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推动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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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一)方式方法亟待进一步创新。

基层办案过程中,采取的方式方法如果不创新,处理问题过于简单化,将或多或少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

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有些纪检监察人员存在片面行为,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处理问题不当的现象,没有正确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把落实“第一种形态”的工作做好,忽视采取主责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四种方式,把违纪违法苗头和不良趋向消灭在萌芽状态。

面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员工,没有进行有效地耐心教育和严肃批评,使“红脸出汗”的目的大打折扣。

恰恰相反,而是以粗暴行为代替说服教育工作,没有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和纠正。

另一小部分纪检监察人员还满足于过去的成绩中,不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仍习惯于过去怎么做现在还怎么做,固步自封、思路不清的现象在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暴露无疑、时有发生。

(二)干部员工思想认识不到位。

干部员工违纪违法行为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对象,如果这些人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片面认识,不支持、不配合工作,将会严重制约纪检监察的效果。

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当前干部员工中主要存在两种思想认识不到位的现象:一种是认为多管闲事。

个别员工片面认为“着装和言行举止是否规范和得体”、“执行规定是否严格”等小节问题做不好也不会影响个人前程的思想。

另一种是个别青年员工存在“我行我素”的抵触情绪。

少数青年员工年轻气盛,行为上疲踏,心理上赌气,一当出了一些苗头问题、纪检人员找其谈话帮助时,这些人口头上答应改正爽快,暗中却在叫劲,存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抵触行为。

(三)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在新形势下,队伍素质是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人员素质高,则办案效率高;人员素质低,则办案效率低,甚至还存在办错案的现象。

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目前,个别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存在个别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配备纪检监察人员不专职,存在兼职行为,且纪检监察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时由于自身时间、精力有限和思想忽视的诸多原因,导致基层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存在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导致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短板。

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实现电力企业稳定有序发展的基石,也是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保障。

如果执行过程中制度存在漏洞,导致个别投机分子有机可乘,钻空子,就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充分发挥规章制度的强制性,执行过程中不断进行规范和完善,把制度关进坚不可摧的笼子里,达到震慑作用。

因此,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需要一定的强制手段,不能与规章制度建设割裂,执行过程中把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挥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电力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现状的迫切需要。

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离不开电力能源,作用不容忽视,关乎国计民生。

当前,电力企业济身世界500强,发展迅猛,但经营管理过程中将会存在一些不完善问题,国家和政府层面又不得不对这种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改革,不断优化并推动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进行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改革中,纪检监察部门起保驾护航和监督管理作用。

(三)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意识亟待加强。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审计、法律部门的“再监督”已经发挥了作用,但业务职能部门的自我监督意识还没有觉醒,作用也没有完全发挥。

今后,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将遵照“制定规矩的业务部门有义务去检查规矩的落实情况”,“管业务的部门必须管好业务制度的执行”的措施。

凡是业务线条出现的问题,要对业务部门自身的制度执行不力进行问责,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履行好对业务线条自身监督的再监督责任。

三、做好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增强纪检监察(下转第244页)
浅析新形势下推动电力企业纪
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几点建议
郑少伟 汕头潮南供电局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8)7-242-02
(上接第242页)人员的政治意识。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做为纪检监察人员,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在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锤炼上持续用力,继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部署,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纪检监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

(二)加强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员工廉洁自律意识。

戒贪婪、守清廉,增强干部员工廉洁自律意识是防止腐败产生的重要思想基础。

纵观近几年,中央和地方纪委查处的党内腐败分子,都是在“贪婪”二字上栽跟头。

“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因此,每一位电力企业的党员干部员工都要牢牢把握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力度,用反面典型案件及身边血的教训经常进行警示教育。

建立健全定期学习制度、集中教育制度、廉洁谈话制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

提高电力企业监督形式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过程的严密性,需要从行政监察和纪检监察两个方面进行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要对监督内容进行细化处理,将整体的工作职责具体细分到各职能部门,在监督下进一步优化权力的运行过程,实现对权力的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二是要优化效能监察的开展,重点解决行政不作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对于效率低下,态度不端正的现象重点予以监察。

三是要扩大纪检监察工作的范围,除了对“工作圈”进行监察管理之外,还需要扩大到“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质量。

(四)认真履职,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员工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廉洁建设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重点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的关键环节开展执法监察。

要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

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水平,自觉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带头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作用。

同时,为了更好的监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应该将具体的责权进行下放,明确纪检监察工作具体责任,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置纪检监察员,将纪检监察责任按单位落实到个人,从而杜绝以往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散漫现象,更好的为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从而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落实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中。

(五)明确并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标准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体系性和复杂性,在传统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普遍存在工作标准不明确的稳定,很多纪检监察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基于此,造成了管理资源的大量浪费,也制约了纪检监察综合效能的提升,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

为了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效,在纪检监察实践中,要不断明确标准,对于纪检监察流程和运作机制,都出台明确的标准,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章可循,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一方面要根据相应的国有企业业务标准制定准则,另一方面则要根据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灵活性,从而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的发挥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

(六)探索有效的纪检监察激励机制
随着现代工作的发展,激励机制在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对于构建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激励机制提升纪检监察人员和其他员工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工作水平。

毋庸置疑,在现代管理体系中,激励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物质利益与精神奖励的平衡,可以有效激发纪检监察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工作主动探索工作模式与工作方式,提升纪检监察规范化效果,进而实现现代化纪检监察目标。

在建立国有企业激励考核机制过程中,既要保障激励机制发挥作用,同时也要进行有效把关,保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整体向着健康方向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要想实现转型发展,必须加强纪检监察的规范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体系不断优化升级,满足工作需求,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导致的直接问题就是工作水平和效率不高,探索有效的纪检监察规范化管理机制,是现代国有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发展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 冯献秋.如何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魅力中国,2017(46):270.
[2] 吕志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如何融入生产经营[J].各界,2018(4):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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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豆红兵.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企业文化(下旬刊),2017(12):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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