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重点工作情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月份重点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9月29日市建设局局长张海川主持第十九次党组(扩大)会议,对十九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0月3日上午,市建设局主管局长张志文召集全体有关监督检查人员,研究部署,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进行讨论,对省安委办督导检查组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对市区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生活区、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人员培训教育等方面迅速开展拉网式检查。

对各县进行督导检查。

10月9日市建设局局长张海川主持召开局务会[2017]2号,对十九大期间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主管领导张志文牵头负责对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

由主管领导刘文隆负责做好供水、供热、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公用行业安全稳定。

10月10日市建设局局长张海川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2017]24号,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

9月29日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迎盛会保安全保稳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涉房信访工作大督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廊建〔2017〕164号),9月30日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两节”
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廊建安办〔2017〕43号)、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廊建安办〔2017〕44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廊建安办〔2017〕45号)、转发《廊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廊建安办〔2017〕46号)、印发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廊建安办〔2017〕47号)、转发《廊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廊建安办〔2017〕48号)。

10月19日印发了《落实省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建安办〔2017〕49号)。

9月27日印发了《廊坊市建设局关于对十九大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的通知》(廊建质安[2017]110号)、10月3日印发《全市在建工程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廊建质安〔2017〕111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设系统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建质安[2017]114号)、10月10日印发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廊建质安[2017]115号)、10月17日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再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廊建质安[2017]117号)等一系列文件。

二、安全生产执法情况
10月份以来组成8个检查组和督导组对市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涉及在建工程134项,日常巡查1156个次,开展督导安全检查39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20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22处,已整改完成。

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共抽查在建工程10项,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
10月份,对安全生产、扬尘整治等问题立案3个,结案2个,共罚款20万元。

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10月17日建设局局长张海川对3531热电联产二期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本月副局长张志文带队参加工程开工条件验收3项;调研员刘文隆对全市“气代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廊坊市建设局2017年10月26日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廊坊市建设局填报时间:2017年10月26日
5
6
7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廊坊市建设局2017年10月26日
说明:1、表中所列“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的措施及处罚处理情况”和“复查情况”三项内容执法用语要规范;2、因限期整改时间长未在本月实施复查的,应在复查相应月度内体现隐患检查、整改、复查的整体情况;3、复查不合格的,要注明整改进度。

8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月统计表(单月情况)
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