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1

合集下载

1国际经济法概论

1国际经济法概论
通则》也具有示范法的性质。
Chapter I General Introduction
Section Ⅲ Basic Principles of IEL 1974年5月联合国大会第6届特别会议通
过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建 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纲领》,1974年 12月12日联合国大会第29届会议通过 《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是三个纲领 性文献。
Chapter I General Introduction
关于狭义的定义 关于教材的定义: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
经济关系。
Chapter I General Introduction
何谓国际经济关系? 狭义之说: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 广义之说: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既
渊源 此处指形式渊源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 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国际组织决议、 国内立法、示范法和其他辅助性渊源。
Chapter I General Introduction
一、国际经济条约
International Economic Treaties and Conventions Conventional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Chap则 ①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②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
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③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实施国有化
Chapter I General Introduction
2、公平互利原则 公平equity ['ekwiti]与平等equality
含义的区别:形式平等,实质平等 互利: 3、全球合作发展原则 4、有约必守原则
Chapter I General Introduction

国际经济法习题1

国际经济法习题1

第一编导论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各国承认外国法人常见方式的是:()A. 一般许可制B. 特别许可制C. 相互承认制D. 混合许可制2. 非互惠的普遍优惠待遇体现了国际经济法的()。

A.有约必守原则B.全球合作原则C.公平互利原则D.经济主权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利能力()A. 缔结合同的能力B. 取得动产和不动产的能力C. 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D. 特权与豁免权2. 以下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的是()A. 使馆馆舍不受侵犯B. CIF合同项下,卖方承担投保义务C. 涉外扶养关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D. 沿岸国在界河上有平等的航行权3. 以下属于国际经济法主体的是()A. 自然人B. 法人C. 国际组织D. 国家E. 跨国公司4.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 国际经济条约B. 国际商业惯例C. 国内立法D. 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5. 以下属于国际商业惯例的有()A.《国际商事合同惯例》B.《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C. WTO规范D.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6. 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有:()A. 成立地标准B. 住所地标准C. 控制标准D. 复合标准7. 以下属于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的有()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B. 世界银行集团C. 欧洲联盟D.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E. 世界贸易组织三、名词解释1. 国际经济法2. 国际商务惯例3. 跨国公司4. 国际经济组织四、简答题1.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2.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有哪些联系和区别?3. 国际经济组织的特征有哪些?4.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内容有哪些?五、论述题1. 何谓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国际经济法1答案全

国际经济法1答案全

国际经济法第一次作业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共1 0分)1.泰国A公司向法国B公司出口一批泰国香米,双方签订ClF合同。

在约定的装船日期, A公司将符合合同要求的香米装船并及时投保,但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漫泡,质量降低。

应承担这批货物损失的是(C )A.A 公司B.承运人C.B 公司D. 保险公司2. 依据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该公约的是(B )A. 营业地分处法国和加拿大的甲、乙二公司签订了2 0 0 0 吨材钢买卖合同,据查,甲、乙二公司的注册地均为美国B. 我国某造船厂与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签订买卖一艘万吨油轮的合同C.我国某国有大型电机厂将6百万千瓦发电机卖给澳大利亚某电站D. 我国某知名电冰箱厂与同属缔约国成员的利比亚某公司签订的销售10 0 0 0 台冰箱的合同3. 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可拒绝付款的情况是(D )A.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均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但与信用证要求相符B. 货物由于卖方的迟延履行而发生腐烂现象C.买方没有收到货物D. 信用证与提单不符4 . 甲国A 公司( 买方) 与乙国B 公司( 卖方) 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 ,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

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

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

之后, 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

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 )A.A 公司应向B 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B.C 公司可以免责C. A 公司应向C 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D,A 公司应向B 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5.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人常用的责任期间是(A )A. 仓至仓B. 舷到舷C.钩到钩D.门到门6. 美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进口货物的合同,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美国公司发现部分货物因受雨淋已经霉变,而且该批货物在途中还发生了共同海损。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

一国际经济法导论1.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2.公平互利原则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3. 国际经济法主体: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4. 国家行为原则:主权国家在其领域内所为的行为,外国法院无权审查其行为的合法性效力。

5. 国际经济组织:1.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世界贸易组织)2. 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国家联盟)3.专业性国际组织(初级产品出口国如石油输出国组织、天然橡胶生产国联盟等、国际商品组织)二国际货物买卖法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协议。

2. 国际商事惯例指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所自发形成的为交易当事人所承认并惯常遵守的不成文规则或程序。

3. 国际商事条约是国家间缔结的、规定缔约国私人当事人在国际上市交易关系中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规则。

4. 贸易术语:装运港交货:FOB船上交货CIF成本加运保费CFR成本加运费承运人交货:FCA货物承运人CIP运保费付至CPT运费付至EXW工厂交货DDP完税后交货5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要约的构成要件: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承诺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3.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

要约的撤回是送达以前,要约的撤销是送达以后承诺以前。

6. 卖方的义务:交付货物;提交有关货物的单据;品质担保义务;卖方对货物的权力承担义务。

国际经济法题库及答案

国际经济法题库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一、简答题1、简述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国家豁免原则与国家行为原则的区别。

3、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分类。

4、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具体表现。

二、论述题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主要特征包括: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2、(1)国家行为原则涉及一国法院是否有权对另一国在其境内所为行为加以裁决的问题;国家豁免原则是本国法院对外国国家是否行使管辖权的问题。

(2)国家行为原则适用于任何诉讼主体,国家豁免原则只可由外国政府首脑、政府机构及其代理等特殊主体所援用。

3、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4、具体表现为: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

二、论述题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际经济关系。

注意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两种学说观点。

(一)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二)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参与跨国经济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实体;调整对象是上述主体间发生的跨国经济关系,而不仅仅是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基于广义说与狭义说,这里的国际经济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1)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2)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包括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1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1

名词解释1、国际投资法:使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分支之一,是调整国际私人间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外国投资法:又称为资本输入国法制,指一国政府为引进外国资本和技术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关于引进外资的基本原则,外国资本的法律地位及鼓励、保护与限制措施等的法律规范。

3、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一般又可称为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海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的法律制度。

4、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它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和建设特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并准许其进行经营管理和商业利用,如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项目产品等方式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届满时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5、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关系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饭盒法律制度的总称。

6、国际经济惯例:私人所遵行的国际惯例为国际经贸惯例,即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等国际商业活动的惯例。

7、国际经济主权原则:是指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得自由地行使此项权利。

8、公平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金融和货币问题作出国际决定的过程,并公平地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9、普遍优惠制: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10 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

11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各国都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

国际经济法1

国际经济法1





3、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 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保费及其他费用。 卖方: 1、提供货物及相应单证;2、办理出口清关手续;3、订 立运输合同,支付运输费用;4、办理投保手续,交纳保险 费用;5、承担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 1、支付货款并接货;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3、承担装 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除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费用

第三节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第四节 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第五节 货物风险的转移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
一、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
联合国贸法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CISG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发出要约
要约的生效
发出承诺
合同成立
承诺的生效
承诺的撤回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发价/发盘 offer



1、要约的概念和特征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生效:到达主义 3、要约的撤回、撤销
生效前的收回 生效后的收回


要约不能撤销的两种情形: 1、明确写明承诺的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 不可撤销的; 2、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不可撤销,并已本 着这种信赖行事。 4、要约的失效 (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 绪论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 绪论

国际经济法第一章绪论一、单项选择题1、阶段的国际经济法主要是调整私人与私人之间超越一国国界的经济(贸易)关系,其所直接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私人而不是国家。

[单选题] *A.萌芽(正确答案)B.发展C.变革D.转折、更新2、多边国际专向商品协定最早出现于 [单选题] *A.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B.19世纪初至9世纪中期C.19世纪中期至19世纪末D.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正确答案)3、《华沙——牛津规则》所规范的是 [单选题] *A.商业跟单信用证B.见索即付保函C.CIF贸易术语(正确答案)D.海上救助合同4、成为奥地利、日本以及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诸国商事立法蓝本的是 [单选题] *A.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B.1900年的《德国商法典》(正确答案)C.1911年的《瑞士民法大典》D.1838年的《荷兰商法》5、英国自后陆续制定了涉及各种专项问题的单项商事法规,使商事法规逐渐成文化。

[单选题] *A.1880年B.1882年(正确答案)C.1888年D.1896年6、规定了美元与黄金的固定比价,使美元等同于黄金,成为世界通用的货币,从而使美元在世界金融领域中居于统治地位长达27年。

[单选题] *A.《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B.《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正确答案)C.《关税及贸易总协定》D.《全球贸易优惠制协定》7、《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机构是以国家为单位的政府间组织,它采用的是 [单选题] *A.“一国一票”的平权原则B.“特别表决制”C.“加权表决制”(正确答案)D.“集团表决制”8、在众多发展中国家的联合斗争下,联合国大会于1960年底通过了(),庄严宣布“必须迅速和无条件的结束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

[单选题] *A.《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B.《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C、《关于自然源永久主权的宣言》D、《关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的宣言》(正确答案)9、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虽然在整体上为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理依据,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也被塞进了维护西方殖民主义者既得利益的若干条款的决议是 [单选题] *A、《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正确答案)B、《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C、《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纲领》D、《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10、,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中的合法席位 [单选题] *A、1964年B、1969年C、1971年(正确答案)D、1974年11、20世纪70年代开始,南北分歧的焦点日益明显的集中于整个国际经济结构应否实行根本变革,其核心内容在于 [单选题] *A、世界财富如何实行国际分配B、世界财富如何实行国际再分配(正确答案)C、国际生产分工体制的改革D、国际产品交换体制的改革12、1974年,以“原料和发展”为主题的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了[单选题] *A、《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纲领》(正确答案)B、《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C、《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D、《关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的宣言》13、等国际组织机构的成立,被认为是国际商事法规已经形成能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标志 [单选题] *A、关税与贸易总协定B、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C、石油输出国组织D、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正确答案)14、纯粹由众多发展中国家参加缔结的第一个准世界性多边贸易协定是 [单选题] *A、《洛美协定》B、《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C、《全球贸易优惠制协定》(正确答案)D、《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15、根据1993年11月1日开始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而发展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是 [单选题] *A、欧洲联盟(正确答案)B、安第斯条约组织C、石油输出国组织D、北美自由贸易区16、世贸组织及其法制的发展历程中,1986年——1994年乌拉圭回合艰难谈判的根本原因是 [单选题] *A、世界财富的国际再分配,特别是南北两大类国家经济上的利害得失,很难道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合理与平衡(正确答案)B、各种形式的殖民主义的存在C、世界财富的国际分配不公 HYPERLINK "" 我自考整理D、南北两大类国家政治上的利害得失,很难道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合理与平衡17、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单选题] *A、国际私法关系B、国际公法关系C、国际经济关系(正确答案)D、国际商事关系18、,国际社会中出现的一个新的多边性国际商务专题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建立了国际投资保险的新体制。

国际经济法学(1.1.7)--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

国际经济法学(1.1.7)--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

国际经济法学(1.1.7)--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学习指南: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目前在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国际经济法基本概念的认识是不尽相同的。

学者们站在不同的角度,给国际经济法下过种种不同的定义。

不过,如果不考虑关于国际经济法各种不同定义之间的一些细微差别,可以大致地将关于国际经济法定义的不同观点分作两类,即关于国际经济法的狭义概念和广义概念。

按照国际经济法的狭义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其他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代表学者是英国的施瓦增伯格、法国的卡欧等欧洲大陆学者,我国的王铁崖教授也持此观点。

按照国际经济法的狭义概念,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作为国际公法调整对象的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一部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仅由包括条约和国际惯例在内的各种国际渊源构成。

代表学者是美国的杰塞普、杰克逊等,日本的金泽良雄等,我国的陈安教授为代表的主流学者持这种观点。

然而,按照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既存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之间,也存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与自然人、法人等国内法主体之间,还存在于自然人、法人等国内法主体本身之间。

按照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概念,国际经济法并非仅仅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法律部门、法律门类或法律领域;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而并非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既包括国际渊源,也包括国内渊源。

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多数学者持广义的国际经济法观点。

本课程亦采取广义国际经济法观点。

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特征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即存在于各种国际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法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国际贸易关系、国际投资关系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国际税收关系等。

国际经济法(1)

国际经济法(1)

第一节 概 述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
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是指一 国投资者将其资本投放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直接开办 企业并对投资企业享有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的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的核心是投资者对其海外投资企业或投 资项目拥有一定量的股份,并行使支配权与控制权。
在契约式合营企业中,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组织 结构、各合营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企业终止后有关企业财产的 处理等问题,均可通过合营者之间的契约来约定,如果合营企 业不采取法人形式,可以不受公司法的约束,即使合营企业采 取法人形式(法人式合营),虽然也受着公司法人制度的限制, 但契约仍然起着主要作用。对成立为公司法人的契约式合营作 企业,各合营者的责任虽依公司法应承担有限责任,但对具体 的责任承担方式仍可由契约约定。对成立为非法人的契约式合 营企业,各合营者的权利与责任按契约的具体约定。因此在契 约式合营企业中,各合营者的意思自治程度高,契约因素占主 导地位,契约性是其根本性法律特征。
国际间接投资(international indirect investment)是指 资本持有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贷款或购买股票、 债券,但不参与投资企业或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也 不享有企业或项目的控制权或支配权的国际投资活动。 其核心是投资者不以控制或支配投资企业或投资项目 为目的,而是以获得红利、利息或市场差价为主要目 的。国际间接投资(international indirect investment)
(二)外国独资企业
外国独资企业是指根据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全 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有些国家的外国投资立 法将外国资本成份占一定比例以上的外国资本企业视为外 国独资企业或外国资本企业。如:菲律宾1968年《外资企 业管理法》规定,该法适用全部或大部分资本由外国投资 者投资的企业;阿根廷1973年《外国投资法》第2条规定, 外国资本公司是指阿根廷参股资本及其决定权在51%以下 的公司。我国《外资企业法》关于外资企业的定义将外资 企业严格限制为全部资本为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国际经济法(1)

国际经济法(1)
The implement off
principle of mutual and equitable benefit -公平互利原则的贯彻
组六
Background
Owing to the insistent efforts of developing countries,the principle of mutual and equitable benefit had been implenmented. Non reciprocal general preferential treatment and non reciprocal system of tariff GSP both are representative products of fairness.
(五)有效期(Duration)
根据联合国贸易会议决议,普惠制的实施期限以 十年为一个阶段。现在普惠制的给惠方案都已进 入第四个十年实施阶段。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和 贸易的发展,给惠国在其普惠制实施期限内每年 或数年不定期地公布其修改的内容。各个给惠方 案的有效期自方案生效之日起算。
Evaluate
Evaluate
第一、实施非互惠的普惠待遇, 既不是发达国家的恩赐和施舍,
更不是发展中国家的讨赏和乞求。 如今发达国家单向地给予发展中国家 “ 非互惠的普惠待 遇 ” ,其实质是历史旧债的部分偿还, 即历史上债务人的继承 者对于历史上债权人的继承者的初步清偿。 这本来就是国际公法上关于国家责任原则、国家继承原则以及 政府继承原则的法定内容和法定要求。 Today we carry out non-reciprocal general preferential treatment,it is won through struggle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rather than being bestowed by developed countries.

国际经济法试题(1)

国际经济法试题(1)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一)一、名词解释(5题,每题4分,共20分)1、 国际贸易惯例2、 要约邀请3、 惩罚性赔偿4、 融资性租赁5、 注册资本二、判断题 (10题,每题1分,共10分)1、WTO禁止一切形式的倾销和补贴。

( )2、垄断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 )3、产品责任法是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的结合。

( )4、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卖方在审证后发现信用证的规定与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可直接要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 )5、依《海牙规则》的规定,只要承运人有过失即须承担责任。

( )6、"公约"的适用具有强制性。

( )7、要约和承诺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撤销的。

( )8、国家在国际经济法中只是作为国际经济法的制订者,而不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参与者。

( )9、人民币可以自由对外支付。

( )10、外国仲裁裁决在不能获得法院的承认与执行后,均不可再向法院起诉。

( )三、选择题 (10题,每题2分,共20分)1、下列关于贸易术语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A、FOB、CFR、CIF都属于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B、FCA术语可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C、出口方一般愿意采取CIF术语D、FOB、CIF、CFR三术语均可适用于海运而不能适用于河运2、出票人于见票后在指定时间内向受票人或其指定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支付凭证是( )A、发票B、本票C、支票D、汇票3、某船在航行途中货舱着火,下列可被宣布为共同海损的有( )A、500箱书被水淋湿B、500筐苹果因船误期而腐烂变质C、500包服装被火烧毁D、500包茶叶被烟薰坏4、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实行税收饶让,需要通过( )A、纳税人申请B、发展中国家申请C、国家间订立税收协定D、平等互利原则5、OPIC提供的保险险别主要是政治风险,即( )A、货币兑换险B、战争险C、国有化或征收险D、罢工险6、在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曾就( )达成了协议。

A、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B、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C、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D、关于农产品的协议7、目前世界上已生效的有关投资国际保护的国际公约是( )A、华盛顿公约B、纽约公约C、汉城公约D、巴黎公约9、非歧视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原则得以体现( )A、关税减让原则B、取消数量限制原则C、国民待遇原则D、最惠国待遇原则10、下列可以作为议付行的有( )A、开证行B、保兑行C、通知行D、托收行四、简答题 (3题,每题6分,共18分)1、 简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特点。

国际经济法第一篇1-2章

国际经济法第一篇1-2章

由于一名遭到起诉的印度高管已经死亡,这家法院7日 以玩忽职守致他人死亡判决余下7名印度籍高管有罪, 但没有立即宣布量刑。这7名被告包括当时的印方主席 克沙布· 马欣德拉,很多人已经是70多岁,按照这项罪 名,他们最多将被判处两年监禁。 毒气泄漏事件的幸存者和家属以及当地的活动家7日早 早聚集到法院周围,举着横幅抗议对肇事者的惩罚太轻 太晚。由于做出有罪判决的是印度的一家地方法院,被 告还有权向高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博帕尔毒气泄漏受 害者抗争”组织的卡尔尼克无奈地说:“即使最后被判 定有罪,2年的监禁又能代表什么,再说他们还可以上 诉。”“只有当有罪的公司和个人得到足够的惩罚,才 能实现公平公正。” 美方被告赔钱了事 作为本案的主要负责人,公司的美国老板安德森没有出 庭受审。灾难发生后,安德森曾在印度遭警方拘捕,但 很快就离开印度回国,之后就再也没有在印度法院的审 理程序中露面,目前他生活在纽约。

最严重工业灾难 1969 年,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中央邦博 帕尔市北郊建立了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 专门生产滴灭威、西维因等杀虫剂。这些产品的 化学原料是一种叫异氰酸甲酯(MIC)的剧毒气体。 1984年12月3日凌晨,这家工厂储存液态异氰酸 甲酯的钢罐发生爆炸,40吨毒气很快泄漏,引发 了20世纪最著名的一场灾难。 根据印度政府公布的数字,在毒气泄漏后的头3 天,当地有3500人死亡。不过,印度医学研究委 员会的独立数据显示,死亡人数在前3天其实已 经达到8000至1万之间,此后多年里又有2.5万人 因为毒气引发的后遗症死亡。还有10万当时生活 在爆炸工厂附近的居民患病,3万人生活在饮用 水被毒气污染的地区。
第三节
国际经济组织
一、国际经济组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一)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特权与豁免 二、几种主要的国际经济组织 (1)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2)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3)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二)世界银行集团 (三)世界贸易组织

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

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

国际经济法讲义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导论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际经济法是伴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经济法是所有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是指调整国际经济法主体之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法具有主体多元性、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和法律规范的综合性等特征。

一、国际经济法主体的多元性国际经济法主体具体包括国家、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

国家在国际经济主体中其特殊性,一方面国家可以制定和签署立法,组织实施立法,管制本国涉外经济活动,作为立法和行政主体。

另一方面国家可以直接参与国际经济投资贸易活动,作为民事主体。

在后种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涉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在当代国际经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场合并不一定是指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与国家之间。

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国家,广义上还包括不具有主权性质的特别行政区域,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称之为单独关税区,即指一国范围内具有行政边界,享有行政、立法和独立的司法等权力,并能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对外社会经济活动和签署条约,享有特别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行政区域。

二、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特殊性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国际经济关系,包括横向的国际经济关系和纵向的国际经济关系。

(一)横向国际经济关系横向的国际经济关系强调的是经济活动中主体的自愿、权利和平等性。

包括二类关系:一是国际经济法主体相互之间从事国际经济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关系;二是国家间、国际经济组织及其相互之间促进国际经济发展进行合作与协调所产生的关系。

(二)纵向国际经济关系纵向的国际经济关系强调是经济活动中主体的责任、义务和不平等性。

包括二类关系:一是国家对国际经济活动进行管制所产生的经济关系;二是国际经济组织依据国际条约对一国的涉外经济管制活动进行干预所产生的经济关系。

三、国际经济法的多样性国际经济法的多样性是指国际经济法渊源或者说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国际经济法笔记——完整

国际经济法笔记——完整

国际经济法笔记第一章导论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1、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3、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4、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制度;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6、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各种法律与制度。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国家。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法,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

四、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平等互利、合作与发展)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第一节概述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概念:调整跨越国界的货物贸易关系以及与货物贸易有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立法与惯例国内立法概述(民法通则,合同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立法概述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惯例概述(华沙-牛津规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不考虑当事人的国籍)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二)格式合同(合同的文本,签订以前不是真正的合同)(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应为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如双方国籍不同,但营业地位于同一个国家,则不适用公约;如果只有一方的营业地位于缔约国也不适用公约。

我国的要求:不是所有的中国法人和经济组织都有缔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能力,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1.品质规格条款:不同种类的货物有不同的品质的表示方法:(1)凭样品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2)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确定货物品质买卖;(3)凭商标或牌名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4)凭说明书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三、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第一节【名词解释】国际经济法,是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

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单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是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法。

07一、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单选】13世纪至16世纪间流行于地中海沿岸各地的《康索拉多海商法典》。

二、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1.双边国际商务条约。

【单选】双边性的国际商务条约可分为两类,即平等的和不平等的。

2.近现代国际习惯或惯例3.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单选】《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专门对商标申请国际注册的内容、效力、转让等事项作出比较详细的统一规定。

4.多边国际专项商品协定【多选】国际砂糖协定、国际锡协定、国际小麦协定、国际橡胶协定,都属于多变性国际专项商品协定。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6.近现代各国商事立法【多选】法国在1673年和1681年先后颁行了《商事条例》和《海商条例》。

三、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1.布雷顿森林体制和关贸总协定【多选】1944年7月在美国东北部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45个与会国签订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单选】《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了美元与黄金的固定比价,使美元等同于黄金,成为世界通用的货币。

2.创立国际经济法新规范的斗争: 1.第一次亚非会议(万隆会议)《亚非会议最后公报》(2)《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单选】1960年底通过了《关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的宣言》,庄严宣布“必须迅速和无条件地结束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

(3)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亚非拉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及南斯拉夫在1964年联合组成了“77国集团”,在许多重大的国际问题上,特别是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问题上,都采取统一行动。

(4)《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以及《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单选】南北分歧的核心内容则在于世界财富如何实行国际再分配。

【单选】联合国大会于1974年4月召开了第6届特别会议,围绕着“原料和发展”这一主题。

一致通过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

3.区域性或专业性国际经济公约的出现【单选】区域性或专业性的国际经济条约以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为基本缔约国的国际经济条约及其相应组织,如经济互助委员会。

【多选】区域性或专业性的国际经济条约以发展中国家为缔约国的国际经济条约及其相应组织,如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安第斯条约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可可生产者联盟、天然橡胶生产国协会。

4.经济全球化明显加快与国际经济法面临的新挑战【单选】乌拉圭回合的艰难谈判,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世界财富的国际再分配,特别是南北两大类国家经济上的利害得失,很难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合理与平衡。

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涵义一、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06【多选】关于国际经济法的正确说法有:(1)国际经济法是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经济交往方面协调意志或个别意志的表现;(2)是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跨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3)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

(06)【多选】狭义说国际经济法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施瓦曾博格、金泽良雄、卡罗。

二、广义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多选】广义说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多选】广义说国际经济法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杰塞普、斯泰纳、瓦格茨、杰克逊、洛文菲尔德、樱井雅夫。

三、对以上两大学派观点的分析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交错【多选】国际经济法是一种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其内容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的涉外经济法。

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和区别【简答】(1)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不同。

(2)调整对象不同。

(3)法律规范的渊源不同。

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和区别【简答】(1)权利与义务的主题不同。

(2)调整对象不同。

(4)发挥调整功能的途径或层次不同。

(3)法律规范的渊源不同。

三、国际经济法与内国经济法的联系和区别【多选】各国用以调整本国境内涉外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其立法形式有二:(1)涉外涉内统一;(2)涉外涉内分流。

四、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务惯例的联系和区别【重点】【单选】“国际商务惯例”,主要指由各种国际性民间团体制订的用以调整国际私人(自然人、法人)经济关系的各种商务规则。

(1)它的确立,并非基于国家的立法或国家间的缔约;而作为国际经济法其余组成部分的各国经济法、国际私法以及国际公法的有关法律规范,却无一例外,都必须经过国内立法或国际缔约等程序才能确立。

(2)它对于特定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从总体上说,并非直接来源于国家的主权或其他强制权力,而是来源于当事人各方的共同协议和自愿选择,如果没有当事人的合意采用,一般说来,它就毫无约束力可言。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于某一项现成的国际商务惯例,只要各方合意议定,就既可以全盘采用,也可以有所删减。

(4)国际商务惯例对于特定当事人的约束力,虽然一般并非来源于国家主权或其他强制权力,但是,这种约束力的实施或兑现,却往往必须借助于国家的主权或其他强制权。

各国分别制定的涉外经济法也有重大的发展和转折,主要表现是:第一,发达国家中,各国的经济立法,包括涉外经济法,层出不穷,日益细密;第二,战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互相渗透和逐步交融,内容和形式上常互相吸收和互相参照。

欧洲共同体已进一步发展成为“欧洲联盟”,今后联盟内部两系各成员国涉外经济立法的互相渗透与交融,势必更加广泛和深化。

第三,战后各种区域或专业性的国际经济组织的有关条约、规则和章程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促使这些国家各自对国内的经济立法作出相应的调整,从而这些成员国的涉外经济法在有关地区或有关领域内渐趋一致或统一。

第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战后相继摆脱殖民统治、取得政治独立的众多弱小民族,都极其注重创建自己的涉外经济立法体系,在投资、贸易、金融、税收等各个方面制定有关有法律和条例,借以保卫国家经济主权,维护民族经济权益。

第四节源远流长的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及其法理原则一、中国现行的对外开放国策是中国历史上优良传统的发扬光大【多选】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1)古代中国时期;(2)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时期;(3)社会主义新中国时期。

二、古代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及其法理内涵【多选】宋代市舶条例内容有:(1)外贸开始规范化;(2)鼓励交易和分类管理;(3)采取低税政策;(4)厉行出口许可证制度;(5)严禁各种走私逃税活动;(6)切实保护“番商”合法权益;(7)礼遇外商,救助海难。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及其“法理”内涵【多选】(1)独立自主精神的坚持与平等互利原则的贯彻【多选】独立自主和平等互利,乃是新中国对外经济交往中一贯坚持的、最基本的法理原则和行为规范,也是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健康发展的两大基石。

(2) 闭关自守意识的终结与对外开放观念的更新。

第五节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与学习国际经济法一、中国实行经济上对外开放国策的主要根据【单选】实行对外开放是中国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

二、深入学习国际经济法学对贯彻上述基本国策的重大作用【多选】表现为:(1)依法办事;(2)完善立法;(3)以法护权;(4)据法仗义;(5)发展法学。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

【多选】国际经济法基本规范或基本原则,可以大体上归纳为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以及有约必守原则等四个方面。

经济主权原则一、经济主权原则的提出《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单选】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1962年12月,在联大第17届会议通过了《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正式确立了各国对本国境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的基本原则。

二、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其形成过程08【单选】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中的首要基本规范。

【多选】经济主权在本国境内的主要体现,即:不仅对本国境内的一切财富、一切自然资源享有完整的永久主权,而且对本国境内的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完整的永久主权。

【多选】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1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2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4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5各国对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世纪之交在经济主权原则上的新争议与“攻防战”:综合评析十年来美国单边主义与WTO多边主义交锋的三大回合1.新争议的缘起:乌拉圭回合与世贸组织【单选】世界贸易组织终于正式成立并运行十年以来,新一轮的大争斗又已在酝酿和兴起之中,争斗的核心依然还是各国之间、各类国家之间在经济主权上的限制与反限制问题。

2.美国“主权大辩论”的后续影响之二:“201条款”争端案【单选】“201条款”的主旨和效应,则在于充分保护美国国内产业及其国内市场的高度安全,使其免受外国进口产品的强劲竞争。

3.美国“主权大辩论”、“301条款”争端案以及“201条款”争端案之宏观小结【多选】核心相同,旗号相同,因果相连,祸根未除。

4.美国“主权大辩论”及其后续影响对发展中国家的启迪【简答】简述以经济主权问题为核心的激烈论战对发展中国家的启迪。

1增强忧患意识,珍惜经济主权;2力争对全球经贸大政决策权实行公平的国际再分配。

3善用经济主权保护民族权益,抵御霸权欺凌和其他风险。

4警惕理论陷阱,屏除经济主权“淡化”论。

第一节公平互利原则一、公平互利原则的形成过程及其主要宗旨【名词解释】根据《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自20世纪4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在国际贸易关税体制中长期推行互惠原则、最惠国原则以及无差别原则。

二、公平互利原则初步实践之一例:非互惠的普遍优惠待遇“在国际经济合作的领域内,发达国家应当尽可能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优惠的、不要求互惠的和不加以歧视的待遇”,通常简称“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或“普惠待遇”【单选】公平互利原则初步实践之一例:非互惠的普遍优惠待遇。

06 04【单选】普遍优惠制旨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07第二节全球合作原则【多选】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