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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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保监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
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8.02
•【字号】渝银保监复〔2019〕317号
•【施行日期】2019.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同址扩租的请示》(渝阳光人寿〔2019〕79号)等文件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10号7层1#、2#、4层1#1-4单元”变更为“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10号7层1#、2#、4层1#1-4单元、2#7-9单元”。
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并将公告情况报我局备案。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