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提单、海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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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送的货物。
2)承运人的免责
(1)过失免责 对因船长、船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驾驶和管理船舶
方面的行为疏忽所致的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2)无过失免责
是指船舶发生火灾、海上灾难、意外事故、天灾、 不可抗力、船舶潜在缺陷、货物固有缺陷等造成的 损坏或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掌握海运单的含义及其作用 熟悉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了解提单的制作和签发
一、提单概述
(一)提单的定义
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 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 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 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提单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提单的当事人是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的关 系人有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等。
《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作了一些有 益的修改,使之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承托双 方而走向利益的均衡,并适应集装箱运输发 展。但承运人的运输责任方面仍保持《海牙规
则》体系,对船长、船员的航海和管理船舶过 失免责的规定丝毫没有触动,因此发展中国家 仍迫切要求对《海牙规则》进行根本性的修改。
(三)汉堡规则
1. 直达提单(Direct B/L)
是承运人对自装运港直接运到目的港的货物所签发给托运 人的提单。也就是货物不经中转运输的提单,而且提单上不 得有“转船”字样。在实际业务中,如果信用证规定不得转 船,卖方只能凭直达提单向银行交单议付。
2. 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 )
是指在装运港装货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而需中途转 船后再驶往目的港,承运人签发的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转 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在实际业务中,转船将 增加货物残损的风险,因此一般应尽量采用直达运输方式,但 有些情况,如遇挂港船舶少、航次少的情形,中转反而可以加 快货运,此时可以采用转船运输方式。
(八)按收费方式划分
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2.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be Collected
B/L) (九)其他种类提单
1.倒签提单(Anti-date B/L) 2.顺签提单(Post Date B/L) 3.预借提单(Advanced B/L) 4.过期提单(Stale B/L) 5.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6.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
全称《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它 是1976年由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草拟,1978 年经联合国在汉堡主持召开的外交会议审议通过, 1992年11月生效,共34条。
它的主要特点是废除了原《海牙规则》规定的 船舶航行上和船舶管理上过失的免责,扩大了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延长了诉讼期限,提高了 责任限额,从而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等。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特别是集装箱的广泛使用高速船舶的出现中途港的减少以及装卸码头装卸设备的改进使得海上运输时间大为缩短提单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短途运输中由于单证流转速度慢于货物给收货人提货和承运人放货带来麻烦
任务三 提单、海运单
学习目标: 掌握提单的含义、种类、性质和作用,
是不可转让的单据。原始陆运单是这样写的:“尊敬的** 先生(收货人),我今天将一桶50磅重的沥青交给了A 城的承运人,指示他运到B城去。货到后,您可向B城的 货运代理提出要求,要求他把货物交给您。卑贱的仆 人。”
通过这个例子,分析一下提单与运单的区别?
3.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也是物权凭证,海运 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 凭证。
联运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的区别
1)签发人不同;2)责任范围不同;3)适用的运 输方式不同。
(五) 按提单的格式不同分为 1.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2. 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六)按提单使用的有效性划分 1.正本提单(Original B/l) 2.副本提单(Copy B/L) (七)按船舶经营性质划分 1.班轮提单(Liner B/L) 2.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Or Foul B/L)
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 批语的提单。
常用的不良批注有:
1)货物表面污渍,有漏损;2)包装标志不清;
3)破残; 4)短量。
思考:提单上的批注为“旧麻袋包装”,这种提单是“清
还是“不清洁提单”?
洁提单”
(四)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3)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
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赔偿 金额不超过100英镑或相当于100英镑的其他货 币。
4)承运人的货物运输责任期间
按照《海牙规则》第1条“货物运输”的定义,货物
运输期间为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为止的期间。
也就是说, 《海牙规则》有关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适用于这一期间。
载明船名和装船日期的提单。这种提单对收货人按时收 货有保障,因此买方在订立合同时,一般都要求卖方 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
2.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又
称备运提单
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在等待装船期间向托运人签发的提 单。这种提单因没有载明装货日期和船名,故买方一般 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银行一般也不接受此种提单。
(二)怎样使用海运单
1.签发运单的要求 作为契约证明而言,与提单一样,运单也是 根据承托双方一致同意的条件(如运费预付 或到付,待运或已装船等)来签发的。
2.签发份数 通常只签发一份正本运单。但是,如经托运 人请求,也可以签发二份或二份以上正本运 单。
3.海运单流转程序 (1)船公司签发运单给托运人。
(三)提单的作用(RED)
1. 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已装 船的货物收据
2.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3. 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物权
凭证
二、提单的种类
(一)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
是指货物已全部装上船后,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并
(2)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通过背书转让。而海运单 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
(3)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凭提单提货和交货,海运单上 的收货人并不出示海运单,仅凭提货通知或其身份证明提货,承 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身份证明交付货物。
(4)提单有全式和简式提单之分,而海运单是简式单证, 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 容的条款。
3. 联运提单(Through B/L)
这种提单主要适用于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 组成的联合运输。运输风险采用分段责任制。
4.多式联运提单(Intermodal Transport B/L; Multimodal Transport B/L)
这种提单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 它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并对全程运输负责。
(2)运输契约的证明;
相关链接:历史上提单的产生是为了适应海上运输的需要。
由于海运运输时间较长,途中有可能发生货物转手的情况,因 此需要一张单证,并具有代表货物本身的作用和可转让的性质。 提单的产生是作为承运人对托运人一种承诺。原始提单是这样 写的:“我,仅次于上帝的**号船长,在A港收到一桶50磅重的 沥青,如果船只安全抵达B港,我答应将它交给一位本单证的持 有者。请上帝保佑我,署名。”由于陆运和空运的时间比较短, 在运输过程不存在转手买卖货物的情况,所以运单不代表货物,
五、海运单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特别是集装箱的广泛使用、高 速船舶的出现、中途港的减少以及装卸码头装卸设备 的改进,使得海上运输时间大为缩短,提单的弊端逐 渐显露出来,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最突出的问 题就是短途运输中由于单证流转速度慢于货物,给收 货人提货和承运人放货带来麻烦。
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海运单逐渐兴起,近年来得到 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目前,某些航线上海运单的使用 比例达到70%以上,而且使用海运单最多的地区恰 恰是贸易和航运最发达的地区。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比较有利于承运人; 2)随着海运技术的发展,海运危险已能相应得到控
制,驾驶和管理船舶的免责日益受到攻击;
3)随着海运件杂货已进入集装箱运输时代,《海 牙规则》的规定不可能适应运输发展;
4)赔偿责任限额太低。
(二)维斯比规则
全称为《关于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又称《海牙-维斯比规则》,于1968年2月在布鲁塞尔的外交会议 上通过,1977年6月生效,共17条。
(一) 海运单概述
1. 海运单的概念
海运单(Sea Way bill,SWB)是一种证明国际海上货 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 证将货物交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 (Non-negotiable)单证。
2.海运单的作用
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故不得转让。 海运单具有两个基本作用: (1)承运人收到由其照管的货物的收据;
5)索赔和诉讼时效
货物如有灭失或损坏,收货人应在接收货物之前或 当时,将货损通知书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否则, 就应被视为货物已按提单所述情况交付给收货人的
初步证据。如果损坏不明显,则货损通知应在 交付货物3天内提交。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货主在货物灭失或 损坏时向承运人提起索赔诉讼的诉讼时效为自货 物交付之日或者应交付之日起一年。
(2)为了通知运单上标明的具体收货人, 船公司在船舶到卸货港前约一个星期发出 到货通知。
(3)收货人签署完这个到货通知,并退还 给船代理。
(4)船代理据以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
(5)船抵港后,收货人凭提货单提货。
海运单虽然能克服短途运输无单放货的弊 端,但它本身也面临一定的问题,如货物 无法在中途被转售,信用证交易下银行利 益如何保护等。
(二)按提单收货人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2. 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
3. 指示提单(Order B/L)
(三)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Clean B/L)
是指托运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有关货损或包装 不良等方面批注的提单。
7.集装箱提单
三、提单的制作及签发
四、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简介
(一)海牙规则
1924年签署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于1931年生效,共16条,是第一个关于提单的国际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内容: 1)承运人的义务
(1)使船舶适航 (2)适员义务: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物品。 (3)管货义务: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移、配载、
它在以下两个方面对《海牙规则》进行了修改:
1.最高赔偿额为每单位赔偿金额不超过10 000金法郎,或毛重 每公斤30金法郎,以其高者为准,并说明每一金法郎是指含有 纯度为900‰黄金65.5毫克的单位。
2.增列了“集装箱运输”条款,规定如提单上列明箱内所装 货物的件数,则可按此件数计算最高赔偿额,否则,每一集 装箱作为一件或一个单位。
2)承运人的免责
(1)过失免责 对因船长、船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驾驶和管理船舶
方面的行为疏忽所致的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2)无过失免责
是指船舶发生火灾、海上灾难、意外事故、天灾、 不可抗力、船舶潜在缺陷、货物固有缺陷等造成的 损坏或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掌握海运单的含义及其作用 熟悉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了解提单的制作和签发
一、提单概述
(一)提单的定义
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 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 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 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提单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提单的当事人是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的关 系人有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等。
《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作了一些有 益的修改,使之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承托双 方而走向利益的均衡,并适应集装箱运输发 展。但承运人的运输责任方面仍保持《海牙规
则》体系,对船长、船员的航海和管理船舶过 失免责的规定丝毫没有触动,因此发展中国家 仍迫切要求对《海牙规则》进行根本性的修改。
(三)汉堡规则
1. 直达提单(Direct B/L)
是承运人对自装运港直接运到目的港的货物所签发给托运 人的提单。也就是货物不经中转运输的提单,而且提单上不 得有“转船”字样。在实际业务中,如果信用证规定不得转 船,卖方只能凭直达提单向银行交单议付。
2. 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 )
是指在装运港装货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而需中途转 船后再驶往目的港,承运人签发的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转 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在实际业务中,转船将 增加货物残损的风险,因此一般应尽量采用直达运输方式,但 有些情况,如遇挂港船舶少、航次少的情形,中转反而可以加 快货运,此时可以采用转船运输方式。
(八)按收费方式划分
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2.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be Collected
B/L) (九)其他种类提单
1.倒签提单(Anti-date B/L) 2.顺签提单(Post Date B/L) 3.预借提单(Advanced B/L) 4.过期提单(Stale B/L) 5.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6.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
全称《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它 是1976年由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草拟,1978 年经联合国在汉堡主持召开的外交会议审议通过, 1992年11月生效,共34条。
它的主要特点是废除了原《海牙规则》规定的 船舶航行上和船舶管理上过失的免责,扩大了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延长了诉讼期限,提高了 责任限额,从而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等。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特别是集装箱的广泛使用高速船舶的出现中途港的减少以及装卸码头装卸设备的改进使得海上运输时间大为缩短提单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短途运输中由于单证流转速度慢于货物给收货人提货和承运人放货带来麻烦
任务三 提单、海运单
学习目标: 掌握提单的含义、种类、性质和作用,
是不可转让的单据。原始陆运单是这样写的:“尊敬的** 先生(收货人),我今天将一桶50磅重的沥青交给了A 城的承运人,指示他运到B城去。货到后,您可向B城的 货运代理提出要求,要求他把货物交给您。卑贱的仆 人。”
通过这个例子,分析一下提单与运单的区别?
3.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也是物权凭证,海运 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 凭证。
联运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的区别
1)签发人不同;2)责任范围不同;3)适用的运 输方式不同。
(五) 按提单的格式不同分为 1.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2. 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六)按提单使用的有效性划分 1.正本提单(Original B/l) 2.副本提单(Copy B/L) (七)按船舶经营性质划分 1.班轮提单(Liner B/L) 2.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Or Foul B/L)
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 批语的提单。
常用的不良批注有:
1)货物表面污渍,有漏损;2)包装标志不清;
3)破残; 4)短量。
思考:提单上的批注为“旧麻袋包装”,这种提单是“清
还是“不清洁提单”?
洁提单”
(四)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3)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
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赔偿 金额不超过100英镑或相当于100英镑的其他货 币。
4)承运人的货物运输责任期间
按照《海牙规则》第1条“货物运输”的定义,货物
运输期间为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为止的期间。
也就是说, 《海牙规则》有关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适用于这一期间。
载明船名和装船日期的提单。这种提单对收货人按时收 货有保障,因此买方在订立合同时,一般都要求卖方 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
2.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又
称备运提单
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在等待装船期间向托运人签发的提 单。这种提单因没有载明装货日期和船名,故买方一般 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银行一般也不接受此种提单。
(二)怎样使用海运单
1.签发运单的要求 作为契约证明而言,与提单一样,运单也是 根据承托双方一致同意的条件(如运费预付 或到付,待运或已装船等)来签发的。
2.签发份数 通常只签发一份正本运单。但是,如经托运 人请求,也可以签发二份或二份以上正本运 单。
3.海运单流转程序 (1)船公司签发运单给托运人。
(三)提单的作用(RED)
1. 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已装 船的货物收据
2.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3. 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物权
凭证
二、提单的种类
(一)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
是指货物已全部装上船后,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并
(2)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通过背书转让。而海运单 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
(3)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凭提单提货和交货,海运单上 的收货人并不出示海运单,仅凭提货通知或其身份证明提货,承 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身份证明交付货物。
(4)提单有全式和简式提单之分,而海运单是简式单证, 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 容的条款。
3. 联运提单(Through B/L)
这种提单主要适用于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 组成的联合运输。运输风险采用分段责任制。
4.多式联运提单(Intermodal Transport B/L; Multimodal Transport B/L)
这种提单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 它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并对全程运输负责。
(2)运输契约的证明;
相关链接:历史上提单的产生是为了适应海上运输的需要。
由于海运运输时间较长,途中有可能发生货物转手的情况,因 此需要一张单证,并具有代表货物本身的作用和可转让的性质。 提单的产生是作为承运人对托运人一种承诺。原始提单是这样 写的:“我,仅次于上帝的**号船长,在A港收到一桶50磅重的 沥青,如果船只安全抵达B港,我答应将它交给一位本单证的持 有者。请上帝保佑我,署名。”由于陆运和空运的时间比较短, 在运输过程不存在转手买卖货物的情况,所以运单不代表货物,
五、海运单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特别是集装箱的广泛使用、高 速船舶的出现、中途港的减少以及装卸码头装卸设备 的改进,使得海上运输时间大为缩短,提单的弊端逐 渐显露出来,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最突出的问 题就是短途运输中由于单证流转速度慢于货物,给收 货人提货和承运人放货带来麻烦。
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海运单逐渐兴起,近年来得到 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目前,某些航线上海运单的使用 比例达到70%以上,而且使用海运单最多的地区恰 恰是贸易和航运最发达的地区。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比较有利于承运人; 2)随着海运技术的发展,海运危险已能相应得到控
制,驾驶和管理船舶的免责日益受到攻击;
3)随着海运件杂货已进入集装箱运输时代,《海 牙规则》的规定不可能适应运输发展;
4)赔偿责任限额太低。
(二)维斯比规则
全称为《关于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又称《海牙-维斯比规则》,于1968年2月在布鲁塞尔的外交会议 上通过,1977年6月生效,共17条。
(一) 海运单概述
1. 海运单的概念
海运单(Sea Way bill,SWB)是一种证明国际海上货 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 证将货物交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 (Non-negotiable)单证。
2.海运单的作用
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故不得转让。 海运单具有两个基本作用: (1)承运人收到由其照管的货物的收据;
5)索赔和诉讼时效
货物如有灭失或损坏,收货人应在接收货物之前或 当时,将货损通知书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否则, 就应被视为货物已按提单所述情况交付给收货人的
初步证据。如果损坏不明显,则货损通知应在 交付货物3天内提交。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货主在货物灭失或 损坏时向承运人提起索赔诉讼的诉讼时效为自货 物交付之日或者应交付之日起一年。
(2)为了通知运单上标明的具体收货人, 船公司在船舶到卸货港前约一个星期发出 到货通知。
(3)收货人签署完这个到货通知,并退还 给船代理。
(4)船代理据以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
(5)船抵港后,收货人凭提货单提货。
海运单虽然能克服短途运输无单放货的弊 端,但它本身也面临一定的问题,如货物 无法在中途被转售,信用证交易下银行利 益如何保护等。
(二)按提单收货人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2. 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
3. 指示提单(Order B/L)
(三)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Clean B/L)
是指托运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有关货损或包装 不良等方面批注的提单。
7.集装箱提单
三、提单的制作及签发
四、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简介
(一)海牙规则
1924年签署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于1931年生效,共16条,是第一个关于提单的国际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内容: 1)承运人的义务
(1)使船舶适航 (2)适员义务: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物品。 (3)管货义务: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移、配载、
它在以下两个方面对《海牙规则》进行了修改:
1.最高赔偿额为每单位赔偿金额不超过10 000金法郎,或毛重 每公斤30金法郎,以其高者为准,并说明每一金法郎是指含有 纯度为900‰黄金65.5毫克的单位。
2.增列了“集装箱运输”条款,规定如提单上列明箱内所装 货物的件数,则可按此件数计算最高赔偿额,否则,每一集 装箱作为一件或一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