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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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辖区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幼儿园、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时为预防接种证查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组织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接种单位。

接种单位负责收集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基本信息,为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支持,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一)查验单位。

现阶段全国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均应当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其他类型学校是否纳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疾病防控的需要确定。

(二)查验对象。

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三、工作流程(一)通知查验对象。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通知新生报名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一、背景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为了保障儿童健康,提高疫苗接种率,我国实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构建群体免疫屏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2. 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3. 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查验工作效率,保障儿童入学权益。

4.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增强疫苗接种意识。

三、查验对象和时间1. 查验对象:各级各类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小学、初中)的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2. 查验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查验内容1. 查验预防接种证: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有无未完成或未按时接种的疫苗。

2. 查验疫苗接种记录:核对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与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记录进行比对,确保疫苗接种信息的准确性。

3. 查验疫苗接种证明: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提供疫苗接种证明,证明儿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接种。

4. 查验疫苗接种禁忌症:查看儿童是否有疫苗接种禁忌症,如有禁忌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查验流程1. 家长准备:家长提前准备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确保疫苗接种记录完整、准确。

2. 查验环节:(1)儿童入托入学时,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2)查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3)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材料。

3. 汇总上报:各查验单位将查验结果汇总,按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 督导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查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查验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入学新生或新转入学生。

二、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

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学校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1、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是指对所有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件的查验和记录工作。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相关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第五条学校要确保每位学生都及时、全面接种疫苗,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宣传,提高接种率。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学校要加强对相关标准和政策的学习,不断完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人员第八条学校要设立专门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负责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其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流程第十二条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分为三个环节:登记、查验和记录。

第十三条学校要在新生入学时要求家长提供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件,由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对学生提供的预防接种证件进行查验,核实疫苗接种情况。

第十五条查验合格的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在学生个人档案中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查验不合格的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其完成补种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要及时将查验结果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相关卫生部门,保持工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沟通。

第十八条学校要定期组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性。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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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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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11页
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简介在我国,预防接种是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保护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学校要求所有入学的学生必须完成预防接种。

为此,教育部门制定了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以确保学生完成预防接种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播。

实施内容1. 检查学生预防接种证为了保证每个学生都完成了预防接种工作,学校在入学前需要检查学生们的预防接种证。

检查时间为入学前两个月,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计划进行检查,确认学生是否完成了体检和预防接种工作。

如果学生没有完成相关工作,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家长,并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预防接种服务。

2. 建立预防接种档案为了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的预防接种档案,记录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并在学生入学后及时更新档案。

档案应当包含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预防接种情况等信息。

同时,学校还要建立相应的文书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

3. 加强预防接种宣传为了让更多的家长了解到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学校应该加强对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

可以通过家长会、班会、网站等多种途径,向家长介绍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流程、注意事项等。

同时,学校还应该在学校内设立预防接种宣传栏,发布有关预防接种的宣传资料,让更多的人了解这项工作。

4. 加强监督管理为了确保这项制度的落实,学校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并通过定期检查、归档、审核等方式,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另外,学校也应该定期进行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评估和检查,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

总结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对于维护学生健康、防止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认真落实相关规定,确保每个学生都完成了预防接种工作,为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医疗卫生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在预防传染病方面,预防接种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措施。

为了保障幼儿园和学校的健康环境,我国实施了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实施的必要性、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制度背景预防接种是一种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可以防止病原体在人群中的传播,减少疾病的发生。

我国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实施了预防接种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由于各地区、各学校的管理不同,有些家长没有养成按时接种的习惯,导致一些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为了保障学校的健康环境,2005年全国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学校传染病病原体检测技术操作规范》,要求入学幼儿要查验预防接种证明。

此后,各省市也相继颁布了相关政策,实施了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二、必要性实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必要性:1.保障学校的健康环境: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手段,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明可以避免病原体在学校中传播。

这样可以减少学生感染传染病的风险,保障学校的健康环境。

2.提高接种率:有些家长对预防接种存在认识误区,不重视预防接种。

通过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可以强制家长养成按时接种的习惯,提高接种率。

这有利于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整个社会的健康。

3.防止疫苗过期接种:有些家长在接种疫苗时,会选择使用已经过期的疫苗。

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明,可以确保接种的疫苗是新鲜有效的,有效预防传染病。

三、制度内容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查验对象:入托入学的幼儿和学生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明进行查验。

2.查验时间:一般在入托或入学前进行查验,确保每个孩子都按时完成了预防接种。

3.查验内容:查验预防接种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包括疫苗接种种类和接种时间等信息。

4.查验手续:家长需要将预防接种证明交给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负责查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工作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防备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备掌控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防备接种工作,特订立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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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凭防备接种证入托、入学的实在要求和有关事项,每年秋季开学报名时,要对新入托、入学的幼儿和同学进行防备接种证查验工作,平常还需对新转入的幼儿和同学开展查验工作。

二、防备接种证所查验的疫苗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目前包含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二联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今后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范围的扩大而加添相应查验的疫苗种类。

三、幼儿、同学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必需出示防备接种证。

四、开学报名时,要将幼儿、同学各种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的免疫程序,判定幼儿、同学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放入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查验完毕,防备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管。

五、对无防备接种证或未完成国家免疫疫苗全程接种的幼儿、同学将其接种信息适时登记,并告知无防备接种证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原接种的防备接种单位补办防备接种证,有证但未完成免疫规划全程接种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当地防备接种单位补种。

六、我校渐渐将查验防备接种证列入常常性工作,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导检查,对因落实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防备接种查验工作制度防备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防备接种工作制度,特订立本制度。

1、凡小班幼儿入学,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

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督导检查标准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督导检查标准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督导检查标准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举措,确保儿童接种疫苗及时、全面,防范传染病的流行和爆发。

为了加强对该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定相应的标准是必要的。

一、工作主体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主要由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负责,分工协作。

二、工作目标1.保障儿童入托、入学前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贯彻执行;2.确保儿童的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3.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扩散。

三、管理机制1.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确保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2.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派专人负责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程序1.儿童入托、入学前,学校或托幼机构应告知家长需带齐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2.家长应及时带齐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由学校或托幼机构进行查验;3.学校或托幼机构应建立详细的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确保每位儿童的接种情况都能准确记录;4.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核实学校或托幼机构对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查验的情况。

五、督导检查内容1.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明确告知家长需带齐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2.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建立了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内容是否完整准确;3.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对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的查验工作,是否认真细致;4.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和家长提供的证明是否一致;5.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及时将儿童预防接种情况上报给卫生部门。

六、督导检查要求1.督导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2.检查过程要做好记录,如有不合格情况,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3.定期对督导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4.及时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相关单位通报。

七、责任与奖惩1.对于工作质量好、疫苗接种率达标的学校或托幼机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2.对于工作质量较差、疫苗接种率不达标的学校或托幼机构,应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3.对于故意虚假报告或敷衍塞责的学校或托幼机构,应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我国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印发了《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的具体流程、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1. 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确保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齐全、真实、有效。

2. 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风险。

3.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1. 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行政区划,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2. 部门协作原则: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和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3. 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策略,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4.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四、工作流程1. 查验单位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了解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2. 对查验过程中发现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查验单位应及时通知儿童家长,督促家长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3. 接种单位负责为需要补种的儿童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并在预防接种证上做好补种记录。

4. 查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补种情况进行再次查验,确保儿童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

五、责任分工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的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指导、监督接种单位和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2.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将预防接种证查验纳入学校卫生工作考核内容。

预防接种证制度(7篇)

预防接种证制度(7篇)

预防接种证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____,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查证时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幼儿应及时将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原发证单位)补证。

3、严把入口关,及时发现漏种幼儿,确保在园幼儿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切实保证我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对于漏种疫苗种类或针次较多,不能及时完成补种的幼儿,应协助接种单位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完成补种。

5、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该制度的不断完善。

预防接种证制度(二)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

查验对象为区县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等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儿童,包括流动幼儿、学生,外籍幼儿或本区县借托、借读儿童和新转学的儿童。

查验内容为除卡介苗外的其他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情况。

二、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三、验证工作由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补种、补证、补卡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负责。

四、托幼机构、学校建立验证工作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将验证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

对无接种证的或没有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各托幼机构或小学应及时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五、预防接种单位实施疫苗接种、补种或补证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复验预防接种证后,将补种情况汇总上报至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和上级行政教育部门。

六、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5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5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____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从____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江西省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____日内送达区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

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

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

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4篇)

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4篇)

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根据____部、教育部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结合我校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制定我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一《____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____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补种。

检验预防接种证是一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工作,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查验的内容和方法:学校负责承担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每年对入学儿童进行查验,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在儿童办理入学时,必须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

学校应安排专人依据____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及接种程序,检查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上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分析并逐级上报合格的预防接种证,应具有原始性接种程序,记录准确有疫苗批号,并盖有接种单位公章和每次接种者签名接种证,应记录所有属于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集中的各类疫苗,不缺漏项。

工作流程如下:三、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1、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2、有接种证但接种项目不全的,应告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原接种单位或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种漏缺疫苗学校对补种的意义要有登记并存档。

3、.无接种证者应到原接种单位查接种卡或原始接种记录,进行补正由各种原因接种证丢失,或确实找不到原始接种证的,须由原接种单位出具接种证明,接种证明,需加公章及接种者签字。

镇卫生防疫站站,对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在查验接种证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下达传染病监控记录,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的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查证工作,至少检查一次。

疾控中心负责对学校的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定期有针对性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2024年是我国推进“双百”行动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扩大开放的关键年份。

为了建立和完善当代保健员规范、科学、安全、有效的预防接种制度,保障幼儿健康,决定实施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落实方案。

二、实施内容
(一)制定检验标准
2024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1)20个疫苗接种完整及时,出示由卫生部门签发的《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经预防接种机构审核准予录取。

2)完成6-12月龄期、1-2岁期、4-6岁期机构提供的记录,包括接种记录、体检记录、病史记录、家庭史记录、特殊情况记录等,并携带上护士签字确认。

3)出示总体健康报告单,由护士/医生签字确认,并附有家长签字。

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精选5篇)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园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幼儿园保健室检查幼儿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幼儿时,应告知家长到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幼儿要求及时进行补种。

5、幼儿园对幼儿的接种证进行查验,对疫苗漏补种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四、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五、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六、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七、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3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学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免疫接种查验制度

免疫接种查验制度

免疫接种查验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查验范围和对象(一)查验范围:所有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的学生。

(二)查验对象:1. 儿童入托、入学时需提供预防接种证;2. 儿童转学、升学时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三、查验内容(一)查验预防接种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查验儿童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其他疫苗。

四、查验程序和时间(一)查验程序:1. 学校在儿童入学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提供预防接种证;2. 学校保健室或卫生部门对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核实疫苗接种情况;3. 对于未完成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及时补种;4. 学校将查验结果登记在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中,并将查验情况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二)查验时间:1. 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2. 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预防接种证查验。

五、疫苗补种原则疫苗补种原则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对于未完成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种。

六、查验结果的处理(一)对于持有真实、完整、有效的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学校应予以认可,无需重复查验。

(二)对于未持有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学校应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尽快补办,并在补办后进行查验。

(三)对于未完成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及时补种,并在补种后进行再次查验。

七、查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一)学校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查验制度,明确查验工作的责任人、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二)学校应将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纳入学期初、期末工作中,加强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学校进行查验工作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学生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也是学生入托入学的必备条件。

为了确保学校环境的健康与安全,制定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旨在全面规范入托入学查验工作的实施,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扩散。

二、经费和人力资源保障为保障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

负责学生入托入学查验工作的人员由学校指定,具备医学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

三、工作职责1. 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是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责任人,具有最高决策权。

•负责制定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确保经费和人力资源的保障。

•监督入托入学查验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2. 预防接种证查验人员学校将聘请或组建专门的预防接种证查验人员,负责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

•掌握预防接种证查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指南。

•负责制定查验流程和标准。

•实施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向学校汇报查验工作的进展和情况。

3. 学生及家长学生及其家长是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参与主体。

•理解并积极配合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提供真实、准确的预防接种证明材料。

•配合查验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和接种证件核实。

四、工作流程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1. 信息收集学校将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入学申请表,要求提供学生的个人信息和相关预防接种证明材料。

家长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真实、准确的预防接种证明材料。

2. 预约和核验学校将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预防接种证明材料,安排学生和家长进行预约核验。

预约核验时,需要学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3. 核验过程预防接种证查验人员将根据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明材料进行核验,确保预防接种证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核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防接种证上的学生个人信息是否与入学申请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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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新生及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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