况 用于评估医疗服务的绩效和改进措施 用于监督医疗服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在医疗服务监管中的应用:用于监测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情况和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卫生 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国际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的发展趋势
统一化:各国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将逐步统一,方便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标准化:代码的制定将更加规范和标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附录1.相关标准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1.围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2260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

不包括卫生行政机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所属卫生机构(组织)。

4. 分类原则1)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

2)按照国通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机构类别。

3)与我国现阶段卫生机构发展状况相适应。

4)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 卫生机构分类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卫生机构(组织)类别和机构分类管理四类属性分类。

1)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完全引用国家标准和通用统计分类。

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系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

卫生机构(组织)按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最新精选】22位医疗机构登记号编码规则

【最新精选】22位医疗机构登记号编码规则

22位医疗机构登记号编码规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

机构属性代码由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

此编码规则请参见卫生行业标准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

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属性代码本体代码(8位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连字符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 校验码(1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行政区划代码(6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1、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从当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此证;2、非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赋予其临时组织机构代码。

编码规则:PDY×××××-×,“×××××”五位数字码,由县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顺序从00001-99999统一编号,“×”系校验码,计算方法与法人代码一致。

机构属性代码(13位):1、行政区划代码(6位)3、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4附加公文一篇,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意)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工作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从今年起决战三年,实现全乡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保障,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总体要求: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贫困代际传递;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全国卫生行业医疗机构分类代码表-资料类

全国卫生行业医疗机构分类代码表-资料类

全国卫生行业医疗机构分类代码表-资料类关键信息项:1、协议目的2、分类代码表的适用范围3、代码表的编制依据4、代码的结构与编码规则5、代码的更新与维护机制6、数据的使用权限与限制7、数据的保密要求8、违反协议的责任与处罚9、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条件1、协议目的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全国卫生行业医疗机构分类代码表(以下简称“代码表”)在资料类应用中的相关规范和要求,以确保代码表的准确使用和有效管理。

2、分类代码表的适用范围21 代码表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卫生行业医疗机构的分类标识、统计分析、信息交换等资料类工作。

211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的注册登记、医保报销、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与评估等领域。

3、代码表的编制依据31 代码表依据国家相关卫生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

311 充分考虑了医疗机构的类型、级别、专科特色等因素。

312 参考了国内外先进的医疗机构分类经验和实践。

4、代码的结构与编码规则41 代码采用特定的数字和字母组合结构,具有明确的层次和逻辑。

411 编码规则应遵循唯一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原则。

412 每个代码代表特定的医疗机构类别,具有清晰的定义和内涵。

5、代码的更新与维护机制51 代码表将根据卫生行业的发展和变化进行定期更新。

511 设立专门的更新管理团队,负责收集、评估和整合相关信息。

512 每次更新需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程序,确保更新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6、数据的使用权限与限制61 使用者需获得合法的授权,并按照授权范围使用代码表数据。

611 不得将代码表数据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用途或非法活动。

612 使用者有义务保护数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7、数据的保密要求71 涉及代码表数据的处理和存储应符合保密标准。

711 对接触数据的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协议。

712 任何违反保密要求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

8、违反协议的责任与处罚81 若使用者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11 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承担行政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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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青岛市卫生行业统计管理,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发放〈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
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发放《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证》)。

为了使该项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分类代码证》是卫生机构的“身份证”,是卫生机构合法性、区域属性、经济属性、机构类别和分类管理类型等的标志,其相关信息更是卫生统计的基本依据和分类标准。

发放《分类代码证》,不仅能使各区市摸清区域内卫生机构状况,还能进一步甄别和确定卫生机构的真实“身份”,同时也使卫生机构自身明确其基本属性,对于加强和规范卫生统计全行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机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搞好组织协调,安排专门科室和人员做好资料汇总及审核工作,并协调有关科(室)积极参与配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

二、《分类代码证》发放范围及原则
(一)范围:除下列二类机构外的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均应申办《分类代码证》。

可不申办《分类代码证》的机构为:
1.卫生行政机关;
2.军队编制内卫生机构。

(二)原则:
1.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执业机构数发放《分类代码证》;
2.其它卫生机构能够提供法人单位登记证书(由民政、工商行政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发放)的,均应发放《分类代码证》。

三、《分类代码证》申报、审核流程
(一)上报申报资料
各级各类卫生机构依据属地原则向本区卫生局申办《分类代码证》,并递交以下资料:
1.《分类代码证》申报表(详见附件1);
2.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血站提供《血站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中心血库提供《中心血库采供血许可证》复印件、单采血浆站提供《采供血浆许可证》复印件、其它卫生机构和卫生社团提供民政、工商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批准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组织机构代码:现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卫生机构,其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号填写务必与证号相符。

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卫生机构,可填写PDY 开头的临时码。

2.机构属性代码:卫生机构的经济类型代码、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机构分类管理代码和行政区划代码要依据有关文件正确填写,不能互相矛盾。

3.补填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等信息。

直报系统已增加电话号码审核条件,固定电话不得超过8位数字(不填区位码)、允许填11位手机号。

4.设置/主办单位代码、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一定要按照有关文件和实际情况填报。

此类代码是今后实行医疗机构月报和开展二级以上医疗统计评价工作的基本信息。

5.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准填报机构名称及其它信息。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两个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可按两个机构填报、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个执业许可证的单位须按一个机构填报。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信息填报,原则上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统计。

对一个单位两块牌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XX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码(B100)填报卫统1-2表,不再填报卫统1-1表(医院类表)。

(三)其它审核事项
1.《分类代码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后继续开业(执业)的卫生机构或更换组织机构代码的卫生机构须重新办理《分类代码证》。

2.卫生机构发生更名、合并、分离、迁址时,应向发证机构提交《分类代码证》,办理代码变更手续。

3.卫生机构依法注销、撤销时,应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分类代码证》。

四、《分类代码证》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一)关于机构名称的填写要求
《分类代码证》申报表所填写的机构名称在与国家相关规定基本一致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统计分类的标准性,对几个名称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凡属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属省、市、县、乡镇级的,要分别以山东省+机构类别名称、**市+机构类别名称、**县(市、区)+机构类别名称、**县(市、区)**乡镇+机构类别名称来命名。

2.凡属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其名称一律填乡镇(街道)卫生院,不能填报第*人民医院等第二、第三名称,以免造成统计分类上的错误。

3.村卫生室名称,一律填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卫生室。

4.民办医疗机构名称,在其机构类别名称前面必须加区域性的名称,区域性的命名原则是按其审批机关的级别所代表的区域来确定,如: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机构,应在机构类别名称前加上所在县市区名称;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机构,应在机构类别名称前加上所在市名称;不得填报不带区域名称的机构名称。

5.个体诊所的名称,应在其机构类别名称前面加上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居委会(村)的名称。

6.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医务室的名称,应在机构类别名称前加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完整名称。

(二)关于地址的填写要求
1.属于区内的机构,一律填**市**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号或**市**区**路**号。

2.属于县市内的机构,一律填**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三)关于代码号的填写要求
1.卫生机构分类代码:分类代码号由22位数字组成,前9位是组织机构代码,10-15位是行政区划代码,16-17位是经济类型代码,18-21位是卫生机构类别代码,第22位是管理分类代码。

分类代码是在卫生机构基本信息准确完整录入之后,由网络直报系统自动生成。

2.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单位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法人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其“组织机构代码”由各区(市)卫生局赋予。

3.对于尚未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规模较小的独立法人医疗机构(指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村卫生室),由各区(市)卫生局在由网络直报系统中自动赋予临时代码。

一旦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临时代码取消并作废。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未注明“非营利性”或“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机构分类管理代码为“9”。

附件: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
申报表
申领单位(盖章):
申领人(签字):
申领日期:年月日
代码证废止登记
填表说明
一、填报单位:
申办《分类代码证》的所有卫生机构(组织)统一填报本表。

二、组织机构代码:
已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卫生机构(组织),按证书上9位代码填写(有关部门也称为法人代码)。

未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卫生机构,此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三、经济类型代码:
1.国有全资:不包括联营中的国有联营。

2.集体全资:不包括股份合作、联营中的集体联营。

3.股份合作:以合作制为基础,由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的机构。

4.联营:包括国有联营、集体联营、国有与集体联营、其他联营。

5.私有:包括私人独资、私人合伙、私营股份、个体经营和其它私有。

6.内地和港澳台合资、内地和港澳台合作、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一般为外经贸部和卫生部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

7.村卫生室的经济类型:“村办”填写“12”(集体全资);“乡卫生院设点”按乡卫生院经济性质填写相应经济类型;“联合办”填写“14”(联营);“私人办”填写“17”(私有);“其他”填写“19”(其他内容)。

四、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
由发证机关填写。

五、单位开业/成立时间
填写最早开业时间或批准成立时间。

此项不要求筹建单位填写。

六、登记批准机构:
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填写卫生行政部门;其他卫生机构分别填写领取法人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七、批准文号或注册号:
医疗机构填写批准成立文件的文号,其他卫生机构分别填写法人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上的登记号。

八、设置/主办单位
1.政府:指各级政府举办的承担基本医疗、保健、社区卫生、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服务、医学科研与教育(包括高等院校附属医院、政府举办卫生机构下设独立的分支机构)。

2.其他社会组织:包括联营、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卫生机构。

九、卫生机构分类代码:
卫生机构分类代码共22位代码,依次为组织机构代码(9位)、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

十、办证日期和作废日期:
办证日期填写颁发代码证日期,作废日期从办证日期顺延5年。

十一、变更内容:
填写行政区划代码、经济类型代码、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机构分类管理代码。

十二、批准机关:
指批准申报单位注销或依法撤销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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