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立柱桩、抗拔桩、搅拌桩、旋喷桩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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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TJ-Ⅶ标车站立柱桩、抗拔桩、搅拌桩、旋喷桩
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中铁一城NB1-Ⅶ(建)字-14
甲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TJ-Ⅶ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杭州大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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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桩、抗拔桩、搅拌桩、旋喷桩
分包合同
甲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TJ-Ⅶ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杭州大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快宁波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浙江省宁波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海晏北路站西延段立柱桩、抗拔桩、搅拌桩、旋喷桩施工
2 工程地点及范围:宁波市江东区海晏路和宁穿路交接处海晏北路车站,海晏北路站西延段钻孔桩、搅拌桩、旋喷桩施工。
3 承包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服从甲方对合同工程生产计划的安排,完成以下合同项目:人员、机械进退场及转场、清理平整施工场地、破除和拆除影响施工位置的路面,浆液池修建及拆除、桩头凿除费、钻机就位、钻孔、钢筋笼制安、下管、旋喷机就位、调试喷浆、高压注浆作业、拔管和机具设备的冲洗、泥浆清理、装车及外运、水电费、作业人员的工资及食宿、场地清理、地面土的倒运、弃土整理、装车、外运、地下障碍物排除(管线、大型砼基础除外)、试桩、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所有明示和暗示的工作内容。
所有钢筋废料及凿除后的钢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
3.1立柱桩基础包含①人员、机械进退场及转场;②施工平台及支架、设备的安装、拆除、调运;③钻孔受影响位置的硬化面破除、地砖拆除、清理、外运及施工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回填,桩头凿除;④护筒的制作沉入和拆除,钻孔、清孔;⑤泥浆:泥浆池位置选择、定位、制作、泥浆制造、存储、使用、清理、装车、外运、泥浆池的恢复;⑥钢筋笼制作及堆放场地平整、钢筋笼加工及吊装的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安装、拆除等工作;⑦钢筋下料、调直、除锈、绑扎、焊接、安装就位、吊运入孔及就位;⑧格构柱的起吊、入孔(含入口过程中可能塌孔而重新打孔入孔的风险)、就位、固定安装等;⑨混凝土浇注、空桩回填等相关明示和暗示的工作内容。
3.2抗拔桩包含①人员、机械进退场及转场;②施工平台及支架、设备的安装、拆除、调运;③钻孔受影响位置的硬化面破除、地砖拆除、清理、外运及施工完成后
按照要求进行回填,桩头凿除;④护筒的制作沉入和拆除,钻孔、清孔;⑤泥浆:泥浆池位置选择、定位、制作、泥浆制造、存储、使用、清理、装车、外运、泥浆池的恢复;⑥钢筋笼制作及堆放场地平整、钢筋笼加工及吊装的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安装、拆除等工作;⑦钢筋下料、调制、除锈、绑扎、焊接、安装就位、吊运入孔及就位;⑧混凝土浇注、空桩回填等相关明示和暗示的工作内容。
3.3旋喷桩包含①人员、机械进退场及转场、施工平台及支架、设备的安装、拆除、调运;②清理平整场地,钻机就位,钻孔下管,旋喷机就位;③调试、钻孔、喷浆作业,拔管和机具设备的冲洗,场地清理等;④钻孔受影响位置的硬化面破除、地砖拆除、清理、外运及施工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回填;⑤水泥浆池位置选择、定位、制作、水泥浆制造、存储、使用,废浆或置换土清理、装车、外运等与之相关明示和暗示的工作内容。
3.4搅拌桩包含①人员、机械进退场及转场、施工平台及支架、设备的安装、拆除、调运;②清理平整场地,三轴搅拌桩机就位;③调试、钻孔、喷浆,搅拌注浆作业,被污染场地清理等;④钻孔受影响位置的硬化面破除、地砖拆除、清理、外运及施工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回填;⑤水泥浆池位置选择、定位、制作、泥浆制造、存储、使用,泥浆及置换土清理、装车、外运等与之相关明示和暗示的工作内容。
3.5包含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为本工程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费用。
3.6对于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与本工程相关的区域内泥浆、污水、废水按规定排放并不得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做好施工垃圾的清运、确保场地整洁,无溢流污染施工区域。
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进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散料要设栏、块料要叠放。
对于乙方搭建的临时设施必须满足甲方标准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未按要求搞好文明施工,甲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时甲方有权直接指派人员给予整改,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由乙方承担,在计价中扣除。
4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第一次计量款中扣除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体额定(不计息)。
5 承包方式及价款: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4697559元整(大写:肆佰陆拾玖万柒仟伍佰伍拾玖元整)。
5.1 暂定的工程数量及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5.2本合同单价是该支付细目全部作业的综合报价,包括了工、料(不含甲供材料)、机、水电费、管理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发生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劳务、设备的提供、运输、卸车、安装和维修保养。
单价中不包括甲供材料(钢筋、混凝土、角钢、缀板、水泥)的费用,但包括承包人完成工程本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5.3 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此三项税金,由甲方统一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万分之六,水利基金千分之一,印花税万分之三,个人所得税千分之五,企业所得税千分之二由甲方按计价单的金额和当地规定的税率在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当地税务机关有关规定缴纳。
5.4 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合同规定的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并向提供复印件、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5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名义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为准,且不大于对业主计量的工程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最终数量的确定以第6条约定办理。
6 计量及支付
6.1 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
每月25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月度计量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对未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已完工程暂按50%计价,待加固修复合格后方给予计价剩余款项。
6.2 工程量计算规则:
6.2.1立柱桩和抗拔桩以米为计量单位,空桩按设计蓝图钻进深度以米计算,实桩按设计蓝图混凝土浇注深度以米计算,且不大于对业主计量的工程量,但其最终抗压强度和抗渗需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6.2.2三轴深层搅拌桩分为强加固区和弱加固区两部分,以立方米作为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以加固区的外轮廓投影面积乘以设计所示桩的设计深度进行计算(技术交底量),桩间咬合部分工程量均不计算,且不大于对业主计量的工程量,但其最终抗压强度和渗透性需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6.2.3三重管旋喷桩分为空桩和实桩两部分,以米作为计量单位,空桩(未喷水泥浆桩体)按实际钻进深度以米计算(技术交底量),实桩(喷水泥浆桩体)按设计桩长以米为单位计算(技术交底量),且不大于对业主计量的工程量,但其最终抗压强度和渗透性需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6.2.4双重管旋喷桩分为空桩和实桩两部分,以米作为计量单位,空桩(未喷水泥浆桩体)按实际钻进深度以米计算(技术交底量),实桩(喷水泥浆桩体)按设计桩长以米为单位计算(技术交底量),且不大于对业主计量的工程量,但其最终抗压强度和渗透性需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6.2.5钢筋笼以吨作为计量单位,根据设计蓝图尺寸计量,且不大于对业主计量的工程量。
6.3 依据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实际施工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和本合同约定单价,以不大于对业主计量的工程量为原则对乙方进行计量,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6.4 计量支付:根据当期已完成合格工程款的90%支付,另外的10%作为本合同的预留金(不计息),其中:5%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息),按照保修条款规定返还;其余5%作为民工工资发放等的保证金(不计息),末次结算完毕后支付。
6.5 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达甲方帐户后20日内,由甲方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包括保留金、甲供材料、垫付款、罚款等)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
6.6 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6.7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6.8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并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6.9 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每月领取结算款前必须将工人工资单报甲方备案。
甲方若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出现乙方未按时、按量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等其他费用(尤其是拖欠劳务人员工资),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留此部分相应的款项,由乙方办理签认收款手续并提供应付款人员名单,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及付款标准代乙方支付,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6.10 由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应扣除乙方的款项包括: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
等扣款、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折旧费及其他应扣款项。
6.11 乙方指定(身份证号: )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
7 工期
7.1 暂定进场施工日期:2010 年10月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暂定竣工日期:2011年1月30日(对于端头加固视业主、监理、设计需要可进行调整)。
7.2 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2000元。
7.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7.2.2 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7.2.3 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7.3 施工前4天通知乙方人员、设备进场。
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计划组织人员、设备到场,乙方未按计划组织进场,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不超过当月进度施工考核评比中进度施工基金占量的违约罚款。
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使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满足,若乙方在期限内不能按甲方要求增加时,甲方将采取措施,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当月计价款中扣除。
8 材料供应、结算
8.1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钢筋、混凝土、水泥、角钢、缀板主要材料属于甲供材料,均由甲方提供,材料用量均按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为依据进行计算,实行限额发料。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方法的原因造成材料的实际用量大于设计用量时,甲方对超消耗部分(钢筋损耗量按2%,混凝土损耗量按7%,水泥5%。
超出损耗部分以甲方供应价并加收5%管理费扣除)在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乙方必须周密安排,合理节约使用,妥善保管,若发生材料的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钢材剩余的废料处理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处理。
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甲供材料品种规格、供应单价详及限额比例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乙方指定(身份证号码:)为本工程材料领用人,负责材料的领用和签认工作。
甲供材料结算日期与月度计量时间同步。
8.1.1若乙方施工的工程经检验为不合格,除按甲方要求重新补桩并承担补桩的全部费用外,甲方给予一定的处罚。
8.2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
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8.3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
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的,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5%的业务费,费用由甲方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
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
8.5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8.5.1甲方在施工现场150米范围为乙方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的接口(位置以现场安装的为准),乙方自行布置150米内线路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乙方负责甲方水电接口外的用水用电设备的购置及维护。
乙方对所用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护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每月甲方根据水电表实际用量扣除水电费(水、电费单价按当地规定执行)。
8.6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派出机械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8.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按工程数量有计划的从甲方料库提取甲供材料。
8.8 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物设部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9 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9.1本工程所用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进场设备要求八成新以上,最好是08年以后的设备。
9.2乙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周转材料,必须保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9.3乙方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设备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资料上报甲方,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在鉴定后3日内清理出场。
9.4 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
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5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其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9.4条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评估现值扣除施工期间折旧后转让给甲方,折旧标准执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则》及周转材料摊销”的规定。
10 临时设施
10.1本工程的临时设施已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10.2 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
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临时设施投入成本进行估价,经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3 若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住房,甲方按每间每月 3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按月在结算中扣除,甲方提供简易床,生活用水电费按人头分摊或单独接水电表进行结算。
10.4 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临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10.2条的临时设施成本估价和已完成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折旧后转让给甲方;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由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费用。
11 工程质量
11.1 乙方必须按照宁波1号线VII标施工设计图及配套图纸、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技术交底书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11.2乙方应保证自己的资质和经验适合本工程,并提供合法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11.3 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非甲方、业主原因导致试验检测费超出正常检测费用部分,由乙方承担。
11.5若立柱桩、抗拔桩的桩头超出设计桩顶1米及1米以上,则超出1米范围的桩头由乙方承担超出部位砼和凿除砼的费用。
11.6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造成工期超过本合同第7条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2 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检查工程师报检。
甲方检查工程师应在12小时内,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并提请监理检查。
检查合格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
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并重新报检。
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3 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3.1 乙方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乙方必须提供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职工花名册、外地来宁波人员公安暂住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技能鉴定证等有效证件报甲方备案。
13.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要求、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安全规定。
13.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
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自理。
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13.4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
如果因乙方原因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13.5 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制作泥浆池,并及时外运,外运时必须保证场外道路清洁,按当地相关要求弃运,否则造成的相应罚款由乙方承担,包括有关部门对甲方
的罚款。
13.6职业病防治: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预防和检查,并承担因从事本工程而引发职业病人员的治疗和康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7 乙方工人进场后的10天内必须将乙方与其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报甲方综合部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不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进入施工场地。
13.8 乙方须派专人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扫和清洁。
13.9乙方用电设施必须符合甲方、监理、业主及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天内必须整改完毕,对拒不执行的,由甲方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在给乙方的当月结算中扣除,罚款另计。
13.10 乙方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无违章及打架斗殴现象,配合甲方、业主、监理搞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乙方人员必须对甲方、业主、监理等人员礼貌友好,不得出现影响甲方形象、正常施工、正常生活等一切现象。
如出现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不超过当月文明施工考核评比中文明施工基金占的罚款,情况特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其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3.11 施工场内、场外必须服从城管、环保、治安、交警等有关管理,因管理不严而被扣罚款,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手续办理、关系协调等费用。
13.12 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服装统一、安全帽统一,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服装、安全帽按采购价在结算中扣除。
宣传标语、标牌统一按甲方要求制作。
14 双方权利与义务
14.1 甲方
14.1.1 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4.1.2 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14.1.3 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14.1.4 负责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及临时用地租用事宜。
14.1.5 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
14.1.6 向乙方派出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