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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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会诊制度
1.急诊抢救会诊,各科值班医师接到急诊科呼叫后应立即赶到急诊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会诊,各病区值班护士有责任在接电话后向病区值班医师及时转达急诊呼叫,严防接了电话后不管的现象。
2.、急诊留观病人的转科会诊,会诊工程师应在当班内完成会诊,并及时将急诊病人转入专科病房。
3.急诊科值班医师按病情需要可随时请科主任、各科值班医师会诊,或直接请各科上级医师会诊。
各科会诊医师如对会诊病情难以决定、处理时,必须及时请示本科资深医师或请本科主任会诊、指导。
4.会诊医师应及时在病程记录上记录会诊意见。
5.如会诊后已确定病情属于该会诊专科范围,对特别危重的病人,应按“急救绿色通道”原则,紧急安排落实好病人的收住,必要时请示医教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