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退休返聘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退休返聘工作制度
一、已办理完退休手续的人员,可根据医院和科室工作需要重新返聘到岗位工作。
二、返聘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男不超过68周岁,女不超过65 周岁,能坚持正常工作。
对医院特需聘用的退休人员,由医院直接安排岗位,并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申请返聘的人员,须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所在科室签署意见,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院人力资源部办理返聘手续。
四、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应服从医院及所在科室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在返聘期间,返聘人员如因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常规造成医疗纠纷、差错或事故者,医院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处分,直至解聘。
五、凡每年连续30 天或累计20 天不能正常工作的返聘人员,医院予以解聘。
返聘人员如不愿再继续返聘,应提前3 天告知所在科室,并报院人力资源部。
六、返聘期间,医院将返聘人员在职工资与退休工资的差额部分作为返聘补助发放给返聘人员,并另外按照职称给予补助;在科室工作的返聘人员,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的有关规定,享受个人工作量绩效和所在科室的绩效。
其余待遇,按退休人员办理。
七、退休返聘手续每年办理一次,由院人力资源部与被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