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水河流域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研究——以广西马山县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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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水河流域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研究——以广西马山
县境为例
蓝武
【摘要】在绵延数百年的土司统治时代,壮族历史文化资料保存得较为丰富.这些资料于研究壮族历史乃至西南边疆史地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故对壮族土司历史文化资料的发掘、整理、研究、保护和利用意义重大.笔者以今红水河流域广西马山县境为中心,就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现状及其保护、开发与利用问题进行专门调研,以唤起人们对土司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意识,进而守护好我们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
【期刊名称】《贺州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2(028)001
【总页数】5页(P31-35)
【关键词】壮族土司;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利用
【作者】蓝武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桂林 5410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03
绵延数百年的土司统治时代是壮族历史文化资料保存得较为丰富的时期,这些资料在壮族历史研究乃至西南边疆史地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与地位,故对壮族土
司历史文化资料的发掘、整理、研究、保护和利用意义重大。
历史时期,今广西马山县境内也曾经历过壮族土司数百年的长期统治,出现过白山、兴隆、古零、那马、定罗五土司据地分治共管的局面,由此也留下了一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迹。
鉴此,笔者不惴谫陋,特以今广西马山县境为个案,就红水河流域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现状及其保护、开发与利用问题进行专门探究,以期唤起人们对土司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意识,进而守护好我们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和精神家园。
所谓文化遗迹,是指“不可整体移动或不宜移动的历史遗迹”[1]26。
它是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遗迹,可以反映当时人类活动的状况。
数百年的土司统治,留下了不少宝贵的历史文化遗迹。
这些土司历史文化遗迹,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土司制度下壮族地域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状况,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今广西马山县境内遗存的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主要有古遗址和古石刻两大类。
1.古遗址。
从遗存的土司古遗址来看,主要是古城址一类。
这类遗址为数不多,弥足珍贵。
现存此类古遗址主要有如下两处:一是思恩府城址。
据民国《隆山县志》
记载,思恩府古城于“乔利圩西,明正统间,进岑瑛职为知府而筑,四周皆石”。
据当地老人说,文革前城墙尚存,高约4米,分有东西两道门,大拱形,堪称雄伟。
调查中发现,城广约百亩,墙基遍着鹅卵石,惜城址已经损毁,惟东侧留有一高2米、长50米、宽1米的墙基可考,城中平地、坡田均已被夷为田地。
二是石崇山“鬼马路”古遗址。
据《那马县志》记载,“石崇山距县城(指那马县城,即
今周鹿镇)北十余里,约高数百丈,周围宽约十余里,明季岑瑛建马路于其上,俗
名‘鬼马路’”。
它不仅是岑瑛的跑马练兵场地,还应是岑瑛的錡望台。
按《那马县志》记载,该路“以石灰合马卵石筑成”。
调查发现,该路今已塌成坡面,路面尚存留有部分混合土。
2.古石刻。
从遗存的土司石刻来看,这些石刻或是土司官亲题,或者记述与土司官及其官族活动有关的内容。
相比较而言,这类遗迹留存数量较多,除极少部分由于
自然或人为因素而造成局部受损外,绝大部分保存良好。
这些石刻遗迹主要包括“205”坳石刻、卧云洞石刻、鳌鱼山石刻、栖真洞石刻、南屏山石刻、周鹿独秀山石刻、乔利独秀山石刻、五埂隘石刻、感干题诗岩石刻、罗汉山石刻等。
此外,作为土司历史文化遗迹的一部分,今马山县境内还残存有少部分土司石刻。
譬如,今马山县委大院内还保留有少部分白山土司遗址上的建筑石础,其上雕刻有各种各样的诸如龙凤、麒麟、花朵等形象逼真的图案,其时壮族土司的文化艺术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从总体上看,上述土司历史文化遗迹中,古遗址的残废现象较严重,基本上已难窥其原貌。
相对而言,古石刻遗存尚属较多,除极个别字体因年久漫灭而有所模糊难辩外,其余绝大部分尚保存完好。
一部壮族社会发展史,除了文献古籍所载远古传说故事和民族史志资料可资参用外,最根本的就是要依靠发掘、研究出土的遗迹和遗物,方能完整地写出来。
而这些壮族历史文化遗迹具有明显的不可再生性,需要我们认真地加以保护。
由于自然和人为等种种原因,目前这些残存的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明显存在一些期待解决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地加以总结和研究。
1.风化、雨蚀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毁坏现象。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
从调查结果来看,土司时代遗留下来的石刻为数较多,由于这部分遗迹大多分布于交通不便的石山崖壁上,常年暴露在荒山野岭之中,由于受风吹、日晒、雨蚀等各种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漫灭模糊的情况较为常见。
譬如,位于崖壁上的“205”坳石刻,“坦径”二大字的左方原本刻有一行小字,今已模糊难辨。
再如五埂隘石刻,其中有一大版碑记,惜因年久雨蚀已难辨认。
2.人为因素造成的破坏现象。
由于人们保护意识上的欠缺等原因,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文化遗迹的直接或间接毁坏现象。
譬如思恩府城址,从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来看,应该是一座颇具规模的土司衙门建筑遗址,惜城址早已损毁,残留无多,除
一尚可辨别的古墙基位置外,已难再找到肉眼可观的遗迹遗物,更难窥其原貌旧样。
同样地,石崇山“鬼马路”古遗址今已塌成坡面,几无遗物,亦难窥其原貌。
又如,卧云洞东洞口右侧刻有“笏仙弹琴处”,其落款处即已被人为地敲坏,而其洞内地貌显然已被人翻动,洞口东侧开山取石亦对石刻安全构成一定程度的威胁。
再如感干题诗岩石刻,“题诗岩”内原貌已被后人炸毁,导致部分石刻可能因此被毁而未存世。
3.保护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土司历史文化研究已成为民族史学研究的热门,研究成果激增,学术研讨活动持续升温[2],不少地方充分利用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做强做大土司“文化遗产”这篇文章,或者借助于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做强做大整个地方文化遗产这篇文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和明显的效应①。
历史时期,今整个马山县域经历了数百年的土司统治,在较长时期内出现五个土司据地分治共管的局面,而其白山土司官王言纪主持编纂的《白山司志》更是壮族诸土司中绝无仅有的地方志书,同时又遗留不少显性和隐性的土司历史文化事象与内涵,所有这些均极具区域特色和研究利用价值。
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妨可以借助于土司历史文化遗迹的发掘与保护工作,整体推进马山县域土司历史文化遗产乃至整个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
总之,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对于深入探讨历史时期壮族土司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这就要求我们切实提高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防止人为和自然的破坏。
我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在当今大力提倡“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3]的时代背景下,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好祖先遗留给我们的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
由上述情况来看,由于种种原因,今红水河流域广西马山县境内的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开发与利用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地加以研究。
在当今大
力提倡和推进文化建设与保护的新形势下,作为研究壮族社会历史极具重要参考价值的土司历史文化遗迹更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和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与开发。
无论何时何地,保护工作绝不能削弱,只能加强。
我们应该着眼于长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将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保护、开发与利用力度。
在充分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出一条土司历史文化产业化的新路子,使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中得到有效开发与利用,在开发与利用中得到更加有效地保护。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们的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意识。
勿庸置疑,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现存的土司历史文化遗址遗迹遭到雨水侵蚀的程度将会越来越严重,由于受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很多已濒临危机的遗迹也将逐渐遭到破坏和丧失。
因此,对于现存的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我们应该及时组织教育、科研、文物等部门,多方联动,切实开展普查、鉴定、登录和修复保护工作。
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唤起人们对土司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当地百姓的思想文化素质,教会他们懂得珍爱文化遗产,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土司历史文化遗迹与资源的保护并非是少数人的事情,而是需要每个人都来参与,是大家共有的事业。
同时,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不断挖掘壮族土司历史文化的丰富内涵,充分利用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中的积极因素加以宣传,从而引起人们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共鸣。
如对部分壮族土司历史人物进行正面宣传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历史上,壮族土司曾经出现过不少既有政绩又有文声的历史人物,这些都应成为校本课程资源开发和地方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
譬如,王维翰(1678—1763),壮族,白山土司官王一璋长子,承袭父职。
他是清初著名的壮族
画家。
他“秉承父教”,学习汉族先进文化知识,富于文学才能,尤精于音乐、绘画。
家藏古琴数十具,唐宋以来名画百余幅。
常抚琴作画,特长于画山水、动物、
植物、石头等。
其画栩栩如生,时人皆奉为“神品”。
号称“芦山先生”,著有《芦山诗话》(已佚)。
王言纪(1767—1833),壮族,白山土司官。
善于学习汉族
文化,文学修养甚深,诗书俱佳。
主纂《白山司志》,于清道光十二年成书。
这是广西仅有的一部司所志善本。
该志对白山司天文、地理、历史、民俗、经济、军事以及名胜、古迹等均作了较为详细的记载,是马山县保存下来最早的一部志书。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所有这些,都值得我们从正面去加以宣传和弘扬,从而唤起人们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进而不断增强人们自觉保护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发掘力度,确保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万无一失。
从目前发现的马山县境内遗存的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来看,一个历经数百年时间同时有着五个土司据地分治的县域,留存至今的历史文化遗迹尚属不多,这显然是与其悠久的历史极不相称的。
这其中的原因,或是原有的遗迹遗物业已损毁,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看得到,这就需要我们认真考虑能否通过实施相关的技术性工作对其加以修复进而实施有效保护;或是有的遗迹遗物尚“潜伏”于暗处,目前尚未被我们肉眼发现
或考古发掘,从而得不到有效地保护,这就需要我们集中精力,下大力气,切实做好发掘工作。
发掘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只有经过发掘的遗迹,我们才有可能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保护工作,遗迹本身也因此才能得到更好地保护,进而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得到开发和利用。
反之,就有可能被湮没,甚至被人们无意识地损毁。
在目前情况下,愚见以为,如有条件的话,不妨由政府出资,由相关的文物管理部门牵头,有关文献收藏单位、教育、科研部门共同参与,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对土司历史文化遗迹进行拉网式地排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尝试有针对性地对土司历史文化遗迹进行一番考古工作,好让有可能潜藏于地下的这一珍贵历史文化遗产得以重见天日,以实现其自身应有的价值,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切实做好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的抢修性保护工作。
从实地调查情况来看,由
于种种原因,马山县境内土司古城址损毁的情况比较严重,大多已被夷为平地,仅留存一点地基和极个别建筑遗物而已。
有关涉及土司的石刻虽然保存得较为完好,但也有个别碑文由于风吹雨蚀等自然原因也已湮灭难辨,个别石刻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损毁的情况也不无存在,有的石刻碑文后并无具体时间落款,有的甚至作者真伪难辨,从而严重影响其史料价值。
这就要求我们切实加大抢救工作力度,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能否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部分或全部地加以修复。
文物学上所说的“修复工程”,是指“对尚存基址而地面建筑残缺不全,或仅存基址,地面建筑不复存在的古建筑或纪念物的复原工程”[4]264。
从这一涵义出发,如
有可能,在将来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对思恩府古城址的修复工作不是不可以考虑的。
思恩府城址位于今交通条件极为便利的乔利乡乔利街西侧,东面地势平坦开阔,西、南、北三面皆为山丘环抱,中间地势平坦开阔且有一溪流由东向西从中穿过,气势颇为壮观雄伟,如能结合相关文献记载和利用相关技术条件对其加以修复,定是景观一绝。
这不仅能还原古城址之历史本来面目,而且可为发展当地旅游业添置一难得的人文景观,从而实现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中的“双赢”。
同时,对于部分没有落款或真伪难辨的石刻碑文,可以考虑延请部分专家学者进行仔细校勘与考证,还原其应有的史料价值。
此外,可以考虑采用传拓技术对一些石(碑)刻进行拓印,然后移存于相关文物管理部门或土司文化陈列馆或展览馆进行收藏,使之传留子孙后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土司历史文化遗迹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如不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将会永远消逝在历史的尘烟里,丧失其原有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那将是人类文化的一大损失。
因此,切实做好土司历史文化遗迹的抢修性保护工作,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事情。
(四)努力探索出一条土司历史文化产业化开发与利用的新路子。
勿庸置疑,作为文化资源的一个部分,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同样具有文化教育功能、历史再现功能、审美功能等多种功用,若将这些功能集中起来用于旅游资源与经济开发,必将产生重
要的经济价值。
现如今,随着学术界对土司历史文化研究的日渐深入和土司历史文化遗产的不断复原,其蕴含的深层价值亦将凸显。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这些资源。
开发是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
我们可以考虑尝试探索实现土司历史文化的产业化,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功用,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
从目前情况来看,不妨可以考虑从下述几个方面来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实施产业化开发与利用:1.开发各种富有特色的商品。
我们可以利用土司历史文化遗产中的书法、
绘画和雕刻艺术,制作一些有关土司历史文化的诗画收藏品或其他各种富有特色的纪念品。
2.设立土司历史文化陈列馆。
其陈列品包括文献资料、图片、拓片、书法、字画、遗像、遗著等与土司历史文化有关的各种遗物遗迹。
3.编著各种地方土司历史文化丛书。
可以考虑把与土司历史文化有关的人物、碑刻、遗迹等编成各种知识读物,既让人们更多地了解土司历史文化知识,同时也带来不少的经济效益。
4.重构土司地域社会场景,提高县域旅游的文化内涵。
我们不妨尝试通过文献记载来复原有关土司古遗址(如思恩府城址),再现既往土司统治时期的社会历史场景,藉此发展乡村旅游,以此带动地方旅游业的发展。
应该说,土司历史文化遗产的潜在价值是巨大的,有关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开掘的途径也是很多的。
我们在致力于对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开发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
在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的前提下,尝试探索出一条促进土司历史文化产业化的新路子。
(五)借鉴“来宾模式”:在学术与地方的互动中促进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
任何学术研究的新进展,应该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地域文化研究更是如此。
在当今大力提倡和推进文化建设与保护的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对土司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与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视也在凸显,并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
以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为例,除了对全国乃至亚洲地区保存最为完整的、被誉称为“壮乡故宫”的莫土司衙署进行修复外,为进一步挖掘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增强全国土司文化研究与交流,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
族团结、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以及旅游产业的发展,2009年4月15日至18日,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在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共同主办了“全国土司文化研讨会”。
在这次研讨会上,来自国内的40多位专家学者,共提交了30多篇学术论文,大家着重就土司文化的历史地位、影响和作用、土司历史文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等问题进行学术研讨和交流。
或许正是由于各界学人、学术研究机构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得忻城土司历史文化研究近年来一直处于广西土司历史文化研究的前列,不仅研究成果明显增多②,而且也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效地实现了良性互动③,不失为区域土司历史文化深入研究与合理利用的典范。
众所周知,广西来宾在开发与利用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方面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与条件,这是其他别的地方无以复制的。
但是,来宾市开发与利用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思路与模式又是可以借鉴的,那就是:在学术与地方的互动中实现对土司历史文化
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
近些年来,由各种学术团湾和地方政府联手组织举办各种地域历史文化研讨会,诚邀各地专家、学者莅临本土对地域历史文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进行把脉,这已成为当今地域历史文化研究创新发展的重要模式。
土司文化是一种特色文化,是区域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代表,加强土司文化研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不失为土司制度研究取得新进展和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得到合理开发与利用的有效路径。
因此,以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为切入点的忻城“三节一会”(土司文化旅游节、金银花节、桑蚕节暨商贸洽谈会),就如何挖掘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和特色旅游进行研讨,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相互促进,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就马山县域而言,作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境内各种文化艺术丰富多彩,文艺团体众多,文化底蕴深厚,不妨可以考虑以此为平台,不断融入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相关元素,最大限度地促进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开发利用。
总之,土司历史文化遗迹蕴含着丰富的人文价值和经济效益。
在史料价值上,它既可弥补一些历史文献资料记载的不足,为史学研究和民族研究工作提供更多的事实依据,为文化教育提供重要的历史素材。
在经济效益方面,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所蕴含的书法、诗词、绘画、雕刻等方面的文化价值是巨大的,将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既可增长人们的文化知识和陶冶人们的情操,又可为社会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
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不断增强对土司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意识,守护好我们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和共有的精神家园。
注释:
①兹举两例为证:(1)2009年4月,由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来宾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土司文化研讨会”在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举行,来自全国的40多位专家学者通过学术研讨和实地考察的方式,有力促进了对忻城土司历史文化的宣传、研究、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2)2011年8月,由中国社会
科学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吉首大学和永顺县共同举办的“第一届中国土司制度与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在湖南吉首召开,来自全国的100多位专家学者通过学术
研讨和实地考察的方式,有力促进了对永顺老司城的宣传、研究、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
②有关忻城土司研究方面的成果,著作类的主要有:覃桂清著《广西忻城土司史话》,广西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政协忻城县文史委员会编《忻城文史资料》(土
司专辑);莫汉中主编《忻城莫氏土司官族诗文选注》;蓝承恩著《忻城莫氏土司500年》。
论文类成果主要有:黄雪梅的《“裁流复土”与莫氏袭官——广西忻城土司
秘史之一》和《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的社会经济——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二》以
及《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的教育文化——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三》,吴忠军等的《民俗旅游区旅游资源浅析——忻城中华土司民俗旅游区开发研究之一》系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