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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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业税收专
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6.16
•【字号】周政办[2011]59号
•【施行日期】2011.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周口市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河南省<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切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增强交通运输业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缓解收入分配不公带来的社会矛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追赶跨越发展。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时限
1、专项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从事交通运输(包括货运、客运等)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2、专项整治时限: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政策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发票管理等情况。
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依法追征以往年度。
三、专项整治内容
1、核实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的应税车辆;
2、核实交通运输业纳税人应税房屋的房产原值(包含租赁收入)和应税土地面积;
3、核实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的应税收入、成本费用;
4、核实交通运输业纳税人地方各税的缴纳情况;
5、核实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的发票领用存情况;
6、核实交通运输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报送资料的真实性、手续的规范性和程序的合法性等。
四、专项整治原则
1、整治工作分为主管税务机关评估、税务稽查、整改建制等阶段。
对拒不配合纳税评估或者涉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交通运输业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对涉嫌犯罪的,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对如实自查补缴税款的从宽处理,对抗拒检查的依法查处。
3、此次整治工作采取教育服务在先、检查处理在后的原则。
4、此次整治工作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4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就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已进行了深入宣传,并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税收约谈活动,督促纳税人自查补缴交通运输业各项税款。
鉴于前一阶段宣传发动、税收约谈、自查补报情况,决定自6月份开始,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推进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2011年6月16日— 11月30日)。
对全市交通运输业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对拒不配合纳税评估或者涉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交通运输业纳税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移送稽查机关实施税务稽查。
2、整改建制(2011年12月1日— 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以此为基础对全市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进行整改建制。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主管税收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地税局、国税局、交通局、工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地税局局长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并向市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运输业
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执法,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全市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治税。
3、转变作风,提高涉税服务水平。
开展专项整治的过程,也是服务纳税人、宣传税法和财务会计知识的过程,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要切实转变作风,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不得损害纳税人的正当利益。
通过专项整治,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纳税人的财务管理水平,为周口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4、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参加专项整治的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积极主动、雷厉风行,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推动工作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5、加强相关业务培训。
对参加专项整治的人员开展培训,掌握交通运输业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等。
6、全力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到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调整,且涉及众多纳税人,工作中必须会遇到矛盾、阻力和困难,全市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7、强化部门配合。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地税、公安、工商、国税、交通、财政、银行等机关要加强沟通,积极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