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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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4-28

ST亚太: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4-28

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目 录一、审计报告…………………………………………………………1-3二、资产负债表…………………………………………………………4-5三、利润表………………………………………………………………6-7四、现金流量表……………………………………………………8-9五、股东权益变动表…………………………………………………10-13六、财务报表附注…………………………………………………14-69财务表审 计 报 告浩华审字[2010]第985号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亚太实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1、由于2008年度、2009年度亚太实业公司主要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绿源)已经停产,职工基本上都已经离岗,不能配合正常的审计工作,我们无法对天津绿源的财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于天津绿源逾期债务较多,存在大额诉讼,主要资产已经被查封和冻结, 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均为负数,已经严重影响到天津绿源的持续经营能力。

2、如附注九所述,亚太实业公司为天津绿源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及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逾期未归还上述贷款,农行金信支行于2008年6月5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天津绿源、亚太实业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天津中敖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7,589,495.37元及利息935,019.30元(截止2008年3月20日);交行天津分行于2008年10月21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天津绿源、亚太实业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7,700,000.00元,利息3,594,162.60元(截止到2008 年6月21日),亚太实业公司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20,000,000.00元。

东方锆业: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东方锆业: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0-049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3日,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锆业”)收到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佰利”)通知,龙蟒佰利与冯立明、黄超华、谭若闻签署了《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本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协议签署背景2020 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分别为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董事兼联席总经理冯立明、董事兼联席总经理黄超华、董事谭若闻、广东正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龙蟒佰利、冯立明、黄超华、谭若闻为了在行使股东权利或者履行相关职权时,共同保持在东方锆业重大事项决策上的一致性,以实现对东方锆业的稳定控制,经充分协商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截至《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日,龙蟒佰利持有公司97,210,818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66%;冯立明、黄超华、谭若闻暂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龙蟒佰利持有公司182,210,818股股份,冯立明持有公司26,000,000股股份、黄超华持有公司4,000,000股股份、谭若闻持有公司20,00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32,210,81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29.5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1、一致行动的原则各方均应当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东方锆业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财务管理学

财务管理学

财务管理学一单项选择题1、在没有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下列关于MM 理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D、有负债企业的权益成本保持不变2、采用比较分析法时,应注意的问题不包括( B 、衡量标准的科学性)。

3、风险调整折现率法对风险大的项目采用(A、较高的折现率)。

4、项目风险用(A、用项目标准差进行衡量)衡量。

5、“公司员工通过举债购买本公司股票而拥有公司部分产权及相应的管理权”的策略是(A、员工持股计划(ESOP))。

6、按租赁资产风险与收益是否完全转移,可将租赁交易划分为(B、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7、存货经济批量的基本模型所依据的假设不包括(D、允许缺货)。

& 年均费用法适用于(A、收入相同但计算期不同的项目之间的比选)。

9、以下关于长期借贷特点不正确的是(B、为了解决日常经营活动资金的需要)。

10、年资本回收额是(B、年金现值的逆运算)。

11、利用存货模型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时,不予考虑的因素是(B、现金的管理成本)。

12、在下列评价指标中,属于非折现评价标准的是(D、回收期)。

13、由于商品经营上的原因给公司的收益或收益率带来的不确定性而形成的风险称为(A、经营风险)。

14、关于财务管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C、财务管理具有独立性,与其他的管理没有关系)15、下列关于市盈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市盈率很低则投资风险较低)。

16、在不增发新股的情况下,企业去年的股东权益增长率为10%,本年的经营效率和财务政策与去年相同,则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B 、企业本年的股东权益增长率大于10%)。

17、公司并购的最终支付方式取决于(B、双方协商)。

18、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受折扣百分比、折扣期和信用期的影响。

下列各项中,使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提高的情况有(D、折扣百分比、信用期不变,折扣期延长)。

19、(B、增量现金流量)是根据有无”的原则确认有这项投资与没有这项投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20、有观点认为,要想获得减税效应,应采用低股利支付率。

东方锆业:拟收购朝阳百盛锆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锆业务相关资产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2010-08-05

东方锆业:拟收购朝阳百盛锆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锆业务相关资产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2010-08-05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朝阳百盛锆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锆业务相关资产专项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0)第Z0327号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二○一○年七月八日目 录第一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第二部分 摘要 (3)第三部分 正文 (5)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5)二、评估目的 (8)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8)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9)五、评估基准日 (11)六、评估依据 (11)七、评估方法 (13)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5)九、评估假设 (17)十、评估结论 (18)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9)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1)十三、评估报告日 (21)第四部分附件一、 资产评估汇总表和明细表二、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三、 朝阳百盛锆钛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四、 委托方承诺函(复印件)五、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复印件)六、 部分资产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另册装订)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复印件)八、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九、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十、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十一、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一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一)就注册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三)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四)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东方锆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东方锆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0-045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6,500.00万股(含16,5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860.00万元(含79,860.00万元),发行对象分别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佰利”)、冯立明、黄超华、谭若闻、广东正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盈智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和认购金额如下:序号认购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万股)(不超过)认购金额(万元)(不超过)1 龙蟒佰利8,500.00 41,140.002 冯立明2,600.00 12,584.003 黄超华400.00 1,936.004 谭若闻2,000.00 9,680.005 正盈智能3,000.00 14,520.00合计16,500.00 79,860.00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分别与龙蟒佰利、冯立明、黄超华、谭若闻、正盈智能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龙蟒佰利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冯立明为公司董事、联席总经理,黄超华为公司董事、联席总经理,谭若闻为公司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龙蟒佰利、冯立明、黄超华、谭若闻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2009年12月30日法人杂志文本刊特约研究员王荣利为了持续追踪和研究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笔者收集了2009年度广受媒体关注的95例涉嫌刑事犯罪或者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包括部分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者利用企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负责人在内,以下统称“企业家”)的相关资料,并对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涉嫌犯罪状况予以总结和研究,形成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09年度涉案落马的企业家概况本年度因涉嫌犯罪落马或者被调查的民营企业家,初步统计影响巨大的约有35人,年龄最大的60岁;年龄最小的31岁,平均年龄46.04岁。

2009年度因涉嫌犯罪落马的国企企业家,影响较大的至少有10人。

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中国华[0.09 -7.14%]陆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陕西省科协原副主席葛雄;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海南省旅游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王俊武;浙江巨化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叶志翔;浙江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原厂长、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原总经理廖为宏;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曾德新;广东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旭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邵志和;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广州南沙围垦开发公司原党委书记万年保;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阜阳分行腾达支行原副行长李群。

上述落马的10人中,年龄最大者为曾德新和黄旭明,均为63岁;年龄最小者为李群和廖为宏,分别为45岁和46岁。

10人的平均年龄为53.6岁,恰好与笔者所做《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统计出的国企企业家落马的平均年龄53.69岁非常接近。

上述10人涉嫌犯罪的罪名,除了康日新尚未明确、李群涉嫌倒买倒卖银行承兑汇票犯罪之外,其余8人均为受贿罪。

8名涉嫌受贿犯罪的人员中,除了叶志翔受贿金额尚未公布之外,其他7人受贿金额合计3631万元,人均518.7万元。

2009年2月重点联系玻璃企业产销情况

2009年2月重点联系玻璃企业产销情况
5 5
全国性建材科技期刊—— 《 玻璃 》 2 0 年 o9 璃2 3 .5 箱 ,比上 年 同期下 降 31 %,月末 平板 4 49 万 .2 玻 璃 库 存 为 2 2 . 万 重 量 箱 , 比 上 年 同期 减 少 2 02 2 1 . %。2 玻璃 价 格 继续 走 低 ,其 中浮法 玻 璃平 03 0 月 均 价 格 为 5 .7 / 量 箱 ,比 1 下 降 3 6 / 量 85 元 重 月 .元 重 2 箱 ,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1 .5 / 量 箱 ,跌 幅 为 69 元 重 2 .4 2 %。普 通平 板 玻 璃价 格 为5 . 元/ 4 61 重量 箱 , 比 9 1 月下 降23元/ -5 重量箱 。 进 入2 0 年 ,玻 璃行 业继续 受房 地产和 汽车两 09 大行业 发展放 缓和 国际金 融危 机 的影 响 ,国 内市 场
m 。而集 团本年度 资本开支 为7 元 。 亿
中国建材 装备 有 限公司作 为第 一起草 单位 ,在
玻璃基质 上打 印用 纳米墨水 在 美研制成 功
近 日,美 国伊利 诺伊 大学 的研究 人 员研 制 出一
种 由银 纳米粒 子构 成 的新 型墨水 ,可应用 于 电子 和
整 个标 准制 定过 程 中始终遵 循着 科学 、严谨 和对 社 会 负 责任 的态度 。此 两个标 准 的发 布实施 将进一 步 规 范 国 内汽 车玻璃 贴膜 和建质 最上 乘 的玻璃贴 膜 产 品提供 了一个 值
得信 赖的参考 。
2 0 年2 0 9 月重 点联 系玻璃企 业产销 情况
2 汇 总 数 据 显 示 ,平 板 玻 璃 企 业 生 产 玻 璃 月 2 2 .8 3 06 万箱 , 比上 年 同期 下 降 1.%;销售 平板 玻 88

002167东方锆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002167东方锆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日经焦作市中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注册资本为194万元,设
立时实收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1 2 3 4 5
股东名称 冯立明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靳三良 崔官岭 甘学贤 合计
出资额(元) 90.45 73.00 17.63 9.40 3.53
194.00
持股比例(%) 46.62 37.63 9.09 4.85 1.82
1、公司名称: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西 1 公里焦克路北 4、法定代表人:许红军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410803766229298B 7、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生产、销售: 精细陶瓷;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普通机械加 工;汽车零配件的批发及销售(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 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从事生产经营) (二)交易标的历史沿革 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原称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由冯立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出资,于2004年9月1
1,914,426.58 1,753,967.61 2021年1-3月
1,583,758.85 1,419,459.44
2020年度
1
营业收入
464,508.98
1,410,816.12
2
营业利润
127,035.10
283,121.02
3
净利润
106,998.15
232,792.86
注: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东方锆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15

东方锆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15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10-01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仲丛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上市公司【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12.29【实施日期】2009.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为了增强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09年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各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告的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上市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勤勉尽责,谨慎执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二、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一)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披露公司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的,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的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东方锆业:章程修正案 2010-07-13

东方锆业:章程修正案 2010-07-1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公司2009年年度分红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一、原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修改为:“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个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东方锆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东方锆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0-07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
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44号)的要求,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冯立明、黄超华、谭若闻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本公司/本人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东方锆业股份的情形。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将不减持东方锆业股票。

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如有)全部归东方锆业所有,并将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东方锆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东方锆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0-018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或“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原因等具体情况(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总金额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占2018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项目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应收款项1,604.92151.01% 存货167.78 15.79% 固定资产7,650.65 719.87% 无形资产2,641.89 248.58% 合计12,065.241,135.25%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和金额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002167东方锆业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2167东方锆业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东方锆业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2,547.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3,321.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80.88%。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2,563.5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3,316.8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80.75%。

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未能在销售规模扩大的同时提高利润水平,应注意增收减利所隐藏的经营风险。

二、成本费用分析东方锆业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72,304.67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60,726.0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3.99%;销售费用为361.3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5%;管理费用为6,354.1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79%;财务费用为200.5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28%;营业税金及附加为621.9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86%;研发费用为4,040.7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59%。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361.3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360.16万元相比变化不大,变化幅度为0.33%。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在销售费用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营业收入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企业营销水平有所提高。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6,354.1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408.6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7.48%。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52%,与2022年上半年的7.51%相比有所提高,提高1.01个百分点。

而企业的营业利润却有所下降,说明企业的管理费用增长并没有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支出并不合理。

三、资产结构分析东方锆业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365,228.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75,886.83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4.95%、33.26%和10.79%。

002167东方锆业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002167东方锆业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东方锆业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负3,480.7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804.12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3,480.73万元。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在营业收入有所扩大的同时,出现了较大幅度的经营亏损,企业以亏损换市场的战略面临市场竞争的严峻考验。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26,938.7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4,366.0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0.56%。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84.5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75.82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4.95%。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所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市场效果。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2,222.5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764.9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9.62%。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11%,与2022年三季度的9.26%相比有所降低,降低2.15个百分点。

但并没有带来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要注意控制管理费用的必要性。

2023年三季度财务费用为3,609.3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1.19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86.64倍。

三、资产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企业存货所占比例较大,经营活动资金缺乏,资产结构并不合理。

2023年三季度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出现不合理增长。

应收账款出现过快增长。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快于营业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并没有提高。

与2022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偏差。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东方锆业2023年三季度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赖于短期债务融资活动的支持。

企业净利润为负,负债经营是否可行,取决于能否扭亏为盈。

002167东方锆业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002167东方锆业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东方锆业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150,248.0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01,46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48.08%。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64,979.07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3.25%。

但是,由于企业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因此经营业务自身不能实现现金收支平衡,经营活动出现了18,144.16万元的资金缺口,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1.92%。

从现金流量表来看,企业借款的28.81%,已用于弥补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亏损。

这部分新增借款31.24%用于长期性投资活动。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148,006.3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91,903.1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61.05%。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39.9%。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下降。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所增加,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增加。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东方锆业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9,675.98万元;经营活动需要资金18,144.16万元。

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均需要投入资金。

筹资活动所筹集的资金能够满足投资和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2023年上半年东方锆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6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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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10-00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2月25日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潮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33,405,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18%。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3,40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3,40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33,40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3,40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3,40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33,40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33,40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和平分公司主营业务转移》的议案;
赞成票33,40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3,40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彩霞、王志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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