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一 饲料样本的采集 动物营养与饲料 动物营养与饲料开国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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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一饲料样本的采集、制备及保存
一、目的要求
通过实验,熟悉配合饲料和单一饲料原料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二、仪器设备
饲料样品、谷物取样器、分样板(或药铲)、粉碎机、标准筛(0.44 mm、0.30 mm、0.216 mm)、剪刀、瓷盘或塑料布、粗天平、恒温干燥箱、样本瓶(250 mL 广口瓶或塑料瓶)等。

三、方法步骤
(一)样本的采集
样本的采集即采样,是指从一种物品中采集供分析用的样本。

采样是饲料检测的第一步,影响饲料品质的检测结果。

因此,采集的样本必须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全部被检测物的相关性质;必须采用正确的采样方法;采集的样本必须有一定的数量。

否则,无论以后的样本处理及检测计算结果如何严格、准确,都将毫无意义。

样本包括原始样本和化验样本,原始样本来自饲料总体,化验样本来自原始样本。

通常从现场大量分析物品对象中采取的样本称为原始样本,它应尽量从大批量饲料或大面积牧地上,从不同部位和不同深广度采取,以保证每一小部分的成分与全部成分完全相同,使其具有代表性。

然后,从原始样本中采取化验样本。

根据原始样本是均匀性物品还是非均匀性物品,化验样本的采取方法又各不相同。

对于非均匀性物品,如青绿饲料、青贮饲料、粗饲料、家畜屠体等,一般可采用“几何法”
采集化验样本。

所谓“几何法”,是指将一堆饲料看成有规则的几何立体(棱柱、圆台、圆锥等),它由若干个体积相等的部分均匀地堆砌在整体中,应对每一部分设点进行采样。

我们将从每个取样点取出的样本称为支样,各支样数量应一致。

将支样混合后即初级样本,再对此初级样本进行取样,如此重复取样多次,得到一系列逐渐减少的样本,分别称为初级、次级、三级等样本,然后从最后一级样本中制备化验样本。

对于均匀性物品,如单相的液体,搅拌均匀的籽实,磨成粉末的各种糠麸、鱼粉、血粉等饲料,以及一些研碎的物品,一般可采用“四分法”缩减原始样
本,以获得化验样本。

化验样本一分为二,一份送检,一份作为复检备份。

“四分法”的具体方法是:将原始样本置于一张方形纸或塑料布(大小视原始样本的多少而定),提起纸的一角,使饲料反复移动混合均匀,然后将饲料展平,用分样板或药铲,从中划一“十”字或以对角线连接,将样本分成四等份,除去对角的两份,将剩
余的两份按照前述混合均匀后,再分成四等份,重复上述过程,直到剩余样本数量与测定所需的用量接近(一般为500~1 000 g)。

对于大量的原始样本,也可在洁净的地板上进行。

对大量的均匀性物品的分析样本进行采样时,也可采用“几何法”
与“四分法”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先将物品堆成锥形,可用铲将堆移至另一处,移
动时将每铲物品倒于前铲物品之上,使其于锥顶流动到周围,如此反复移动三次以上,即可混合均匀。

然后,将物品堆成圆锥形,将其顶部略压平,使其呈圆台状,再从上部中间分割为“十”字四等份,采用“四分法”取样。

实际工作中,饲料的种类不同、分析目的不同,采样的方法也不完全相同。

1.一般容器包装的饲料
按照表1规定的比例,对容器(桶、袋、缸、箱等)进行抽样,再从被抽出的容器中抽取原始样品,经“四分法”缩分后取1 000 g作为平均样品,从中取出
300~500 g作为化验样品。

抽取样本的数目也可按饲料包装件数的百分数
(10%~20%)或质量的百分数(5%~10%)。

2.小包装的添加剂或预混料
如果样品有一定的均匀性,可随机从各个部位连包装一起采样,或依批次的件数,以一定比例采样,采样数为1~5个小包装。

3.整仓、整垛、整船、整车饲料
对此类饲料采样时,应以每个单位作为一件原始样本,采用特殊工具从上、中、下层或中心加四角五点采集样本,采样点为8~10个以上,这些样本混合后即原始样本,然后采用“四分法”将原始样本缩至1 000 g。

4.液体饲料
数量多、体积大的液体饲料可分层采样;数量少、体积小的液体饲料,混合均匀后用采样器采样。

液体饲料的采样量为500~1 000 g。

5.不同厂家、不同批号、不同等级的饲料
不同厂家、不同批号、不同等级的饲料绝不能混合采样。

(二)样本的制备
将采集的原始样本经粉碎、干燥等处理,制成易于保存、符合化验要求(具有一定的粒度要求)的化验样本的过程称为样本的制备。

样本的制备方法如下。

1. 风干样本的制备
(1)风干样本。

饲料中的水分有三种存在形式:游离水、吸附水(吸附在蛋白质、淀粉及细胞膜上的水)、结合水(与糖和盐类结合的水)。

经过一定的恒温处理后,饲料或饲料原料中不含有游离水,仅有少量的吸附水(15%以下)的样本为风干样本。

这类饲料主要有籽实类、糠麸类、干草类、秸秆类、乳粉、血粉、鱼粉、肉骨粉及配合饲料等。

(2)粉碎。

从风干样本中按“四分法”取得化验样本,化验样本经一定处理(如剪碎、捶碎等)后,用饲料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过程应尽可能迅速,以避免吸湿及样本组成成分发生变化。

(3)过筛。

按照检验要求,将粉碎后的化验样本全部过筛。

用于常规营养成分分析时,要求全部通过0.44 mm(40目)标准分析筛;用于微量元素、氨基酸分析时要求全部通过0.172~0.30 mm(60~100目)标准分析筛,使其具备均质性,便于溶样。

对于不易粉碎过筛的渣屑类饲料也应剪碎,混入样本中,不可抛弃,避免引起误差。

粉碎完毕的样本可用“四分法”缩减至200~500 g,再装入磨口广口瓶内保存。

2. 新鲜样本的制备
对于新鲜样本,如果直接用于分析可将其匀质化,用匀浆机或超声破碎仪破碎、混匀,再取样,装入塑料袋或瓶内密闭,冷冻保存后测定。

若需干燥处理的新鲜样本,则应先测定样本的初水分(所谓初水分,是指首先将新鲜样本置于60 ℃~70 ℃的恒温干燥箱中烘8~12 h,除去部分水分,然后回潮使其与周围环境的空气
湿度保持平衡,在这种条件下所失去的水分称为初水分),制成半干样本(测定初水分之后的样本称为半干样本),再粉碎装瓶保存。

(三)样本的保存
制备好的样本应置于干燥且洁净的磨口广口瓶内,瓶中存放的样本不得超过其容积的一半,以便在进行化学分析前能很好地进行混合。

化验样本的样本瓶要编号,贴好标签,注明样本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日期、制样日期、分析日期,并在记录本上对样本进行如下描述。

(1)样本名称(一般名称、学名和俗名)和种类(必要时注明品种、质量等级)。

(2)生长期(成熟程度)、收获期、茬次。

(3)调制和加工方法及储存条件。

(4)外观性状及混杂度。

(5)采样地点和采集部位。

(6)生产厂家和出厂日期。

(7)等级、质量。

(8)采样人、制样人和分析人的姓名。

饲料样本均由专人采集、登记、粉碎与保管。

样本保存或送检过程中,须保持样本原有的状态和性质,减少样本离开总体后发生的各种可能变化,如污染、损失、变质等。

接触样本的器具应洁净,容器应密闭,防止水分蒸发。

风干样本应置于避光、通风、干燥处,避免高温。

新鲜样本需低温冷藏,以抑制微生物作用及生物酶作用,减少高温和氧化损失。

样本制备后,应尽快完成分析化验。

样本保存时间的长短应有严格规定,一般情况下原料样本应保留两周,成品样本应保留一个月,以便在对分析检验结果有争议或怀疑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验,专门从事饲料质量检验监管机构的样品一般保存3~6个月。

四、实验作业
(1)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到配合饲料厂进行配合饲料原料和产品现场采样。

(2)组织学生到田间进行新鲜青绿饲料或水生饲料采样。

(3)在实验室,按“四分法”将饲料样品缩减为化验样本,并制备风干样本,做好登记、保存工作,以备以后分析检测。

(4)将采集的新鲜青绿饲料或水生饲料样本制成新鲜样本和半干样本,做好登记、保存工作,以备以后分析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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