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霍城县2017年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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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乙字
第4025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霍城县2017年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盖章):霍城县共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司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霍城县2017年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霍城县共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来晓明联系人王臻
通讯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朝阳南路21号(自来水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150****6607传真/ 邮政编码835600 建设地点霍城县城西南6km处
立项审
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
620
占地面积
(m2) 83030(现有+新征用地)
绿化面积
(m2)
24000
总投资(万元) 3965.88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96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7.5%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2019.2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霍城县现状排水系统由排水管网和氧化塘两部分组成,其中:排水管网工程始建于1986年,现已建成排水管网37.23km。

氧化塘工程建于2002年,主要包括2座沉淀池(30m×100m×2m×2)和一座氧化塘(300m×100m×2m),处理能力11000m3/d,氧化塘出水排入西侧塔尔吉喀拉苏沟。

随着县城排水量日益增加,原有排水系统规模已不能满足县城的排水需求,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07年初决定实施二期排水改扩建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为:新建及改扩建排水管网34.95m。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处理能力16000m3/d,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中旱作标准后,夏季用于荒地灌溉,冬季排入西侧塔尔吉喀拉苏沟,最终汇入伊犁河。

该工程已于2007年编制《霍城县城排水二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上报审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以新环监[2007]54号文予以批复。

但由于近年来霍城县城人口规模增长较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县城用水量增
长迅速,现有排水设施已不能满足现状发展的需要。

其次,随着新的环境保护条例和法律法规的颁布与施行,对污水处理要求日益严格,因此对霍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工艺设备扩建、升级任务势在必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15.6.1实施)要求,确定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报告表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将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文件。

为此,受霍城县共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于2017年7月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评价单位在充分掌握了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对有关环境、工程概况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期在项目运营管理中把对环境的各类影响降到国家和区域环境许可的标准、总量控制目标之内,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颁布,1997.3.1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2015.4.24修订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
(8)《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2.2 部委及地方规章
(1)《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
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告》,2000.10.31;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4.9.24起实施);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7.1.1起施行);
(5)《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1.9.1起施行);
(6)《伊犁州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年——2030年);
(7)《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7.13);
(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2010.2)。

2.2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2号令2008年10月;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2.3项目文件
(1)《霍城县2017年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与项目相关的调查资料;
(3)项目委托书(见附件)。

3 县城排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排水现状
(1)一期氧化塘工程现状
氧化塘工程位于霍城县城西南6km处,于2002年建设,主要包括2座沉淀池(30m×100m×2m×2)和一座氧化塘(300m×100m×2m),处理能力11000m3/d。

具体工艺流程为:排水管网-沉砂池-土沉淀池-氧化塘-塔尔吉喀拉苏沟。

(2)二期污水处理厂现状
二期污水处理厂位于一期氧化塘东侧,总占地49600m2,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6000m3/d。

厂内设有办公楼、格栅间、进水泵房、氧化沟、二沉池、污水浓缩机房和紫外线消毒间、库房、配电室、鼓风机房、锅炉房等设施。

经现场踏勘及业主提供信息,二期污水厂自建成,由于运营成本较高,至今未投入运营。

二期污水厂构筑物见表1 。

现状污水厂构筑物见表1。

现状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详见图1。

表1 二期污水处理厂主要建筑物表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1 格栅间及进水泵房13.8×11.5m 1 座
2 沉砂池Ø2.5 2 座
3 氧化沟33.8×104.0m 1 座
4 鼓风机房24×10.8m 1 座
5 二级沉淀池Ø25 1 座
6 紫外线消毒池13×4.85m 1 座
7 剩余污泥泵房Ø12.3 1 座
8 污泥浓缩脱水间21.5×12.5×8.5m 1 座
9 办公管理用房及宿舍26.8×6.4×9.9m 1 座
10 变配电室13.6×9.0×4.2m 1 座
11 车库、仓库、维修间12.4×42.4×5.1m 1 座
12 职工食堂18×5.1×4.2m 1 座
13 浴室及锅炉房21×12×5.7m 1 座
14 值班室 6.5×5.25×3.3m 1 座
3.2排水现状存在的问题
结合县城的建设发展现状,现有的排水系统存在以下问题:
(1)经现场踏勘及业主提供信息,二期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后,由于运营成本很高,至今并未投入运营。

即霍城县城污水经一期氧化塘处理后直接排入项目区西侧塔尔
吉喀拉苏沟,出水水质远达不到排放要求,对下游伊犁河影响较大。

(2)近年来霍城县城人口规模增长较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县城用水量增长迅速,
现有排水设施已不能满足现状发展的需要。

其次,随着新的环境保护条例和法律法规的颁布与施行,对污水处理要求日益严格,霍城县现有二期污水厂污水设备和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已达不到相应排放要求。

4 本项目概况
4.1地理位置
本次污水提标改造项目位于霍城县县城西南6km处现状污水处理厂内,污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8'17.33",东经80°51'18.71",地理位置示意图详见图2。

4.2 建设性质
改扩建。

4.3建设规模及内容
4.3.1建设规模
本项目污水厂改扩建工程位于现状二期污水厂厂区预留空地,占地约33430m2。

本次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近期污水日处理规模为2.1万m3/d,远期 3.5万m3/d,设计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次仅对近期污水处理规模进行评价。

4.3.2建设内容
(1)主体工程
本次提标改造项目新建氧化沟、中间泵池及污泥回流泵房、净化间(混合池、反应池、沉淀池、V型滤池)、排泥排水调节池、反冲洗设备间、污泥浓缩池、污泥储池、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出水泵房等构筑物,及厂区配套管道、管沟、道路、照明、厂区园林绿化等内容。

(2)辅助工程
1)仪表及自控设施
本次自控系统设计采用与原污水厂自控系统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工艺流程在主要工艺控制区域新增1个现场控制站,同时考虑对已建工程中央控制系统进行扩容升级。

2)办公室、在线监测室、化验室等
依托项目区原有。

(3)公用工程
供电:依托原有。

供水:依托原有。

排水:依托原有。

供暖:项目区冬季供暖采用电采暖方式,可满足项目区供暖需求。

(4)环保工程
1)固废防治
本工程在污泥经浓缩脱水后运至霍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2)废气防治
对新建氧化沟中的厌氧池、厌氧池以及新建储泥池部分加盖处理,增加构筑物周边绿化。

3)噪声防治
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高的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

表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类别项目工程内容备注一污水处理厂部分
1 主体
工程
三期一级A提
标改造项目
新建氧化沟、中间泵池及污泥回流泵房、净化间
(混合池、反应池、沉淀池、V型滤池)、排泥
排水调节池、反冲洗设备间、污泥浓缩池、污泥
储池、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出水泵房
等;其余预处理构筑物、建排放管、厂区污水管
及厂区雨污水管等依托二期工程。

新增
2 辅助
工程
仪表及自控设

本次自控系统设计采用与原污水厂自控系统相结
合的方式,根据工艺流程在主要工艺控制区域新
增1个现场控制站,同时考虑对已建工程中央控
制系统进行扩容升级。

在原有基
础上扩容
办公室、在线
监测室、化验
室等
/ 依托原有
3 公用
工程
供水依托原有/
排水依托二期工程依托原有
供暖电采暖(拆除锅炉)改建
供电依托原有/
4 环保
工程
厂区绿化24000m2
绿化面积
约30% 固废防治本工程在污泥经浓缩脱水后运至霍城县生活垃圾依托原有
填埋场处理。

废气防治对新建氧化沟中的厌氧池、厌氧池以及新建储泥
池部分加盖处理,增加构筑物周边绿化。

新增
噪声防治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高的设备采用隔
声、减振等措施。

新增
表3 现状构筑物保留改造情况及主要新增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构筑物名称规模数量备注
1 氧化沟48m×25.8m×4m 1座新增
2 二沉池Ø25m,H=3m 2座新增
3 中间泵池及污泥回流泵池8.3m×8.0m×6.0m1座新增
4
净化间混合池 1.6m×1.6m×5.2m 2座新增
5 反应池 4.5m×4.5m×5.2m 1座新增
6 沉淀池11.0m×11.0m×5.95m 1座新增
8 V型滤池7.0m×3.5m×4.7m 1座新增
9 排泥排水调节池12.1m×8.0m×7.1m 1座新增
10 反冲洗设备间19.0m×7.5m ×3.2m 1座新增
11 污泥浓缩池Ø14m,H=4.5m 1座新增
12 储泥池 3.0m×3.0m×5.0m 1座新增
13 污泥浓缩脱水间21.5m×12.5m×8.5m 1座新增
14 加氯加药间21.6m×12.0m×4.75m 1座新增
5总平面布置
5.1项目区外环境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霍城县县城西南6km处二期污水处理厂内。

项目区现状为空地,西侧为农田和林带,往西约430m处为塔尔吉喀拉苏沟。

东侧为农田,向东3.3km为萨尔布拉克河。

南侧为空地,往南3.4km为伊犁河。

北侧均为农田,向北约2.5km处为霍城县新光村一组。

污水处理厂周边环境示意图详见图3。

5.2项目区内环境平面布置
本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用地为二期工程西侧的预留用地,可用地面积33430m2。

本工程在二期氧化沟西侧新建一座氧化沟,中间泵池及污泥回流泵房位于新建氧化沟正南侧。

新建净化间、反冲洗设备间、排泥排水调节池、污泥储池、加氯加药间等位于新建氧化沟西侧,新建二沉池位于二期沉淀池西侧。

本次改扩建后污水厂平面布置图详见图4。

6 污水厂出水水质
县城污水以生活污水为主,工业企业主要为乳制品及果汁类农副产品加工业,经工
业企业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下水
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县城排水制、排水水质现状及规划年限内工业性质、居民生活水平状况,并参照新疆同类型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情况,
提出进水水质见下表。

表4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一览表
水质指标BOD
SS COD TN TP NH3-N PH
5
浓度(mg/L)250 350 400 45 3 30 7-8
表5 污水厂出水水质一览表
水质指标BOD
SS COD TN TP NH3-N PH
5
浓度(mg/L)8.58 8.75 46.8 12.8 0.9 4.1 7-8
污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排入项目区西侧塔尔吉喀拉苏沟,最终汇入伊犁河。

7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污水厂提标改造后,不新增劳动定员,原项目区劳动定员为8人。

项目年运行365d,每天1班,每班8h。

8 总投资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965.88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拨款。

9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于2017年8月开始施工建设,2019年1月竣工,2019年2月投入运营。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存在以下原有污染:
本项目现有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工程,一期为“沉淀池+氧化塘”工艺,二期污水厂处理工艺为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

根据现场踏勘及业主提供信息,二期污水处理厂自建成,由于运营成本较高,至今未投入运营,即项目区污水经一期氧化塘工艺处理后,出水进入项目区西侧的塔尔吉喀拉苏沟,最终汇入伊犁河,对伊犁河水质污染较重。

根据处理工艺,其COD cr排放量为1285t/a,BOD5排放量为803t/a,氨氮排放量为160t/a。

经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次提标改建工程完工运营后,一期氧化沟污水处理工程将废弃。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地理位置
霍城县位于伊犁河谷西部的开阔地带,地理坐标为80º11′-81º24′,北纬43º39′-44º50′。

北依天山,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博乐市毗连;南濒伊犁河,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隔水相望;东与伊宁县、伊宁市为邻;西接新兴边境城镇霍尔果斯市,并以霍尔果斯河为界,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

边界线长达165
km,是祖国的西大门。

全县南北长约120km,东西宽约85km,总面积54600km2。

本次污水提标改造项目位于霍城县县城西南6km处现状污水处理厂内,污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8'17.33",东经80°51'18.71"。

2 地形、地貌
项目区内出露的地层有第四系地层,石炭系地层。

由老至新叙述如下:
项目区北部山区主要分布石炭系岩层。

石炭系中石炭统主要分布在阿吾拉勒山南坡岩性为海相碳酸岩、碎屑,底部为碳质叶岩。

其下亚组岩性为灰岩、砂岩、砾岩,褐红色,微风化~强风化,大部分为第四系地层覆盖。

中亚组岩性为细粒碎屑岩夹炭岩,上亚组为海相碎屑岩和碳酸盐岩等。

上更新统至全新统冲洪积层:主要分布于二级阶地区,具有典型的二元结构的特征,上覆黑色表土和粉土,厚度0~5m,下伏砂砾石层,磨圆度较好,级配较差,厚度大于20m。

全新统冲洪积层:分布在一级阶地及现代河床区,为漂卵石层,磨圆度较好,含漂石,砂砾充填,属现代河床冲洪积层,厚度大于5m。

3 水文地质
(1)地表水
全县有萨尔布拉克河、果子沟河、大西沟河、切德克苏河等17条山沟河流和15条泉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0.28亿m3。

县内河流发源地属高中低山区,最高峰海拔4258 m,有冰川和终年积雪。

水源主要补给方式为:冰川融雪、降水和泉水。

动态类型为融雪型山溪河流,每年从4月到6月初,流域积雪融化和降水和泉水组合形成春汛;6月中旬到9月进入平水期,河流主要靠降水和泉水补给;10月中旬开始降雪(降水形成转为固态),11月进入封冻期。

从10月直到来年3月,降水不能直接补给河水而进入枯水期,在枯水期山区河段主要靠泉水补给。

(2)地下水
霍城县区域地下水较为丰富,主要为雪水、河流和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总量达1×108m3,地下水位在30-50m处。

水量充沛,水质良好,属HCO3-Ca型水。

包气带为卵砾石层,卵石粒径100-140mm,含量15%,砾石粒径2-20mm,含量80%,粗中砂填充。

区域内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和山前丘陵边缘含水带。

根据地下水埋藏条件和含水层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地下水溢出带的潜水,埋深大于30m。

2)阶地砂卵砾石潜水含水层,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潜水,分布在水源地,为山前冲洪积的倾斜平原区,含水层厚度在30~40m。

4 气候、气象
霍城县地处中纬度地带,气候既受温带天气系统的左右,又受干热气流的影响,加之地处欧亚大陆腹地,距海遥远,使之具有光照丰富、冬夏冷热悬殊、春温不稳、秋季降温快,温度变化大,干燥少雨等典型的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特点。

项目区年平均降水量为217mm,年平均气温9.4℃,最高气温40.1℃,最低气温-34. 2℃。

常年主导风向以东风为主,年均风速为2.1m/s,6至8级大风年达4至10次,主要是偏西风,时间多在3~11月。

历年平均日照为2550小时以上。

5 植物资源
霍城县有着良好的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植物种类繁多,是伊犁贝母的重要产地,野生樱桃李是世界珍稀树种,其它价值高的植物还有甘草、党参、赤芍、苍耳、山杨、柚桦、果、杏、桃等200多种。

霍城县县域内主要以灰钙土为本区的典型土壤,地势较平坦,土层较厚,一般0.5-2m。

这些土壤是发育和形成本区不同草地类型和维护草地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土壤表层为5cm左右的生草层,草根密集呈褐色。

植被主要是人工栽植作物、防护林和荒漠植被,以蒿类和角果藜为主,伴生有针茅、羊茅等。

草甸植被以禾草科草类和苔草为主,树木以杨、柳为主。

项目区植被覆盖率在5%~10%之间,多为人工种植植被,如灌木、乔木、景观草坪等。

6 动物资源
霍城县野生动物有鹿、黄羊、旱獭、水獭、雪鸡等,国家一类保护动物四爪陆龟是亚欧干旱区唯一现存的珍稀动物。

项目区及其可能影响范围内,无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分布。

7 生物资源
霍城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旅游资源丰富,是闻名中外的古丝绸之路的北道重镇。

境内有风景秀丽的大西沟福寿山庙、元代国际都市阿力麻里城遗址和清代“伊犁遗址”,具有新疆伊斯兰古建筑风格的成吉思汗七世孙黑鲁帖木儿汗麻扎,富丽堂皇的
伊犁将军府,气势雄伟的惠远钟鼓楼等名胜古迹和有如诗如画的果子沟、景色迷人的赛里木湖、四爪旱龟保护区、惠远火龙洞、伊犁河等旅游胜地。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的具体位置、当地气象、地形和环境功能等因素,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对项目区及周边现状环境进行评价,评价中引用《霍城县伊疆春白酒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白酒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5。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
(1)监测点布置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的具体位置、当地气象、地形和环境功能等因素,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对项目区及周边现状环境进行评价,采样点位于霍城县伊疆春白酒实业有限公司西侧,位于项目区东北侧约6km处。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TSP、SO2、NO2。

(3)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
各项目的采样及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具体见表6。

表6 环境空气采样及分析方法
编号项目名称采样吸收方法分析方法最低检出浓度(mg/m3)
1 SO2甲醛缓冲溶液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0.007
2 NO2对氨基苯磺酸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0.005
3 TSP 玻璃纤维滤膜重量法0.001
(4)监测时间及监测单位
监测单位:新疆普京检测有限公司。

采样监测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0月14日,连续监测7天。

SO2、NO2每天采样时间不小于20小时,TSP每天采样时间不小于24小时。

(5)监测结果
将7天各监测点污染物TSP、SO2、NO2现状监测结果、日均浓度范围汇总见表7。

表7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mg/m3
点位项目10.8 1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霍城县伊疆春白酒实业有限公司SO2<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NO20.034 0.033 0.03 0.014 0.014 0.013 0.017 TSP 0.118 0.052 0.041 0.042 0.134 0.111 0.119
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中的SO2、NO2、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8。

表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SO2(mg/m3)NO2(mg/m3)TSP(mg/m3)
取值时间24h平均年平均24h平均年平均24h平均年平均
浓度限值0.15 0.06 0.08 0.04 0.30 0.20
(2)评价方法
选用单项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公式为:
I i=C i/C oi
式中,I i-i 污染物的分指数;
C i-i污染物的浓度,mg/m3;
C oi-i污染物的质量标准,mg/m3。

(3)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见表9。

表9 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单项污染指数及分担率
监测点霍城县伊疆春白酒实业有限公司西侧
监测项目SO
NO2TSP
2
C i0.007 0.022 0.088
C Oi0.15 0.08 0.2
I i0.047 0.275 0.44
分担率% 6.17 36.09 57.7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值中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现状浓度值日变化不大,比较稳定,总悬浮颗粒物(TSP)现状浓度值日变化较大。

评价区域内监测点大气现状监测值七天的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和总悬浮颗粒物(TSP)现状监测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

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果进行单项污染指数分析,当I i≤1时,表示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不超标;相反表示该污染物浓度超标。

由表9可以看出,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中的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物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区域环境空气中的各污染物的污染指数排序为:I TSP>INO2>I SO2。

2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1地表水环境现状
(1)监测点布置
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点位于萨尔布拉克河霍城县断面,位于项目区东北侧约6.6km。

(2)监测时间
地表水采样监测1天,监测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

(3)监测项目
地表水监测分析项目包括PH值、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汞、铜、锌、铅、硒、挥发性酚、六价铬、氰化物、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氟化物等21项。

(4)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
采样分析方法依照国家环保局《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规定进行。

(5)监测结果与评价标准
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见表10。

表10 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与评价标准(除pH外均为mg/L)
序号项目监测值标准限值(Ⅲ类)
1 pH 7.81 6-9
2 溶解氧7.4 ≥5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2.1 4
4 高锰酸盐指数 2.2 ≤6
5 化学需氧量(COD)10 ≤20
6 氨氮(NH3-N)<0.025 ≤1.0
7 总磷0.10 0.2
8 总氮 2.93 1.0
9 汞<0.00005 0.0001
10 铜<0.006 1.0
11 锌0.011 1.0
12 铅<0.01 0.05
13 镉<0.001 0.01
14 硒<0.008 0.01
15 挥发酚0.0003 0.005
16 六价铬<0.004 0.05
17 氰化物<0.004 0.2
18 砷<0.007 0.05
1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5 0.2
20 硫化物0.005 0.2
21 氟化物<0.24 1.0
2.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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