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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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通知

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通知

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通知各位同事: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迅猛,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和就业能力,特发出本通知,务必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首先,我们要加强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

职业教育不仅仅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更应该注重其人格塑造和思维培养。

学生需要具备不仅是个体技能的专业素质,还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也培养出优秀的劳动力。

其次,我们要加强职业教育的教学体系建设。

职业教育要从传统的课堂教学向实践教学转变,提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学生需要在校内学到的知识能够与实际工作相匹配,具备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顺畅过渡的能力。

我们要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工作实习,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接触到真实的工作环境。

第三,我们要加强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优秀的教师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培训和选拔,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同时,要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只有有了优秀的教师队伍,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我们要加强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面对全球化的趋势,只有与国际接轨,才能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

我们要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与国际先进教育机构的合作,借鉴他们的教学经验和管理模式,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最后,我们要加强职业教育的评价机制建设。

评价机制是职业教育能否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

我们要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包括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评价等。

只有通过科学的评价,才能找出问题,持续改进,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教职工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和推进力度,把职业教育发展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5.06•【文号】教职成〔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把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细化为具体行动。

为做好“职教20条”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职教20条”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

李克强总理就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职教20条”明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教育战线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好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推动校企形成命运共同体;落实好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工作目标,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交汇期。

2035中长期目标和2050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8.30•【文号】教师〔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将《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8月30日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队伍是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资源,是支撑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力量。

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是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建成,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教师地位待遇稳步提高,教师素质能力显著提升,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但是,与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要求相比,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还存在着数量不足、来源单一、校企双向流动不畅、结构性矛盾突出、管理体制机制不灵活、专业化水平偏低的问题,尤其是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5.27•【文号】教职成厅函〔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职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现就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铸工匠心·立报国志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二)坚持育人为本。

强化五育并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形式载体,进一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坚持统筹推进。

将育人活动与思政课实践教学、学生管理、职业指导等工作整体设计、一体推进;完善“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助力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发展。

三、活动内容(一)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宣传教育活动1.体悟发展成就。

开展“未来工匠心向党”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寻访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考察足迹,参加行业调研、企业走访、家乡调查等活动,感受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成就。

围绕“新时代新职业新工匠”“未来工匠说”“祖国成就我来讲”等主题开展演讲、征文、班团会等活动,引导学生结合所学专业,讲述新中国发展成就,畅谈技能报国理想。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篇一:教育部七大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第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XX〕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20XX年6月17日至19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这是继20XX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又一次重要会议。

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讲话。

会后,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强调指出,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要有新高度,工作要上新水平,努力开拓新局面。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的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

现就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面领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这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是国务院七部门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对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新要求的会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结合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时传达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干部、教职员工重点学习《意见》和陈至立同志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会议文件,全面领会这次会议的精神,把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提高到-个新的高度。

要充分认识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工作,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职业教育大有可为;充分认识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呼唤职业教育大发展;充分认识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产业竞争力,必须以职业教育为基础;充分认识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必须依靠职业教育;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是教育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充分认识未来20年是职业教育不可错失的发展机遇期,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学历教育还是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都要有全面的发展。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篇一:《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XX]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在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中,出现了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现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现就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缓慢,是整个教育中的薄弱环节。

20XX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82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550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中的比例仅占40%,有些地方不足30%。

一些地方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片面理解为就是发展普通高中,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忽视乃至削弱中等职业教育。

必须看到,在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下,如果不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必将影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制约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

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二、明确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今后一个时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争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在20XX年的基础上增加100万,达到650万,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XX年,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9.14•【文号】教职成[2004]12号•【施行日期】2004.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以下简称《决定》),认真实施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经国务院同意,现对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发布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高等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出现逐步回升的良好势头,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意识明显增强。

但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统筹人力资源开发中仍存在着忽视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倾向,在统筹各类教育发展中仍存在着忽视职业教育的倾向,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还不够有力。

一方面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与劳动力市场需求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办学条件比较差,办学机制不够灵活,人才培养的数量、结构和质量还不能很好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都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提出了迫切要求。

教育部七大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七大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第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2004年6月17日至19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这是继200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又一次重要会议。

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讲话。

会后,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强调指出,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要有新高度,工作要上新水平,努力开拓新局面。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的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

现就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面领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这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是国务院七部门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对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新要求的会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结合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时传达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干部、教职员工重点学习《意见》和陈至立同志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会议文件,全面领会这次会议的精神,把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提高到-个新的高度。

要充分认识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工作,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职业教育大有可为;充分认识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呼唤职业教育大发展;充分认识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产业竞争力,必须以职业教育为基础;充分认识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必须依靠职业教育;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是教育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充分认识未来20年是职业教育不可错失的发展机遇期,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学历教育还是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都要有全面的发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2.05.17•【文号】教师厅函〔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不断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决定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现将2022年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职教教师标准框架结合职业分类大典修订,修订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校长职业标准,研制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标准,逐步建立层次分明,覆盖公共课、专业课、实习实践等各类课程的教师职业标准体系。

研制新时代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标准。

研制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教师培训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提高职教教师培养质量(一)逐步提升教师培养学历层次。

在学位授权点审核和招生计划管理中,对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特别是长期从事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院校给予支持。

鼓励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职业技术教育硕士,通过一体设计、衔接培养、分段考核、定向就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培养内容的衔接性、课程设计的完整性、能力素质的综合性。

(二)支持高职院校在职教师学历提升。

鼓励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业课教师报考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校履约任教。

在攻读研究生期间,探索脱产学习与在岗实践相结合的培养形式,学中用、用中学。

(三)探索多主体跨界协同育人路径。

支持地方整合综合(理工科)院校、师范类院校和行业企业优势资源,多主体协同参与职业院校教师培养模式。

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在培养人才、推动经济发展以及提高国民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改革,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意见和措施,以确保职业教育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求、推动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一、职业教育定位和目标职业教育是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定位是立足现代化产业发展需求,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学生的就业和创业提供支持。

教育部将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明确为:培养高素质、技能过硬、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深化课程改革教育部将深化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作为重要工作推进方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施:1. 联合产学研,强化实践教学: 加强职业教育与企业、研究机构的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和实训中心,提供实践岗位和实际项目,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2. 拓宽课程设置,增强综合素质: 积极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拓宽课程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未来工作的挑战。

3. 强化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部将重点加强教材编写和出版工作,推动教材的研发和更新,提高教材的适应性和实用性。

同时,鼓励教师参与教材编写和教学资源的开发,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三、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

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1. 加强师资培训和专业发展: 开展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项目,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同时,鼓励教师参与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2. 提高职业教育师资待遇和福利: 加大对职业教育师资的激励力度,提高其待遇和福利,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四、加强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教育部将加大对职业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力度,确保职业教育质量得到有效保障:1. 建立质量评估体系: 制定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和标准,建立全面、科学、客观的质量评估体系,对职业教育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

国家职业教育相关文件

国家职业教育相关文件

国家职业教育相关文件1.《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年)》该文件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围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展开。

方案提出职业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规划了改革实施的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家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提出了完善职业教育政策、加强职业教育规划、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等具体措施和举措。

文件要求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技能实践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现代职业人才,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3.《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这是教育部发布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从资源整合、制度创新、师资队伍建设、质量保障、学制改革等方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具体措施。

文件还提出了加强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支持职业教育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等实践建议。

4.《全民职业素质行动计划(2019-2022年)》这是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旨在提高全民职业素质水平、促进就业创业、推动产业发展和提升国民经济竞争力。

文件提出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鼓励创业创新等具体举措,为推进职业素质提升提供了政策支持。

6.《职业院校党的建设工作要求》这是教育部党组发布的文件,针对职业院校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标准,从做好党的组织、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文件要求党的建设工作要与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为职业教育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4•【文号】教职成厅函〔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8.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和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健全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引导地方和学校更好地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灵活设置专业,系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2020年工作要点,决定开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制)订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1.构建定位清晰、纵向贯通、系统配套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

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明确和畅通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

2.更新专业目录内容。

积极应对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形势,科学定位、调整更新职业教育各层次专业目录内容。

3.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国家宏观管理、行业科学指导、地方优化调控、学校自主设置的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机制,协同提高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对产业发展变化的适应度。

二、工作要求1.一体设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

按照新时代和现代产业体系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的实际需求以及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需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职业分类大典及新职业目录等,系统设计《目录》专业大类、专业类划分,以现行高职(专科)目录框架为基础优化调整,总体保持目录结构相对稳定。

2.稳中求进,促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

对接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职业等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需求,以既有专业为基础,通过合并、取消、更名、增设、超前规划,进一步健全目录体系,其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重点面向实体经济领域适当设置。

职业教育相关文件

职业教育相关文件

职业教育相关文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职业教育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为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划,以加强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是我国首个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综合性制度性规划,于2014年发布。

实施方案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方向。

该文件明确,到2020年,我国职业教育要实现普及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目标,实现了带动就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服务新型城镇化等多重功能。

二、职业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职业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是在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针对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而制定的。

该计划从推进高水平职业教育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实现信息化与知识化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提高师资队伍素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划部署。

该计划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建设。

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为推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实现职教教师“双师型转型”,教育部印发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

该文件明确提出,要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据悉,目前全国约有20%的职教教师已完成“双师型转型”,并有效地提高了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四、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团队建设工程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团队建设工程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倡导和实施的一个重要项目,旨在推动全国各高等职业院校建立一支有素质、有创新力、有团队精神的教师队伍。

该项目不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还提供了各种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教育教学资源的支持,为高等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体而言,职业教育相关的政策文件和规划的发布,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指导。

我们应当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和现代化建设,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职业教育需求,培养更多更好的技能型人才,为新时代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11.13•【文号】教职成[2005]11号•【施行日期】2005.1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教职成[200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11月7日至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和部署实施《决定》,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陈至立国务委员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要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决定》和这次会议的精神,不仅对职业教育,而且对整个教育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做好《决定》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动员起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决定》和会议精神的高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决定》和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及时传达、宣传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职业院校师生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决定》的精神,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决定》和会议精神的高潮。

要全面领会《决定》和会议的精神,把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统一到《决定》和会议的精神上来。

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业岗位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加,职业教育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教育部特发布了《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规范和支持,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与水平。

一、背景与目标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是实现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普及率不高,职业教育与实际岗位需求之间的鸿沟仍然存在。

基于此,教育部制定了以下目标:1. 提高职业教育的普及率,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教育;2. 加强职业教育与现实岗位需求之间的对接,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3. 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二、改革与创新为实现上述目标,教育部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与创新的举措:1. 推行与社会岗位需求密切相关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2. 提升职业教育教材质量,确保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的紧密对接;3. 引入行业专家和企业导师,加强职业教育与实际工作环境的对接;4. 开展“产教融合”合作模式,建立校企合作基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5. 推动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有机结合,为职业教育学生提供更多升学机会。

三、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离不开优秀的师资队伍。

教育部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1. 提高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质量,设立职业教育专业的师范类学位;2. 实施教师队伍激励计划,加大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培训和科研支持;3. 鼓励行业专家和企业导师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提高师资实际操作能力。

四、评价与监管为保证职业教育质量的有效监管和评价,教育部将:1. 设立职业教育评价与监测机制,定期对职业教育学校进行评估和监督;2. 引入行业考核和职业资格认证,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3. 加强对职业教育学校的督导和考核力度,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了与国际职业教育领先水平接轨,教育部将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并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和完善国际职业教育合作机制,开展师生交流与合作项目;2. 充分吸收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经验,转化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有效参考;3. 引进外籍专家来华讲学,提升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

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解读

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解读

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解读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对高素质、技能型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为了适应这一现实需求,教育部日前发布了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让职业教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那么,让我们来深入解读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

一、政策背景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在职业教育领域,我们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职业教育与职业市场需求的脱节、职业教育地位不够高等。

为此,教育部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政策目标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精湛的职业人才,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就业形势的改善。

具体来说,政策的主要目标包括:1.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确保培养出合格的职业人才;2. 推动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员实际操作能力;3. 拓宽职业教育的渠道和途径,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4. 推进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促进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有机结合。

三、政策措施为实现上述目标,教育部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涵盖了职业教育的各个方面。

1.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政策文件要求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和评价机制,鼓励职业教育教师参与岗位实践和行业研究,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2. 推动校企合作政策文件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

通过建立实训基地、联合开发课程以及提供实习机会等方式,让学生更好地接触到真实的工作环境,提升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3. 优化课程设置政策文件要求职业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动态,优化课程设置,重点培养适应未来产业需求的专业人才。

此外,政策还鼓励开展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4. 拓宽渠道和途径政策文件鼓励职业教育机构创新招生方式,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途径。

生涯教育 文件

生涯教育 文件

生涯教育文件
生涯教育文件是指关于生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通常由政府、教育机构或相关组织制定。

这些文件旨在为学校、教师和家长提供关于如何开展生涯教育的指导和建议,以帮助学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未来职业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涯教育文件:
1.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这是一份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文件,旨在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2. 生涯教育课程标准:这是一份由教育部门制定的文件,旨在为学校开展生涯教育提供课程标准的指导。

该文件规定了生涯教育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3. 生涯教育教师培训计划:这是一份为教师提供生涯教育培训的计划,旨在提高教师的生涯教育意识和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

4. 生涯教育示范校建设方案:这是一份旨在建设生涯教育示范校的方案,旨在通过示范校的建设,推动生涯教育的普及和深入开展。

5. 生涯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案:这是一份为校外实践基地提供指导的方案,旨在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职业体验。

这些文件都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未来职业发展,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查阅政府机构、教育部门或相关组织的官方网站。

执行和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 基本文件情况

执行和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 基本文件情况

执行和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情况
目前,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在国家层面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来推动职业教育的执行和落实。

首先,国家教育部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教育
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加强职业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并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

此外,国家教育部还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教育基本文件,包括《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职业院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南》、《职业院校社会服务管理办法》等,这些文件对职业教育的目标、发展方向、政策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了加强职业教育的执行和落实,国家教育部加大了对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增加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提高教师待遇,改善职业教育设施和教学条件。

同时,相关地方政府也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总的来说,国家教育部和地方政府在推动职业教育的执行和落实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努力,通过发布基本文件和政策,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不过,职业教育的发展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还比较低、学校之间的差异较大等,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和完善政策措施。

17个关于职业教育的重磅文件

17个关于职业教育的重磅文件

17个关于职业教育的重磅文件近年来,职业教育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相继发布了17个关于职业教育的重磅文件,从不同方面对职业教育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和指导。

本文将就这些文件进行详细解读,旨在为读者深入了解职业教育政策提供参考。

首先,我国职业教育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其中,职业教育法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目标、原则、任务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内容,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优化升级行动计划等文件也相继发布,使得职业教育政策更加系统、全面。

其次,职业教育的学科体系日益完善。

国家教育部发布了《职业教育学科分类与代码》,明确了职业教育学科的范围和编码,统一了职业教育学科的命名标准,为职业教育的学科建设提供了规范。

这将有助于优化职业教育的学科结构,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质量。

第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得到重视。

《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因此,职业教育加强了实践环节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学生在校期间即能获得实际技能,也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也得到了明确的规划。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提出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了推动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文件出台,包括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中小学教师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从技术层面来看,职业教育也得到了重视。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提出,要在职业院校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即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兼备的教师队伍。

这一举措旨在促进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在职业教育评价方面,也有相关政策的制定。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规范》提出,要建立评价职业教育质量的评估体系,对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以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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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国医学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在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学教育全局,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学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促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医学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

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卫生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

医学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素质卫生人才的重要使命,其根本任务就是要以医疗卫生人才需求为导向,培养和造就一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卫生人才队伍,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卫生人力资源、科技成果和社会服务,促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随着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卫生服务模式的重大变革以及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

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战略目标,医学教育承担着重要的任务。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医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处理好改革与发展、规模与质量的关系,规范管理,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医学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质量,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加强医学教育工作的核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关键。

医学院校要根据现代医学模式和我国卫生服务的发展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适时修订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

积极进行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与医学知识相结合,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新型课程体系;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着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加强学生终身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加强学生公共卫生和全科医学教育,培养学生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坚持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教学要求,提倡早期接触临床,密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探索在培养过程中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机制;加强考试和教学评价方法改革,逐步建立科学的考试方法和教学评价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

三、德育为先,促进医学生的全面发展医学教育,德育为先。

要将德育和职业素质培养列为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

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发展祖国卫生事业和保障人类身心健康的使命感。

要进一步加强以医学职业道德、职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的职业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责任感,重视伦理问题,将预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责任;以多种形式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增强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强化人际沟通能力和人文关怀精神的培养,提高学生理解文化价值的能力,培养学生关爱病人、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医学教育教学工作运行各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积极协调,根据医学教育高成本的特点,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医学教育的生均拨款。

中央财政从2008年开始,将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医学本科生的生均拨款定额标准予以大幅度提高;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将对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医学教育予以倾斜。

教育部将把地方对医学教育的生均拨款情况作为审批医学类专业(指毕业生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的重要指标。

学校要加大医学教育的教学经费投入,切实把教学工作作为经费投入的重点,特别要加大实践教学专项经费投入。

学校要加强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投入,改善实践环节教学条件,保障教学运行需要。

附属医院和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不断加强教学条件建设,保证临床教学质量。

五、重视实践,加强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实践教学是保证和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

要认真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共同制订颁布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临床实践教学行为,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保证临床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类临床教学基地的评估和认可制度,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临床教学基地和社区教学基地。

为保障医学临床教学质量,举办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应使医学类专业在校生数与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床位数之比达到1:1,毕业实习生生均实际管理病床不少于6张。

在高等学校医学教育认证工作及教学水平评估中,要加强对临床实践教学的考察,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的学校应削减医学教育招生计划。

高等学校要积极创新医学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平台的建设。

积极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的改革,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组织学生早期接触临床,使学生在医疗卫生环境中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要有计划地安排医学生到农村和城市社区进行社会实践,系统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要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管理机构和队伍,完善临床教学工作协调制度和机制,保证教学秩序,及时研究解决临床教学中的问题;严格临床教学人员的聘任制度,明确临床教学人员的职责;完善临床见习、毕业实习和社区卫生服务实习实践教学大纲,提倡以临床二级学科为基础的宽口径临床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加强对学生临床实践的管理和考核。

六、建设队伍,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牢固确立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导作用。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深化教师聘任制改革,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和附属医院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的积极性。

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工作,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鼓励名师、名医为本科生授课。

完善临床教师编制管理,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政策、完善制度促进临床医务人员提高临床教学水平。

加强师德、医德建设,不断强化教师教学工作制度,完善教师教学考核机制,大力宣传在教学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学风优良、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医学教育教师队伍。

七、实施认证,保证医学教育教学质量建立政府、社会和学校有机结合的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实施医学教育认证,开展以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依据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以认证结果作为审核医学教育招生规模的依据,并将认证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各医学院校在实行本科医学教育标准的过程中,要创造性地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努力探索和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八、创新管理,建立统筹协调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其对医学教育的宏观指导与管理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医学教育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以卫生需求为导向,促进医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建一批高等医学院校,切实加强高水平医学院建设。

承担教学工作是附属医院的基本任务之一,要把教学建设纳入附属医院发展的整体规划,促进附属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协调发展。

巩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促进医学教育发展的运行机制。

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综合优势,加强医学科研平台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优化整合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拔尖创新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创新性重大科技成果的产出。

九、完善体系,促进毕业后医学教育与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稳步发展进一步明确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三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毕业后医学教育是临床医师培养的必需阶段,要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重点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完善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标准,组织审定培训基地;研究制订与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相关的人事管理、资金筹措等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有关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及社团组织在毕业后医学教育中的作用。

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积极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发展。

健全管理机构,规范基地的审定与管理。

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完善运行机制,保证培训质量。

将继续医学教育与卫生技术人员考核、聘任、晋升等人才管理制度相结合,保证卫生技术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认真研究和把握远程教育的特点,推进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扩大继续医学教育的覆盖面。

十、统筹规划,科学调控医学教育的发展规模与层次结构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以卫生服务需求和区域卫生规划为引导,综合考虑医学教育资源等因素,确定总体规模,统筹规划各学科(专业)、各层次、各阶段医学教育,科学调控医学教育的发展速度和招生规模。

遵循医学教育规律,严格控制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积极发展护理、药学等卫生职业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和地区卫生人才需求状况、办学条件、实践基地、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审核医学教育招生计划。

医学类专业以修业年限五年制为主体,现阶段适量保留三年制,控制长学制医学教育。

根据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逐步提高医学教育办学层次,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并适应中国国情的医学学位体系。

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研究加强中医药教育。

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各阶段合理衔接的医学教育体系。

十一、加强指导,规范医学教育学科专业设置管理高等学校增设医学类本科和专科专业,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教育部,教育部征求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意见后审批;增设医学相关类、药学类本科和专科专业,须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后批准,本科专业报教育部备案。

严格控制中等教育医学类专业招生。

职业技术学院原则上不新增医学类专业点,未经教育部批准的医学类专业一律停止招生。

进一步规范本、专科医学类专业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在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

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医学相关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允许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自学考试不得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举办医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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