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构建反腐倡廉“三不”长效机制的对策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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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构建反腐倡廉“三不”长效机制的对策与思考
[纪检监察]构建反腐倡廉“三不”长效机制的对策与思考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一项重大任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战略举措,是党心民心所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力度前所未有。

但对于反腐败,惩治只是环节之一,最重要的是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治腐败于“未病”之时,这就需要一个良性的政治生态,需要建立一个廉洁清明的政治机制,即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当前,制约企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的问题和因素仍然存在,必须加以解决。

一、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纪律审查、合规监察成果运用不充分,联合监督未形成常态,震慑效果不突出近年来,大庆石化公司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惩治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养痈为患,“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已经显现,但离“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实现还有距离。

对于纪律审查、合规监察发现的问题,虽然能够及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但在“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方面没有下足功夫,往往在调查完毕后,只有少数当事人和被查单位主管领导知情,缺少信息反馈、通报和警示教育环节,纪律审查和合规监察成果运用不充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强大震慑作用没有完全显现。

目前公司开展的合规监督检查主要依靠纪检监察力量,在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方面衔接沟通不够,还未形成共同监督的常态机制,不同程度存在人员力量不足、专业知识不全面、问题线索来源单一、问题剖析深度不够及日常监督薄弱的问题。

(二)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有待加强,传导压力上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公司成立纪检监察中心,实现了基层单位纪律审查、合规监察等职能的上移,增强了纪检监察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整体性,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进一步加大,但与此同时,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逐步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变得相对薄弱,缺少实质性工作,容易形成“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两个责任”不能得到很好落实,仅靠公司级纪检监察部门难以形成纵深、广度覆盖。

此外,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也有待加强,有些业务部门只管业务,不管廉洁风险,对一些权力集中的岗位缺乏针对性监督,甚至对一些走捷径、搞变通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在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上存在短板,在形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上存在差距在提升党员干部自身廉洁自律素质和拒腐防变定力上还有所欠缺。

一是重说教、轻培育。

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形式单一,难以入脑入心,缺乏廉洁价值理念上的培养,廉洁文化氛围不够浓厚,还没有形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二是重普通党员、轻领导干部。

普通党员在学习上往往有时间保障、有任务要求,而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反而借口工作忙、事务多而应景式地、应付式地对待理想信念教育。

三是有些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没有很好落实,尤其“三会一课”中的党员教育,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的问题,没有真正发挥提高党员政治觉悟、改进作风、增强党性的教育作用。

(四)对“四种形态”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在准确把握和执行上有待加强“四种形态”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做好新时期监督执纪工作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中提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

当前,公司在执纪问责工作中还不能完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对第一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执行的主动性上仍有待加强,目前仅对查实的问题进行诫勉谈
话,对未查实或疑似存在但没有直接证据的问题没有主动进行谈话提醒。

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真正内涵还未完全了解,有些人认为这是反腐败斗争放缓节奏、减弱力度的表现,违纪行为被查可以”大事化小”了,从而在思想观念上放松警惕,助长一些人的侥幸心理,甚至逐渐回归到“纪律严打”前的放松状态。

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实际效果,探索标本兼治的途径和方法,在“不敢”“不能”的基础上实现“不想”的跨越。

(一)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形成强力震慑,构建“不敢”的惩戒机制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继续强化腐败惩治力度,不论情节轻重、数额高低,所有信访举报必须件件有落实,对于反映问题集中、反映对象集中和员工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实行全员监督和全员执纪,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显示“一案双查”“一问四责”的威力,做到有恶必除、有责必究,不因恶小而“知之不理”,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消除侥幸心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对于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违纪和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向所在单位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性质严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典型问题要在各级党员干部中作案例分析警示教育,让违纪党员干部在全体员工面前真正彻底地“大汗淋漓”,而不只是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出点小汗”。

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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