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的设备采购、安装、维保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设备名称、价格条件:

备注:(1)本合同总价应包括设备费、设备安装费、设备到场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所有税金、到货后领取、清点、储存、保管、起吊、定位、脚手架搭建、所有机房及井道预埋件、曳引机基础、底坑爬梯、机房简易铁梯、钢质牛

腿以及机房部电源及动力箱、井道照明、安全护栏、安全保护、现场清理、施工用水和用电、免费培训、质保期备品备件、总包配合费(电梯按2000元/台计)、检验机构监督检验等所发生的费用。

(2)此合同价款包含了所有费用,为固定价格,不受汇率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2、付款方式

2.1.合同签订后收到卖方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

2.2.设备排产前15天,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款项,同时卖方须向买方提供经买方认可的等额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期限至设备安装完毕后一周);

2.3.货到工地安装完毕,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后,买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买方付清合同款的同时,卖方向买方开具经买方认可的合同总价10%的质量保函,质量保函有效期同质保期。

3、设备规格型号:

3.1详细规格见附件《电梯规格型号表》。

3.2如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4、设备交货期

4.1卖方电梯设备交货须满足总包单位工程进度需要。实际交货期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后个月交货,安装工期为:个月。

4.2如因买方原因影响交货期,不能作金钱索赔,交货期按实际顺延。

4.3交货时能提供以下文件:

(1)国外制造商出具的进口电梯部件的产品合格证书原件;

(2)中国海关出具的进口电梯部件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质量标准

电梯设备质量标准:新生产的、全新的优等品(具体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本合同特殊条款

(6)补充条款

(7)本合同一般条款

(8)标准、规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一般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卖方向买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安装调试、竣工交付并在质量保证期承担设备质量和维修责任。

9、买方向卖方承诺按照合同特殊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方(公章):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住所:住所:

::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二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

给卖方的款项。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

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

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

技术规的要求。

2.技术规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和技术规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为准。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名称和箱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