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工程项目HSE奖罚管理办法新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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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
工程部文件(修改版)
工程部[2010]第2号签发:丁志刚万华工程项目HSE奖惩实施细则(试行)
一、目的:
为了做好万华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创建一个良好施工环境,奖优罚劣。

特制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所有承担万华工程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参建人员;
2、万华工程项目内部员工;
三、实施:
1、万华工程项目HSE部负责HSE奖惩的实施;
2、万华工程项目各部门、各区域参与HSE奖惩责任的认定。

四、依据:
1、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万华工程项目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万华工程项目下属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集团公司HSE部、公司HSE部、等有关HSE管理文件.
五、奖励基金来源:
1、万华工程项目提取项目合同价一定的比例作为HSE奖励专用基金;
2、由分承包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筹措部分资金;
3、万华工程项目HSE部收缴的违章罚款;
六、奖励基金管理:
1、工程部设立HSE奖励基金专项账户;
2、对施工单位违章罚款转入HSE奖励基金专项账户;
3、对万华工程项目内部员工的罚款,转入HSE奖励基金专项账户;
4、所有罚款均进HSE专用奖励基金账户,由HSE统一管理.
七、奖励:
(一)奖励原则:
1、对及时发现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2、获得安全文明工地的单位;
3、被评安全优良的单位或个人;
4、阶段性实现HSE管理无重大事故“零”目标单位;
5、阶段性实现计划安全人工时的单位;
6、对HSE有较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7、安全危险性高的作业无事故的单位。

(二)HSE奖励专用基金使用:
1、HSE奖励专用基金只能奖励本条第一款中的七种情况;
2、HSE奖励专用基金不能挪作他用。

(三)HSE奖励及罚款的操作程序:
1、HSE奖罚通知,一式2份,一份交受奖(罚)单位或个人,一份留HSE
存档;
2、奖罚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HSE直接执行,送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3、奖罚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HSE报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执行,HSE办理手续;
八、处罚:
万华工程项目所有部门、员工及施工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受到通报批评、停工整顿、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合同的处罚.
1、不及时上报HSE报表,稽核报告和整改回复,事故报告超过规定时间,
上报,内容严重失实与实际不符;
2、不参加有关的HSE联合大检查、HSE例会,和各项活动;
3、受到集团公司、公司稽核或项目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在各类HSE检
查中,查出重大隐患;没有防范措施的;
4、组织机构、HSE体系不健全,HSE体系运行不正常,施工管理混乱;
5、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扯皮、推诿,造成不良影响的.
6、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强行作业、违反HSE规章制度的单为或个
人;
7、发生各类事故;
8、违规使用HSE专项费用
九、处罚标准
对不服从检查或不及时整改将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罚款
因未整改或造成停工将视情况给予1000—10000元罚款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经济处罚规定
5。

10。

1 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视事故伤害人员的严重程度、性质、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经济处罚。

——5级事故,罚款1000—3000元。

—-4级一般事故一起,罚款2000-5000元。

——3级重大事故一起,罚款10000-30000元。

——2级事故一起,罚款50000-100000元。

—-1级事故一起,罚款100000-300000元
5。

10。

2 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没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告(有电话告知,同时要有书面事故报告)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并通报批评。

5.10。

3 发生事故的单位,没有在3天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报告书报HSE办公室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

5。

10。

4 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在限期内上交,过期不交将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5.10.5 按照“以责论处”的原则,事故责任相关单位(监理、总包)应按照所负责任的大小,按罚款额30%-80%,具体划分如下:
除以上标准外未含有的罚款项将根据严重程度、性质、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等情况,进行500元—10000元经济处罚.
5.12其他经济处罚规定
5。

12。

1 HSE经济处罚实行经济处罚与责任相结合的原则,根据“HSE一岗一责制”所确定的职责范围,施工人员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的,除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外,还要对其负有直接负责管理的区域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处以同等罚款额10—30%罚款;按上述条款,在同一事件(同一内容)的处罚中,已经作为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处罚过的,不再重复处罚。

5。

12。

2 对于以上各条款中没有提到的违反HSE管理规定的责任者,每项(次)给予经济罚款100—500元;
5。

13所有罚款自处罚通报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给HSE管理人员,由HSE管理人员存入HSE专用账户;逾期不交者,由HSE管理人员通知财务部从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2010 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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