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一体化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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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人:自动化部计量员。
4)录入频率:随时;
5)单据来源:无;
6)处理时间:对于进厂大宗原燃料物资,在一次计量时选择到货单。
7)操作要求:
在一次计量时,要求计量员尽量选择到货单,要求汽车的90%选择到货单,火车的70%选择到货单。如果一次计量时选择了到货单,则在二次计量时,计量程序会将车号、皮重、毛重、净重、计量毛重日期、计量皮(净)重日期、计量毛重时间、计量皮(净)重时间等自动传入(一次计量时选择的)到货单中,在到货单中自动增加一行(即到货单中为一车一行)。
如优质优价计算错误,可能是因为合同公式设置错误、质检信息不准确等原因,须及时通知项目部,责成相关部门及时修改。
9、
价格结算单
1)业务含义:对一定范围内的入库单进行优质优价计算,以计算应付金额(告知供应方开发票的金额)。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
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结算/价格结算
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结算/价格结算单维护
4)录入频率:每天;
5)单据来源:采购入库单;
6)处理时间:每天下班前,对能够参照出来的大宗原燃料业务类型的采购入库单进行暂估处理操作。
7)操作要求:
在查询条件中按日期区间、业务类型查询未暂估的入库单。
在查询结果中的单价是入库单上的基价(从订单带过来),如想以优质优价进行暂估,可点击“优质优价计算”按钮,系统会对大宗原燃料类型的入库单进行优质优价计算,并用计算后的单价、金额更新查询出来的单价、金额。
表体中的价格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等也与优质优价计算相关,应特别注意,防止录错。计价日期类型指计算优质优价时用哪个日期(到货毛重日期、到货净重日期、发货日期、入库日期)来卡时间。到货毛重日期、到货净重日期由计量系统自动传递到物资管理系统到货单中。目前均选用到货毛重日期。
合同状态:合同只有“审核”并“生效”后才能起作用,即被采购订单参照和执行扣吨运算、优质优价运算。合同的“冻结”是指合同暂停执行,冻结的合同可以“解冻”,解冻后合同恢复为“生效”状态。合同“终止”指合同停止执行,终止的合同不能恢复。处于“冻结”和“终止”状态的合同均不可用,即不能被采购订单参照,也不能被用于执行优质优价运算。
发站:当发运方式为“铁路”时,必须输入发站,以方便计量员匹配。
数量:表体中的数量指应到车数,即预报到货的车数。当计量系统传回的车数等于此数量后,计量系统将不再往这张到货单中回传数据。预报车数应准确,汽车预报准确率在-0%~+20%以内。火车预报准确率在-0%~+30%以内。
导出:将到货单传递给计量系统。到货单审核后方可预报。
7)操作要求:
采购合同编码手工录入,请直接录入手工合同的编号,系统会自动判断合同编码是否重复。
采购合同除供应商、存货、数量、基价等基本信息外,还须设置优质优价的计算公式,这是进行入库扣吨运算(体现在采购入库单)和以质定价(体现在价格结算单)的原始依据,如若公式定义错误,将会影响到后续入库的数量和价格计算的结果。
5)单据来源:采购订单;
6)处理时间:每周五制作后7天的采购到货预报。
7)操作要求:
本流程不允许自制到货单,而是要求从采购订单拉式生成。
拉式生成的到货单上不允许随意增行和修改行中的存货编码。
到货日期指预计的到货日期,计量员在计量时会根据此日期匹配到货单。
发运方式一般选择“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两种。具体的发运方式在基本档案中自行定义。
拉式生成的采购合同上不允许随意增行和修改行中的存货编码。
可对数量进行修改,修改为本订单的订货量。
3、
维护到货单
1)业务含义:到货预报、到货单导出到计量系统。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采购管理/到货/维护到货单。
3)责任人:大宗原燃料业务经理、业务员负责采购订单的维护、审批与导出。
4)录入频率:每周一次;
合同版本号:执行采购合同“状态控制/合同变更”按钮,可生成新版本的合同。这主要适用于采购合同的基价或优质优价项目发生变化时的情况,在新版本合同中输入新的基价、价格生效日期、价格失效日期、优质优价项目等。
2、
采购订单
1)业务含义:采购订单代表的是具体的采购要求,指向供应商确定了采购的存货、数量、价格等。相当于供货通知书。
核对:由于计量现场环境复杂,计量员操作节奏快,供应商和存货名称不精确等各种原因,致使计量系统传回的数据可能出现错误(供应商或存货错误)。因此业务员必须仔细核对,以防出错。
4、
计量
1)业务含义:货物到厂后,过磅计量,同时将计量结果传递到物资管理系统。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无。此操作在计量程序中进行。
3)责任人:财务中心资金科。
4)录入频率:不定;
5)单据来源:采购入库单;
6)处理时间:当供应商需开票时,由业务员通知财务中心要开票的供应商、存货、日期期间、车号等信息,财务中心在4小时之内进行操作,计算出价格结算单。
7)操作要求:
价格结算单计算结果依赖于合同设置和质检结果,因此,必须保证合同设置的正确性和质检结果的正确性。尤其是合同基价、优质优价公式等。
价格结算单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并不完全代表实际结算价,价格结算后,还应在此基础上考虑规模加价等因素,再通知供应商开票。
。
10、
采购发票
11、
采购结算
12、
应付单
大宗物资采购一体化业务流程
1
对应的物资管理系统中的流程配置如下图所示:
2
顺
序
业务结点
业务说明
询价单
1、
采购合同
1)业务含义:采购合同指与大宗原燃料供应商签定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代表的是一种采购意向,其中的价格(包括基价和优质优价)具有比较强的控制作用,但其中的数量则不然。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合同管理/日常业务/采购合同。
如有未保存到计量程序中的手工计量单,由计量员在当天下班前补入计量系统。要求计量程序提供事后录入的功能。
禁止重复计量(即对一个一次计量,绝对不允许出现两次二次计量)。
勾对:在一次计量时没有选择到货单的,需要事后勾对。勾对工作由物采公司负责,要求每天上午完成前一天计量单的勾对工作(包括补到货单)。计量程序须提供未勾对的计量单汇总(按供应商+存货+车数)和方便易用的勾对功能。
在维护质检单时,需作三项主要操作:其一是表头录入检验批次;其二是在“检验单”页签录入扣水扣杂量;其三是在“检验信息”页签录入检验值。下面主要介绍如何录入扣水扣杂和检验值。
录入扣水扣杂量:在“检验单”页签,点击“修改”按钮,选择欲扣水扣杂的行(一行代表一车),点击“拷贝”,再点击“粘贴”,系统会在原行后插入一行。在新插入的行上修改“数量”、“检验状态”、“建议处理方式”三个字段的内容,其他字段不修改。数量修改为需要扣水扣杂的量(如0.5,单位是吨);检验状态修改为“扣水”或“扣杂”或“不合格”等;建议处理方式有“入库”、“降级”、“退货”等,一般会有默认值,不需修改。特别注意:还须同时修改原行中的数量,将之改为原数量减去扣水扣杂后的差值。如此反复,对需扣水扣杂的行都要进行一遍上述操作。
6)处理时间:每天下班前,对能够参照出来的到货单进行入库操作。
7)操作要求:
不论是以计量质检结果为结算依据,还是以对方计量质检结果为结算依据,入库单均按计量和质检结果入库。
采购入库单须参照到货单பைடு நூலகம்不允许自制。其表体也是一车一行。
不同供应商的存货不能做到一张入库单上。
收发类别一般选“外购存货入库”。
表体中的“应收数量”由到货单参照而来,指扣水扣杂后的数量(吨数)。
6)处理时间:完成合并报检后,立即维护质量检验单。各站长每天下班前对负责范围内未审核的质量检验单进行审核。
7)操作要求:
检验类型均选择“采购报检”。
质检员进入质量检验单维护界面后,按报检日期、报检人等条件查询出所负责的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单上有两个页签,一个是“检验单”页签,是主页签,包含了表头和数量(重量)、计量时间等信息,其中的数量是指该车的计量净重;一个是“检验信息”页签,包含了检验项目、检验值等信息。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订单
3)责任人:大宗原燃料业务经理、业务员负责采购订单的维护;采购订单的审核由物采公司原燃料部部长负责。
4)录入频率:每月一次;
5)单据来源:采购合同;
6)处理时间:每月25日录入下个月的采购订单。每个供应商每个存货一张采购订单
7)操作要求:
本流程不允许自制采购订单,而是要求从采购合同拉式生成。
3)责任人:大宗原燃料业务经理、业务员负责维护采购合同的维护;采购合同的审核、生效由物采公司经理/副经理负责。
4)录入频率:不定;
5)单据来源:自制;
6)处理时间: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批通过手工或OA处理。物资管理系统中录入手工(或OA)审批后的大宗原燃料采购合同;要求在采购合同审批通过后两天内录入物资管理系统。
计量程序须提供与物资管理系统的对账功能。
5、
报检
1)业务含义: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采购管理/到货/检验到货单
3)责任人:技术监督处质检员。
4)录入频率:每天;
5)单据来源:报检是一个动作,不是一张单据;
6)处理时间:每月下班前对前天的到货单报检。
7)操作要求:
质检员按照“供应商+存货档案+计量毛重日期(区间)+计量毛重时间(区间)”查询相关到货单。对到货单上的车数、计量时间、存货、供应商等进行核对后,点击“合并报检”按钮即可。
如与供应商有信任关系,不质检,则可直接录入供应商提供的质检结果。
7、
采购入库单
1)业务含义:分厂根据计量结果和质检结果办理入库,入库同时扣吨。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库存管理/入库业务/采购入库
3)责任人:分厂原燃料库存管理人员。
4)录入频率:每天;
5)单据来源:到货单(只有具有检验结果的到货单才会被参照出来);
6、
质量检验单
1)业务含义:质检后,录入质检结果,包括检验值和扣水(指扣明水)扣杂量;并对系统内的质检结果进行审核。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
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单维护
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单审批
3)责任人:质检员负责检验单维护;站长负责检验单审批。
4)录入频率:每天;
5)单据来源:到货单(在检验到货单上合并报检后推式生成质量检验单);
以上所述处理方式、检验状态等均在“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平台/基础设置”中设置,如设置改动,则显示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
管理员须知:质量检验单审批后,系统会自动将质量检验单中的行写入到货单的一个子表中。如该行对应的处理方式的“是否入库”标志为否(可在基础设置中查询),则本行不会被参照到入库单上。如是复检的质量检验单审批,则以最新版本的质量检验单信息更新到货单子表。如取消质量检验单审批,则用前一版本的质量检验单信息更新到货单子表。
录入检验值:在“检验单”页签单击“修改”按钮后,切换至“检验信息页签”,再单击“修改”按钮,录入“检验值”、“检验员”、“检验日期”等内容即可。
检验值可录入多个版本,实际计算时以最后一个版本为准,目前暂时不用多版本管理。
质量检验单审核的主要内容:审查扣水扣杂量是否正确,处理方式是否正确,检验信息是否正确录入,检验日期是否正确。
所谓合并报检,是指不管选择了多少行(车)到货单,仅对应一个质检结果(即一张质量检验单)。如不选择合并报检,则每行(车)到货单均须对应一张质量检验单。此处要求选择合并报检。
点击合并报检后,系统自动生成一张质量检验单。质检员须立即维护该质量检验单。
当前一次质检结果有疑问时,需要复检。体现在系统中是对已报检过的到货单再次进行报检,进行扣吨和优质优价运算时以最后一次报检生成的质量检验单为准。
已传递到计量接口但没有导入物资管理系统的:由于计量程序与物资管理系统的接口故障、物资管理系统到货单被作废等原因引起的已传递到计量接口但没有传入物资管理系统的单据,由计量接口程序每天早8:00打印一份清单,ERP项目部(以后由信息化办公室)安排人员录入到物资管理系统。
计量程序的基础数据,包括存货、供应商等须采用物资管理系统编码;
点击“扣吨计算”按钮,系统会按照合同设定的公式和质量检验单中的检验结果计算,并将计算后的数量写入表体中的“实收数量”字段。
当确认无误后,对采购入库单进行签字操作。
8、
暂估
1)业务含义:对大宗原燃料入库作暂估处理。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结算/暂估处理
3)责任人:财务中心成本科。
4)录入频率:随时;
5)单据来源:无;
6)处理时间:对于进厂大宗原燃料物资,在一次计量时选择到货单。
7)操作要求:
在一次计量时,要求计量员尽量选择到货单,要求汽车的90%选择到货单,火车的70%选择到货单。如果一次计量时选择了到货单,则在二次计量时,计量程序会将车号、皮重、毛重、净重、计量毛重日期、计量皮(净)重日期、计量毛重时间、计量皮(净)重时间等自动传入(一次计量时选择的)到货单中,在到货单中自动增加一行(即到货单中为一车一行)。
如优质优价计算错误,可能是因为合同公式设置错误、质检信息不准确等原因,须及时通知项目部,责成相关部门及时修改。
9、
价格结算单
1)业务含义:对一定范围内的入库单进行优质优价计算,以计算应付金额(告知供应方开发票的金额)。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
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结算/价格结算
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结算/价格结算单维护
4)录入频率:每天;
5)单据来源:采购入库单;
6)处理时间:每天下班前,对能够参照出来的大宗原燃料业务类型的采购入库单进行暂估处理操作。
7)操作要求:
在查询条件中按日期区间、业务类型查询未暂估的入库单。
在查询结果中的单价是入库单上的基价(从订单带过来),如想以优质优价进行暂估,可点击“优质优价计算”按钮,系统会对大宗原燃料类型的入库单进行优质优价计算,并用计算后的单价、金额更新查询出来的单价、金额。
表体中的价格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等也与优质优价计算相关,应特别注意,防止录错。计价日期类型指计算优质优价时用哪个日期(到货毛重日期、到货净重日期、发货日期、入库日期)来卡时间。到货毛重日期、到货净重日期由计量系统自动传递到物资管理系统到货单中。目前均选用到货毛重日期。
合同状态:合同只有“审核”并“生效”后才能起作用,即被采购订单参照和执行扣吨运算、优质优价运算。合同的“冻结”是指合同暂停执行,冻结的合同可以“解冻”,解冻后合同恢复为“生效”状态。合同“终止”指合同停止执行,终止的合同不能恢复。处于“冻结”和“终止”状态的合同均不可用,即不能被采购订单参照,也不能被用于执行优质优价运算。
发站:当发运方式为“铁路”时,必须输入发站,以方便计量员匹配。
数量:表体中的数量指应到车数,即预报到货的车数。当计量系统传回的车数等于此数量后,计量系统将不再往这张到货单中回传数据。预报车数应准确,汽车预报准确率在-0%~+20%以内。火车预报准确率在-0%~+30%以内。
导出:将到货单传递给计量系统。到货单审核后方可预报。
7)操作要求:
采购合同编码手工录入,请直接录入手工合同的编号,系统会自动判断合同编码是否重复。
采购合同除供应商、存货、数量、基价等基本信息外,还须设置优质优价的计算公式,这是进行入库扣吨运算(体现在采购入库单)和以质定价(体现在价格结算单)的原始依据,如若公式定义错误,将会影响到后续入库的数量和价格计算的结果。
5)单据来源:采购订单;
6)处理时间:每周五制作后7天的采购到货预报。
7)操作要求:
本流程不允许自制到货单,而是要求从采购订单拉式生成。
拉式生成的到货单上不允许随意增行和修改行中的存货编码。
到货日期指预计的到货日期,计量员在计量时会根据此日期匹配到货单。
发运方式一般选择“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两种。具体的发运方式在基本档案中自行定义。
拉式生成的采购合同上不允许随意增行和修改行中的存货编码。
可对数量进行修改,修改为本订单的订货量。
3、
维护到货单
1)业务含义:到货预报、到货单导出到计量系统。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采购管理/到货/维护到货单。
3)责任人:大宗原燃料业务经理、业务员负责采购订单的维护、审批与导出。
4)录入频率:每周一次;
合同版本号:执行采购合同“状态控制/合同变更”按钮,可生成新版本的合同。这主要适用于采购合同的基价或优质优价项目发生变化时的情况,在新版本合同中输入新的基价、价格生效日期、价格失效日期、优质优价项目等。
2、
采购订单
1)业务含义:采购订单代表的是具体的采购要求,指向供应商确定了采购的存货、数量、价格等。相当于供货通知书。
核对:由于计量现场环境复杂,计量员操作节奏快,供应商和存货名称不精确等各种原因,致使计量系统传回的数据可能出现错误(供应商或存货错误)。因此业务员必须仔细核对,以防出错。
4、
计量
1)业务含义:货物到厂后,过磅计量,同时将计量结果传递到物资管理系统。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无。此操作在计量程序中进行。
3)责任人:财务中心资金科。
4)录入频率:不定;
5)单据来源:采购入库单;
6)处理时间:当供应商需开票时,由业务员通知财务中心要开票的供应商、存货、日期期间、车号等信息,财务中心在4小时之内进行操作,计算出价格结算单。
7)操作要求:
价格结算单计算结果依赖于合同设置和质检结果,因此,必须保证合同设置的正确性和质检结果的正确性。尤其是合同基价、优质优价公式等。
价格结算单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并不完全代表实际结算价,价格结算后,还应在此基础上考虑规模加价等因素,再通知供应商开票。
。
10、
采购发票
11、
采购结算
12、
应付单
大宗物资采购一体化业务流程
1
对应的物资管理系统中的流程配置如下图所示:
2
顺
序
业务结点
业务说明
询价单
1、
采购合同
1)业务含义:采购合同指与大宗原燃料供应商签定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代表的是一种采购意向,其中的价格(包括基价和优质优价)具有比较强的控制作用,但其中的数量则不然。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合同管理/日常业务/采购合同。
如有未保存到计量程序中的手工计量单,由计量员在当天下班前补入计量系统。要求计量程序提供事后录入的功能。
禁止重复计量(即对一个一次计量,绝对不允许出现两次二次计量)。
勾对:在一次计量时没有选择到货单的,需要事后勾对。勾对工作由物采公司负责,要求每天上午完成前一天计量单的勾对工作(包括补到货单)。计量程序须提供未勾对的计量单汇总(按供应商+存货+车数)和方便易用的勾对功能。
在维护质检单时,需作三项主要操作:其一是表头录入检验批次;其二是在“检验单”页签录入扣水扣杂量;其三是在“检验信息”页签录入检验值。下面主要介绍如何录入扣水扣杂和检验值。
录入扣水扣杂量:在“检验单”页签,点击“修改”按钮,选择欲扣水扣杂的行(一行代表一车),点击“拷贝”,再点击“粘贴”,系统会在原行后插入一行。在新插入的行上修改“数量”、“检验状态”、“建议处理方式”三个字段的内容,其他字段不修改。数量修改为需要扣水扣杂的量(如0.5,单位是吨);检验状态修改为“扣水”或“扣杂”或“不合格”等;建议处理方式有“入库”、“降级”、“退货”等,一般会有默认值,不需修改。特别注意:还须同时修改原行中的数量,将之改为原数量减去扣水扣杂后的差值。如此反复,对需扣水扣杂的行都要进行一遍上述操作。
6)处理时间:每天下班前,对能够参照出来的到货单进行入库操作。
7)操作要求:
不论是以计量质检结果为结算依据,还是以对方计量质检结果为结算依据,入库单均按计量和质检结果入库。
采购入库单须参照到货单பைடு நூலகம்不允许自制。其表体也是一车一行。
不同供应商的存货不能做到一张入库单上。
收发类别一般选“外购存货入库”。
表体中的“应收数量”由到货单参照而来,指扣水扣杂后的数量(吨数)。
6)处理时间:完成合并报检后,立即维护质量检验单。各站长每天下班前对负责范围内未审核的质量检验单进行审核。
7)操作要求:
检验类型均选择“采购报检”。
质检员进入质量检验单维护界面后,按报检日期、报检人等条件查询出所负责的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单上有两个页签,一个是“检验单”页签,是主页签,包含了表头和数量(重量)、计量时间等信息,其中的数量是指该车的计量净重;一个是“检验信息”页签,包含了检验项目、检验值等信息。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订单
3)责任人:大宗原燃料业务经理、业务员负责采购订单的维护;采购订单的审核由物采公司原燃料部部长负责。
4)录入频率:每月一次;
5)单据来源:采购合同;
6)处理时间:每月25日录入下个月的采购订单。每个供应商每个存货一张采购订单
7)操作要求:
本流程不允许自制采购订单,而是要求从采购合同拉式生成。
3)责任人:大宗原燃料业务经理、业务员负责维护采购合同的维护;采购合同的审核、生效由物采公司经理/副经理负责。
4)录入频率:不定;
5)单据来源:自制;
6)处理时间: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批通过手工或OA处理。物资管理系统中录入手工(或OA)审批后的大宗原燃料采购合同;要求在采购合同审批通过后两天内录入物资管理系统。
计量程序须提供与物资管理系统的对账功能。
5、
报检
1)业务含义: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采购管理/到货/检验到货单
3)责任人:技术监督处质检员。
4)录入频率:每天;
5)单据来源:报检是一个动作,不是一张单据;
6)处理时间:每月下班前对前天的到货单报检。
7)操作要求:
质检员按照“供应商+存货档案+计量毛重日期(区间)+计量毛重时间(区间)”查询相关到货单。对到货单上的车数、计量时间、存货、供应商等进行核对后,点击“合并报检”按钮即可。
如与供应商有信任关系,不质检,则可直接录入供应商提供的质检结果。
7、
采购入库单
1)业务含义:分厂根据计量结果和质检结果办理入库,入库同时扣吨。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库存管理/入库业务/采购入库
3)责任人:分厂原燃料库存管理人员。
4)录入频率:每天;
5)单据来源:到货单(只有具有检验结果的到货单才会被参照出来);
6、
质量检验单
1)业务含义:质检后,录入质检结果,包括检验值和扣水(指扣明水)扣杂量;并对系统内的质检结果进行审核。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
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单维护
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单审批
3)责任人:质检员负责检验单维护;站长负责检验单审批。
4)录入频率:每天;
5)单据来源:到货单(在检验到货单上合并报检后推式生成质量检验单);
以上所述处理方式、检验状态等均在“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平台/基础设置”中设置,如设置改动,则显示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
管理员须知:质量检验单审批后,系统会自动将质量检验单中的行写入到货单的一个子表中。如该行对应的处理方式的“是否入库”标志为否(可在基础设置中查询),则本行不会被参照到入库单上。如是复检的质量检验单审批,则以最新版本的质量检验单信息更新到货单子表。如取消质量检验单审批,则用前一版本的质量检验单信息更新到货单子表。
录入检验值:在“检验单”页签单击“修改”按钮后,切换至“检验信息页签”,再单击“修改”按钮,录入“检验值”、“检验员”、“检验日期”等内容即可。
检验值可录入多个版本,实际计算时以最后一个版本为准,目前暂时不用多版本管理。
质量检验单审核的主要内容:审查扣水扣杂量是否正确,处理方式是否正确,检验信息是否正确录入,检验日期是否正确。
所谓合并报检,是指不管选择了多少行(车)到货单,仅对应一个质检结果(即一张质量检验单)。如不选择合并报检,则每行(车)到货单均须对应一张质量检验单。此处要求选择合并报检。
点击合并报检后,系统自动生成一张质量检验单。质检员须立即维护该质量检验单。
当前一次质检结果有疑问时,需要复检。体现在系统中是对已报检过的到货单再次进行报检,进行扣吨和优质优价运算时以最后一次报检生成的质量检验单为准。
已传递到计量接口但没有导入物资管理系统的:由于计量程序与物资管理系统的接口故障、物资管理系统到货单被作废等原因引起的已传递到计量接口但没有传入物资管理系统的单据,由计量接口程序每天早8:00打印一份清单,ERP项目部(以后由信息化办公室)安排人员录入到物资管理系统。
计量程序的基础数据,包括存货、供应商等须采用物资管理系统编码;
点击“扣吨计算”按钮,系统会按照合同设定的公式和质量检验单中的检验结果计算,并将计算后的数量写入表体中的“实收数量”字段。
当确认无误后,对采购入库单进行签字操作。
8、
暂估
1)业务含义:对大宗原燃料入库作暂估处理。
2)对应物资管理系统节点: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结算/暂估处理
3)责任人:财务中心成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