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建造师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2A320060 习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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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题P231)
事件持续时间工期索赔
一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货,钢筋绑扎停工7.3~7.16 共14天总时差为0天14-0=14
二现场停水停电,7.7~7.9 共3天总时差为4天3<4,不赔
三砂浆搅拌机故障,抹灰推迟7.14~7.17 共4天总时差为4天承包人原因,不赔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事件一:14天窝工人工费用、窝工机械费用
事件二:不赔窝工人工费用、窝工机械费用
事件三:不赔不赔
事件二虽然不赔工期,还是要算窝工费
停电导致所有机械窝工,包括砂浆搅拌机的3天窝工费用
2.在工程中遇到地质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一致时,承包商应该怎么办?(习题P232)答:当在工程中遇到地质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一致时,承包商应该:
⑴承包商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⑵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价款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建设单位如果确认,则调整合同;建设单位如果不同意,应由建设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施工单位就变更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

如果协商不一致,则按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解决。

3.根据修改的设计图纸,基础开挖要加深加大。

为此承包商提出了变更工程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请问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
为什么?(习题P232)答:是合理的。

因为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不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风险。

基础开挖要加深加大,必然会引起费用增加,工期延长。

4.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事件之后,双方需要注意哪些时效性问题?(习题P232)答:⑴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顺延工期的时间;
⑵建设单位确认的时间;
⑶双方对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办法和时间。

5.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要进行的工作,应如何处理?(习题P232)答: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要进行的工作:
⑴一般情况下可以按工程变更处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价款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建设单位如果确认,则调整合同;建设单位如果不同意,应由建设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施工单位就变更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

如果协商不一致,则按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解决。

⑵可以另行委托施工。

6.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习题P238)答:首先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确认该部分工程内容是否有乙方完成。

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则应与甲方商签补充合同条款,就该部分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对工程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与甲方就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协作配合条件及相应的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使得一些工作暂时停工(同一工作由不同原因引起的停工时间都不在同一时间)。

索赔费用时:(习题P234)因属暂时停工,间接费损失不予补偿(全面停工)
因属暂时停工,利润损失不予补偿(延长工期并未影响项目实施,未导致利润减少)
8.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如何向业主进行索赔?(习题P235)答:⑴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⑵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⑶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⑸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
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9.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停工lOd。

索赔证据是什么?(习题P235)答:索赔证据为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要求停工通知书。

10.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习题P235)答:l0d的人工窝工费;l0d的机械台班窝工费;由于l0d的停工而增加的现场管理费。

11.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应向业主提供哪些索赔文件?(习题P235)答: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一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⑴索赔信。

主要是说明索赔事项,列举索赔理由,提出索赔要求。

⑵索赔报告。

这是索赔材料的正文,其主要内容是事实与理由,即叙述客观事实,合理引用合同条款,建立事实与损失之间的
因果关系,说明索赔的合理合法性,从而最后提出要求补偿的金额及工期。

⑶附件。

包括索赔证据和详细计算书。

其作用是为所列举的事实、理由以及所要求的补偿提供证明材料。

12.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习题P235)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⑴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⑵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⑶承包商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3.工期索赔:(习题P235)
5.15接到停工指令,5.19接到于5.20复工令 5天(接到停工令,马上停工,接到复工令,第二天复工)
5.20~5.22罕见大雨 3天
5月23日修复道路,5月24日恢复工作 1天
14.甲方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乙方创造便利条件。

此合同条款是否妥当?你认为不妥,如何修改补充?(习题P236)答:甲方在合同中承诺了“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乙方创造便利条件”,与此同时,还应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有偿使用乙方自有的施工设备或设施;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现场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有偿使用乙方自有的施工设备或设施;乙方须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无偿使用已完工设备或设施提供方便”,在有该合同条款约束的情况下,甲方才可以承诺“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乙方创造便利条件”。

15.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类似(习题P238)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⑶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
⑷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⑸合同价值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
⑻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⑼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⑽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2、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

⑵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调整合同价款。

3、补充协议条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接着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
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

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

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

①上述合同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
②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答: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

该合同存在的不妥之处及修改:
⑴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该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

⑵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⑶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⑷工程价款支付条款中的“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

“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应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

⑸从该案例的背景来看,合同双方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应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后合同生效。

⑹专用条款中有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加框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合同520.00元/m²调整合同价款)与合同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的计算方法相矛盾,该条款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除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⑺在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其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应该如何调整
(合同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包括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

其中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
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6.什么是工程分包?什么是转包?(习题P239)答: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

所谓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建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17.⑴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习题P239)
⑵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
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⑶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提出
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认可后实施,承包人承担费用。

⑷劳务分包人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是工程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

18.在施工过程中,因(分包人)装饰公司原因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习题P239)答:本案例中,因装饰公司原因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装饰公司负责补偿,同时总承包方对该事件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9.合同实施前,承包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析时,对于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主要任务方面,承包人应掌握哪些内容?(习题P240)答:进行合同分析时,对于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主要任务,承包人应注意的问题:
⑴明确承包人的总任务,即合同标的;
⑵明确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的含义,工程范围的界限应很清楚;
⑶明确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
⑷明确工程变更的索赔有效期,由合同具体规定,一般为28天。

20.合同实施前,承包人对合同进行分析时,在合同价格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习题P240)答:承包人进行合同分析时,在合同价格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⑴合同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
⑵工程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终结算)方法和程序;
⑶合同价格的调整,即费用索赔的条件、价格调整方法、计价依据、索赔有效期规定;
⑷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

21.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方未能提交该批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材质化验单,且这批材料的外观质量不好。

对钢材质量
问题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习题P240)答:不得使用在工程中。

因为钢材无三证,承包方应提交合法的钢材三证,若不能提交,进场钢材应退场;若能提交合法的钢材三证,并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

若检验不合格,该材料不得使用。

22.业主指定石料材质、颜色和样品是否合理?答:合理的
23.承包方要求退换不符合要求的石料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合理的,因厂家供货产品不符合购货合同质量标准要求。

24.厂家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运费,业主代扣退货运费款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厂家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运费不合理,退货是因厂家违约造成的;
业主代扣退货运费不合理,因购货合同是承包方与厂家签订,业主非法律关系的主体,且运费非承包方承担。

25.石料退货的经济损失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答:由供货厂家违约造成的,故责任在供货厂家。

26.建设单位将工程分别发包给装饰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隐藏含义:装饰施工完成后,才进行设备安装,如果装饰施工耽
误了N天,设备安装也一起耽误)(习题P241)
27.合同规定:业主与承包方“每提前或延误工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奖罚”(习题P241)
⑴工期补偿:索赔的工期
⑵经济补偿:索赔的工期,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进行计算
⑶工期奖励:(合同工期+索赔的工期-实际工期),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进行计算
28.石材由业主提供,其他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业主方挑选确定的石材送达现场,进场验收时发现该批石材大部分不符合质量要求,
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方该批石材不得使用。

承包方要求将不符合要求的石材退换,因此延误工期5天。

因石材退换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应由施工方向石材厂商按合同索赔,所以不能成立。

(可能是题目问题,业主提供材料,总不会是由施工单位去签购货合同吧)
29.某建筑幕墙工程由建设单位发包给A幕墙施工企业承包施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习题P243)
①外墙石材幕墙所用的石材,A公司向石材加工厂订购,并由该厂负责现场安装工作。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该家工厂无施工资质。

②本工程采用张拉杆索体系的点支承玻璃幕墙,由于技术较复杂,建设单位指定由B公司分包施工,工程价款直接与建设单位进行结算。

A公司认为本公司具有施工上述工程的能力,不需要进行分包。

作为专业施工企业,只同意把自己承包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B公司,而不同意B公司直接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

③因幕墙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局部墙面漏水,造成正在施工的部分室内装修地毯、壁纸等霉变,室内装修单位要求赔偿损失。

幕墙施工单位认为,幕墙工程还在施工阶段,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承担室内装修损失的义务。

但对于部分经过监理公司验收已拆除外脚手架的幕墙,在脚手架拆除后发现局部墙面有渗水的,同意合理承担部分损失。

问题:
⑴该石材加工厂可否承担石材幕墙的安装任务?为什么?
答:不可承担。

承担分包任务的第三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所以该分包行为是违法的,分包行为无效。

⑵ A公司不同意建设单位指定将张拉杆索体系的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分包给B公司施工,也不同意B公司与建设单位直接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
A公司不同意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是合理的,因为A公司本身就具备施工能力,不需要分包;而且作为专业施工企业,不能把自己承包的任务分包给另一家专业施工企业。

B公司如果愿意,作为劳务分包是合适的。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按照另一个规定,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所以,A公司不同意建设单位直接与B公司进行工程款结算,也是合理的。

⑶ A公司对幕墙质量问题处理是否合理?为什么?除了已经赔偿部分损失外,它还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
A公司对幕墙渗水的质量问题处理是合理的。

这是幕墙施工与室内装修施工经常产生的矛盾,需要互相协调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在幕墙工程竣工前,室内装修的最后饰面层不宜施工,幕墙施工企业没有承担其损失的义务。

但对于经过验收且已拆去外墙脚手架的幕墙,除了幕墙公司特别声明外,一般视同已经完工,可以全面进行室内装修。

对这一部分幕墙出现局部渗水,幕墙公司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故A公司同意承担部分损失是合理的。

此外,A公司还应当对整个工程的幕墙进行全面无偿检修,不论是否已承担赔偿金,都必须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因为修理、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0.何为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企业的资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习题P244)答: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设一至二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

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

31.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
⑴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⑵时间特别紧迫。

32.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何不足之处?(习题P246)答:⑴工程总价不易控制,业主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⑵承包商往往不注意降低成本。

⑶承包商的报酬一般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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