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经国处理“美丽岛事件”的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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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处理“美丽岛事件”的决策过程
作者:暂无
来源:《读报参考》 2014年第21期
1979年,为了应对变动的内外局势,缓解台湾岛内民间要求政治参与的压力,蒋经国不仅
拓宽民间参政的渠道,准备举办“增额中央民意代表”选举,而且批准党外反对派“立法委员”黄信介创办政论月刊《美丽岛》。

在蒋经国有意自上而下推动民主进程的背景下,该年8月
《美丽岛》杂志在高雄创刊。

在短短几个月内,不仅发行量水涨船高,而且聚集了当时岛内具
有相似政治主张的代表人物,不仅言论问政,而且活动频繁,实际上成了“没有党名的党”,
至少是党的雏形。

当年12月,《美丽岛》出到第4期,发生了举世震惊的“美丽岛事件”:由《美丽岛》发起的纪念世界人权日游行,结果酿成暴力冲突,军警与民众双方约二百人受伤,万幸的是没有
一人死亡。

面对突发事件,蒋经国作出决策,包括抓捕吕秀莲、黄信介、张俊宏、陈菊、施明德、姚嘉文等《美丽岛》重要人物及其他支持者,最后决定将八个主要嫌疑人送军法审判,其
他三十多人送司法审判;同时决定公开审判,允许公开报道,努力减少对台湾社会的伤害,并
承诺推进民主宪政的进程不会因此止步。

“美丽岛事件”成为台湾民主宪政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一)
1979年12月10日上午,中国国民党在阳明山召开十一届四中全会,蒋经国以党主席身份
发表重要讲话,表示:“重视民权自由的保障,更重视国家社会的安全,使自由不致流于放纵,民主不致流于暴乱,以建立安定的民主政治。

”话音刚落,当夜高雄即发生“美丽岛事件”。

事先,《美丽岛》杂志社申请这一天夜间在高雄举行游行,警备总部担心出事驳回了这一申请,但知道他们会不顾禁令。

情治系统已向蒋经国报告了这个情况,蒋只是指示军警“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

当晚大约9点,目击“美丽岛事件”现场的《台湾时报》采访组副主任李旺台,眼睛带着
催泪瓦斯留下的酸涩感回到报馆,跑警政线的记者已写好了稿子,他发现与他看到的事实不符,很快重写了一篇,采访主任看完,马上交给了总编辑,总编辑马上跑到社长室,最后社长决定
暂时将他的稿子搁在一边,等候国民党主管文宣工作的文工会指示,等了一个小时,居然没有
来电,大家都很奇怪,平时小至工厂废气外泄都会来电,这件天大的事件却没有指令。

为了确
认“上面”的意思,报社方面决定继续等,一直过了半夜12点,“上面”还是没有电话。

报社在最后一刻决定采用他的稿子,以“镇暴部队发射催泪瓦斯驱散人群”为题,并配发了民众与
宪警对峙的照片。

第二天下午,陈菊还问他:“你看会抓人吗?”他回答:“发生这么大的事,文工会却没有任何指示,这应该代表会有大动作。


时为文工会主任的楚崧秋有一本口述回忆,其中没有提及“美丽岛事件”发生后蒋经国在
第一时间有什么指示,也没有提及文工会最初有什么安排,这与李旺台记忆中他们当夜没有接
到任何指令是吻合的。

可见国民党最高层此时尚未作出明确安排。

第二天(12月11日),新接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的蒋彦士带着关中(国民党中央
政策会副秘书长)、汪敬熙(“警备总司令”)、马纪壮(“总统府”秘书长)到蒋经国那里
报告,与“安全局长”王永树一起讨论处理“美丽岛事件”的基本原则、方向,他们依处理的
大小范围,提出了甲、乙、丙三个建议案。

蒋当场裁示,范围尽量缩小,除了主谋者,其他的
人尽量不要处理。

这是他就“美丽岛事件”作出的最早一个决策。

关中记得这个处理范围的建
议案可能是“安全局”提出的。

“调查局高雄市调处”处长高明辉回忆,处理此事的专案小组
由“国家安全局”主导,各情治机关的外勤单位,都奉命搜集滋事分子的名单和资料。

当时,
国民党十二届四中全会正在召开,会上很多人发言要求严办,蒋经国的心情也很沉重,起来说:“过去我父亲在的时候,他都说,好像我有心事都不说出来;今天我有心事,但我也便说,你
们所说的话,我都有在听,我自己会做一个判断。

”要投票选中央常务委员时,蒋经国在休息室,叫了“台湾省主席”林洋港过去,对他说,“美丽岛事件”发生了,非办人不可,问他的
看法怎么样?他回答:“我建议主席,法是一定要执行的,可是栽培一个人才,好比我们种树
一样。

我从报纸上看到的,这些带领的人,大部分也都是我们国民党培养出来的,所以我建议
主席,是不是执法的同时,也能够考虑到我们爱惜人才。

”他说自己不敢说“从轻发落”。

蒋经国此时决定抓人,“一则是要在国民党内维持团结一致,也是因为他觉得若非如此,
可能会滋生更多暴乱,以致改革的进程失控”。

13日早上吕秀莲首先被捕,到14日就抓了100多人,除了施明德当时还在逃,“美丽岛事件”大多数重要参与者都在其中。

(二)
14日早晨8点,“行政院长”孙运璇奉蒋经国之命召集近20人在中山楼商谈如何应对此事,参加的有各主要单位主管,及楚崧秋、马纪壮等相关要员。

同日下午4点25分,蒋经国约见楚崧秋,要听听舆情反应。

楚详细汇报了岛内外新闻言论界的看法和态度,并强调了各方期待公正审判的重要性。

两天前,也就是12日的下午6点30分,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张宝树邀楚见面,询问各方对这一事件的反应,自然也是受蒋之命。

17日上午,蒋经国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再次约见楚崧秋,还是谈“美丽岛事件”,进一步询
问了各方面反应情形,表达了依法究责的处理原则,并说了这样一番话:“不管国家遭遇到了
什么样的危难,他个人决心是以身许国,以心许民,希望全党同志都能了解他这番态度和心意。


年已古稀、疾病缠身的蒋经国面对这样大的危机与挑战,对亲信下属、旧日学生的这番表白,也透露出他当时压力之大。

他将“美丽岛事件”看作是“不幸事件”。

1980年1月3日下
午3点,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各单位主管参加的党务工作会议上,他在谈到这一事件时再次重申
下列原则:
“针对该事件应该是严明而公平的来办,人证、物证要弄清楚;但问题并非没有了,需要
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平静下来,因此要加强宣传、组织、社会等方面的工作。

要做到大家心
服口服,才能解决政治方面大幅问题,但我们也绝不会因这不幸事件而放弃‘反共建国’的政
治立场,否则就是对不起自己,因此‘美丽岛事件’之后,更应开大门、走大路加强工作,才
能解决当前的问题。

‘党国’生存关头,负责者应该拿出负责的态度来,选举已经在准备,一
切依法来办,平静、正常,成败不计。


“美丽岛事件”惊动了许多在美国的华人学者、作家,害怕酿成第二个“二二八事件”
(台湾于1947年2月至5月间发生的大规模冲突流血事件)。

当时,陈若曦、杜维明、许倬云、余英时、李欧梵、聂华苓等27位学者、作家签署了一份联名信,推陈若曦回台,送到蒋经国手里。

陈若曦的《尹县长》等一系列小说引起瞩目,1978年刚获得吴三连基金会首届文艺奖,蒋
经国曾推荐过这篇小说,“每个人都应该要看这个书”。

1月7日,陈若曦飞抵台湾。

飞机降落时,她还感到恐惧,怕被抓起来。

她通过《自立晚报》吴丰山、吴三连找到前任“总统府”秘书长蒋彦士,提出要见蒋经国,获蒋同意。

她当面
对蒋说:“现在人心惶惶,我坐计程车,他们都说非常恐怖,大家都不敢讲话,所以我希望这
个事情能够大事化小,不要搞成第二次‘二二八事件’。

”蒋听到“二二八”三个字,愣了一下,脸色很难看,只说了一句:“一定不会,陈小姐这样子太过虑了。

”她把联名信交给蒋,
希望不要扩大化,不要用军法审判。

她的意见是,不是叛乱,就不该军法审判。

蒋问:“怎么
不是叛乱?如果不是叛乱,请问陈小姐,那这个事件是怎么样的性质?”她冲口而出“那是严
重的交通事故”。

蒋彦士惊讶地“啊”了声,站了起来,蒋经国虽也惊讶,却仍不动声色。

这个事件为什么会酿成暴力冲突?到底是“先镇后暴”、“先暴后镇”,还是有“第三只手”?这在当时是有争议的。

陈若曦谈到“暴民打警察”:“那会不会是你们情治单位表演苦
肉计?”蒋听了很生气说:“我用我的人格担保,我们不做这种事。

”谈话持续一个半小时。

11日,《中国时报》报道了蒋经国接见陈若曦、询问生活写作情形的新闻。

时过境迁,多年后,台湾已发生重大变化,当时的“总统府”秘书长马纪壮被问及:“国
防部情报局有没有介入其中?”马只是谨慎地回答:“没有证据显示究竟这么说是真是
假。

”“美国中央情报局和国务院没有掌握内幕资讯,但当时涉及台湾事务的重要官员,相信
这种情况不无可能。

另一方面,外国观察家和许多照片、录音带证实,是反对派领导人把群众
挑激到狂热地步,而且施明德本人领导群众攻击宪兵。

”陈若曦后来也认为“当局是有准备要
处理的,你看镇暴车买来第一次使用,但若说是政府预先设个陷阱让群众跳进去,全程导演,
我倒不觉得是如此;蒋经国先生坚决否认,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蒋经国两天后即到高雄,指定要坐计程车,想听听计程车司机的看法。

并主动安排第二次
与陈若曦见面,这是她事先没有想到的。

蒋表示,很重视他们这个信,以及他们海外这些人的
意见,他会慎重处理,保证这个审判一定是公开的、公平的,还讲了一句话:“只要有一个人
受冤枉,我就不能够安心。


蒋经国处理“美丽岛事件”涉案人的决策大致是:将为首者送军法审判,次要的送司法审判,其他参与者则从轻处置,同时向公众保证逐步开放政治制度的决心不变。

2月1日,“警
备总部”将50名扣押者交保释放,41名交保候传,另有61名在押嫌犯,最后32名送交普通
法院,施明德、黄信介、吕秀莲、陈菊等8人以叛乱罪送军事法庭审理。

也不能说他完全没有
采纳海外学者、作家们的呼吁,但他还是决意要用军法审判,陈若曦回台前正是听说了此意,
才会有此建言。

得知要对“美丽岛事件”部分当事人实行军法审判,国民党内也有不同看法。

中央政策会
副秘书长梁肃戎跟“行政院”秘书长周宏涛说:“基于我一贯的主张,我反对用军法审判;因
为宪法里规定了,非军人不受军事审判,这写得很清楚。

”蒋经国对此不满,跟“总统府”政
策顾问汪道渊说:“梁肃戎怎么反对我采取军法审判呢?”汪回答:“他是好意,因为你如果
要同时采取军法和司法审判,你要定个办法划分,不能拿个案送到你这儿来批。

你一批要送军法,军法重,可能就是死刑;一批要送司法审判,本来应该要死的,却留下了活口。

这样不好。

”蒋听后表示:“这是对的,他是好意啊。

”当时送军法审判的“美丽岛”家属十分紧张,根据“动员戡乱时期惩治叛乱条例”的“二条一”(第二条第一项)是唯一死刑,他们认为死
定了,国民党内的关中等人也是这样认为,但蒋经国做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决定:“不管你
们怎样处理,我不希望看到有死刑。

”这句话决定了最后的军法审判结果。

获刑最重的施明德
无期,黄信介20年,其他六人都是12年。

(三)
1980年3月7日上午10点15分,蒋经国找楚崧秋,主要是关于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谈
高雄案的意见。

3月14日蒋经国再次向他提及处理“美丽岛案”的原则,并不是要以严酷、无
情的态度,采取高压手段来对待反对者。

当时楚崧秋就觉得,这反映出蒋的基本观念,确是
“真心的要以身许国,以心许民”。

外界一直说公开审理的推手是楚崧秋,吕秀莲后来看到他,也在不同场合这样说。

他却不
愿居功:“事实上我没有作此主张的身份,而仅是守我分际,在适当的场合表达务实可行的建
言,所谓‘言其所当言,守其所不得不守。

’”他坦言,当时主张公开审判最力的是司法院院
长黄少谷,黄是国民党元老,说话有分量,“曾问过我个人看法,当即表示只有审判公开才能
将事件的伤害降至最低。


公开审判的原则当然是蒋经国亲自决定的,也不仅是采纳了他们的提议,还有来自外部的
压力。

1月24日,《纽约时报》发表陈若曦跟记者殷允芃的谈话,就以“台湾当局欲公开审判
异议分子”为题。

这个消息一传出,包括“警总”发言人在内根本都不知道,就来问,殷允芃答:“是啊,‘总统’就是这样讲的,我们文章也发出去了。

”陈若曦回台和《纽约时报》的
报道,对他最后决定公开审判都起了作用。

但是,身为文工会主任,对于允许媒体公开报道,包括外国记者采访,显然与楚崧秋有相
当的关系。

李旺台对“新闻局长”宋楚瑜邀请国外记者采访“‘美丽岛’大审”不是很理解,
主要是不了解这些内情。

当时,情治部门强烈建议,并希望文工会和“新闻局”配合,限制报道审判内容的新闻篇幅,及岛内记者的采访面。

楚崧秋坚持,“既然是公开审判,照规定就应该公开采访,而且中
外记者应享有同等权利,才不致贻人口实”。

他的这一意见得到蒋经国的认同。

不仅因蒋对他
信任有加,更重要的是他的意见恰好与蒋的想法一致。

“‘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葛
乐士也力促台北当局让全世界及台湾人民看清政府对被告的指控。


3月18日,“美丽岛”一案对八个被告的军法大审开始。

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言论每天都
在报纸上大篇幅刊出,几乎是全文。

时任《中国时报》采访主任的周天瑞认为,“美丽岛事件”公开审判是一大进步,“是因为国际的关注,再加上楚崧秋这类人比较务实的态度,才有后来
的公开审判。

而且既然国际人士也能参与公开审判,就不能约束报纸不报道处理。


关中回忆,“审判期间,记者做笔记,我也做笔记;每天审判回来,我都向秘书长报告,
秘书长的书面报告都呈蒋主席。

”除了官方途径,蒋经国还有另外的途径了解每天开庭的情况。

新竹清华大学教授沈君山每天参与旁听,晚上回来就跟蒋经国报告,讲自己的看法,譬如军法
官对被告应该有所尊敬等等。

法庭录影带最后也拿去给蒋看,蒋还会问很多人,像余纪忠、王
惕吾等新闻界大佬。

3月21日下午3点45分蒋经国约楚崧秋谈话,内容包括审判、选举及当前出版界。

谈话
将结束时,他顺便提及当时京剧演员郭小庄要上演《感天撼地窦娥冤》,“警总”下令禁演,
认为有为“美丽岛事件”涉案人叫冤之嫌。

蒋反问一句:“表演剧团订的场子早在事件发生之前,难道他们演戏的人早就已经预料到‘美丽岛事件’了吗?”蒋的干脆、敏锐令他感慨,蒋
是有自己判断的人,并不是那么容易受下面意见影响的,对于“美丽岛事件”处理的决策过程
也是如此。

公开审判、公开采访、详实报道,台湾民众有机会更客观地了解“美丽岛事件”的真相,
更好地理解执政党和党外反对派的分歧和纠葛,对于台湾社会人心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则需要
进一步评估,蒋经国敢于这样选择也是需要勇气的。

5月10日,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李瞻主持的
新闻社进行了一项“社会各界对高雄美丽岛暴力事件反应意见之调查研究”,民意调查显示
76.1%的受访者认为报纸大量报道政团意见对社会是有利或利多弊少,15.4%的受访者认为是利
弊参半,只有4.8%的受访者认为不利或利少弊多。

“美丽岛事件”数十位当事人受到审判,但是台湾社会没有因此倒退,在蒋经国主导之下,政治制度变革的进程没有中断,地方选举继续照常进行,这是蒋经国当时一再重申的,也是他
晚年致力的方向。

许多“美丽岛”受难者家属和辩护律师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踏上从政之路的。

《中国时报》记者金惟纯感慨地说:“当然用叛乱的罪名来判是太重了,但是最后没有人被判死刑,还是有一点拿捏分寸。


不要有死刑,正是蒋经国交代的底线。

曾任国民党中常委的《中国时报》创办人余纪忠记得,蒋经国说只要他在位,“不允许台湾岛上有流血”。

处理“美丽岛事件”,他一方面要应对国民党内的要求,一方面也要面对台湾社会人心,当时与他有接触的教育家沈君山分析说,“‘美丽岛事件’之后,以蒋经国为主的当局,目的并不是要把党外全部消灭掉,最主要是希望安定。

”所以,他才会在国民党十一届四中全会闭幕会的讲话中强调力守民主宪政的决心,在1月3日的国民党内会议上再度重申:“在高雄的暴力案件发生后,政府一定依法处理,今后,不会影响我们推动民主法治的既定政策及决心。

民主法治之路,是我们一定要走的路。


(摘自《炎黄春秋》傅国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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