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模式研究——以山东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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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在专业合作社 的发展过程中遭遇 了一 个 严 重 的瓶 颈 问题 — — 资 金 紧缺 ,并 一定 程 度 上 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究其原 因 ,主要是 近年来 正规金融机构纷纷从农村撤走 ,原先以为农服务 为宗 旨的农村信用社也实施 了商业化改制 ,专 门 为农 服务 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少 。同时 ,受农业 自 然风险大 、缺少贷款抵押物等 原因影响 ,农 民很 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贷到款 ,即使偶尔能贷到 ,但 也 因手续复杂 、时间长等原 因 ,导致无 法解其燃 眉之急 。此外 ,2014年底 ,山东省被国务院批复为 全 国唯一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省份 。2015年 以来 ,山东省人 民政府先后 出台 了《山东省农 民 专业合作社信 用互助业务试点方 案》等 系列 文 件 。在此背景下 ,众多农 民专业合作社在其 内部 开展起了资金互助业务 ,但 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 制度和规范 的操作流程等 ,潜存着严重的风险 。
关键词 :普惠金融;农 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 :F302.6;F321.42;F830.34 文献 标识码 :A 文章编 号 :1671—4288(2018)04—0009—05
近年来 ,在 山东省系列惠农政策的推动下 , 农村经济呈现出持续 向好的发展态势 ,作为新型 互助性经济组织 的农 民专业 合作社在其 中发挥 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 ,截至 2017年底 ,山东省注 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近 18.5万家 ,据全 国第 一 。 无疑 ,农 民专业合作社 已成为推动我省农业 现 代化 的 主力 军 。
第 18卷第 4期
V 01.18 N O.4
潍坊 学院学报 Journal ofW eifang University
2018年 8月
A ug.2018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内部信用合作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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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山东 省 为 例1)
摘 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 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 由于农业 自然风 险大、农 民缺少贷款抵押物等,在其发展过程 中遭遇 了严重 的资金瓶颈 问题 ,于是众 多合 作社纷纷在其内部开展 了信用合作 业务 ;但 因缺乏指导和监督,该 业务开展过程 中乱象丛生。笔 者在实地调研基础上 ,通过案例分析方式,对 山东省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的三类信用合作模 式进行 了深入剖析 ,总结 了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并给 出了相应 的完善对策 ,对合作社信用合作 业务 地规 范 开展 提供 了重要参 考 。
收稿 日期 :2018-05-12 基金项 目:2014年 山东省 高校人文社牟扣开究项 目 “基于山东省加快金融改革 背景下 ,全省新型农村金 融机构财会 类人 才紧缺问题研究” (项 目编 号 :J14W G95) 作者简介 :张清 ̄(1979一),男,山 东济南人 ,山东经 贸职业 学院财政金融 系副主任 ,讲 师,会计 学硕 士研 究生。研 究方向:财会、金融类 课 程 教 学 。
因此 本 文 的研究 对 山东 省 “三农 ”发展 具 有重 要 的 现实 意 义 。
一 、 农 民专业 合作社 内部信用合 作现状及 特点 从政策层 面看 ,最早明确提 出允许在农 民专 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 的是 2008年的 中央 l号文件 ,此后几乎每年 (2011年 除外 )的中央 1 号文件 中都提及 了关于 “信用合作或资金互助业 务开展”的内容 ,而且政策支持力度越来越大。有 了政策的支持 ,全 国各地农 民专业合作社开始探 索实施形式多样的信用合作模式 。本项 目组通过 实地调研 、文献资料查 阅、网站搜索 (农业部 网站 为主)等途径 ,了解到当前农 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 用合作业务现状及特点如下 。 (一 )信用合作业务缺乏主管部 门指导 调研发现 ,大多数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专业 合作社没有主管部 门的指导 ,基本上是 由专业合 作社 自发开展信用合作业务。总体来看 ,信用合作 业务开展乱象丛生 、不够规范 ,存在着较大风险 , 个别合作社还出现 了主要负责人 “卷钱跑路”现 象 。少数合作社是在主管部门(最为常见的是各地 农业局 、林业局及各级供销社等 )指导下开展业 务 ,这类合作社 内部信用合作业务开展地相对规 范 ,风险相对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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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学报
2018年 8月
(二 )信用合作业务缺乏有效金融监管 尽管政府在中央 1号文件 中多次提及信用合 作业务 ,但由于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业务属于新 生事 物 ,无论 是 银监 局还 是各 地 金融 办 的工作 职 能 中 尚未 明确 对 该业 务进 行 监管 。另 外各 地 开展 信用合作业务 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为庞大 , 客观上也给监管带来很大 困难 。同时大多数开展 此类业务 的合作社经营规模有限 ,信用合作互助 资金总额不是很大 ,还没有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 的足够 重 视 。基 于 以上原 因 , 目前 来 看该 类业 务 缺 乏有 效 监管 ,总 体处 于盲 目发展 状 态 。 (三 )各地合作社信用合作业务开展形式多样 调查发现 ,全 国各地农 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 用合作业务过程中 ,在依托合作社的层级 、信用合 作互助金(以下简称 “互助金 ”)的出资人股 、信用 合作资金池管理 、信用互助金 的使用额度及费率 等方面均有多种表现形式 ,具体阐述如下 : 1.依 托合 作社 层 级方 面 绝大多数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合作社都是单 一 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 ,在社员人数 、互助金规模 、 服务范围方面相对 有限 ;也有一 部分依托农 民专 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开展业务 , 由于联合社包含多个单一 的合作社 ,因此在互助 社员人数 、互助金规模及服务范围上远远超过 了 单一合作社 。 2.互助金 出资入股方面 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在对出资社员分 类方面有较大区别 ,但从本质上看主要有以下几 种分类 :一是原始股股东 ,这类社员一般就是合作 社 的创立 者 ,他 们 的互助 金 出资 一般 情 况下 不 能 撤 出 ;二是 普 通股 股东 ,这 类 股东 互 助金 出资 相对 稳定 ,如果想退股至少要提前 1年 申请 ;三是临时 股股东 ,此类股东的互助金出资波动性较强 ,如果 想退股要提前 3个月 申请 。上述各类股东的共性 : 一 是属于合作社社员 ;二是 自愿开展信用互助业 务 ;三是必须拿 出一定资金投资人股(信用互助金 的主要来源 );四是可以享受合作社赋予的各项权 利 ,如借用互助金 、以低于市场价购买合作社提供 的农资 、期末分红等 。各类股东的主要区别 :一是 使用信用互助资金的额度不 同;二是期末分红的 额 度 不 同 ,通 常原始 股 股东 在这 两 方 面享受 的额 度最高 ,临时股股东享受额度最低 。 此外 ,互助金 出资方式方面 ,大部分合作社要
关键词 :普惠金融;农 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 :F302.6;F321.42;F830.34 文献 标识码 :A 文章编 号 :1671—4288(2018)04—0009—05
近年来 ,在 山东省系列惠农政策的推动下 , 农村经济呈现出持续 向好的发展态势 ,作为新型 互助性经济组织 的农 民专业 合作社在其 中发挥 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 ,截至 2017年底 ,山东省注 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近 18.5万家 ,据全 国第 一 。 无疑 ,农 民专业合作社 已成为推动我省农业 现 代化 的 主力 军 。
第 18卷第 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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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学院学报 Journal ofW eifang University
2018年 8月
A ug.2018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内部信用合作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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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山东 省 为 例1)
摘 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 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 由于农业 自然风 险大、农 民缺少贷款抵押物等,在其发展过程 中遭遇 了严重 的资金瓶颈 问题 ,于是众 多合 作社纷纷在其内部开展 了信用合作 业务 ;但 因缺乏指导和监督,该 业务开展过程 中乱象丛生。笔 者在实地调研基础上 ,通过案例分析方式,对 山东省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的三类信用合作模 式进行 了深入剖析 ,总结 了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并给 出了相应 的完善对策 ,对合作社信用合作 业务 地规 范 开展 提供 了重要参 考 。
收稿 日期 :2018-05-12 基金项 目:2014年 山东省 高校人文社牟扣开究项 目 “基于山东省加快金融改革 背景下 ,全省新型农村金 融机构财会 类人 才紧缺问题研究” (项 目编 号 :J14W G95) 作者简介 :张清 ̄(1979一),男,山 东济南人 ,山东经 贸职业 学院财政金融 系副主任 ,讲 师,会计 学硕 士研 究生。研 究方向:财会、金融类 课 程 教 学 。
因此 本 文 的研究 对 山东 省 “三农 ”发展 具 有重 要 的 现实 意 义 。
一 、 农 民专业 合作社 内部信用合 作现状及 特点 从政策层 面看 ,最早明确提 出允许在农 民专 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 的是 2008年的 中央 l号文件 ,此后几乎每年 (2011年 除外 )的中央 1 号文件 中都提及 了关于 “信用合作或资金互助业 务开展”的内容 ,而且政策支持力度越来越大。有 了政策的支持 ,全 国各地农 民专业合作社开始探 索实施形式多样的信用合作模式 。本项 目组通过 实地调研 、文献资料查 阅、网站搜索 (农业部 网站 为主)等途径 ,了解到当前农 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 用合作业务现状及特点如下 。 (一 )信用合作业务缺乏主管部 门指导 调研发现 ,大多数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专业 合作社没有主管部 门的指导 ,基本上是 由专业合 作社 自发开展信用合作业务。总体来看 ,信用合作 业务开展乱象丛生 、不够规范 ,存在着较大风险 , 个别合作社还出现 了主要负责人 “卷钱跑路”现 象 。少数合作社是在主管部门(最为常见的是各地 农业局 、林业局及各级供销社等 )指导下开展业 务 ,这类合作社 内部信用合作业务开展地相对规 范 ,风险相对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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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用合作业务缺乏有效金融监管 尽管政府在中央 1号文件 中多次提及信用合 作业务 ,但由于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业务属于新 生事 物 ,无论 是 银监 局还 是各 地 金融 办 的工作 职 能 中 尚未 明确 对 该业 务进 行 监管 。另 外各 地 开展 信用合作业务 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为庞大 , 客观上也给监管带来很大 困难 。同时大多数开展 此类业务 的合作社经营规模有限 ,信用合作互助 资金总额不是很大 ,还没有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 的足够 重 视 。基 于 以上原 因 , 目前 来 看该 类业 务 缺 乏有 效 监管 ,总 体处 于盲 目发展 状 态 。 (三 )各地合作社信用合作业务开展形式多样 调查发现 ,全 国各地农 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 用合作业务过程中 ,在依托合作社的层级 、信用合 作互助金(以下简称 “互助金 ”)的出资人股 、信用 合作资金池管理 、信用互助金 的使用额度及费率 等方面均有多种表现形式 ,具体阐述如下 : 1.依 托合 作社 层 级方 面 绝大多数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合作社都是单 一 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 ,在社员人数 、互助金规模 、 服务范围方面相对 有限 ;也有一 部分依托农 民专 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开展业务 , 由于联合社包含多个单一 的合作社 ,因此在互助 社员人数 、互助金规模及服务范围上远远超过 了 单一合作社 。 2.互助金 出资入股方面 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在对出资社员分 类方面有较大区别 ,但从本质上看主要有以下几 种分类 :一是原始股股东 ,这类社员一般就是合作 社 的创立 者 ,他 们 的互助 金 出资 一般 情 况下 不 能 撤 出 ;二是 普 通股 股东 ,这 类 股东 互 助金 出资 相对 稳定 ,如果想退股至少要提前 1年 申请 ;三是临时 股股东 ,此类股东的互助金出资波动性较强 ,如果 想退股要提前 3个月 申请 。上述各类股东的共性 : 一 是属于合作社社员 ;二是 自愿开展信用互助业 务 ;三是必须拿 出一定资金投资人股(信用互助金 的主要来源 );四是可以享受合作社赋予的各项权 利 ,如借用互助金 、以低于市场价购买合作社提供 的农资 、期末分红等 。各类股东的主要区别 :一是 使用信用互助资金的额度不 同;二是期末分红的 额 度 不 同 ,通 常原始 股 股东 在这 两 方 面享受 的额 度最高 ,临时股股东享受额度最低 。 此外 ,互助金 出资方式方面 ,大部分合作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