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的比较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拿大安大略省教师职业道德标准
(2006年修订版)
导言
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是教师职业实践的一个理想图景。
教师职业的核心是对学生及其学习的高度负责。
安大略省注册教师,在其高度信任的职责中,在与学生、家长、监护人、同事、教育合作者、其他专业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关系中,表现出责任感。
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的目的是:
·激励教师维护和提升教师职业的荣耀与尊严
·识别教师职业中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指导教师职业中的道德决定和行为
·提升公众对教师职业的信任和信心
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如下:
关爱(Care)
关爱的道德标准包括为提升学生潜能所表现出的同情、包容、兴趣与洞察力。
教师通过积极影响、专业判断和实践中的同理心,表达他们对学生福利和学习的高度责任。
尊重(Respect)
尊重的道德标准的核心是信任和公正。
教师尊重人的尊严、情感健康和认知发展。
在教师的职业实践中,教师以身作则,对精神与文化价值观、社会公正、隐私权、自由、民主和环境表示尊重。
信任(Trust)
信任的道德标准包括公正、开放和诚实。
教师与学生、同事、家长、监护人和公众的关系应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正直(Integrity)
正直的道德标准包括诚实、可靠和道德行为。
不断的反思有助于帮
助教师在履行其职业义务和责任时做到正直。
(资料来源:安大略省教师协会官方网站)
(责任编辑盛颖霞)
新西兰注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07月09
日作者: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
教师报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
印】【E-mail推荐
【关闭】
新西兰的注册执业教师必须在促进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充分照顾到学生的能力、文化背景、性别、年龄和发展阶段,努力为学生提供最高
水平的专业服务。
这项复杂的专业工作是教师在与同行、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和家人,以及更广泛的社会成员的合作中完成的。
教师的专业互动必须依据以下4条基本原则:
自主性:尊重并保护他人的权利
公正性:分享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
求善:善对他人,把对他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求真:诚实对待他人和自己
一、对学生的责任
注册教师最主要的专业职责是为学生负责。
教师要培养所有学生的思考能力和独立行为能力,并努力鼓励学生对民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有
明智的理解和认同。
教师应该努力做到:
a)以最有利于学生为前提,建立并保持专业的师生关系
b)让自己的专业实践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不断的专业学习,有关
课程内容和教学法的最佳获知,对所教学生的尽可能了解
c)向学生呈现教学内容时,做到来源可靠,观点平衡
d)鼓励学生对重大社会问题进行批判思考
e)服务于不同学生的不同学习需要
f)促进学生在身体、情感、社交、智力、精神等方面的发展
g)对在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学生的信息要依法保密
二、对学生家长/监护人及家人的责任
教师应该认识到,他们与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及家人是合作关系,应鼓励他们积极地参与孩子的教育中。
教师应该认识到,他们拥有就孩子的福利和进步情况向教师进行咨询的权利,尊重法律许可下的家长权力,尽管教师的专业决定必须总是以什么对学生最有利为依据。
a)让他们参与有关孩子的照看与教育的决策
b)与他们建立开诚布公、相互尊重的关系
c)尊重他们的隐私权
d)尊重他们获得有关孩子信息的权利,除非出现对孩子不利的情况
三、对社会的责任
公众赋予了教师信任和责任,同时,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也期望能够与教师一起为学生的人生做好准备。
为了履行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教师应该努力做到:
a)积极支持有关促进人人机会平等的政策和计划
b)平等合作,把学校建设成为民主典范
c)传授广为社会接受的积极的价值观,并以身作则,鼓励学生学以致用,并批判地理解它们的重大意义
四、对本职业的责任
鉴于教学职业的服务质量对国家及其国民有着重大的影响,教师应该尽其所能地维持、提高职业标准,努力营造一个鼓励运用专业判断的氛围,并为吸引值得信任的人从教创造条件。
为了履行自己对教学职业的职责,教师应该努力做到:
a)通过负责任的、合乎操守的实践促进教学职业的利益
b)将自己视为学习者,不断致力于专业发展
c)在做关于资格与能力的陈述时说实话
d)为合理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贡献力量
e)为营造一个开放、善于反思的职业文化贡献力量
f)尊重同事和助手,与他们平等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学习
g)为新教师的入职提供帮助
h)尊重同事的隐私权,除非法律要求或有足够说服力,不得泄露同事隐私
i)如有同事的行为严重违背本规范,须举报
(资料来源:新西兰教师委员会官方网站)
(责任编辑盛颖霞)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