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十四批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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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十四批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4.04.04
•【字号】湘价医[2014]66号
•【施行日期】2014.04.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十四批湖南省医疗
服务价格类别考核结果的通知
(湘价医〔2014〕66号)
各市州物价局、卫生局:
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价医〔2009〕122号)的规定,湖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对邵阳市中医医院、怀化市中医医院、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附属湘岳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等级进行了考核评定。

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同意邵阳市中医医院、怀化市中医医院、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附属湘岳医院执行一类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上述四家医疗机构向患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大价格公示工作力度,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卫生厅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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