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闹”说“不”当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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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B ·主持人:唐炜逸新 闻E-mail:hnjypl@
时 评近年来,“校闹”问题日益严重,严重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让教育界深感忧虑。

前不久,教育部等五部门发文强调: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等八种“校闹”的犯罪行为。

首先,我们对“校闹”行为要有正确认识。

“校闹”是指因学校安全事故、教育教学管理等引发的,不按正常程序,不走正规渠道,采取暴力(包括硬暴力、软暴力)手段,故意、恶意扰乱、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校闹”既有“无理取闹”的情形,也有“有理取闹”的情形,前者指没有正当理由却威胁学校领导、师生,破坏学校财物,伤害师生身体等违法犯罪行为;后者指因安全事故或学校管理给自己造成了利益损失,作为受害者占据法律、道德正义的制高点,但不采用正当、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剑走偏锋,发生极端过激的非法行为。

正确认识、准确
“校闹”已成为教育顽疾,教师提心吊胆,校长诚惶诚恐,学生担心害怕,家长忧心忡忡,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根治“校闹”刻不容缓,各方需要形成强大合力,理直气壮说“不”,根治“校闹”这一顽疾。

“校闹”之所以会不断蔓延,究其原因是各方为息事宁人,一味迁就。

在学校,发生一些意外是不可避免的。

教师施教,对于“熊孩子”的批评教育,言辞可能激烈些,神色可能严厉些,动作可能夸张些;学生在校生活,体育课、课间活动时可能因不小心意外受伤,也可能因自身身体不适突发疾病......面
共建“校闹”防火墙
>刘运喜
识别,是依法打击“校闹”的前提。

其次,对“校闹”行为必须依法打击惩处。

其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

对此类行为,决不能迁就容忍、姑息养奸,必须依法严惩、从重打击。

由于学校只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具有执法权利,更不具备执法力量与执法能力。

因而,打击“校闹”行为不能仅靠学校,需要协同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单位来完成。

各部门必须明确分工,相互配合,积极作为。

最后,社会各方应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维护学校育人环境安全宁静,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让教师安心从教,让学生专心学习。

校园安,则师生安;校园静,则师生静;师生乐教乐学,则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有保证,国家、社会则因此受益。

所以,社会各方都应清楚认识到“校闹”的危害,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打击“校闹”,为维护校园环境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对“校闹”说“不”当理直气壮
>刘和平
对这些意外,大部分家长表现的是通情达理的一面。

但是个别家长却一味站在个人角度,动不动就指责学校,只要没有满足自己要求,就大吵大闹,威胁恫吓,甚至进行人身攻击。

面对这些无理取闹的行为,为了尽快平息风波,一些学校往往会选择安抚,最大限度满足家长的“过分要求”。

如果学校对家长无理取闹的行为不予理睬,那么他们会变本加厉,通过向有关部门告状、找媒体报道,给学校施压。

而有关部门往往会敦促校方尽量满足“校闹”者要求,这种妥协主观意图是让学校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但客观上却为“校闹”者开启一盏
2019·10B·15
时 评
近年来,“校闹”事件频发,手段不断翻新、花样百出,轻则围攻学校领导和教师,重则聚众游行静坐、堵门封路,甚至还呈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出现打砸行为,并冲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给正常的学校教学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学校苦不堪言,教师精疲力尽。

学生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但为何现在却演变成倍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校闹”事件,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学校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安全事故处置程序不规范;二是部分家长和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或者法律认识存在偏差,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借此给学校施压;三是相关部门和学校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靠赔钱化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校闹”的不良风气。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校更是神圣的知识殿堂,如果任由“校闹”胡作非为,不仅让老师蒙冤受辱,让学校无法安心办学,更不利于教育的发展、人才的培养、国家的建设。

一旦遇到“校闹”,学校要坚守法律底线,杜绝“花钱买平安”思想,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在公安机关到达前,学校保卫部门可依
绿灯,助长“校闹”歪风邪气,对社会发出“校闹有利可图”的错误信息。

学校与有关部门的妥协迁就,无意中让人们形成“小闹”少得利、“大闹”大得利的惯性思维定式。

要让“校闹”顽疾从校园消逝,唯有学校与有关部门高举法律利器,理直气壮说“不”!
学校当挺直脊梁,对“校闹”者的无理要求坚决予以抵制。

一旦发生意外事件,首先,应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保存原始证据,厘清责任。

其次,对于家长理性维权保持应有的尊重,对于提出的合理要求需落实到位。

最后,对于暴力维权提出的非法诉求,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保持克制的同时,必须义正词严地警告闹事者:任何违法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
也可以选择报警,通过警方依法维护校园安宁。

面对“校闹”的种种威胁,绝不能示弱服软,学校要挺直脊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退缩。

有关部门当做教育“护道者”,坚决依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给“校闹”者有机可乘。

在处理涉及学校矛盾纠纷事件时,应当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底线,不做和稀泥的“和事佬”,对于“校闹”者当依法严惩,对于那些煽风点火、歪曲事实、抹黑教育的行为,应毫不含糊地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治“校闹”顽疾并不难,只要拿起法律武器,学校挺直脊梁,有关部门亮出正义之剑,这一顽疾定会得到根治。

法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阻止相关人员进入教育教学区域,防止其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要根治“校闹”,还需要各级联动,对症下药。

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着重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

落实安全标准,及时排查清理安全隐患,最大程度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问责机制,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到位。

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相对应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开展救助。

建立便捷的沟通渠道,及时通告双方事故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相关规定,主动协调并积极引导以法治方式处置纠纷。

司法行政机关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培养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依法理性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共识。

同时,要拓宽学生监护人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加强法治宣传,形成和谐家校关系。

各地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保障学校安心办学、静心育人。

根治“校闹”需对症下药
>李亚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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