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名词、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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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筹划:可能的纳税义务人在税法等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其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谋划,确认其实际纳税义务,以达到税收负担最轻、经济利益最大目的的行为。

2、避税: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者缺陷,通过对经营财务活动的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人负担最小的经济行为。

3、节税:是指遵循税收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以合法方式减少企业的税负的行为。

4、税收挡板:指纳税人利用一定的财务手段,减少应纳税额降低税负的行为。

5、税收屏蔽:又称税收庇护,指纳税人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增大当期扣除,使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迟、暂免纳税负担的一种理财活动。

6、税收筹划成本: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所付出的代价。

包括固定税收负担、变动税收负担、管理成本和机会损失成本等
7、涉税风险处理税收事宜的预期与结果的偏离程度。

8、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

9、免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赋的税收筹划技术。

免税人包括自然人、免税公司、免税机构等。

10、分离技术又称分劈技术、分割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一、税收筹划和偷税、避税、节税的关系
1、和偷税的关系:
(1)相同点:都是为了实现纳税人少缴税,减轻税负的行为。

(2)不同点:
(1)行为主体不同。

税收筹划的行为主体是可能的纳税人;偷税的行为主体是纳税义务人。

(2)实现的途径不同。

是否违法是税收筹划与偷税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偷税是触犯了国家相关税收法律的行为,其最大特点是违法甚至犯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偷税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税收筹划则是在不触犯国家法律情况下的一种涉税行为,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所涉及的收入、支出等的安排,则是在税法未禁止的框架下进行的。

2、和避税的关系:
(1)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相同点
①税收筹划与避税都是不违法行为
②税收筹划与避税的行为主体基本相同。

避税者和税收筹划者都是在作为应纳税义务
人即可能的纳税义务人时,开始实施其避税和税收筹划方案或措施的。

③税收筹划与避税的行为目的相同
(2)不同点
①避税和税收筹划的具体法律依据不同
②避税和税收筹划的行为对象不同
3、和节税的关系:
节税是指遵循税收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以合法方式减少企业的税负的行为。

节税是合法而且合理的行为,其合理性体现在其行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精神。

在我国的税收理论及实践中,目前广泛赞同税收筹划等同于节税的概念。

税收筹划的范围大于节税的范围。

二、节税与避税的联系:
两者的共同点:
主体相同,都是纳税人所为。

目的相同,都是纳税人想减少纳税义务,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

处在同一税收征管环境中和同一税收法律法规环境中。

两者之间,有时界线不明,往往可以互相转化。

在现实生活中,节税与避税难以分清。

两者的区别:
避税是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因此在相当程度上它与逃税一样危及国家税法,直接后果是将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间接后果是税收制度有失公平。

节税不需要反节税,而避税则需要反避税
三、空白与漏洞区别
(1)漏洞一般是指税法对某项内容有文字规定,但因为语法或字词有歧义而导致对税法理解的多样性;也可指文字规定不利于征税,从而为避税大开了绿灯;或指税法在某项具体规定中对某个细小环节的忽略。

(2)空白是指税法文字规定中对较大部分内容的忽略,但在总规定中却有所体现。

(3)通过税法的完善环节也可以反观到税法空白与税法漏洞的区别:空白需要补充税法;漏洞则需要修改税法。

当然,补充税法和修改税法也可能是因为客观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

四、分割技术的特点及操作要点
1、特点:(1)绝对节税(2)适用范围狭窄(3)技术较为复杂
2、要点:(1)分劈合理化(2)节税最大化
五、销售阶段销售方式的筹划方法
(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将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销售折扣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折扣额不得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3)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

实物折扣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六、采购阶段结算方式筹划
1、种类:一是赊购,二是现金采购
2、基础:尽量延迟付款,为企业赢得一笔无息贷款。

供应阶段结算方式的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未付出货款,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

(2)使销售方接受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尽量让对方先垫付税款。

(3)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使销售方垫付税款,而自身获得足够的资金调度时间。

(4)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等。

七、在计税依据筹划时,如何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
(1)税基推迟实现。

即税基总量不变,合法推迟税基的实现时间。

税基推迟可以实现递延纳税。

(2)税基均衡实现。

即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在各个纳税期间均衡实现;在适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还可实现边际税率的最小化,从而大幅降低税负。

(3)税基提前实现。

即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提前实现。

在减免税期间,税基提前实现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额。

八、如何利用税种进行筹划
(1)选择容易转嫁的税种(间接税容易转嫁,直接税不容易转嫁)
(2)选择有征收空白点的税种(遗产税、赠予税、社会保障税等新税种。


(3)选择纳税少的税种(兼营行为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划)
(4)选择不同的税种结构(利用不同的销售方式)
九、按税收筹划点如何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
(1)税基式税收筹划。

税基式纳税筹划主要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计税基础的方式来减轻纳税人义务和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2)税率式税收筹划。

税率式纳税筹划方式主要是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法来减少自身的税收负担。

(3)税额式税收筹划。

税额式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法来减少自身的税收负担。

主要是利用减免税优惠达到减少税收的目的。

比较:在税基式税收筹划和税率式税收筹划方式中,减少纳税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缩小税基或是降低适用税率的方法而实现的,其税收筹划的操作往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计算才能实现。

而在税额式筹划方式中,主要是利用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惠达到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一般不需经过太复杂的计算。

税额式税收筹划与税收优惠中的全部免征或减半免征的联系更为密切,运用税额式税收筹划技术,必须充分了解有关的税收减免税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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