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会考:应用技术大学生源选拔的瑞士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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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会考:应用技术大学生源选拔的瑞士经验
周瑛仪
[摘要]1993 年瑞士建立应用技术大学,1994 年通过设置职业会考来选拔生源。
应用技术大学的选拔标准为“联邦职业教育证书+职业会考证书”,即只有获得联邦职业教育证书的学生才能参加职业会考,取得职业会考证书后方可入学。
联邦职业教育证书保障生源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职业会考注重专业相关知识以及跨专业思考和问题解决等方法能力的考核,包括基础、重点、补充三部分科目及跨专业项目。
瑞士职业会考制度为我国应用技术大学招生考试制度的设计提供了经验:作为衔接两级教育的招生考试,应考核“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文化基础”。
[关键词]职业会考应用技术大学瑞士
[作者简介]周瑛仪(1988- ),女,河南南阳人,北京师范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职业能力测评。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3 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项目编号:13JZD04,项目主持人:赵志群)
我国设立应用技术大学,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教育改革的制度选择。
一方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层次上移,为社会提供既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又接受过系统技能训练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另一方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2013年,教育部启动应用技术大学(学院)改革试点的战略研究工作,并于同年6 月成立了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开始从国家层面探索应用技术大学改革。
应用技术大学的办学定位是以实践为导向,直接面向市场和经济社会发
展需求,并与企业界、职业界建立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和开发创新能力。
①
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既取决于办学条件,也受生源影响。
作为人才培养的起点,应用技术大学应设置怎样的入学标准,招收什么样的学生?瑞士自1994 年以来实施的职业会考制度,为建立我国应用技术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提供了丰富经验。
一、职业会考制度的背景:
应用技术大学的建立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需求,促使瑞士政府改革高等教育。
1993 年,瑞士将全国50 多所高等职业学院按地区合并成7 所区域性应用技术大学。
2005 年、2008 年联邦议会又批准成立了两所私立应用技术大学。
在瑞士官方分类中,应用技术大学属于学术研究型的高等教育机构(ISCED 5A),而非职业技术类高等教育机构(ISCED 5B)。
与传统大学主要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不同,应用技术大学侧重与职业相关的应用研究,旨在把理论成果转化为最先进的应用技术,培养具有良好理论知识和文化基础、具备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目前,应用技术大学主要开设技术和信息技术、建筑学与建筑规划、化学与生命
科学、农业和林业科学、经济与服务、设计、健康和社会工作等八个专业,有230 种本科学位项目和70种硕士学位项目。
本科学制一般为3 年,硕士学制1.5 年~2 年。
自设立以来,应用技术大学得到了快速发展,现阶段在校生数约79,000 人,占第三级A 类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3。
②
根据联邦经济、教育与研究部关于应用技术大学入学条件的规定,学生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进入该大学:
(1)持有联邦职业教育证明的学生,通过职业会考并获得职业会考证书,可免试进入应用技术大学学习;
(2)通过普通高中会考的学生,有一年以上相关职业领域的工作经历,也可免试进入应用技术大学学习。
此外,学生还可通过参加应用技术大学入学考试,取得入学资格。
约42%的人通过参加职业会考进入应用技术大学,经济与服务以及技术和信息技术等专业的学生通过职业会考进入应用技术
大学的比例则超过60%(如18 页表1所示)。
二、职业会考的功能和内容
瑞士于1994 年设置职业会考(Berufsmaturitt,BM),并通过立法和规定,将其逐步完善为应用技术大学的一项招生考试制度,开启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入高等教育的通道。
职业会考作为衔接两级教育的关键一环,必须还原到教育体系内,才能明确它的功能和定位(如图所示)
瑞士中等职业教育有两种形式:两年制职业教育项目和3~4 年制职业教育项目。
两年制职业教育项目主要针对实践能力强但学力较弱者,旨在为他们提供一般的职业教育。
通过结业考试的学生可获得联邦职业教育证明,并升入3~4 年制职业教育项目继续学习。
通过3~4 年制职业教育项目的学习,学习者不仅应具备从事某一职业的专业能力,进入劳动力市场和融入社会所必需的语言、沟通交流等社会能力,还应具备个体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关于经济、环境、社会和文化的知识与技能。
学生完成学习并通过结业考试后,可获得联邦职业教育证书,以此作为进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或劳动力市场工作的资格证明。
应用技术大学是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实现的职业教育层次上移,它的选拔标准可被概括为“联邦职业教育证书+职业会考证书”。
根据证书所代表的能力要求,这一标准被概括为“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文化基础”。
由中等职业教育跨过高等职业教育直接进入应用技术大学,中间空缺的知识和技能可通过职业会考尤其是职业会考准备课程来弥补。
职业会考的主要内容是与专业相关的知识,职业技能的深化和拓展也在考核范围。
鉴于联邦职业教育证书可证明学习者已具备的职业技能,职业会考更突出对与职业相关的专业系统知识的考核。
职业会考证书作为衔接中等职业教育(ISCED 3B)和应用技术大学(ISCED 5A)的桥梁,要求学习者既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又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
证书持有者应能够:(1)应对经济世界和社会中有挑战性的任务;
(2)认识、理解并融入复杂的工作世界;
(3)在自然和社会情境中反思职业能力和职业经历;
(4)对自己、他人、社会、经济、文化、技术、自然等负责;
(5)挖掘新知识,发展想象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6)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中获得的知识进行反思、整合,将其
应用于职业生涯发展;
(7)除母语外,掌握另外两门官方语言和英语,并理解语言背后的文化。
③
三、职业会考应准备的课程
职业会考有六个方向,分别对接中等职业教育和应用技术大学的相关专业。
其中,技术、建筑和生命科学方向对接中等职业教育的技术类、行业手工业类专业和应用技术大学的技术与信息技术、建筑学与建筑规划以及化学与生命科学专业;自然、农业与生活资料方向对应中等职业教育的农业、绿色职业和生产资料生产类专业,以及应用技术大学的农业与林业科学专业;经济类方向对接中等职业教育的手工业、商业类专业和应用技术大学的经济与服务专业;服务类方向对接中等职业教育的销售、管理以及服务类专业和应用技术大学的经济与服务类专业;设计与艺术方向对接中等职业教育和应用技术大学的设计类专业;健康与社会方向对接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社会类专业和应用技术大学的健康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
每个方向的职业会考准备课程都包括基础、重点和补充部分,以及跨学科的工作项目。
前者完善学生与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体系;后者培养学生的跨专业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丰富学生与职业相关的经历(见19 页表2)。
④
基础部分包括除母语外的两门官方语言(从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选择两门)、英语和数学。
经济类注重语言能力的培养,外语学习时间增加240 学
时,使基础部分总学时增加到960 学时,其他方向的基础部分均有720 学时。
重点部分因职业会考方向的不同而不相同,内容是某一方向的专业知识。
技术、建筑和生命科学方向的科目是化学、物理和数学;自然、农业和生活资料方向的科目是生物、化学与物理;经济类与服务类方向的科目相同,都是金融与会计、经济与法律;设计与艺术方向的科目包括设计、艺术和文化,以及信息与交流;健康方向的科目__包括社会、心理、哲学、生物、化学和物理;社会工作方向的科目为社会、心理、哲学以及经济与法律。
重点部分的课时一般为440学时,经济类达到600学时。
补充部分是对重点部分科目的补充,偏重文化基础知识的学习。
大部分自然科学类专业的补充科目是历史与政治、经济与法律。
经济类及社会工作方向的补充科目是技术与环境。
所有会考方向的补充部分均有240 个学时。
跨学科的工作项目包括上述课程内的跨学科工作(IDAF)和跨学科项目(IDPA),两者共占会考准备课程总学时的10%。
跨学科工作分布在基础、重点和补充三部分的课程中,教师可从两个或更多科目的核心领域中选择学生感兴趣、与工作世界相关联、融合该学科的内容和方法、可利用现有技术解决并允许多种问题解决方案的主题,让学生独立完成。
与跨学科工作相比,跨学科项目涉及更多的学科,包含更丰富的内容,需要学生自己选择研究主题、确定研究问题、选择研究方法和资源、设计工作流程并独立完成。
⑤
学习者既可以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时参加职业会考准备课程,也可在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后,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形式参加职业会考准备课程。
全日制形式的课程至少为2 个学期,非全日制形式的课程为3~4 个学期。
若学生被证实已具备某专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可免修相应的会考课程。
四、职业会考的管理和实施
联邦教育、研究与创新秘书处负责制订《职业会考内容教学计划》(Rahmenlehrplan für die Berufsmaturitt ,以下简称《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兼顾专业能力、跨专业能力和通识教育,对基础、重点和
补充这三部分科目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及课时做了详细规定,是组织实施职业会考准备课程及开发职业会考题目的纲领性文本,也是确定职业会考内
容的依据。
联邦职业会考委员会由专家团队组成,代表联邦教育、研究和创新秘书处对职业会考进行监督,并在联邦层面进行必要的协调,保障会考的顺利实施;对职业会考准备课程进行认证;对实施职业会考的学校进行监督;执行职业会考;开发职业会考题目。
应用科技大学也参与职业会考的准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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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 年生效的《联邦职业会考规定》(Verordnungüber die eidgen ssische Berufsmaturit t ,以下简称《规定》),参加职业会考的前提是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并获得联邦职业教育证书。
《规定》也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时做出了要求,即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需达到5700 学时,四年制中等职业教育需达到7600 学时,用于学习专业知识的学时应不少于1800个。
可计入学时的学习活动包括:企业实习、职业学校学习、参加跨企业课程、一定时间的自学以及团队学习,评价和资格认证。
⑧
各州可独立确定统一的考试规定并在本州范围内实施。
结业考试包括基础部分的四门学科和重点部分的两门学科,考试科目与职业会考准备课程一致。
补充部分的学科不在结业考试范围内,跨学科项目则是职业会考的一部分。
基础部分的语言考试采用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其他科目的考核以笔试为主。
其中,设计与艺术方向还需在30 分钟内当场完成一件作品;健康和社会工作方向因较多涉及与人沟通,需参加15~20分钟关于社会知识的口试。
⑨
基础及重点部分职业会考的最终分数由结业考试分数和课程平时分数
两部分组成,两者的权重均为50%。
对跨学科项目的评分,可以从工作过程、产品和展示三方面进行。
职业会考成绩单最终记录基础部分、重点部分、补
充部分、跨学科项目的名称及得分,联邦职业教育证书的名称以及职业会考的专业方向。
⑩
五、对我国应用技术大学招生考试制度设计的启示
1.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招生考试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瑞士职业教育形成了统一决策、分层实施的国家制度形式,在联邦、州和行业协会及职业教育举办方之间形成了开放、融合的治理结构。
联邦教育、研究与创新秘书处发挥立法和管理职能,联邦职业会考委员会发挥协调作用,州层面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应用技术大学及行业协会等利益相关者参与课程标准及会考试题的制定并参与会考的组织实施,职业会考准备学校负责会考准备课程的教学,力求使各方的利益诉求都能在协调中得以实现。
2.设置应用技术大学招生考试制度的前提是明确各级各类教育的定位
和能力标准。
瑞士职业教育体系的衔接建立在证书体系的基础上,做到“无证书不衔接”。
各级各类证书对毕业生的能力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考试和资格认证制度。
因此,联邦职业教育证书能够保证入学者具备必要的、足够的职业技能,再辅以职业会考证书,以满足应用技术大学的入学要求。
我国在确定应用技术大学选拔标准、设计相应的招生考试制度前,应先明确各级各类教育的定位和能力标准。
应用技术大学的招生考试应注重“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文化基础”,从而实现两级教育之间的衔接。
3.设置考试准备课程,切实保障能力标准的衔接,也是应用技术大学招生考试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招生考试制度不仅关注考和招,也要选拔能力达标者。
若知识和技能存在欠缺,必须通过准备课程等来弥补不足。
同时,职业会考准备课程也为学生进入应用技术大学做准备。
4.职业知识具有领域特殊性(domain-specific),应置于专业中进行考核。
瑞士职业会考的内容不是孤立的语文、数学等学科知识,而是将这些知识与专业相融合。
我国目前中职升高职仍采取“单考单招”的形式,考试科目是“语数外+专业”,这样既不利于学生专业知识体系的构建和职业能力的提高,也增加了学习和考试的难度。
建议未来应用技术大学的招生考试采用将学科知识融入专业的形式。
[注释]
①孟庆国.应用技术大学办学现实性与特色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4(10):
7.
②OPET.Swiss Universities of Applied Science UAS
[EB/OL].http://www.sbfi.admin.ch/dokumentation/00335/00401/index.html,2010-11-26.
③⑥⑦⑧⑩ Der Schweizerische Bundesrat.Verordnung über
dieeidgen?ssische Berufsmaturit?t
[EB/OL].http://www.sbfi.admin.ch/themen/01366/01379/01570/index.html?lang= de,2013-10-01.
④⑤⑨ SBFI.Rahmenlehrplan für die Berufsmaturit?t[EB/OL].
http://www.sbfi.admin.ch/themen/01366/01379/01571/index.html,2013-10-15.
摘自:《教育与职业》2015.3(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