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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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装饰、装潢工程已形成专业化的设计与施工,具备一定的工艺水平和新材料运用能力,突破了一般建筑工程中装修项目的常规做法,扩大了一般的装饰项目及内容。因此,根据装饰专业的特殊性,制定和执行装饰专业预算定额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现状

我国于1962年、1979年、1985年相继颁发了《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相当于施工定额),在发出有关定额制定及测算文件的同时,陆续颁发了一系列专业预算定额。例如:1986年的十六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88年颁发的《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3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0年新的十二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各地方也陆续编制了本地区相应的“单位估价表”。“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依据“基础定额”和国家文件的具体要求,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组织统一重新编制的,并编制了相关的“房屋修缮”、“抗震加固”、“地下人防”等预算定额。同时,按使用地区和执行期的生产要素预算价格,编制了相应的“单位估价表”。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预算定额也在不断充实和完善之中,价格的波动也促使出现一些新的“单位估价表”或者调价规定。

目前,江苏地区现行的预算定额(或单位估价表),主要是:

(1)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

(2)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

(3)1990年《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

(4)1998年《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5)1998年《江苏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6)1999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7)2001年《江苏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

(8)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单位估价表》(十二册版)第81页.

(9)《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人防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地下铁道工程预算定额》等。

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发展概况

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尚无独立专业的装饰定额,建筑企业使用土建定额的装饰分部中相关项目计价,而刚刚起步的新兴装饰(潢)施工企业,通常采用“自由报价、双方议定”的总价承包模式。无疑,装饰工程价格完全随市场波动,无法定标准参照,难以进行控制。为改变这种状况,某些地方从实际出发,拟定了本地区“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在局部地区试用。江苏省1990年出台了《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在某个地级市所辖范围内试用,该定额的制定应用了“安装工程定额”的原理,将主材列出带括号的耗量指标,而不列入定额基价。间接费及利润的计算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使用中受到投资者、施工企业及广大造价编审者的欢迎。

建设部在收集各地装饰定额的基础上,于1993年颁布了《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黄皮书),以北京地区资源单价计算基价,统一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的计价标准。不少地方依据该定额编制了本地区的“单位估价表”。1995年建设部颁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时,废除了上述“1993年全统装饰定额”,将建筑装饰的相关内容编人“基础定额”(下册)内。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基础定额”指标,编制本地区相关的“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由于装饰工程项目及内容的不断拓宽与发展,国家轻工部及其轻工行业协会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快速地由装饰材料专项生产向室内装饰施工领域拓宽。轻工系统在九十年代初期,也出台了全国统一的“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范本,并采取“价格连动”原理,定期发布材料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因此,当前装饰工程的造价编制标准,已经形成两套体系。1998年江苏地区同时颁布了两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即:省建委颁布的《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版),省轻工厅颁布的《江苏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版)。目前,两册定额同时有效、同时使用。江苏各地区在定额选用时,按省政府规定,一般采用的原则是:“建筑装饰”以建设工程配套的室内外六面体表面装饰为主,适当扩大相关环境改造的建筑配件内容,凡“安装”项目配套使用相关“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另行计价;“室内装饰”侧重于室内用品、环境设计和空间处理,以及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编入“安装”项目统一计价。在具体选用中,还要考虑投资来源、业主意向、设计标准及企业资质归口系统等众多因素,最终应在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认定。

第二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江苏省建委苏建定(1998)165号文颁发的1998年版《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的《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定额》,以及苏建定(1998)212号文发布的“执行办法”,是江苏地区建筑装饰工程的专业定额和现行计价标准。主要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再次装修工程的建筑装饰(潢)单位工程。

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

1)平均水平原则

2)简明适用原则

预算定额的编制依据

1、编制预算定额的主要依据包括:

定额、规范类

1)现行的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企业定额等。

2)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

图纸、资料类

1)已选定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和通用标准图。

2)成熟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

3)施工现场测定资料、实验资料和统计资料。

价格类

1)人工工日单价

2)建筑装饰材料单价

3)机械台班单价

预算定额的编制步骤

准备工作阶段

1)根据国家或授权机关关于编制预算定额的指示,由定额主管部门主持,组成编制预算的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小组。

2)拟定编制预算定额的工作方案,提出编制预算定额的工作方案,提出编制预算定额的基本要求,确定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水平要求、适用范围、项目划分以及预算定额表格形式等等。

3)调查研究,收集各种编制依据和资料。广泛收集编制预算定额所需要的各项统计资料。

4)取得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资料。通过实验和现场观察分析,编制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表、建筑装饰材料损耗率表等基础资料。

编制初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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