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争议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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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争议⼀裁终局

在⼯作中,劳动者和⽤⼈单位会签订相应的合同,不过因此也容易出现⼀定的劳动纠纷。有了纠纷就要进⾏解决,那么对于劳动争议⼀裁终局是什么意思呢?这就需要⼤家通过本⽂来进⾏了解。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争议⼀裁终局

⼀裁终局制是指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后即⾏终结的制度。劳动者对⼀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诉与不诉有选择权:劳动者认为仲裁裁决对其有利,可以选择仲裁⽣效;认为对其不利,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起⼗五⽇内向⼈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九条规定,劳动者对四⼗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⑵⼀裁终局仅限于⼩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⑶裁决书⾃作出之⽇起发⽣法律效⼒;

⑷仲裁裁决发⽣法律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不得就同⼀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⑸仲裁裁决发⽣法律效⼒后,当事⼈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

⼀裁终局案件

⼀是⼩额仲裁案件,⼩额仲裁案件有⾦额限制。根据《劳动争议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七条规定,⼩额仲裁案件是指不超过当地⽉最低⼯资标准⼗⼆个⽉⾦额的仲裁案件。

⼆是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额仲裁案件包括四种: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根据《关于<劳动法)若⼲条款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的解释,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单位得到的全部⼯资收⼈。

(2)追索⼯伤医疗费的案件。⼯伤医疗费是指职⼯因⼯负伤治疗,享受⼯伤医疗费,⼯伤医疗费是⼯伤保险待遇的⼀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伤职⼯治疗⼯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②⼯伤职⼯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宿费⽤按照本企业职⼯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涉及经济补偿的有:①⽤⼈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是因⽤⼈单位过错,劳动者依照该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单位依照该法第三⼗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因劳动者患病、负伤、不能胜任⼯作等,⽤⼈单位依照该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追索赔偿⾦的案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赔偿⾦包括:①⽤⼈单位违反该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的,⽤⼈单位应当依照该法应当依照该法第四⼗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倍向劳动者⽀付赔偿⾦。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期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期已经履⾏的,由⽤⼈单位以劳动者试⽤期满⽉⼯资为标准,按已经履⾏的超过法定试⽤期的期间向劳动者⽀付赔偿⾦。

看完本⽂之后⼤家都清楚了吧,我们要知道劳动争议⼀裁终局其实就是仲裁庭裁决后即⾏终结的制度的意思,当然对于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家在遇到劳动纠纷处理的时候才能更好的做出应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店铺温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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