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差旅费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用管理。

三、差旅费用的范围及限额
1、差旅费用的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和其他必要支出。

2、差旅费用的限额:差旅费用应按照经济实惠、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原则控制,同时应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物价水平来制订差旅费的转移支付标准。

四、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和审核流程
1、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
(1)交通费:按照公共交通方式计算;
(2)住宿费:根据差旅地方行业标准或当地行政机关确定;
(3)餐费:按照实际消费的标准进行报销;
(4)其他必要支出:如通讯、邮寄费用等,应按照实际情况报销。

2、差旅费用的审核流程:
(1)申请人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表,提供有关票据和支出明细;
(2)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表和票据,并进行实地审查;
(3)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结算差旅费用。

五、差旅费用的管理
1、制定相应的差旅计划,严格控制差旅规模、对象和目的地;
2、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集中时间和地点减少差旅;
3、加强差旅费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差旅费用档案;
4、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六、差旅费用的违规处理
1、超标准使用差旅费用的,应当由申请人承担差旅费用差价及相应违规罚款;
2、假冒差旅费用的,应要求还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七、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解释权归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所有。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机关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掌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实在包括:1.全国性和全省性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的差旅费用;2.公务出差的差旅费用;3.机关组织或指派的代表团、教练组、裁判组出国或流动巡回活动的差旅费用等。

3. 差旅费用的标准机关差旅费的标准应当依据不同等级和差旅活动的任务、特点、区域差异,分别订立适当的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适当性和公正性。

4. 差旅费用的报销1.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实行审核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精准性;2.差旅费用包括人员交通费、留宿费、餐费、通讯费、保险费等,报销时需供给原始凭证以及认真的费用清单和差旅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保证报销时限和合理性,超时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以承认;4.差旅费用的报销人应当对报销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当相应责任。

5. 差旅费用的审批1.差旅费用应当依据不怜悯况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2.公务出差分级审批制度,中层及以下领导由主管领导批准,局级及以上领导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批准;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在经过预算审核、责任单位审核、会计核算、主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进行。

6. 差旅费用的监督为了加强机关差旅费用的管理,避开财务风险和经费挥霍,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用的监督机制,实现全流程监控,实在应当包括:1.差旅费用的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2.差旅费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当由纪检监察机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部门共同开展;3.差旅费用的违规行为应当适时查处并作出相应惩罚和矫正。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如本制度有补充或修改,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8. 结语机关差旅费管理是机关财务管理的紧要环节,明确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执行阅历能够有效地规范机关差旅费的使用,为机关财务的健康进展供给有力支撑。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陕财办行[2007]37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规范支出行为,降低行政成本;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出差人员的工作考核机制,提高出差人员办事效率。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主题词:财政差旅费△办法通知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行[2006]313号) 和我省实际情况,按照节俭必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单位),包括驻西安市城区以外的省级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省级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三)正副省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一等舱或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

凡符合上述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出差报销行为,保障单位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出差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

第三条报销范围:出差期间的交通、食宿、通讯、办公及其他合理费用。

第四条报销原则:经济、合理、真实、规范。

第五条报销依据:报销应提供有效的发票、收据或其他相关凭证。

第六条报销权限:各级负责人按照职责划分,设定不同的报销权限。

第七条奖惩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行为,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并追究责任。

第二部分:出差费用管理第八条交通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应提供车票、船票或机票等相关凭证。

第九条食宿费用:按照统一标准报销,应提供餐饮发票及住宿费用凭证。

第十条通讯费用:出差期间通讯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报销,应提供通讯费用明细及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办公费用:出差期间的办公费用应提供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及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其他费用:出差期间的其他费用应按照发生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第三部分:报销流程第十三条出差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出差报销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安排报销。

第十五条报销款项按照单位规定方式发放给出差人员。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及时核销相关出差报销账目,做好财务记录。

第四部分: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财务部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望所有出差人员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差旅费管理,维护单位经济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考最新的当地差旅费标准履行相关手续。

3. 差旅费报销标准暂定为: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住宿费按照最高标准不超过xxx元每天,餐饮费按照xxx元每天,通讯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会议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

第三章差旅费的管理流程1. 出差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批。

2. 差旅费用结算员工出差结束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表》,附带相关费用票据和发票。

3.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对《出差费用报销表》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 差旅费用报销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差旅费用及时报销给员工。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责任1. 主管领导负责出差审批工作,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核并报批。

2. 员工负责出差过程中各项费用的合理花费和费用票据的保存。

3. 财务部门负责对员工提交的《出差费用报销表》进行审核和报销工作,并保证费用的及时发放。

第五章差旅费用的监督及违规处理1. 差旅费用的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违规处理对于超标准、虚报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差旅费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单位的经济利益。

机关及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机关及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机关及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局属各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各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县政府依据《河南省实施 ___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办法》,制定下发了《XX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会研究特明确如下:一、我局原下发《X水(xx)9号》和《X水(xx)148号》文件中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二、公务出差审批规定:局班子成员出差由局长审批;二级单位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局长审批;局机关同志们出差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二级单位同志出差3天以内(含3天)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局长审批。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严格按照《XX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XX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2:XX水利局差旅审批表3:XX水利局工作人员差旅费补助标准表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XX水利局 xx年5月19日印发 XX水利局差旅审批表出差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出差地点至至出差事由拟乘坐交通工具公共交通()自带车辆()食宿安排食宿自理()接待单位统一安排()拟出差时间自月日至月日审批人填单人填表日期备注: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领导审批作为报销手续时原始凭证;如有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通知的,需将通知一并附后。

XX水利局差旅审批表出差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出差地点至至出差事由拟乘坐交通工具公共交通()自带车辆()食宿安排食宿自理()接待单位统一安排()拟出差时间自月日至月日审批人填单人填表日期备注: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领导审批作为报销手续时原始凭证;如有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通知的,需将通知一并附后。

XX水利局差旅审批表出差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出差地点至至出差事由拟乘坐交通工具公共交通()自带车辆()食宿安排食宿自理()接待单位统一安排()拟出差时间自月日至月日审批人填单人填表日期备注: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领导审批作为报销手续时原始凭证;如有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通知的,需将通知一并附后。

陕西省事业单位差旅费办法

陕西省事业单位差旅费办法

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省省级机关和事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 号)精神和我省实际情况,按照节俭必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单位),包括驻西安市城区以外的省级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省级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1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级别工具轮火车船(不包括旅游船)软席(软座、软卧)软席(软座、一等舱头等舱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正副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凭据报销正副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软卧)/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席(软座、软卧)硬席(硬座、硬卧)/全列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席(软座、软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2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三)正副省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一等舱或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乘车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

凡符合上述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 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机关单位差旅报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差旅报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差旅报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关单位差旅报账管理,加强财务资金的监管,保障国家和单位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管理差旅报账,凡需要因公出差并产生差旅费用的人员、部门和单位均应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差旅报账管理应遵循“合理、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单位财务相关政策法规,合理支出,严禁贪污挥霍。

第四条机关单位差旅报账管理应强化程序控制和责任监督,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五条机关单位出差人员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出差申请,包括出差任务及时间、地点、出差人员等相关信息。

申请需附上出差审批表。

第六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出差申请后,根据出差性质及需要,对出差任务进行审批,并签发出差审批表。

审批通过后,始可安排出差相关事宜。

第七条出差审批表需在出差前的指定时间内提交后勤部门备案,以备出差时报账使用。

第八条出差批准后,需要确保出差人员健康状况,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单位疫情防控政策,确保出差人员出行安全。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九条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需根据实际花费情况,填写差旅费用报销表,详细列明各项费用及相关票据。

第十条差旅费用报销需经出差人员所在部门主管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在收到差旅费用报销表后,需进行审核核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通过后安排相应的报销。

第十二条差旅费用报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第四章财务划拔第十三条出差所需的差旅费用需由财务部门提供,根据实际情况划拔经费。

第十四条财务划拔经费需经出差部门申请,相关文件齐备后,方可由财务部门进行划拔。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需在划拔经费后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并及时报销差旅费用。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及出差部门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单位差旅费用的相关政策法规,保证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单位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单位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单位出差报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出差报销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护单位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时的费用报销,包括差旅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三、出差计划管理1. 出差计划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批,并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原因、目的、地点、时间等内容,报批后方可安排出差行程。

2. 出差计划需事先做好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费用,节约开支。

四、费用报销管理1. 出差费用必须符合单位规定标准,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2. 差旅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必须使用单位统一的出差报销凭证进行报销。

3. 出差报销凭证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包括发票、机票、火车票、住宿凭证等相关凭证。

4. 报销时需填写出差报销单,注明费用明细和金额,附上相关凭证,由出差人员和出差领队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财务审核。

5. 费用报销需在出差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五、费用审核管理1. 财务部应对出差费用进行审核,并核对费用明细和相关凭证的真实性。

2. 如发现费用报销存在虚假、超标、重复报销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出差人员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 审核完毕后,财务部应及时将费用报销情况上报单位领导。

六、费用核销管理1. 审核通过的出差费用应当及时进行核销,不得存在未核销款项。

2. 财务部应做好费用核销登记,并定期核对出差费用报销情况,确保费用的准确、及时核销。

七、违纪处理1. 对出差费用报销中存在虚假、超标、重复报销等违规行为的人员,将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2. 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单位出差费用报销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出差费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九、附则1. 对于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并在出差报销单中注明明细和金额。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第八条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

到市外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90元,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340元,科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280元。

单位公务差旅费管理制度

单位公务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公务差旅费用的管理,规范差旅费用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务活动发生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行李物品搬运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差旅费审批与报销第四条差旅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差旅费预算,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条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事由、目的地、预计行程、所需天数、交通工具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六条差旅费用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 《出差申请单》;2. 出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 交通票据(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4. 住宿费发票;5. 伙食补助费报销单;6. 市内交通费报销单;7. 通讯费报销单;8. 行李物品搬运费报销单;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差旅费用报销程序:1. 出差人员将报销材料提交至部门负责人审核;2. 部门负责人将审核后的报销材料提交至财务部门;3.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4. 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出差人员。

第三章差旅费标准第八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标准如下:1.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与出发地之间的距离,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报销;2.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报销;3. 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根据出差天数和地区差异给予补助;4. 市内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最高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5. 通讯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最高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6. 行李物品搬运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最高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差旅费报销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差旅费报销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差旅费报销制度一、制度目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并确保报销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建立和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差旅费的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报销。

三、差旅费标准1.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在此基础上,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上限。

2.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其他必要费用等,具体标准由单位根据差旅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并在差旅费报销申请中说明。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1.差旅费报销申请:差旅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详细列明差旅费用明细,并附上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

2.审核和审批:差旅费报销申请经工作人员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财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3.财务报销:差旅费报销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财务人员应及时进行报销处理,将差旅费用及时返还给申请人。

4.档案保存:财务部门应将差旅费报销申请及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并及时提供给审计部门进行核查。

五、其他规定1.差旅费报销申请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不得虚报、漏报。

2.差旅费报销申请应当在差旅活动结束后的1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3.差旅费报销申请应当附上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如发票、机票、火车票、住宿发票等。

4.差旅费报销申请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改动,应当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并得到理解和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调整。

5.对于差旅费报销涉及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涉嫌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制度保障单位应定期对差旅费报销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差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

第三条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差旅审批与计划第四条出差前,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五条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留存,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制定年度差旅计划,合理安排出差人员、时间、路线等,确保差旅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七条差旅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

第八条交通费报销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出差人员应凭据报销。

第九条住宿费报销标准按照出差地点的住宿条件,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

第十条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天数实行包干制,按实报销。

第十一条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但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十二条差旅费用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出差申请单、批准文件;(二)交通费票据;(三)住宿费票据;(四)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相关票据;(五)出差期间的住宿证明、工作证明等。

第十三条差旅费用报销实行审批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报销。

第四章差旅纪律与监督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合理使用差旅费用。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按照批准的行程、路线、逗留时间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节约使用公款,不得浪费。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差旅费用的监督,定期开展审计检查,确保差旅费用合规、合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事业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为准。

机关事业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管理,规范差旅活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执行任务时的差旅活动。

第三条差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实事求是,合理开支;(三)公开透明,严格审批;(四)强化监督,确保廉洁。

第二章差旅审批第四条差旅审批权限:(一)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二)出差预算由财务部门审核;(三)出差审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差旅审批程序:(一)部门负责人填写《差旅审批表》,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员、预算等;(二)财务部门对预算进行审核,如预算不符合实际需求,应予以调整;(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差旅审批表》。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六条差旅费用报销范围:(一)交通费:包括火车、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二)住宿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报销;(三)伙食补助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报销;(四)市内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报销;(五)其他费用:根据出差实际需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销。

第七条差旅费用报销程序:(一)出差人员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费用明细等;(二)部门负责人审核《差旅报销单》,签署意见;(三)财务部门对《差旅报销单》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应予以退回;(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差旅报销单》;(五)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差旅纪律第八条差旅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差;(二)出差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三)出差期间,不得参加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四)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拖欠。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差旅费报销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职工因公务差旅产生的费用报销管理。

三、管理标准3.1 差旅事前审批1.差旅事务的布置和决策应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在事前进行审批,并签署差旅费预算表。

2.差旅费预算表应包含差旅目的地、时间、交通工具、留宿标准、伙食标准等认真信息。

3.差旅费预算表应提交财务部门备案,并由财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差旅活动。

3.2 差旅费报销凭证1.差旅费报销凭证应包含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发票、机票、车票、留宿发票、餐费发票等相关费用凭证。

2.差旅费报销凭证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由参加差旅的人员签字确认。

3.差旅费报销凭证应依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财务部门。

3.3 差旅费报销流程1.差旅人员在差旅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将相关凭证和报销申请表交给所在部门的行政人员。

2.行政人员负责核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和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并将其提交给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在收到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和相关凭证后,对其进行审核和核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工作。

3.4 差旅费标准1.交通费:差旅人员选择交通工具应以经济、安全、效率为原则,交通费用依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2.留宿费:差旅人员依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选择留宿,留宿费用依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最高标准。

3.伙食费:差旅人员依据差旅地的伙食费标准进行报销,伙食费用依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最高标准。

4.其他费用:差旅人员在差旅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如通讯费、会务费等,应依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最高标准。

四、考核标准1.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和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差旅费报销流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体制内出差日常管理制度

体制内出差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出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出差成本,确保出差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因公出差的干部职工。

第三条出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公款;(二)安全第一,确保人身安全;(三)明确责任,规范出差流程;(四)提高效率,确保工作目标达成。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四条出差审批分为以下类别:(一)一般出差:指出差时间在3天以内,或出差费用在5000元以下;(二)重要出差:指出差时间在3天以上,或出差费用在5000元以上;(三)专项出差:指执行特定任务或参加重要会议、培训等。

第五条一般出差审批程序:(一)拟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二)审批通过后,将《出差申请表》报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重要出差审批程序:(一)拟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二)审批通过后,将《出差申请表》报送单位领导审批;(三)审批通过后,将《出差申请表》报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专项出差审批程序:(一)拟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二)审批通过后,将《出差申请表》报送单位领导审批;(三)审批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报上级单位审批;(四)审批通过后,将《出差申请表》报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出差费用管理第八条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公杂费等。

第九条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出差审批权限和标准使用公款,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

第十条出差交通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执行标准执行,报销时应提供车票、船票、机票等有效票据。

第十一条出差住宿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执行标准执行,报销时应提供住宿发票。

第十二条出差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执行标准执行,报销时应提供餐饮发票。

第十三条出差通讯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执行标准执行,报销时应提供通讯费发票。

第十四条出差公杂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执行标准执行,报销时应提供相关票据。

柞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柞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柞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县镇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省市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镇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镇单位)。

县级驻柞单位,执行所在地差旅费标准。

第三条县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乾佑河沿线即乾佑镇至下梁镇之间(什家湾村,仁和、迎春、沙坪社区,石镇、明星村)临时外出工作,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驻镇工作人员在镇政府驻地村临时外出工作,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第四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

第五条县镇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县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上报市财政局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出差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工作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事业单位出差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出差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出差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经济的发展,出差已成为事业单位中常见的工作形式。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出差行为,事业单位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出差管理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单位形象。

一、出差申请1.申请流程:员工需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和工作计划等,并抄送直接上级领导。

2.申请审批:直接上级领导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出差。

二、出差费用与报销1.费用预算: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出差目的和工作要求,进行费用预算,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和日常开支等。

2.费用报销:员工在完成出差后,需及时提交相关费用报销单据,包括发票、行程单和报销申请表等。

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审批并支付报销款项。

三、出差安全与风险防控1.出差安全: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出差安全的教育培训,提醒员工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2.风险防控:事业单位应根据出差地区的特点和风险情况,评估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购买商业险、保障员工健康等。

四、出差工作管理1.工作安排:在出差前,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告知员工相关任务和完成要求。

2.工作纪律:员工在出差期间需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范,尊重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私人活动或违法违纪行为。

3.工作总结:出差回来后,员工应及时向直接上级领导汇报出差情况,并进行工作总结,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出差人员考核1.出差绩效考核:单位应根据员工出差工作的目标和工作量,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考核。

2.奖惩激励:单位可以根据出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优秀员工奖励,以激励员工在出差中积极工作。

六、出差后事宜1.行程报告:员工需在完成出差后,编写详细的行程报告书,并交由直接上级领导审阅。

2.经验总结:单位应鼓励员工在出差后进行经验总结,并将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分享给其他员工。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包含公务差旅费、项目差旅费等范畴。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申请与审批第三条差旅费报销申请1.差旅费报销申请应当提前至少3天填写并提交财务部门。

2.申请单应认真列明差旅费用明细,包含交通费、留宿费、餐饮费等。

3.申请单应附上差旅费发票、行程单、差旅费标准等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审批1.差旅费报销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2.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填写相关看法。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第五条差旅费标准1.公务差旅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在标准由财务部门定期更新。

2.项目差旅费标准由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经费预算确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范围1.公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含交通费、留宿费、餐饮费、会议费等。

2.项目差旅费报销范围由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凭证1.差旅费报销凭证应包含有效发票、行程单、出差申请单等。

2.每张报销凭证都应注明差旅目的、出差日期和地方、交通方式和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流程第八条差旅费报销流程1.员工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并提交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有问题,则退回申请人;如无问题,则进行财务审核。

3.财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转交给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4.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填写相关看法。

5.财务部门依照审批看法进行核准并进行财务报销。

第五章差旅费报销管理第九条差旅费报销核算1.差旅费报销核算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内容包含差旅费用明细、差旅费报销标准、核准金额等。

2.财务部门应及时与报销人核对报销金额及相关事宜,并做好记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柞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商洛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商财办行[2009]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节俭必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乡(镇)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乡单位)。

县级驻柞水城区以外单位,执行所在地差旅费标准。

第三条县级驻柞水城区单位工作人员在乾佑河沿线即盘谷山庄至东甘沟行政村之间(朱家湾、营镇、岳王堂、车家河、什家湾、北关、城关、石镇、马房子、沙坪、明星、石瓮、东甘沟村)临时外出工作,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驻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政府驻地村临时外出工作,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第四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六条县乡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席(软座、软卧);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
飞机:普通舱(经济舱);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第八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

凡符合上述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九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车费用、民航机场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票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住宿。

未按规定等级住宿,其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外省内市外市辖各县县内乡外乡镇辖各村
正副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220 180 150 110 80 其余人员 150 110 90 70 50
(二)限额内住宿标准:县级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标准间或单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三)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凭票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第十一条县乡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

出差人员必须到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票据凭据报销。

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或出差到未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名单可上网查询(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网址)。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

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50元,省内市外30元,市辖各县20元,县辖各乡镇10元,乡镇辖各村5元。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按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得享受伙食
补助费。

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伙食补助标准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十五条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对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0小时(含10小时),可凭车票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在此基础上连续乘车时间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依此类推。

第十六条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可加发伙食补助费20元。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

公杂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30元, 省内市外20元,市辖各县10元, 县辖各乡镇5元,乡镇辖各村3元。

公杂费主要用于补助出差人员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按一天计算核报公杂费。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补助。

第六章参加会议和外派的差旅费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单位不再报销参会人员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离开本地区到其他单位挂职锻炼、实(见)习、蹲点、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原单位报销。

外派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一条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外出参加各种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学习14天(含14天)以下的,参照第十九条报销差旅费;15天(含15天)以上的,单位报销往返一次途中(单位至学习地)差旅费。

学习期间单位按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5元,根据主办单位实际收费情况在规定等级标准内凭票报销住宿费,不发给公杂费。

主办单位收取的学费包括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如实申报,单位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托运费只能报销一次。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三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差旅费和托运费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经调入单位同意,暂不随同调动,以后迁移时的差旅费仍由调入单位
报销。

第二十四条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本人同住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三条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五条由部队转业到我县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发,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调入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城市间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

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支出负担。

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所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县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派遣制度和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切实加强公务人员出差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不得变相提高差旅费标准。

单位财务人员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严格按规定审核报销差旅费,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以及违反差旅费规定和其他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

否则,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实行。

原柞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柞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柞财事发[1997]34号)同时废止。

县级其他文件和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