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中的“自我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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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之哲学的“自我诠释”
前些年,中国哲学界在深刻反思过去一百年“以西释中”的实践中,作为对西方哲学强势的一种反制,提出“以中释中”(本文称“自我诠释”)的主张。
但遗憾的是,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关于这个观点较为具体完整的理论内容。
值得一说的是,我们在阅读20世纪中国主要哲学著作中,发现“自我诠释”一直在被实践着,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相关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一项所谓的“自我诠释”的解释范式,我们一直对这种解释范式呈谨慎态度,因而我们认为也有必要对这种范式提出检讨。
“自我诠释”之表现
虽然过去一百年间的中国哲学研究的观念以及特点都与西方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哲学研究的大家们没有展开中国哲学自我诠释的实践。
这里我们即展示中国哲学的部分案例。
例1:王国维对“几,善恶”的诠释。
王国维说,“所谓‘几,善恶’,非即‘分阴分阳,两仪立焉’之意乎?周予之说‘几’也,曰:‘动而未行,有无之间者,几也。
’(见《通书·圣第四》)。
”
①什么是“几,善恶”的含义?王国维的解释是,“几,善恶”就是“分阴分阳,两仪立焉”的意思,就是“动而未行,有无之间”意思,前段注释的文字来自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后段来自《通书》,王国维解释“几,善恶”完全是在周敦颐的思想体系中展开的,但没有到此结束,他进一步引入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气”“五行”等范畴进行解释,认为“气”就相当于“五行”。
综合观之,王国维解释“几,善恶”是在中国传统哲学自我思想系统中展开来的。
例2:胡适对“忠恕”的理解。
胡适说:“自从曾子把‘一以贯之’解作‘忠恕’,后人曾误解曾子的意义。
‘忠恕’两字,本有更广的意义,《大戴礼·三朝记》说:‘知忠必知中,知中必知恕。
’”章太炎作《订孔》下,论忠恕为孔子的根本方法,他所根据的《三朝记》虽不是周末的书,但也算得上一部古书。
《中庸》有一章说“忠恕连道不远”,是忠恕两字并举。
此可见“忠恕”两字与“恕”字同意。
胡适旁征博引,旨在说明“忠恕”是一种方法论,是用来论证方法的,是使人能够闻一知十,举一反三的方法。
②胡适对“忠恕”的解释是在中国思想文化系统中进行的,属于中国哲学的“自我诠释”。
例3:冯友兰对“生死观”的解释。
冯友兰说,儒家,至少有一部分的儒家,对与人死之意见,不以为人死后尚有灵魂存在。
然而灵魂不死之说,虽未理智所不承认,而人之死不等于完全断灭,则为事实。
盖人之所生子孙,即为其身体一部分继续存在生活着,故人若有后,,即为不死。
此种不死,为生物学上的不死。
再则某人之于某时生于某地,乃宇宙间之一固定的事实,无论如何,不能磨灭。
就此方面说,则凡人不死。
所谓人有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
大多数人皆平庸无特异之处,不能使社会知而记忆之,可知而记忆者,惟其家族与子孙。
③冯友兰认为,这种生死观是儒家理论文化之丧祭礼所应有的含义。
《礼记》云:‘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事也。
故君子重之。
’④冯友兰关于儒家生死观的解释纯是在儒家思想文化系统中展开的。
例4:方东美对“仁”的解释。
方东美说,《论语》在传记和行谊这一方面是一部很好的书,但是就思想这一方面的价值来看,它是要靠通读各类经后,才能真正了解论语中“言”“行”后面那个根本道理与力量之所在。
论语中主要观点是“仁”,可怎么才能叫做“仁”?论语中并没有透彻的解释,如果“仁”是“爱”的话,我们最好还要贯通《礼记》所谓契矩之道,这是消极的对于“仁”的修正,因为人类最大的问题在于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但是“契矩之道”如何纠正呢?从积极方面要了解《论语》中的“仁”,在论语里面没有彻底解释“仁”,幸好在《礼记》“中庸”篇说,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
如此,因为自己生命宝贵,对于别人的生命也尊重,再对于万物的生命也尊重,唯有这样才能圆满的发展他的生命。
⑤这样讲“仁”讲“爱”,为《论语》中的解释所没有,而在《中庸》中一度两度解释的清清楚楚!“仁”的准确含义应该是“大生而广生,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尊重一切人的生命。
”而这种意义的获得,方东美认为只有放在整个儒家诸经中进行解释才能达到目的,这些儒家经典,说明了方东美之于“仁”的解释亦为中国哲学的“自我诠释”。
“自我诠释”之内涵、特点及限度
上述四种诠释案例,我们可以说某种诠释不够全面,但不好说那种诠释有明显错误的地方,这说明中国哲学“自我诠释”的合理及价值之所在。
那么,这种“自我诠释”具体有哪些基本要
素和内容呢?如上述讨论表明,所谓中国哲学的自我诠释,就是将中国传统哲学的的观点置于中国自身思想文化系统中进行解释,这个思想文化系统包括多个分支系统,他们是:思想观念系统,文化礼仪系统,文字语言系统,意义价值系统等。
这个中国自身思想文化系统,用牟宗三先生的话是一种“文气”,而东方美先生在研读《易经》时,提出的常识性之解释,自然科学之解释,人文主义之解释三种理解方式,也完全是在“中国自身思想文化系统”内。
就《易经》而言,对其卦象符号,便有种种不同方式不同层次解释可言。
第一种谓之事实陈述性,即常理之解释。
第二种是对自然科学之解释,一二两项之解释讨论,涉及原始萌芽科学与初期发展之自然科学。
第三种解释乃就人生而言,是心理学及文化史范围⑥。
无疑,这些无一例外地属于“中国自身思想文化系统”。
如此,我们就可以对中国传统哲学的“自我诠释”下个定义:中国哲学解释者在理解,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实践中,将中国传统哲学置于中国自身思想文化系统中进行理解,解释。
上述四个案例不仅让我们探得中国传统哲学“自我诠释”的内容,而且也让我们发现这种解释范式的特点。
其一,自主性。
中国传统哲学“自我诠释”的核心是以中国自身思想文化系统为参照,这就意味着,所有被诠释的中国传统哲学的观念范畴,他们的含义必须是根据中国自身思想文化系统做出的诠释。
其二,旁通性。
总结上述四种案例不难发现,在中国自身传统思想文化系统中,诠释实践是可以旁通的。
具体而言,可以“左右通”,也可以“古今通”,还有可以“交叉通”(不同文化元素之间)。
例如王国维解释“几,善恶”,既用上了周敦颐的理论,也引用了“五行”等范畴。
其三,确定性。
由于中国哲学的“自我诠释”要求诠释活动只能在“中国自身思想文化系统”中进行,从而限制了解释活动的随意性,而获得一中确定的意义。
现在我们可以说,既然过去百余年间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实践中,就已存在“自我诠释”实践,那就不应该说中国哲学研究完全是以西方哲学为基准的。
此外,虽然中国传统哲学的“自我诠释”具有旁通性,但仅仅是在中国文化范围内的旁通,这也意味着中国哲学“自我诠释”具有封闭性,这种封闭性从根来说是有害的,从结果上看,“自我诠释”将导致在诠释中国传统哲学的实践中放弃了人类智慧的一部分,放弃了西方哲学的知识和价
值观,影响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完整性。
虽然中国哲学的“自我诠释”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被诠释对象含义的确定性,但由于这种诠释的参照系是固定不变的,他不能把其他性质不同的文化作为解释参照,以致解释只能在特定的文化中进行,这样就失去了与其他文化交流的机会,这样中国哲学就会停滞不前,难有创新。
所以,我们在肯定中国哲学“自我诠释”的同时,决不能因此放弃与其他文化的交流与接触,在清晰的把握中国哲学本有含义的同时,也应该为中国哲学的创新创造机会。
注释:
①《周溓溪之学说》,《王国维哲学美学论文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1页。
②《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上),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77~78页。
③《三松堂全集》,第十一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3~164页。
④《三松堂全集》,第十一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3页。
⑤《方东美先生演讲集》,台湾黎明文化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230
~231页。
⑥《中国哲学精神及其发展》,台湾黎明文化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212
~2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