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
为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1.设立专用帐册
各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财务专用帐册,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2.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2.0%;
2)水利水电工程为1.5%;
3)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项目部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3.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是项目部开展正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费用,严禁挪作它用。

2)工程项目部必须提交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以及费用使用
支付计划,经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

4)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防护用品等的采购。

5)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所需费用的支出。

4.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管理
1)项目部根据安全措施实施计划安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费
支出使用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销。

2)当工程施工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并不能及时有效消除安
全隐患时,项目部要追加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5.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的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