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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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征收,其应纳税 所得额,按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计算。
二、工资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 标准算
涉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总额没有变化,仍为4800元/月。 即新的实施条例对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
(1)确定适用税率{24000/(12*2)+2000}2000=1000,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应交个人所得税{24000+20002000}*10%-25=2 375元
▪ 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 征税方法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 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 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 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 得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 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 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 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例3:法国公民史密特先生因公于2000年1 月1日来华工作,2000年12月31日回国。
在此期间,他因出差和旅游先后两次离开 中国,每次时间分别为25天和15天。在计
算史密特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时,是否可以
扣除其两次离境时间?他是否为我国个人 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 分析: 不可以扣除史密特先生两次离华时
▪ 则李先生当月:
▪ A:基本工资应纳税所得额=3500-10002000=500元。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5%=25元。
▪ B:奖金适用税率:24000/12=2000元,适用税 率10%,扣除数为:25
▪ 应纳税额:24000*10%-25=2375元
▪ 当月张生合计应缴个人所得税:25+2375=2400 元
▪ 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 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 超过30天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的离境。
▪ 例1:某外籍个人2008年度在华工作,多 次出入境,先后共离境5次,每次离境时间 分别为22天、27天、18天、16天、10天。 该外籍个人2008年度是否为我国的居民纳 税人?
2、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不够缴税标准,适用公 式为:
▪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 奖金-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 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例如:李先生2008年12月当月取得基本工资收入 35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 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年 终同时取得一次奖金24000元。
解:(1)应纳税所得额=10 800-(2000+2800) =6000(元) (2)应纳税额=6000×20%-375=825(元)
▪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问题
▪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 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 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 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 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 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 资。
➢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 利息
▪ 2007年8月15日,利息税率由20%下调为 5%;2008年10月9日,取消利息税.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即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项目额后的余额。
所得税暂行条例》1987年《个人收入调节税暂 行条例》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实行分类税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纳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意义 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2、增加财政收入; 3、增强纳税意识。
四、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11、其他所得
五、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人 负无限纳税义务,就
其在境内、外取得的全 部所得纳税
2、非居民纳税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就 其在境内取得的所得 纳税
分类标准
(1)住所标准。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即为 居民纳税人。
(2)居住时间标准。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 内居住满1年的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即可判定为我国 的居民纳税人。如果两个标准都不具备,则为非居民 纳税人。
▪ 包括奖金、年终加薪、分红、津贴、补贴等 ▪ 不属于应税所得的津贴补贴: 国务院给予的补贴、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误餐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5、稿酬所得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0、偶然所得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我国个人所得税 的发展历程及其作用;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纳 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的规定;熟练掌握个 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 法;能够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而征收的一 种税。 1799年由英国创立,目前有140多个国家开征 我国个人所得税建立 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个体工商户
▪ 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 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 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 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 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 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 余额
1、雇员当月工薪所得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 为:
▪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 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分析:该外籍人虽每次离境未超过30天,但 多次离境超过90天,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 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非居民纳税人。 应仅就其在华工作期间在中国境内取得的 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例2:我国公民王先生受公司委派前往公司 驻美国办事处工作,任职时间为一年零六 个月。赴美国前,依据政府有关规定,他 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了户籍注销手续。请 问王先生在驻美工作期间,是否属于我国 的居民纳税人。
▪ 分析:由于王先生在出国前已经注销了户口, 自然在中国已没有户籍。但是由于其家庭 或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仍在国内,并且他只 是为了履行职务才在美国居住,当其任期 届满后,要返回中国。因此,他在美国期 间仍然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均 应按规定在中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内部退养(或提前离岗)人员取 得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在机构改革中,未达到离退休年龄,提 前离岗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内部退养) 的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 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提前离岗)手续后, 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 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 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 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 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然后再将当月工资、 薪金所得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 标准,按照已确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全年应补交税款=75*12=900元
境内、外分别取得工资
▪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 人,在境内、境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判断其 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来源于一国的所得。
▪ 纳税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 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 境外所得,可按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一次性内部退养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
▪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 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 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 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
例如:张生2009年1月办好退养手续并获得 退养费24000元,但他2011年1月才到退休 年龄。期间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月,则 2009年1月张生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 视同月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0000)|12 年-2000=1333.33元
▪ 共应纳税=(1333.33*10%-25) *12=108.33*12=1300元
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
▪ 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 用扣除。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 国驻华机构中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 薪金收入,凡是由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支 付的,则由雇用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 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派 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 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税 款。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
(二)比例税率
1、稿酬所得 适用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征
30%。 2、劳务报酬所得 适用20%,一次收入畸高的:加征5成或10成 3、其他
➢ 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 所得
用标准由3200元/月调整为2800元/月。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 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 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 其它所得
四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 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例】某纳税人2009年3月工资5000元,当月个人
间。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史密特先生每 次离境均未超过30天,两次累计未超过90 天,属于临时离境,所以,在计算其在华 居住时间时,不能扣除其两次离境的天数。 他在2000年的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华居住满 365天,已构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 人。
【小思考】中国公民张某大学毕业后,到 美国留学两年,其间每年回国探亲一个月。 如果张某留学期间取得应税所得,是否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缴纳,是否按居民 纳税人缴纳?
▪ [例]北京市王先生是在某外商企业投资企业工作中的中方 雇员,派遣单位月支付工资收入1000元,外商投资企业 月支付工资收入5000元,赵某自行申报时应补缴多少个 人所得税? 答:雇佣单位应扣缴税额=(5000-2000)×15%-125 =325(元) 派遣单位应扣缴税额=1000×10%-25 =75(元) 每月应补缴税款=[(1000+5000-2000)×15%-125](325+75) =75(元)
分析:张某习惯性居住地仍在中国,因此应 税所得无论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均应按 照居民纳税人纳税。
六、税率
(一)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
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 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 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
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
保险金共计1000元。计算其3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 额。
解:(l)应纳税所得额=5000-1000-2000 =2000(元)
(2)应纳税额=2000×10%-25=175(元)
外籍人士个人所得税计算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初特聘一外国专家 来华工作半年(此专家习惯性居住地在法国), 4 月份该专家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l0800元 (人民币)。请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例如:2009年4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 作了16年的李四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 收入1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 求李四该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 解析:(1)计算免征额=20000*3=60000元
▪ (2)按其工作年限平摊其应税收入,即其工 作多少年,就将应税收入看作多少个月的工资, 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二、工资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 标准算
涉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总额没有变化,仍为4800元/月。 即新的实施条例对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
(1)确定适用税率{24000/(12*2)+2000}2000=1000,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应交个人所得税{24000+20002000}*10%-25=2 375元
▪ 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 征税方法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 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 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 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 得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 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 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 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例3:法国公民史密特先生因公于2000年1 月1日来华工作,2000年12月31日回国。
在此期间,他因出差和旅游先后两次离开 中国,每次时间分别为25天和15天。在计
算史密特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时,是否可以
扣除其两次离境时间?他是否为我国个人 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 分析: 不可以扣除史密特先生两次离华时
▪ 则李先生当月:
▪ A:基本工资应纳税所得额=3500-10002000=500元。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5%=25元。
▪ B:奖金适用税率:24000/12=2000元,适用税 率10%,扣除数为:25
▪ 应纳税额:24000*10%-25=2375元
▪ 当月张生合计应缴个人所得税:25+2375=2400 元
▪ 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 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 超过30天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的离境。
▪ 例1:某外籍个人2008年度在华工作,多 次出入境,先后共离境5次,每次离境时间 分别为22天、27天、18天、16天、10天。 该外籍个人2008年度是否为我国的居民纳 税人?
2、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不够缴税标准,适用公 式为:
▪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 奖金-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 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例如:李先生2008年12月当月取得基本工资收入 35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 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年 终同时取得一次奖金24000元。
解:(1)应纳税所得额=10 800-(2000+2800) =6000(元) (2)应纳税额=6000×20%-375=825(元)
▪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问题
▪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 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 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 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 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 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 资。
➢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 利息
▪ 2007年8月15日,利息税率由20%下调为 5%;2008年10月9日,取消利息税.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即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项目额后的余额。
所得税暂行条例》1987年《个人收入调节税暂 行条例》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实行分类税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纳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意义 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2、增加财政收入; 3、增强纳税意识。
四、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11、其他所得
五、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人 负无限纳税义务,就
其在境内、外取得的全 部所得纳税
2、非居民纳税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就 其在境内取得的所得 纳税
分类标准
(1)住所标准。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即为 居民纳税人。
(2)居住时间标准。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 内居住满1年的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即可判定为我国 的居民纳税人。如果两个标准都不具备,则为非居民 纳税人。
▪ 包括奖金、年终加薪、分红、津贴、补贴等 ▪ 不属于应税所得的津贴补贴: 国务院给予的补贴、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误餐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5、稿酬所得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0、偶然所得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我国个人所得税 的发展历程及其作用;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纳 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的规定;熟练掌握个 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 法;能够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而征收的一 种税。 1799年由英国创立,目前有140多个国家开征 我国个人所得税建立 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个体工商户
▪ 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 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 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 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 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 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 余额
1、雇员当月工薪所得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 为:
▪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 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分析:该外籍人虽每次离境未超过30天,但 多次离境超过90天,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 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非居民纳税人。 应仅就其在华工作期间在中国境内取得的 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例2:我国公民王先生受公司委派前往公司 驻美国办事处工作,任职时间为一年零六 个月。赴美国前,依据政府有关规定,他 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了户籍注销手续。请 问王先生在驻美工作期间,是否属于我国 的居民纳税人。
▪ 分析:由于王先生在出国前已经注销了户口, 自然在中国已没有户籍。但是由于其家庭 或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仍在国内,并且他只 是为了履行职务才在美国居住,当其任期 届满后,要返回中国。因此,他在美国期 间仍然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均 应按规定在中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内部退养(或提前离岗)人员取 得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在机构改革中,未达到离退休年龄,提 前离岗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内部退养) 的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 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提前离岗)手续后, 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 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 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 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 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然后再将当月工资、 薪金所得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 标准,按照已确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全年应补交税款=75*12=900元
境内、外分别取得工资
▪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 人,在境内、境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判断其 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来源于一国的所得。
▪ 纳税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 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 境外所得,可按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一次性内部退养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
▪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 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 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 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
例如:张生2009年1月办好退养手续并获得 退养费24000元,但他2011年1月才到退休 年龄。期间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月,则 2009年1月张生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 视同月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0000)|12 年-2000=1333.33元
▪ 共应纳税=(1333.33*10%-25) *12=108.33*12=1300元
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
▪ 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 用扣除。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 国驻华机构中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 薪金收入,凡是由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支 付的,则由雇用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 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派 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 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税 款。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
(二)比例税率
1、稿酬所得 适用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征
30%。 2、劳务报酬所得 适用20%,一次收入畸高的:加征5成或10成 3、其他
➢ 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 所得
用标准由3200元/月调整为2800元/月。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 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 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 其它所得
四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 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例】某纳税人2009年3月工资5000元,当月个人
间。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史密特先生每 次离境均未超过30天,两次累计未超过90 天,属于临时离境,所以,在计算其在华 居住时间时,不能扣除其两次离境的天数。 他在2000年的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华居住满 365天,已构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 人。
【小思考】中国公民张某大学毕业后,到 美国留学两年,其间每年回国探亲一个月。 如果张某留学期间取得应税所得,是否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缴纳,是否按居民 纳税人缴纳?
▪ [例]北京市王先生是在某外商企业投资企业工作中的中方 雇员,派遣单位月支付工资收入1000元,外商投资企业 月支付工资收入5000元,赵某自行申报时应补缴多少个 人所得税? 答:雇佣单位应扣缴税额=(5000-2000)×15%-125 =325(元) 派遣单位应扣缴税额=1000×10%-25 =75(元) 每月应补缴税款=[(1000+5000-2000)×15%-125](325+75) =75(元)
分析:张某习惯性居住地仍在中国,因此应 税所得无论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均应按 照居民纳税人纳税。
六、税率
(一)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
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 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 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
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
保险金共计1000元。计算其3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 额。
解:(l)应纳税所得额=5000-1000-2000 =2000(元)
(2)应纳税额=2000×10%-25=175(元)
外籍人士个人所得税计算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初特聘一外国专家 来华工作半年(此专家习惯性居住地在法国), 4 月份该专家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l0800元 (人民币)。请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例如:2009年4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 作了16年的李四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 收入1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 求李四该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 解析:(1)计算免征额=20000*3=60000元
▪ (2)按其工作年限平摊其应税收入,即其工 作多少年,就将应税收入看作多少个月的工资, 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