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劳社200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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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人劳社〔2007〕18号
关于开展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考核
统一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根据丽人劳社〔200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开展的部份职业(工种)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中高级工: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钳工、车工、焊工、维修电工、营林工、园林绿化工、收银员、消毒、药剂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计算机操作员。
技师: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维修电工、钳工、车工、
焊工、中式烹调师。
全国全省统考工种:秘书、物业管理员、推销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心理咨询员、项目管理员、职业指导员、营销员、公关员、企业咨询管理员、广告设计员、电子商务员、理财规划员、物流员、网络编辑员。
二、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职业等级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等级培训和考评。
(一)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课时;
2、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7年以上。
(二)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课时;
2、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课时;
3、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
(三)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课时;
2、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或市(地)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
(2)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技术比赛获名次。
(3)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三、组织报名
符合申报中、高级工、技师条件者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申报各工种初级工的请与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3月31日。
推荐上报的人选,将根据各职业(工种)报名情况,经复审合格后,组织统一培训和鉴定考核。
有关培训、鉴定考核事项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1、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专业工龄确认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各一份;
2、《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附件一)一式二份;
申报技师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报送下列材料:
1、《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综合评审表》(附件二)一式二份;
2、《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附件
三)一份;
3、申报汽车驾驶员技师资格的还需同时上报有效的安全行车证明。
联系方法:云和县人才交流中心,电话:5134288,各相关表格请登录云和人事网()下载。
二○○七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劳动职业资格考核报名通知
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07年3月9日印发校对:潘建辉(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