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困境及建设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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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完善建议

浅析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完善建议

浅析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完善建议法学专业实习是法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环节,也是将理论知识付诸实践的重要方式。

实习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困境和问题,例如实习机会不足、实习环境不佳、实习内容单一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进行浅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一、困境分析1. 实习机会不足由于法学专业的特殊性,法学生往往面临实习机会不足的问题。

相比其他专业,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在法院、律所等专业机构才能进行实习,这导致了实习机会有限,影响了法学生的实习体验和能力提升。

2. 实习环境不佳由于一些法院、律所的实习环境不佳,比如工作环境陈旧、设备简陋、人际关系复杂等问题,这些都会影响到法学生的实习效果和学习体验。

3. 实习内容单一一些法学生在实习生活中可能只是做一些简单的文秘工作,没有机会接触和参与到具体的案件和法律实践中,导致实习内容单一,无法领悟实际法律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

二、完善建议1. 加强实习机构与学校的沟通与合作学校应该加强与各类法院、律所等法律实习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争取更多的实习机会,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广泛的实习选择。

实习机构也应主动与学校联系,积极接纳法学生进行实习,同时也可以与学校合作,开展一些实习项目,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能够学以致用。

实习机构应该重视实习环境的改善,提升工作条件和设备设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感受到专业化、高效的工作氛围,激发他们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

实习机构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实习要求,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实习内容。

学生可以参与到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接触到各种不同的法律工作,从而更好地锻炼自己,提升自己的实际能力。

4. 加强指导和培训实习机构应该加强对实习生的指导和培训工作,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不仅仅是做一些简单的文秘工作,而是要让他们能够真正地参与到实际的法律工作中,从而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

5. 完善评估体系学校和实习机构可以建立健全的实习评估体系,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

法学院自建实践教学基地(3篇)

法学院自建实践教学基地(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也日益受到重视。

法学教育不仅是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更是提升国家法治水平的关键环节。

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许多法学院校纷纷自建实践教学基地,为法学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本文将从实践教学基地的背景、意义、建设内容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实践教学基地的背景与意义1. 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法学教育面临新的挑战。

一方面,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需求之间的脱节问题日益凸显;另一方面,法学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存在不足。

为解决这些问题,法学院校开始重视实践教学,自建实践教学基地成为一种趋势。

2. 意义(1)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法律实践环境,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法律人才,提升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3)促进法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案例,有助于推动法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

(4)提升学校声誉: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和教师。

三、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内容1. 实践教学基地的类型(1)模拟法庭:为学生提供模拟审判、仲裁等法律实践机会。

(2)律师事务所:为学生提供实习、兼职等机会,了解律师工作流程。

(3)法院、检察院:为学生提供旁听庭审、实习等机会,了解司法实践。

(4)政府部门:为学生提供实习、兼职等机会,了解行政法律实践。

2. 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原则(1)实用性:实践教学基地应满足法学教育的实际需求,为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实践机会。

(2)开放性:实践教学基地应向全校师生开放,提高利用率。

(3)创新性:实践教学基地应不断探索新的实践模式,提升实践效果。

(4)可持续性: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法学教育提供长期支持。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3篇)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3篇)

第1篇一、基地建设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教育改革也逐步深入。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注重理论教学,忽视了实践环节。

为了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学人才,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应运而生。

基地的建设背景主要有以下几点:1. 法治建设需求:我国法治建设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而法学实践教学基地能够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机会,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

2. 法学教育改革: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成为改革的重要内容。

3. 学生就业压力:随着法学专业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就业压力越来越大。

实践教学基地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基地功能1. 实践教学功能:基地为学生提供真实、丰富的实践案例,让学生在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实习等环节中锻炼法律实践能力。

2. 实验室功能:基地配备先进的实验设备,为学生提供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制作、证据分析等实验课程。

3. 法律服务功能:基地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法律实务。

4. 产学研结合功能:基地与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实现产学研结合。

三、基地运行机制1. 组织架构:基地设立理事会、管理委员会、教务处、实习处等机构,确保基地高效、有序地运行。

2. 教学管理:基地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等,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3. 实习管理:基地与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

4. 师资队伍:基地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专家、律师等,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5. 基地建设:基地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地的硬件水平。

四、基地成效1. 提高学生实践能力:通过实践教学,学生能够熟练掌握法律实务操作,提高法律素养。

2. 增强就业竞争力: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3. 促进产学研结合:基地与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实现产学研结合,推动法学教育改革。

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建议(3篇)

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建议(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其实践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对法学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目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实践教学资源不足、实践教学内容单一、实践教学质量不高等等。

为了提高法学实践教学质量,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二、优化实践教学资源配置1. 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学校应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建立一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通过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可以接触到真实的法律案例,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2. 增加实践教学设备投入为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学校应加大实践教学设备投入,如模拟法庭、案例库、法律咨询室等。

这些设备可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3. 建立实践教学基金学校可以设立实践教学基金,用于支持学生参加各类法律实践活动,如法律援助、实习、志愿服务等。

通过基金的支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三、丰富实践教学形式1. 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

2.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

通过模拟法庭,学生可以亲身体验法庭审判过程,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学校可以定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

3.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途径之一。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活动,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机会,提高学生的法律服务能力。

4. 实习实习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通过实习,学生可以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提高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水平1.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培训学校应加强对实践教学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困境及建设构想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困境及建设构想

从调研来看 , 校外法学实践 教学基地在学 生实 习方
面确实对学生 的法律职业技 能培养起 了一定 的作用 , 但
[ 收稿 时间 ] 2 0 1 3 — 1 2 — 1 7
佳 的后果 。其二 , 对 法学专业实践 教学体系缺 乏系统性
[ 基金项 目] 阜 阳师范学院省级质量 工程 项 目“ 卓越 法律A .  ̄ I - ” ( 2 7 9 ) ; 阜 阳师范 学院质量 工程项 目 “ 模拟 法庭” ( 2 0 1 0 S X Z X 0 1 ) 、
“ 法学教 育实践基地 ” ( 2 0 1 2 S J J D 0 2 ) 。 [ 作者简介 ] 盛鹏( 1 9 7 2 一 ) , 男, 安徽人 , 安徽阜 阳师范学院政 法学院院长 , 副教 授 , 研 究方向 : 宪法行政 法学。李 民( 1 9 6 8 一 ) , 男, 安徽人 , 安徽阜 阳师范学院政 法学院副教授 , 研 究方向 : 刑事法 学。
通常来说 , 进 入法律职业共 同体并成为其 成员应 当 具有 以下基本 的职业 技能 : 沟通协 商 的技能 、 谈判 妥 协
的技能 、 辩论 的技能 、 法律 文书 的写作技 能 、 获取和运 用 信息的技能 、 证据 的审核 和有 效运 用的技能等 。 『 l _ 而上 述 职业基 本技 能的具 备显然 并不是 大学课 堂 教学 能够 解 决 的, 必须 经过一定 的司法实务课程 的实训 。毕竟法 律 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 , 而是经验 。[ 2 1
实务 能力 的欠缺 ,整个法 学教 学与 司法 实践脱 节等 原 因, 致使 许多进入法 律职业共 同体 的毕业生缺乏必要 的
律专业 的学生来对待 。比如一些师范类 院校在安 排法科
学生 实习 时 , 就是按 照师 范类学 生 的实 习来 对 待 , 实 习 时 间一般安排 四周 。四周时 间 , 对于法科学 生来说 , 无论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3篇)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意义、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一、引言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界对实践教学给予了高度重视,但实践教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意义、内容和方法,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1. 实践教学资源不足目前,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资源普遍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实习基地数量有限,分布不均。

部分高校缺乏稳定的实习基地,学生实习机会较少。

(2)实践教学设施落后。

部分高校实践教学设施陈旧,无法满足现代法学教育需求。

(3)师资力量薄弱。

部分高校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2. 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1)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

部分高校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与实际需求脱节,难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不健全。

部分高校实践教学评价方式单一,难以全面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意义1. 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了解法律的实际运用,提高法律素养,使学生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才。

2. 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实践教学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实际案件,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沟通协调、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四、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内容1. 课堂教学实践(1)模拟法庭教学。

通过模拟法庭,使学生熟悉法庭审理程序,提高法律素养。

(2)案例分析教学。

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校外实践教学(1)实习。

法学的实践教学现状分析(3篇)

法学的实践教学现状分析(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教育也日益受到重视。

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法学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引言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实践教学,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然而,在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现状1. 实践教学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体系逐步完善,实践教学课程设置更加合理,实践教学环节更加丰富。

许多高校设立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援助等实践教学课程,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

2. 实践教学师资力量逐渐加强随着法学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实践教学师资力量逐渐加强。

许多高校聘请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担任兼职教师,为学生提供实践指导。

3.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取得进展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部分高校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实践平台。

三、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1. 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部分高校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实践教学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

部分课程过于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2. 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足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足是制约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部分高校缺乏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难以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3.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滞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滞后,部分高校缺乏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导致实践教学效果不佳。

4. 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不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不完善,难以全面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部分高校对实践教学的评价仅限于课程成绩,未能充分反映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改进措施1. 优化实践教学课程设置高校应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特点,优化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将实践教学内容与实际需求相结合,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3篇)

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人才的培养成为当务之急。

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法学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基地的背景、功能、建设现状及未来发展等方面对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探讨。

二、基地背景1. 法治国家建设的需求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为了适应法治国家建设的需求,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不断改革,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应运而生。

2. 法学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成为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3. 法科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为研究生提供了实践锻炼的平台,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提升法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三、基地功能1. 实践教学功能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为研究生提供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实践机会,使研究生在真实的法律环境中提升实践能力。

2. 科研创新功能基地为研究生提供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平台,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思维,提高科研能力。

3. 社会服务功能基地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法学研究生的社会服务意识。

4. 人才培养功能基地培养具备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四、基地建设现状1. 基地数量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数量逐年增加,为法学研究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

2. 基地类型多样化目前,我国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类型包括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满足不同专业方向研究生的实践需求。

3. 基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各高校纷纷加大对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的投入,提高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水平。

4. 基地管理规范化高校对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逐渐规范化,确保基地的正常运行。

五、基地未来发展1. 完善基地布局根据法学教育改革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需求,优化基地布局,提高基地的覆盖面。

浅析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完善建议

浅析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完善建议

浅析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完善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法学专业实习已成为法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目前法学专业实习存在着一些困境,如实习机构匮乏、实习内容单一、实习时间短暂等。

为了完善法学专业实习,应采取以下建议。

完善实习机构的选择和管理。

目前法学专业实习机构选择有限,大部分学校只与少数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和法院建立合作关系,缺乏多样化的实习机构选择。

应加大与更多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力度,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实习选择。

应建立健全实习机构的管理制度,确保实习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习环境。

丰富实习内容和方式。

当前法学专业实习内容单一,主要是陪审团员、法院助理、律师助理等,缺乏多元化的实习内容。

应开设更加多样化的实习岗位,如法学研究员、法律顾问等,以满足学生不同的实习需求。

可以探索实习项目与实践课程的深度融合,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延长实习时间。

目前法学专业实习时间较为短暂,一般为半年或一年。

对于学生来说,短时间的实习难以全面了解实务工作,也无法充分发挥实习的作用。

应适当延长实习时间,让学生有更充足的时间去了解实习机构的运作、熟悉实务工作,并能够参与到实践中,提高实践能力。

加强实习过程的指导和评估。

为了提高学生的实习效果,学校应加强对实习过程的指导,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要加强实习过程的评估,既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确保学生能够在实习中获得全面的成长。

当前法学专业实习存在一些困境,如实习机构匮乏、实习内容单一、实习时间短暂等。

为了完善法学专业实习,应加强与各类实习机构的合作,丰富实习内容和方式,延长实习时间,并加强实习过程的指导和评估。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其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学实践教学发展思路(3篇)

法学实践教学发展思路(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法学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法学实践教学的发展思路,以期为进一步提升法学实践教学水平提供参考。

二、法学实践教学现状分析1. 实践教学理念有待更新当前,部分法学教育机构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实践教学理念相对滞后。

部分教师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实践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2. 实践教学体系不够完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尚未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格局。

实践教学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评价体系等方面存在不足,难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3. 实践教学资源相对匮乏实践教学资源包括师资、设备、实习基地等。

部分法学教育机构在实践教学资源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4. 实践教学与实际需求脱节法学实践教学与实际法律职业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部分学生毕业后难以迅速适应实际工作。

三、法学实践教学发展思路1. 更新实践教学理念(1)树立实践为本的教育理念,将实践教学放在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位置。

(2)强调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有机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 完善实践教学体系(1)优化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增设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咨询等课程。

(2)创新实践教学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实习实训等。

(3)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将实践能力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 丰富实践教学资源(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

(2)加大实践教学设备投入,提高实践教学条件。

(3)拓展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4. 加强实践教学与实际需求对接(1)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士为学生授课。

(2)鼓励学生参加法律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律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关注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

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建设(3篇)

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建设(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分析当前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引言法学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而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对于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概念、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概念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是指以培养法律人才为目标,通过一系列实践教学活动,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技能和素质的教育体系。

它包括课程设置、实习实训、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

三、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现状1. 课程设置:我国法学教育课程设置较为合理,理论与实践课程比例适中,但部分高校课程设置存在重复现象,理论与实践脱节。

2. 实习实训: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但实习实训基地数量有限,实习实训质量参差不齐。

3.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但部分高校模拟法庭建设不足,缺乏真实的审判环境。

4. 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手段,但部分高校案例教学资源匮乏,教师案例教学能力不足。

5.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不力,学生参与度不高。

四、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1. 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部分高校实践教学体系不够完善,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实践能力难以提高。

2. 实践教学资源不足:实习实训基地数量有限,法律援助、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3. 教师实践能力不足:部分法学教师缺乏实践经验,难以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4. 学生实践意识不强:部分学生缺乏实践意识,对实践教学重视程度不够。

五、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改进措施1. 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性课程,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3篇)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定位、功能、建设原则、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旨在为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提供参考。

一、引言法学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是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定位、功能、建设原则、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定位1. 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应紧密围绕国家法治建设,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2. 促进法学教育改革:通过建设实践教学基地,推动法学教育改革,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

3.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其在毕业后能够迅速适应法律职业。

4. 产学研结合: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应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践部门紧密合作,实现产学研结合。

三、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功能1. 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律咨询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 法律服务: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3. 学术研究:开展法学学术研究,推动法学理论创新。

4. 人才培训:为法律实践部门提供人才培训,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素质。

四、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原则1. 科学性原则:根据法学教育规律,科学规划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2. 实用性原则:实践教学基地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3. 开放性原则:实践教学基地应与法律实践部门紧密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4. 可持续发展原则:实践教学基地应注重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实施步骤1. 规划设计:根据法学教育需求,制定实践教学基地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浅析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完善建议

浅析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完善建议

浅析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与完善建议随着法学专业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实习成为培养优秀法学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

法学专业实习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境,如实习机会不足、实习内容单一、实习环节缺乏指导等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一、实习机会不足法学专业实习机会不足是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

许多学生由于实习机会有限,导致无法参与到实际的法律实践中。

这样就导致了实习经验的贫乏,从而影响了学生的职业发展。

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合作,拓宽学生的实习渠道。

学校可以积极与相关机构、企业进行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

企业也应该重视校园招聘,向学校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二、实习内容单一在法学专业实习过程中,许多学生反映实习内容过于单一,往往只能参与一些基础性的工作,缺乏更深入和有挑战性的实践内容。

这样一来,学生难以在实习中获得更多的法律实践经验,难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学校和企业应该共同努力,提供更加多元化和有挑战性的实习内容。

学校可以加强对实习单位的监督和指导,鼓励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更加有意义和有挑战性的实践内容。

而企业也应该积极配合,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的实习内容,帮助他们更好地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三、实习环节缺乏指导法学专业实习存在着诸多困境,需要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来加以完善。

只有学校和企业共同携手,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更加多元化和有挑战性的实习内容,以及更加有针对性的实习指导,才能让学生在实习中获得更好的成长和成就。

希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法学专业实习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践教学基地存在问题(3篇)

实践教学基地存在问题(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实践教学基地在高校教育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然而,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实际需求不匹配1. 设备陈旧,更新换代速度慢部分实践教学基地的设备设施较为陈旧,更新换代速度较慢,无法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实践需求。

一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已经超过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效果。

2. 实践教学基地数量不足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实践教学基地的数量难以满足学生需求。

部分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数量不足,导致学生实践机会有限,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3. 实践教学内容单一,缺乏创新部分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内容单一,缺乏创新,难以激发学生的实践兴趣。

同时,教学内容与实际生产、生活脱节,导致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缓慢。

二、实践教学基地管理问题1. 管理体制不健全部分实践教学基地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导致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混乱。

同时,管理体制与实际需求不匹配,难以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最大效益。

2. 实践教学基地利用率低部分实践教学基地利用率低,设备闲置现象严重。

原因是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学生参与实践积极性不高。

3. 实践教学基地师资力量不足部分实践教学基地师资力量不足,缺乏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

这导致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缓慢。

三、实践教学基地与产业需求脱节1. 实践教学内容与产业需求不符部分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内容与产业需求不符,导致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工作岗位。

此外,教学内容与实际生产、生活脱节,使得学生实践能力难以提升。

2. 实践教学基地与企业合作不足部分实践教学基地与企业合作不足,导致实践教学基地无法及时了解产业需求,无法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实践机会。

四、实践教学基地安全问题1. 实践教学基地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实践教学基地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背景、功能、作用以及建设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1. 法治建设的需求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人才短缺、司法公信力不足等。

为了满足法治建设的需求,培养大量高素质的法学人才成为当务之急。

2. 法学教育的改革为适应法治建设需求,我国法学教育进行了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然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仍存在一定局限性,难以满足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需求。

3. 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兴起在此背景下,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应运而生,旨在为法学教育提供实践平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法学教育质量。

二、功能1. 实践教学法学实践教育基地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实践教学机会,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实践能力。

2. 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学生可以深入了解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培养法律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重要功能之一,使学生能够在模拟审判环境中锻炼自己的辩论、调解、辩护等能力。

4. 法学调研法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学生提供调研机会,使他们能够深入了解法律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

5. 法学竞赛通过参加法学竞赛,学生可以锻炼自己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三、作用1. 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法学实践教育基地为法学教育提供了实践平台,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学人才。

2. 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参与实践基地的各项活动,学生可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打下坚实基础。

3. 促进法学研究与交流法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学生提供了学术研究的平台,有助于推动法学研究与交流,促进法学学科的发展。

4. 提升法学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法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有助于提升法学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篇)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背景、作用、建设原则、实践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提供参考。

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背景1. 法治国家建设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有助于培养适应法治建设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2. 法学教育改革的需要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作为改革的重要载体,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法学人才。

3.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有助于打破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培养具备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

三、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1. 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法学教育质量。

2. 培养应用型人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迅速适应,成为具备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3. 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将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学理论,提高法学素养。

4. 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就业渠道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四、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原则1. 实践性原则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应注重实践性,为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实践机会。

2. 完整性原则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应涵盖法学专业各个领域,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3. 创新性原则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应不断创新实践内容和方法,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法学教学实践基地(3篇)

法学教学实践基地(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而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则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育人平台,使学生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自己的法律素养,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本文将从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的背景、意义、建设与运营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法学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肩负着为国家输送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任。

然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往往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

为改变这一现状,我国各高校纷纷设立法学教学实践基地,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育人目标。

三、意义1. 提高学生法律实践能力法学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接触实际案件、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法律素养,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2. 拓展学生就业渠道通过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学生可以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

3. 促进法学教育改革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的设立,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改革,使法学教育更加贴近社会需求,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4.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的设立,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课外活动,有助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建设与运营1. 建设原则(1)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需求,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机会。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相互渗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3)开放性:实现资源共享,与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合作关系。

(4)创新性:积极探索新的实践模式,提高实践基地的竞争力。

2. 建设内容(1)设立实践教学课程:根据法学专业特点,开设相关实践教学课程,如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等。

(2)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与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3)开展法律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法学教育实践教学(3篇)

法学教育实践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学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实践教学环节至关重要。

实践教学能够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本文将探讨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现状、重要性、实施策略以及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提供参考。

二、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现状1. 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尚不完善,存在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实践教学内容单一、实践教学模式落后等问题。

部分高校实践教学课程设置较少,实践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难以满足学生培养需求。

2. 实践教学资源不足实践教学资源主要包括师资力量、实习基地、实验设备等。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资源不足,部分高校师资力量薄弱,实习基地数量有限,实验设备老化,难以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3. 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不健全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不健全,评价标准单一,难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部分高校对实践教学评价重视程度不够,评价结果对学生就业和未来发展影响不大。

三、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性1. 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将法律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通过参与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深入了解法律制度的运作,增强法律意识,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基础。

2. 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实践教学使学生有机会接触真实案例,了解法律程序,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生能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提高法律应用能力。

3. 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实践教学往往需要学生分组进行,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在实践过程中,学生需要相互沟通、协作,共同完成任务,提高团队协作意识。

4. 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就业竞争力。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更倾向于招聘具有实践经验的毕业生,实践教学为学生拓宽了就业渠道。

四、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实施策略1. 完善实践教学体系高校应根据法学教育培养目标,设置合理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确保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困境与对策

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困境与对策

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困境与对策引言随着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法律人才需求量逐年增加,法学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然而,不同高校在面对法学实践教学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

本文从实践教学的意义和现状出发,分析了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提升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实践教学的意义与现状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并通过实践活动获得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同时,实践教学也是培养法律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法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当前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理论重于实践”的倾向,大多数高校实践教学项目的耗时、难度和时效性都较低。

其次,高校法学专业师资力量参差不齐,有些地区的高校缺少实际执业经验的从业人员加入教师队伍,导致其实践教学质量下降。

此外,一些高校还存在着基础教学不扎实、实践教学需求不满足等问题。

面对困境的对策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困境,需要采取多种对策来加以解决。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

因此,高校需要加强对法学教师队伍的培训与管理,鼓励有执业经验的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加入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

同时,高校还应该加强实践教学的集体备课和教学督导,对于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积极地处理解决,提高教学质量。

推动课程改革高校应该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课程设置,并重视实践教学的设置和调整。

比如,可以加强模拟法庭、调解中心等实践性教学的开设,增加学生实践体验,提高实践教学的学科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建立校企合作机制与企业、机构合作,把校园教学延伸到社会实践当中,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实际性更强的实践教学机会。

高校应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就业实践和实习机会,培养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

推进媒体融合教学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高校可以通过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方式,推进媒体融合教学,丰富实践教学的多样性和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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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困境及建设构想通常来说,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并成为其成员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的职业技能:沟通协商的技能、谈判妥协的技能、辩论的技能、法律文书的写作技能、获取和运用信息的技能、证据的审核和有效运用的技能等。

[1] 而上述职业基本技能的具备显然并不是大学课堂教学能够解决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司法实务课程的实训。

毕竟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2]从高校法学教育及司法实务的现实来看,由于高校教学资源、教学力量的分布不均衡,众多法学教师法律实务能力的欠缺,整个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脱节等原因,致使许多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毕业生缺乏必要的法律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从而影响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社会地位和声誉。

因此,提高法学专业毕业生的职业基本技能就成为各法学院校亟须解决的问题。

从目前法学教学的状况来看,法学专业学生职业基本技能弱化的原因,主要是法学实践教学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法律基本技能培训的主要场所是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法科学生此方面技能的弱化,显然是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出现了问题。

因此,必须找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对此予以完善。

一、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现状从法学院校实践教学现状看,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基本的建设都是实行校内与校外的双轨制模式,即校内通常为模拟法庭(法律实务实训中心)、法律诊所,校外主要是在法院、XX院、律师事务所建立实习基地。

这些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实际运行状况如何呢?(一)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从调研来看,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在学生实习方面确实对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培养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非常有限。

1.仅有学生短暂实习的单一职能。

从许多法学院校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的挂牌名称看,大多都是“实习基地”。

在实践中,也就是学生在大四时到这些基地进行短暂实习,除此之外,这些教学实践基地很少再有其他的合作教学功能。

这种实践教学基地,首先实习时间较短,不能起到培训法律职业技能的应有作用。

一些院校由于缺乏对法学人才培养方面的教学及管理理念、经验,以及对法律实务过程的了解,对法科学生的实习安排甚至按照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对待。

比如一些师范类院校在安排法科学生实习时,就是按照师范类学生的实习来对待,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四周。

四周时间,对于法科学生来说,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行政案件,都是不可能了解整个案件的处理程序的。

比如一个民事案件,立案之后,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

即使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以最短的时间处理案件,这个过程也至少需要一个月。

其次,实习方式单一,粗放式经营。

具体表现是:其一,如前所述,由于缺乏对法学专业教学的了解以及相关的管理经验,为“节约”教学成本,许多院校较少设置法学实践教学岗位,多采取专业教师兼任的方式,甚至以政治辅导员来兼任。

可见,实践教学教师在人员数量上和质量上明显存在不足。

同时,在日常实践教学中负责实践学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方面,有的没有规定,或者有规定,但是明显低于课堂讲课教师的工作量。

这导致实践教师对实习学生管理松散、工作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缺乏有效指导,实践教学效果不佳的后果。

其二,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缺乏系统性设计。

从大的方面说,法学教育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

[3] 虽然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但是从现实来看,许多院校对法学实践教学并没有像理论教学那样建设有系统的教学体系。

再次,实习时间安排不合理。

从目前看,法科学生的实习通常是安排在大四的上学期进行。

而在这段时间学生通常要准备考研、考公务员和找工作。

因此,在这个时间安排实习,学生的实习效果不会很好。

2.兼职教师,有名无实。

在法学实践教学中,法学院校通常会聘请一些法律实务部门人士作为兼职教师,以充实法律实务教学力量。

这些兼职教师,通常是法科出身并从事多年法律实务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由他们来负责对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训练,应该说是较为称职的。

而从现实教学过程看,由于学校缺乏具体兼职教师授课的教学计划、教学安排,同时兼职教师的工作时间受到限制,兼职教师除为法科学生做一些实务性讲座外,很少参与到法律实务课堂教学。

(二)校内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校内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要为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

2007 年2 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在重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同时,还强调要加强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

许多院校建立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将典型意义的案件带入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模拟咨询、模拟调查、模拟辩论等。

从现实看,除少数院校外,校内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并没有能够发挥到其应有的作用。

对于模拟法庭,从法学教学现状看,这是校内实践教学的重点所在,也是学校法制宣传的主要窗口,因此,其运作的状况可以看成是学校实习基地建设的镜子。

从研究来看,多数学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仍停留在每年例行一次的模拟庭审活动上,并没有将“模拟法庭”法学实践教学课像其他部门法一样作为一门常规课程开设,更非法科学生的必修课,其仅仅是一个“课堂实验”而已。

这主要是因为,一是模拟庭审仅仅是一次教学活动,属于一堂实验课的性质。

二是模拟庭审并不具有系统性。

基于宣传效果的需要,庭审选取案例多为刑事案例,所涉及的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对于民事、行政案件,甚至商事仲裁案件极少用于“庭审”。

三是参与实验的学生有限,通常也就“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被告人”、“法警”等十人左右,多数学生只能为“听众”。

因此,这种模拟法庭教学并不能说是法学实践教学课程。

对于法律诊所,国内也有许多院校建立这种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但是除少数院校有能力作为常规课程开设之外,大多数院校可能仅仅只是一个挂了牌子的机构而已。

道理很简单,一是法律诊所这种医学临床式教学,首先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富有临床经验的“医师”,即拥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这一点估计多数法律专业院系很难做到。

其次,即使有一定数量的富有“临床经验”的教师,但是由于高校扩招下的法学院系学生数量非常庞大,很难实现诊所式法学教育要求的师生1 :8 或1 : 10的比例。

再次,诊所式法学教育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面对现实法律实务,目前许多院系与法律实务部门并没有建立这样的教学体系。

同时,这种法律实务性教学必然需要相当的资金支持,相信大多数法学院系很难有此实力。

因此,法律诊所这种实践教学模式仅仅是一种理想而已。

综上所述,目前的法学教学大多还停留在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方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远没有得到发挥。

二、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建设、运行迟滞的原因(一)学校对于法学实践教学缺乏足够的重视1.学校领导层面对于法学专业培养人才的目标、法学教育的目的缺乏了解,教学思想仍然停留在“以传授系统和科学的知识为目的”这个理念之上,不清楚法学教育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即培养学生的实践和操作能力。

因此,这种教学理念体现在教学模式方面就是:一是法律课程的开设主要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标准;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课程开设得很少。

这种课程设置主要是以传授知识为主,而非传授知识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并重的教育模式。

二是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论述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

其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如学会通过分析条文和逻辑推理得出正确的答案。

这种对于条文的纯粹分析,在现实当中几乎是不存在的。

因为在现实生活当中,条文的分析必须与事实的认定、人际关系的处理、利益的冲突、特定的文化和道德风尚以及种种社会状况相联系。

[4] 这种“以理解法律含义、传授法律知识为宗旨的教育模式”,确实能帮助学生了解和理解法律原理和概念,明白法律条款的含义,但是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训练学生的职业技能,把培养学生成为法律职业者。

2.院校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沟通的主动性不够积极。

从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开展的状况看,实践教学开展较好的院校通常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都较为密切、配合协调、关系融洽。

而法学实践教学开展一般的院校,通常来说跟地方法律实务部门联系较少。

究其原因,还是跟院校领导的观念有关。

高校级别一般为厅级单位,院系相应为处级,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多是基层法院、XX院也就是副处级单位,律师事务所根本没有什么行政级别。

因此,一些院校、院系领导,很难“躬身”与这些机构交往。

3.经费投入不足。

这主要表现在:除初期一次性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的装修和设备采购投入,每年模拟法庭开庭和日常学术讲座外,对于日常的法理学实践教学,如模拟开庭、校际间的模拟法庭比赛,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日后的管理、维护以及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运作诸方面很少投入资金。

4.院校对实践教学缺乏教学计划、措施。

目前,许多院校并没有把法学实践教学作为法学专业课程开设,也没有相应的考核措施。

比如模拟法庭训练教学课程、法律诊所教学课程,除少数院校将其作为常规课程开设外,大多数院校仍处于纸上谈兵阶段。

(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缺乏指导实践教学的计划、措施就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而言,地方法律实务部门通常都愿意与学校合作。

这样一是可以推动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的热情,提升其法学理论素质;二是可以帮助本部门解决一些人员短缺、力量不足的问题。

但是,在合作进行法律实践教学中,他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 基层法律实务部门工作压力过大,无暇顾及学生的课程指导。

从法律事务部门的现状看,许多基层法院、XX院都面临办案一线人员不足的问题。

作为律师,他们也面临同样问题。

2. 法律实务部门对法学实践教学指导的欠缺,也是实践性教学开展不佳的原因。

由于没有系统的实践性教学模式、计划、措施,或者指导学生参与实践性教学的参考标准,加上初次指导学生的实务部门的指导教师缺乏实践性教学经验,系统教学难以有效展开。

3.实务部门指导教师酬金难以到位。

从学生实习的现实来看,法律实务部门指导人员指导学生,院校通常没有给予他们相应的指导费用。

尽管他们极少提到此问题,但是从潜意识来说还是会影响到他们参与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毕竟指导学生要耗费他们大量的时间、精力。

三、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构想(一)更新观念,明确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价值众多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基地运行不佳的首要因素,是学校领导对于法学实践教学的价值认识不够。

法学属于应用性学科。

法学专业培养的目标,就是培养具有比较完整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具有法律专业思维、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

这种人才的应用能力是建立在掌握基本的法律职业技能的基础上的。

而基本的法律职业技能则需要通过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的培训才能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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