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鉴使用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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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鉴使用管理办法、登记表、申请表、印模留存表

印鉴使用管理办法、登记表、申请表、印模留存表

印鉴使⽤管理办法、登记表、申请表、印模留存表印鉴管理及使⽤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公司的印鉴管理,规范⽤印程序,防范风险,提⾼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所称印鉴包括公司所有印章,具体详见印鉴模留存登记表。

第三条本公司印鉴管理分不同等级和功能⽤途,分别由不同职能部门专项管理,并指定专⼈负责。

第⼆章印鉴使⽤范围第四条公司的公章、法⼈章、财务专⽤章、合同专⽤章等,由法⼈代表授权指定专门责任⼈分别保管,并签订责任书,其它部门、分公司印鉴则按照权限,分别指定部门,指定责任⼈管理。

第五条印鉴使⽤范围⼀、公章使⽤范围:(⼀)以公司名义制发公⽂;(⼆)出具公司介绍信、证明、授权委托书、担保函等;(三)公司颁发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和对外报送报表等;(四)经总经理批准的有关事项;(五)其他必须使⽤的事项。

⼆、法⼈章使⽤范围:(⼀)办理公司年检;(⼆)以公司名义对外签定合同、协议;(三)法⼈授权委托书;(四)对外出具公司报表;(五)银⾏预留印鉴;(六)其它必须使⽤的事项。

三、合同专⽤章使⽤范围;在公司业务范围内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

四、财务专⽤章使⽤范围:主要⽤于银⾏预留印鉴及公司对资⾦往来单位出具资⾦⼊账证明、收据等。

五、其它印鉴使⽤范围:在业务范围内,⾮承担经济和法⼈责任的相关⽂件。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指定专⼈保管的印鉴使⽤情况进⾏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情况严重时追究保管⼈和⽤印⼈责任。

第七条印鉴只限于在公司内部⽤印,不得带章外出。

如确需带章外出,经总经理批准,到印鉴管理⼈员处登记后,并由两⼈或两⼈以上同时带出使⽤,⽤印完毕,应及时办理注销⼿续。

第三章印鉴使⽤审批第⼋条印鉴使⽤审批权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章、法⼈章须经公司法⼈代表签字同意后⽅能⽤印。

⼆、财务专⽤章、办公室印章,⼈事调配印章等在业务范围内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签字同意,超出规定范围使⽤须报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可使⽤。

财务制度印鉴管理

财务制度印鉴管理

财务制度印鉴管理一、总则财务制度印鉴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财务制度印鉴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为了规范财务制度印鉴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制度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财务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财务制度印鉴的种类公司的财务制度印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全权签字印鉴:公司负责人特有的印鉴, 用于决定最终的财务处理。

2. 专用印鉴:公司财务部门使用的印鉴,用于财务支出、报销等操作。

3. 会计章印鉴:公司会计部门使用的印鉴,用于勾画财务凭证的有效性。

4. 收款印鉴:公司收款人使用的印鉴,用于签收客户付款。

5. 付款印鉴:公司付款人使用的印鉴,用于支付供应商的款项。

6. 盖章印鉴:公司合同、协议等文件上使用的公章印鉴。

三、财务制度印鉴的管理1. 财务制度印鉴的登记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印鉴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只财务制度印鉴都有详细的登记记录,包括印鉴名称、用途、使用人员等信息。

印鉴应按照使用人员进行分配,并在印鉴登记簿中记录使用人员信息及换印日期、原印鉴销毁情况等。

2. 财务制度印鉴的使用管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印鉴使用流程,确保印鉴的正确使用。

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使用他人印鉴,更不得将印鉴外借他人。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才能合理使用印鉴。

3. 财务制度印鉴的保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印鉴保管制度,确保印鉴的安全保管。

印鉴应存放在专用的印鉴柜中,只有少数特定人员才能取得柜内印鉴。

离职员工应立即交回印鉴,确保印鉴不被滥用。

4. 财务制度印鉴的盘点管理公司应定期开展财务制度印鉴盘点工作,检查印鉴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如发现印鉴损毁或丢失,应立即进行报告,并重新登记办理新印鉴。

确保财务制度印鉴的规范使用。

5. 财务制度印鉴的报废管理对于已经过期或损坏无法使用的印鉴,应及时予以报废处理。

报废的印鉴应进行统一的销毁,同时记载销毁的详细情况,确保印鉴不会外泄或被恶意使用。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公司的各种印鉴和证照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理顺各系统业务流程中的印鉴证照管理环节,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中所指印鉴管理是指公司发布的文件、凭证、法律文书或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业务往来的文件、资料、合同以及工作联系函件所需加盖各类印鉴的管理流程。

1.3 本规定中所指证照管理是指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证书、执照的管理流程。

1.4 印鉴证照管理原则。

1.4.1分级原则:指印鉴证照应按照分级授权管理,杜绝管理链过长。

1.4.2系统原则:指印鉴证照应按照功能系统管理,杜绝管理链断裂。

1.4.3分权原则:指印鉴证照使用与监管分权;印鉴证照的保管人和批准使用人必须分开;印鉴证照管理部门负责人一般不直接保管;总经理特别授权可以例外。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2.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行政公章: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名义对内或对外发布的各类公文管理专项业务范围内使用。

2.2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所属子公司财务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管理专项业务范围内使用。

2.3公司合同专用章及所属子公司合同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签订合同、协议(除行政公章外)使用。

2.4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及所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仅限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有关合同、协议、支票以及各种报表等管理专项业务范围内使用。

2.5印鉴刻制。

凡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明确备案要求的,必须依照相关的要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凡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有要求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安排刻制。

2.6印鉴的使用程序。

2.6.1公司使用任何印鉴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使用登记手续。

2.6.2当用印人或用印部门有用印需求时,必须填写《用印登记簿》,连同需用印的文件,报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审批;合同用印按合同审批权限执行。

2.6.3各级审批人员必须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必须报上一级负责人进行审核;如超权限审批,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将给予从口头警告直至开除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

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

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工作,加强对柜面印鉴卡的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柜面操作时使用的印鉴卡,旨在规范印鉴卡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客户权益。

第三条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应遵循便民、安全、合法、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印鉴卡,是指经银行认证的客户在办理银行柜面业务时所使用的印鉴。

第五条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所涉及的柜面工作人员,是指在银行柜台从事业务的柜面服务人员。

第二章印鉴卡的发放第六条客户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如需使用印鉴卡的,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业务资料,向银行柜面工作人员提出申请。

第七条银行应当根据实名制管理原则,核实客户身份信息后,方可为客户发放印鉴卡。

第八条银行在发放印鉴卡时,应填写《印鉴卡领用登记簿》,登记领用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领用时间、印鉴卡编号等情况,并在印鉴卡上盖上印章。

第九条银行应向客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客户妥善保管印鉴卡,并告知客户在发现印鉴卡丢失、被盗或损坏时应当及时挂失或更换。

第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印鉴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发放的印鉴卡符合规定,并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第三章印鉴卡的使用第十一条客户在办理银行柜面业务时,应自行携带有效的印鉴卡,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将印鉴卡交与银行柜面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银行柜面工作人员在接收客户印鉴卡后,应当核对印鉴卡编号和客户身份信息。

第十三条银行柜面工作人员在办理柜面业务时,应当根据银行规定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对客户的印鉴卡进行使用。

第十四条银行柜面工作人员应当保证客户印鉴卡在办理业务中的安全,防止印鉴卡被盗用、损坏或遗失。

第十五条银行柜面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客户的指令,正确如实完成印鉴卡相关业务操作,不得擅自篡改、冒用或滥用客户印鉴卡。

第十六条客户应妥善保管印鉴卡,不得将印鉴卡交予他人代办业务,如有违反规定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公司印鉴使用管理办法(模板)

公司印鉴使用管理办法(模板)

公司印鉴使用管理办法(模板)第一条公司印鉴包括:(一)“xx公司”印鉴,简称公章。

(二)“中国共产党xx公司委员会”印鉴,简称党委章。

(三)“中国共产党xx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印鉴,简称纪委章。

(四)“xx公司合同专用章”印鉴,简称合同章。

(五)“xx公司董事会”印鉴,简称董事会章。

(六)“xx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印鉴,简称董办章。

(七)“xx公司财务结算专用章”印鉴,简称财务章。

(八)“xx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印鉴,简称法人名章。

(九)“xx公司人事专用章”印鉴,简称人事章。

(十)“xx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印鉴,简称年金章。

(十一)“xx公司监察委员会”印鉴,简称监察委员会章。

第二条公司印鉴保管部室为:(一)办公室:公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章、董办章。

(二)财务部:财务章、法人名章。

(三)党委办公室:党委章、纪委章。

(四)人力资源部:人事章、年金章。

(五)监察办公室:监察委员会章。

第三条印章使用范围及审批权限:(一)公章:用于xx公司的文件以及工程结算书、对外请示、对外发布的文字、图表及有关部室向上级机关上报的月报、季报、年报表格等文档,必须有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批准后方可盖章。

(二)党委章:用于向西城区委上报的重要文件,系统内干部员工的出国审批表及其他需加盖党委章的文件。

需由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盖章。

(三)纪委章:用于向西城区纪检委上报的需加盖纪委章的文件,需由公司纪委书记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书,必须在合同审批表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同时在合同或协议书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后方可办理盖章手续。

在审批表上未注明委托人时,由所在部门经理作为受委托人签字。

(五)董事会印章(包括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只限用于董事会文件,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盖章。

(六)法人名章:当文档需加盖法人名章时必须有本人签字或征得本人书面同意。

经总会计师书面同意,财务部可以在银行票据上加盖法人名章。

印鉴管理制度与表单

印鉴管理制度与表单

印鉴管理制度与表单一、引言印鉴是机构或个人用于画印的刻制之物,具有法律效力。

印鉴的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它涉及到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性。

建立健全的印鉴管理制度和规范印鉴使用是保障机构安全和规范运作的重要举措。

二、印鉴管理制度1.印鉴的种类根据使用人的需求和管理的要求,印鉴一般分为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个人章等。

2.印鉴的申请使用(1)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印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理由和用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申请印鉴的单位或个人要对印鉴的使用、保管、流转等负有法律责任,不得随意转借或私自使用。

3.印鉴的制作和管理(1)印鉴的制作必须由专业机构或指定单位进行,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制作,并留有详细的制作记录。

(2)印鉴的存放必须放置在专用印鉴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印鉴不被挪用或损毁。

4.印鉴的使用和监督(1)印鉴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使用或变更,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2)印鉴使用过程中如有涉及重要文件或款项的转移,必须经过密封或记录,确保安全。

5.印鉴的变更和更新(1)印鉴的变更必须经过机构主管部门批准,所有的旧章都必须予以封存和销毁。

(2)印鉴更新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必须及时更换更新,防止印章因长时间使用而失效或损坏。

6.印鉴管理的安全措施(1)印鉴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私自挪用或借用印鉴,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印鉴的使用人员要保证印鉴的安全,防止印鉴被盗或丢失,如发生情况要及时上报。

7.印鉴管理的违规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印鉴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行政处罚、警告、记过或开除等。

三、表单设计与填写1.申请印鉴使用表格(1)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职务(2)联系电话、地址(3)申请理由及用途(4)印鉴类型、数量(5)审批人意见及签章2.印鉴变更更新表格(1)变更原因及必要说明(2)旧章封存销毁的方式及时间(3)新章的类型、数量(4)审批人意见及签章3.印鉴使用记录表格(1)日期、用途、文件名称及号码(2)使用人员、监督人员签字(3)存档人员签字并予以存档四、结论印鉴作为重要的办公用品,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使用流程,确保安全和合法性。

公司印鉴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印鉴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印鉴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司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印章的使用、管理和保管。

第三条公司印鉴分为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

第四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禁止滥用、私自制作或变更印鉴。

第五条公司印鉴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授权和内部审批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公司印鉴使用人应对所使用印章的安全专管,严禁擅自移交他人使用。

第七条公司印鉴使用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印章的使用密码和相关信息。

第二章印鉴的制作与登记第八条公司印鉴制作必须由公司指定的专业印鉴制作单位制作,不得私自委托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制作。

第九条公司印鉴制作时,必须按照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营业执照上的信息进行制作。

第十条公司印鉴的制作需要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特定授权人的书面审批和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公司印鉴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印章的种类、制作单位、制作日期、编号等信息,登记入印鉴注册簿。

第十二条全体公司员工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印鉴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公章只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或特定授权人使用,并需经过内部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财务专用章只能由公司财务部门授权人员使用,用于财务相关事项的签署。

第十五条合同章只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特定授权人使用,用于公司与外部单位、个人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法定代表人私章只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使用,并需经过内部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使用印鉴时必须正确、清晰地盖章,不得有遮挡、模糊、缺失等情况。

第十八条使用印鉴时,须标明盖章日期和原因,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临时外出等特殊情况下,使用印鉴的人员须事先报告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同时保证印鉴的安全。

第四章印鉴的保管与使用记录第二十条公司印鉴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预留印鉴管理制度

预留印鉴管理制度

预留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鉴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印鉴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加强对印鉴管理的监督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个部门的印鉴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印鉴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公司印鉴管理台账中登记,由专人负责保存、管理。

第四条公司印鉴采用电脑打印,不使用手工刻印的印鉴,以保证印章的规范和统一。

第五条公司印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印章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第六条公司印鉴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印鉴,不得私自擅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七条公司印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印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领导。

第八条公司印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印鉴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第二章印鉴的种类和用途第九条公司印鉴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第十条公章用于公司合同、章程、证书等文件、证书的签发和盖章。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合同的签发和盖章。

第十二条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发票、凭证等文件的盖章。

第十三条发票专用章用于公司领导签字、财务盖章等。

第十四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在公司印鉴使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第三章印鉴的管理第十五条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鉴应当由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核对。

第十六条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鉴的保管人员应当具有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印鉴管理部门报告印鉴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鉴的管理权限由公司印鉴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公司印鉴管理台账上进行登记。

第十九条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鉴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四章印鉴的使用第二十条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鉴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印章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印鉴、公函管理制度

印鉴、公函管理制度

印鉴、公函管理制度
一、公用印章管理
1. 公用印章要由专人保管,非特殊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出单位外,以防丢失、乱用;如确实需将印章带出时,须向院所长办公室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由院所长办公室人员携带,使用完毕后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归还。

违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 对外使用印章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必要时要有领导批准,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公章。

3. 凡涉及合同等重要内容,用印后要在印章登记簿上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内容、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等。

二、公函管理
1. 医院开具的所有公函(包括介绍信)要按规定顺序编号,除购票、住宿等普通介绍信外,一律须经有关领导的批准,并留下存根。

2. 介绍信的内容要明确具体,不得含糊笼统。

3. 介绍信要填写有效日期,不能无限期使用。

4. 严禁开空白介绍信。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空白介绍信时,须经领导签字批准,持空白介绍信者事后要说明用向并交回空白介绍信。

5. 公函或介绍信开出后,不得随意涂改,如确因情况变
化需涂改时,必须在涂改处盖公章证实,否则由于涂改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持信人负责。

印鉴使用管理

印鉴使用管理

印鉴使用管理第一条总则一、目的:为加强集团各类印章的管理,保证集团各类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确保集团权益不受损失,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说明:1.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各集团印章的制作、启用、使用、变更、作废、归档等管理内容,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集团印章的管理.2.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集团各集团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施工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名章等。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以上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第二条职责1.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印章的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归口管理工作,并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各印章管理划分:1)公章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保管(人力资源部保管、双方共同监管);2)合同专用章由采购部、财务部保管(采购部保管、双方共同监管);3)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由财务部保管;4)施工专用章由房地产财务部保管。

3.各印章管理部门须分别设专人管理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的职员为印章保管员。

印章保管员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登记,负责监督用印人、用印事项的真实性、安全性。

4.所有印章保管员必须签订《印章保管员承诺书》,并按手印。

五、印章的制作启用1.集团登记成立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到公安局指定地点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并进行备案,印章领取时,须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印章管理人员共同领取并封入密码箱。

2.集团需要新增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印章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增加印章的手续,印章领取时手续同第五项第1条方式。

3.施工专用章、检验专用章等集团内部章,集团内部各级部门、单位需要制作印章时,由部门、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到指定地点刻制。

4.印章刻制取回后,需填写《印章跟踪管理记录表》办理入档手续。

5.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除外)在启用前,要由人力资源部在集团相关范围内发布启用通知,公示启用时间、印模,方能代表集团工作事务的合法性(此前已合法启用的除外);对于集团用于对外事务的印章如施工专用章、检验专用章,还需要向与集团有业务关系的外单位发函通知,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用为公示.6.公示文件作为对外业务所需证明印章启用或变更的材料,特殊情况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以上两种材料都具法律效力。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编制⽇期审核⽇期批准⽇期⼀、总则1.1为了加强公司印鉴的管理,维护印鉴的严肃性,规范其使⽤程序,确保印鉴安全使⽤和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印鉴是指公司(含⼦公司)的⾏政公章和专⽤于业务的个⼈印鉴,是⾏使权⼒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志。

⾏政公章包括正式印鉴和专⽤印鉴,其中:1)正式印鉴:指公司公章以及公司下属⼦公司公章;2)专⽤印鉴:指公司财务专⽤章、合同专⽤章等⽤于指定⽤途的印鉴;3)个⼈印鉴:指以公司法定代表⼈、⼦公司负责⼈的个⼈名义刻制,⽤于公务的签名章或印鉴章;4)其他印鉴:除以上三类印鉴以外的印鉴。

1.3公司对各类印鉴实⾏“统⼀建档,集中管理、规范使⽤,专⼈负责”的管理原则,所有公⽂来往和材料报送等均须经过本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能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个⼈印鉴。

1.4⾏政部是印鉴综合管理部门,统⼀管理公司各类印鉴,职责是:1)制定、修订公司印鉴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办理公司各类印鉴的刻制;3)管理或经授权管理公司级别正式印鉴、合同专⽤章;4)对公司各类印鉴管理和使⽤进⾏监督;5)办理或指导公司各类停⽤印鉴的封存和销毁⼯作。

⼆、印鉴的刻制和启⽤2.1印鉴的刻制2.1.1公司(含⼦公司)各类印鉴的刻制由⾏政部按规定统⼀办理;任何部门和个⼈均不得⾃⾏刻制公章。

2.1.2公司⾏政部指定专⼈负责印鉴的刻制及备案⼯作,公安机关关于刻制公章的备案证明应妥善保存。

2.1.3公司各部门原则上不刻制印鉴。

2.2印鉴的刻制申请2.2.1⾏政部刻制公司印鉴或其他类印鉴时,均应逐项完整填写《印鉴刻制登记申请表》内印鉴名称、数量、颁发部门、⽇期、启⽤时间等栏⽬。

2.3印鉴的启⽤2.3.1印鉴启⽤前应以印发附有印模的正式⽂件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公司。

已启⽤的各类印鉴印模,批准启⽤的有关⽂件及《印鉴刻制登记申请表》应⽴卷归档,永久保存。

2.3.2领取其他类印鉴时,申请部门经办⼈须核对与申请刻制印鉴要求准确⽆误后,在《印鉴刻制登记申请表》上盖上印模备案并注明启⽤⽇期,未经留样备案的,⼀律不准⾃⾏使⽤。

印证管理办法

印证管理办法

印章证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资信证件、介绍信(委托证明)及权属性证明管理,保证印证使用的安全、有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印信的种类和管理第二条印章的种类和管理(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合同专用章等由行政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施印并在《用印登记簿》上登记。

(二)公司在银行各种预留印鉴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施印并在《用印登记簿》上登记。

(三)各部门印章及各类专业印章,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施印并登记。

第三条资信证件的种类及管理资信证件中的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司章程,公司更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副本、IC 卡,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产权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第四条介绍信(委托证明)的管理公司介绍信由行政部统一制作,行政部主管领导负责指定专人保管并出具。

第五条权属性证明的种类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证明、产权证明、出资证明、房产证明、股票等权属性证明,由相关部门办理后,交行政部统一收存,并指定专人登记造册、保管。

第六条印章的制作、启用和收缴(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行政部统一制作。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需制作印章时,应提出申请,经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制作。

(二)所有印章制作完成后,须严格执行领用登记备案手续,经行政部下达启用通知后方可启用。

行政部对印章启用日期和印模进行备案,并永久保存。

(三)撤销部门印章以及因业务调整不再使用的印章,应立即交行政部收存、根据情况保存一定时间并经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三章印证的使用第七条使用步骤(一)用印步骤1、经办人须事先填写《用印申请审批表》,并按审批权限,经部室负责人、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人履行登记手续,在《用印登记簿》上如实填写用印时间、用印事由、经办人等项内容。

由法定代表人直接签字的文件用印可不填写审批单,但需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文件原件由行政部确认、登记并复印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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