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金太尔的实践观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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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金太尔的实践观及其意义
秦越存
(黑龙江大学哲学系,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摘 要]麦金太尔的实践观是对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思想的继承与超越。

他认为,实践是一种人类
协作性活动方式,在这种活动中,人既获得外在利益又获得内在利益,并且指出实践活动中内在利益与德性的密不可分。

因此,他一方面强调内在利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指出过分重视外在利益的危害。

这对我们今天的实践哲学的建构及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实践;内在利益;外在利益;德性
[中图分类号]B0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05)04-0122-04
MacI ntyre ’s Concept of Practice and it ’s Significance
QI N Y ue -cun
(Department of Philos ophy ,Heilongjiang University ,Harbin Heilongjiang 150086,China )
Abstract :M acIntyre ’s concept of practice is the inheritance of practical philos ophy from Aristotle ,and he transcends him.He thinks that practice is a form of cooperative human activity through which man can realize external and internal g oods ,and then he points out that in 2ternal g oods and virtue are close.Therefore ,on one hand ,he em phasizes the im portance of internal g oods ,on the other hand ,he points out the harm in valuing external g oods.It has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n instituting practical philos ophy and realizing m odernization of our country.
K ey w ords :practice ;internal g oods ;external g oods ;virtue
[收稿日期]2005-04-01
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面对人类创造的辉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人们在感慨人的理性和实践的伟大力量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高度的文明所带来的各种各样的触目惊心的困境。

面对各种困境,人们开始对自身的实践进行深刻地反省。

总的说来,人类所面临的种种危机根源于人们对实践的片面理解。

因此,对实践的反省应从对实践的全面理解开始。

本文研究麦金太尔的实践观就是出于此目的。

众所周知,麦金太尔是英美著名哲学家,他以在其代表作《德性之后》中所提出的重建德性伦理观点而蜚声于西方学术界。

其实,如果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觉,他的实践观也同样深刻。

他对实践的内在利益和外在利益的论述对我们今天的实践哲学的建构及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麦金太尔的实践观是对亚里士多德实践观的继承与超越。

一、亚里士多德的实践观
亚里士多德被普遍公认为西方实践哲学的创始人,
他的实践哲学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形而上学》、《物理学》和《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都曾在多种含义上提到实践这个词,他曾把人类的所有行为和活动称之为实践。

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中,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从质料到形式、从潜能到现实的过程,从而世界构成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等级体系,其中高一级的事物是低一级事物的形式,低一级事物是高一级事物的质料,高一级事物作为形式同时又作为低一级事物的目的因和动力因推动低一级事物向自身发展。

进而,亚里士多德指出,作为万物追求的最终动力和最终目的,在这个阶梯的顶端存在着一种不含有任何质料的“纯形式”,它称之为至善的“神”或“上帝”。

这种与古希腊哲学传统一致的世界统一性的思想使得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试图用一种终极性的“善”来统摄人类的一切行为和实践活动。

正如他所说:“一切技术,一切研究以及一切实践和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

……万物都是向善的。


[1](p.3)
但由于人类的行为和实践活动是多种

221—2005年第4期(总第192期)
北方论丛
THE NORTHERN FORUM
N o 14,2005T otal N o 1192
多样的,所以目的也多种多样。

他对这多种多样的善进行了层次和等级的划分,以最高的“善”来统摄其他的目的,从而统摄人类的一切活动。

他认为,虽然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但许多目的归属于其他的目的。

所有的目的最终都统属于一个终极的、圆满的目的,这个终极的、圆满的目的就是以自身为目的的目的,即“最高的善”或“至善”。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不言而喻,这一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

”[1](p.4)这样一种从总体上理解人类活动的思想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相当深刻的。

然而,亚里士多德在具体论述他的观点的时候,并没有将这一思想贯彻到底。

在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在将人类活动一分为三的前提下运用实践的概念。

在《形而上学》第6卷中,他就将思想分为实践的,创制的和理论的。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他更是将人的活动区分为实践与创制,并且将二者对立起来。

他明确提出,实践与创制互不相同,两者并不相互包容。

“实践并不是创制,创制也不是实践。

”[1](p.133)二者的区别首先表现在它们分属不同的活动。

实践主要是指伦理与政治行为,它是一种道德实现活动。

创制主要指生产和技艺活动,特别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

其次,二者的目的是不同的,实践的目的在于其自身的好,创制的目的在于其产品的好。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切活动都有其目的,但目的的表现却各不相同,有时候它就是实现活动本身,有时候它是活动之外的成果。

实践就是一种以自身为目的的活动,对它来说,目的就是实现活动本身;创制则是以外在事物为目的,对它而言,结果是高于活动的。

如道德修养的目的就是把道德修养好,两者是一个东西;而经商的目的是为了盈利,盈利是高于经商活动本身的,即创制活动是由他物决定的。

而当一种活动的“目的是实践之外的成果时,其成果自然比活动更高贵”[1](p.3)。

这就决定了二者的又一区别,即实践是完满的目的性活动,创制是片面的手段性活动。

实践的理性是明智,亚里士多德说:明智“……只能是关于人的善和恶的真正以理性而实践的品质”[1](pp.134-135)。

明智是一种道德活动,一种善的实现活动,明智在实践之外并不创制什么,生成什么,良好的实践以自身为目的,换言之,善作为目的是内在于实践活动之中的,善就是实现活动本身,实践就是以善为目的的,它是自我圆满的。

而创制并不以完整的善为目的,它的目的是外在的,创制活动的整个意义都是由外在的他物来规定的。

因此,与实践相比,创制是片面的手段性活动。

可见,亚里士多德虽然强调过“最高的善”可以把一切活动统一起来,但在具体论述中,他却把实践和创制对立起来。

这样一来,亚里士多德的实践观从总体上说是一种实践二元论,他把总体上统一的人类行为对立起来,这一思想导致后世实践哲
学的分裂。

二、麦金太尔的实践观及对亚里士多德的继承与超越
麦金太尔的实践观是在其为解救现代道德危机而提出的德性概念中凸显的。

麦金太尔认为,现代社会的道德危机源于对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传统的摒弃,因而,要拯救现代道德危机就必须重述这个传统。

他在这样做的同时,给出了自己的德性概念。

他的实践观就是在解释他的德性概念中提出的。

麦金太尔认为,要阐明德性,首先要阐明实践。

在麦金太尔看来,实践是“任何连贯的,复杂的并且是社会性地确立起来的,协作性的人类活动形式,通过它,在试图获得那些既适合于这种活动形式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这种活动形式的卓越标准的过程中,那种内在于活动形式中的利益就得以实现,其结果是,人们实现卓越的力量以及人们对于所涉及的目的与利益的观念都得到了系统的扩展。

”[2](p.187)在此,可以看出,麦氏的实践包含两层不可或缺的涵义:第一,实践必须是一种社会性的、复杂的人类协作性活动形式。

因此,他认为,个人有技巧地发出一个球不是实践,但进行球赛则是实践。

砌砖也不是他所谓的实践,但从事建筑活动却是实践。

农民种萝卜不是实践,但从事农作活动则是实践。

还有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研究、历史学家的工作、绘画和音乐都是实践。

在古代和中世纪的世界中,家庭、城市、民族等人类共同体的创造与维持,艺术、科学、游戏,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政治学、家庭生活的产生和维持等等都是麦金太尔所界定的意义上的实践;第二,如果进行这种活动方式的同时也是在追求这种活动方式本身的卓越,那么,人们就会获得这种活动方式的内在利益。

要充分理解麦金太尔的实践概念,就必须同时理解这两层含义。

其实,第一层含义不难理解,关键是要理解第二层含义中的“内在利益”的概念。

实践的“内在利益”是和实践的“外在利益”相对而言的。

实践的“外在利益”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人们通过任何一种形式的实践可获得的权势、地位或金钱。

它具有两个特征:第一,外在利益对于实践活动的关系是外在的和偶然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得到它们。

“为了获得这类利益,始终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从而,这类利益的获得永远不是只通过从事某种特殊的实践。

”[3](p.239)第二,外在利益始终是某种个人的财产与所有物,某人得到的越多就意味着其他人得到的越少。

因此,外在利益在本质上是竞争的对象,在竞争中既有胜利者也有失败者。

所谓实践的“内在利益”是指只能通过某种实践活动获得的,并且是这种实践活动内在具有的利益。

它也有两个特征:第一,这种利益除了这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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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活动,任何其他类型的活动都不可能获得。

因此,实践的“内在利益”只能由参与这种特定的实践所取得的经验来鉴定和承认,那些缺乏相关经验的人是不能胜任的评判者。

质言之,每种实践活动都有它的内在利益,这种内在利益是在追求这种实践活动本身的卓越的过程中获得的。

例如,一个优秀的画家可能会获得名声、权势和金钱,但这些利益也可能通过其他形式的实践获得,因此是外在利益。

另外,在绘画中,作品本身的卓越,以及画家在创作过程中感受到的生活的意义就是绘画这种实践活动的内在利益,因为这种利益是内在于绘画中的,只能根据绘画这种特定的活动形式来解释。

第二,内在利益也是竞争优胜的结果,但它们的获得有益于参与实践的整个共同体,即竞争优胜者的成就增进了整个相关共同体的利益。

因此,内在利益是与德性相连的,而外在利益是与德性相分裂的,因为它们只有利于人自身,而不利于他人和群体。

这从麦金太尔对德性概念的阐释中可获进一步理解。

麦金太尔对德性的界定是以他的实践概念为基础的:“一种德性是一种获得性品质,这种德性的拥有和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对实践而言的内在利益,缺乏这种德性,就无从获得这些利益。

”[4](p.241)在这里,麦金太尔阐明了德性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的地位,没有德性,就会妨碍我们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从而使得这种实践本身除了作为获得外在利益的手段之外,毫无意义。

可见,实践活动的内在利益的获得是与德性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德性,那么在实践诸语境中,就只能认识到我所谓的外在利益的东西,而根本认识不到内在利益。

”[2](p.196)
如果我们把麦金太尔关于实践的内在利益和外在利益的论述与亚里士多德关于实践与创制的论述加以联系和对比,就能更深刻地理解麦金太尔实践观的理论价值。

如前所述,亚里士多德将人的活动区分为实践与创制,实践是一种目的内在于自身的活动,是一种善的实现活动,“……人的善就是合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实现活动”[1](p.16)因而,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是一种以自身为目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这种活动的结果就与麦金太尔所说的实践的内在利益相一致,或者说,麦氏的内在利益是通过亚氏所谓的实践活动获得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创制是不同于实践的一种活动,它是以外在事物为目的的,其最突出的特征是:它是一种结果高于活动本身的手段性活动,其实质是获得麦金太尔所说的实践的外在利益。

可见,麦金太尔的实践活动是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和创制活动的统一。

同时,我们发现,亚氏强调实践是高于创制的,并赋予德性在实践中的重要地位,与麦金太尔重视实践的内在利益如出一辙。

麦金太尔强调实践的内在利益实际上就是强调德性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从麦金太尔给德性下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把德性与实践的关系看作是内在不可分割的关系,没有德性,实践就不可能维持下去,他说:“实践可以在有着非常不同的准则的各种社会里盛行,但决不能在德性不受重视的社会里兴盛,……”[2](p.193)。

可见,麦金太尔通过对实践结果的划分赋予实践以圆满的内涵。

学界一直注意到麦氏在德性论方面与亚氏的渊源,这与麦氏自身不断地强调亚氏的德性传统不无关系。

但是,我们看到,虽然麦金太尔一直强调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而很少提及他的关于实践的思想,但就他对亚氏的重视程度来看,我们相信他不可能对亚氏的实践思想缺乏了解,他一定发现了亚氏将活动区分为实践与创制所导致的后世实践哲学的二元分裂,以及实践形上维度的丧失。

因此,麦氏继承了亚氏的将德性看作是内在于实践中的思想,同时麦氏也捕捉到了亚氏从总体上论述人类活动的思想的深刻性,而用实践的内在利益与外在利益将二元分裂的实践统一起来,从而使实践既是一种以外在结果为目的的生产活动又是一种道德实现活动或德性的践行活动。

当然,麦金太尔对实践观点的论述也有值得商榷之处,比如,他认为个人有技巧地发出一个球不是实践,但进行球赛则是实践;砌砖也不是他所谓的实践,但从事建筑活动却是实践;农民种萝卜不是实践,但从事农作活动则是实践。

(Planting turnips is not a practice;farming is.)在这里,种萝卜很难说是不是复杂的、协作的、社会性确立起来的活动,而且在种萝卜的活动中完全可以获得麦金太尔所谓的内在利益,这种内在利益是在其他活动(甚至种从事建筑的活动)中得不到的。

因此,种萝卜就很难说是不是一种实践。

虽然麦金太尔的实践观存在着缺憾,但它对我们从总体上理解实践,重新建构实践哲学,尤其是对现时代存在的一些问题的解决仍颇具意义。

三、麦金太尔实践观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亚里士多德所建立的实践与创制的二元论的实践观,导致了后世哲学家在实践的问题上各执一端。

创制的活动由于与生产活动相连,在近代被培根发展为一种认识论的实践论。

培根看到了技术和实验的重大作用,预言了“操作”对改变自然界的空前意义,从而,他将工匠的各种技艺,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以及科学实验一并归入实践的内涵,并顺理成章地认为实践是人类征服自然的重要手段。

相对地,亚里士多德的道德的、自由的实践被康德、费希特等人所继承而发展为一种本体论的实践观,这种实践观强调了伦理实践的意义。

但由于康德本身在突出“道德概念的实践”的同时,也提到了“自然概念的实践”;费希特也第一次把实践作为一种以物质为对象的生产活动,因此,在当时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背景下,在认识论实践观居于主流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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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下,他们的道德实践观被淹没了,从而导致了伽达默尔所说的“实践堕落为技术”的结果。

当时,人们乐观地以为,技术进步所得的力量,可以代替道德的功能,只要运用理性和科学,人们的生活就会是道德的,幸福的。

这种观念自然地导致了人们的功利主义的实践方式。

就像麦金太尔所指出的,在现代人的生活中,道德让位于认知,实践活动沦为实现外在利益的工具。

“而在任何只承认外在利益的社会中,竞争性将是最显著的,甚至是唯一的特征。

”[3](p.248)这样一来,人就会变成被物异化的人,成为只追求自己的私利,缺乏德性的人。

而一个只承认外在利益的社会将不是真正的人类社会,而是如霍布斯所描绘的人对人像狼一的自然状态样。

结果,势必引发生活整体的道德危机。

其实,随着20世纪西方现代化危机的加深,实践活动负面效应的越来越明显,许多有识之士早已开始反思近代的实践观念,并力图恢复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的伦理维度。

如胡塞尔对存在于科学技术世界之前的“生活世界”的强调;伽达默尔也一直试图在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基础上,建立他的生活世界的解释学;哈贝马斯则希望用“交往实践”取代“生产实践”。

这些思想对改变当前的功利主义的实践观念都具有一定的意义,但人的实践活动是一个整体,既包括日常生产的、功利性活动,又包括社会生活的、伦理性活动。

因此,改变当前实践观念的关键问题是处理好人的功利活动与伦理活动的关系。

麦金太尔有关实践的内在利益与外在利益的划分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启示。

麦金太尔用实践活动所带来的内在利益与外在利益深刻地说明了实践作为人的本质的存在方式具有总体性,它是人的功利活动与伦理活动的统一。

本来人就是一种两重性的存在物,它既有自然的一面又有自为的一面,而且自为的一面是以自然的一面为基础的。

因此,人的实践活动必然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是由自然必然性决定的人谋求生存的功利活动;另一方面是由人自己的意志决定的真正属于人的伦理活动。

可见,人的实践活动既包括现实的维度也包括形上的终极关怀的维度,其中人类的终极关怀作为人类追求的最终意义,理应贯穿于人类实践活动的始终,这种超越性赋予人的活动以高于现实的理想性,赋予人的实践活动以深远广阔的伦理意蕴。

只有在这种意义之光的普照下,人类日常的本能的、功利的活动才成为属人的活动,人自然的一面才能和自为的一面统一起来,从而实现向着神性的超越,这样,实践活动才是真正意义的人的活动。

否则的话,这种活动就仅仅是活动,甚至是单纯的动物性活动而不是实践。

因此,实践哲学的建构只有遵循这样的思路才是合理的。

麦金太尔的实践观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颇具现实意义。

我国目前正处在现代化的建设阶段,经济发展被提到了首要的位置,我们在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一定要重视公民道德的建设。

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看重实践的外在利益,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假如在一特定社会中,对外在利益的追求变得压倒一切,那么,德性的观念可能首先被削弱,然后也许就几乎被全然抹杀,虽然其模拟物可能还很丰饶。

”[2](p.196)作为后发国家,我们不能重蹈西方国家的覆辙,应将实践的内在利益与外在利益统一起来。

按照麦金太尔所言,实践的外在利益,如金钱、权力、财富、只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群体,相反,内在利益、如作品的卓越、内心的充实、则是有利于参加实践的群体的。

麦金太尔虽然重视内在利益,但并没有完全否定外在利益。

他只是在过分追求外在利益的社会中,呼吁我们重视内在利益。

因此,在麦金太尔的启发下,我们应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处理好外在利益与内在利益的关系问题,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我们认为,外在利益是一个社会发展的驱动因素,是不可或缺但却可以正确引导的,内在利益既有利于群体,又是个人发展的精神力量。

如果一个社会的发展不忘以德性为导向,既重视精神文明的建设又重视物质文明的发展,那么,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方向就会一致,内在利益和外在利益也会是统一的。

这样一来,在终极的意义上,一个社会的发展就是以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为旨归。

西方国家的发展,由于过于重视外在利益,导致了社会越发展,财富越丰富,个人内心越孤独的异化现象。

因此,我们国家在今后的发展中,应着重强调德性在市场经济规律下不可或缺的社会价值,在人追求外在利益的满足的同时,积极引导人们从个体层面寻求德性带来的内在精神满足感,如正义感、崇高感以及从对他人和集体的奉献中体验到的、内心的充实感等作为人类特有的内在价值,即麦金太尔所谓的“内在利益”。

这样,内在利益和外在利益就统一起来了,社会的进步和个人的发展也同时获得了一致,这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实质———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选集—伦理学卷[M].苗力
田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Alasdair M acIntyre.A fter Virtue.Second Edition.University of N otre
Dame Press.1984.
[3][美]A.麦金太尔.追寻美德[M].宋继杰译.上海:译林出版社,
2003.
[4][美]A.麦金太尔.德性之后[M].龚群,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
学出版社,1995.
(作者系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浙江财经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副教授)[责任编辑 李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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