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湾桃园国际机场资料提供作业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資料提供作業程序
103年3月24日修正
1通則:本作業程序目的係為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各項機場資料之提供、檢視、通報、修正與發布作業。

2依據:
2.1民用航空局「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

2.2民用航空局「航空站空側查核手冊」。

2.3民用航空局「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

2.4民用航空局「航空情報申請發布作業規定」。

3提供之資料:本機場可提供之航空資料如下:
3.1臺北飛航情報區飛航指南(AIP Taipe i FIR)
3.2臺灣桃園國際航空站手冊(Aerodrome Manual)
3.3飛航公告(NOTAM)
4業務負責單位:
4.1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管制組:負責臺北飛航情報區飛航指南之訂
定及修編。

4.2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務處:負責臺灣桃園國際航空站手冊之訂定、修
編、機場即時狀況資訊及場面資料之彙整與提供。

4.3臺北機場管制臺:負責提供自動終端資料廣播服務。

4.4桃園飛航諮詢臺:負責飛航公告之轉發、飛航計畫書之審核發送、
飛航前簡報及航空氣象資訊之提供。

4.5桃園航空氣象臺:負責台灣桃園國際機場(RCTP)或目的地氣象資訊
之提供。

4.6臺北飛航情報中心國際飛航公告室:負責飛航公告之發布。

5資料之編修程序:
5.1臺北飛航情報區飛航指南:臺北飛航情報區飛航指南之編修由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飛航管制組負
責,接受有關單位之通知,發布飛航指南修正(AIP Amendment)、
飛航指南補充通知書(AIP Supplement)、及航空公報(AIC)。

編修所
需各項資料由各單位就其業管範圍定期審視飛航指南內所刊載之資
訊,並追蹤其修正情形。

(詳附件1)
5.2臺灣桃園國際航空站手冊:
臺灣桃園國際航空站手冊之編修由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務處負責,
按「臺灣桃園國際航空站手冊審查修訂處理程序」辦理(如附
件2)。

5.3飛航公告: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務處、桃園裝修區臺依「航空情報申
請發布作業規定」以及「桃園國際機場公司飛航公告(NOTAM)申請發
布作業
程序」(如附件3)提出申請,經桃園諮詢臺編撰為公告格式,傳遞給
國際公告室複審、編號後正式發布飛航公告。

5.4相關業務負責單位及其連絡電話(如附件4)。

6附件:
6.1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飛航指南(AIP)檢視作業程序(附件1)。

6.2臺灣桃園國際航空站手冊審查修訂處理程序(附件2)。

6.3桃園國際機場公司飛航公告(NOTAM)申請發布作業程序(附件
3)。

6.4機場資料提供作業程序相關業務負責單位及其連絡電話(附件4)。

附件1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飛航指南(AIP)檢視作業程序
1依據:民航局「航空站空側查核手冊」。

2目的:為確保臺北飛航情報區飛航指南(AIP)內容有關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資料正確無誤,並明訂本機場各相關單位應負責檢視項目,爰訂定本作業程序。

3負責單位: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務處。

4各單位負責檢視項目(附檢視表):
4.1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務處。

4.1.1機場航用地名及名稱。

4.1.2裝卸服務與設備。

4.1.3救援與消防裝備。

4.1.4可用季節(本區不適用)。

4.2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業務處。

4.2.1作業時間。

4.2.2商旅服務。

4.3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工程處。

4.3.1機場/直昇機機場概述。

4.3.1.1跑道摩擦係數檢測。

4.3.2機場地理與管理資料。

4.3.3停機坪、滑行道及核驗點位置。

4.3.4地面活動導引管制系統及標線。

4.3.5跑道場面特性。

4.3.6公布距離。

4.3.7進場及跑道燈光設備。

4.3.8其他燈光設施及備用電源。

4.3.9直昇機降落區。

4.3.10有關機場航用圖表:
4.3.10.1ICAO機場圖/直昇機機場圖。

4.3.10.2ICAO航空器停放/停靠圖。

4.3.10.3ICAO機場地面活動區圖。

4.4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維護處。

4.4.1機場障礙物。

4.4.2有關機場航用圖表:
4.4.2.1ICAO A型機場障礙圖(每一跑道)。

4.4.2.2ICAO B型機場障礙圖。

4.4.2.3精確進場地障圖(每一跑道)。

4.5桃園航空氣象臺。

4.5.1氣象資訊之提供。

4.6桃園裝修區臺。

4.6.1飛航服務無線電通訊設施。

4.6.2無線電助導航設施。

4.7台北近場管制塔臺。

4.7.1台灣桃園國際機場(RCTP)飛航規定。

4.7.2降低噪音程序。

4.7.3飛航程序。

4.8相關業務負責單位及其連絡電話(如附件4)。

5作業程序:
5.1依據「航空情報申請發布作業規定」時程辦理。

5.2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填報資料由航務處彙整函請民用航空局修正並副
知飛航服務總臺。

5.3飛航服務總臺所屬單位填報資料則由飛航服務總臺陳報民用航空局
並副知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務處。

6本程序自發布日起實施。

臺北飛航情報區飛航指南(AIP Ta i pei FIR)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自我檢視表
每年1月、4月、7月、10月檢視
附件2
臺灣桃園國際航空站手冊審查修訂處理程序
1依據:依民用航空局『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

2目的:為確保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空站手冊內容正確無誤,並明訂本公司各處室應負責檢視項目爰訂定本程序。

3彙整單位: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務處
4各負責處室:
4.1企劃暨行銷處:
4.1.1第一冊第2章 2.6機場經營者之義務。

4.2人力資源處:
4.2.1第一冊第2章 2.7機場公司組織架構。

4.3工程處:
4.3.1第一冊第2章 2.9機場發展計畫。

4.3.2第一冊第3章 3.2機場一般資訊。

4.3.3第一冊第3章 3.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

4.3.4第二冊機場圖。

4.4營運安全處:
4.4.1第三冊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各類緊急應變處理作業程序。

4.5航務處:
4.5.1第一冊第1章。

4.5.2第一冊第2章 2.1目的。

4.5.3第一冊第2章 2.2依據。

4.5.4第一冊第2章 2.3機場使用狀況。

4.5.5第一冊第2章 2.4機場航空情報發布程序。

4.5.6第一冊第2章 2.5航空器起降活動紀錄。

4.5.7第三冊作業程序。

4.5.8第四冊安全管理系統。

4.6業務處:
4.6.1第一冊第2章 2.8軍民合用機場提供民航服務之設施與作業。

4.7相關業務負責單位及其連絡電話(如附件4)。

5作業程序:
5.1定期檢視:各負責處室每年9月份檢視航空站手冊內容並於簽奉核准後
通知航務處修訂。

5.2不定期檢視:如有內容變更,各負責處室於簽奉核准後通知航務處修
訂。

6本程序自發布日起實施。

附件3桃園國際機場公司飛航公告(NOTAM)申請發布作業程序
1依據:民用航空局「航空情報申請發布作業規定」。

2目的: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為增進飛航安全,並釐清發布各類飛航公告相關單位權責,爰訂定本作業程序。

3負責申請、發布單位:
3.1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務處(簡稱航務處)
3.2桃園裝修區臺(簡稱區台)
3.3臺北機場管制臺(簡稱塔台)
3.4桃園飛航諮詢臺(簡稱諮詢台)
3.5臺北飛航情報中心國際飛航公告室(簡稱情報中心)
3.6相關業務負責單位及其連絡電話(如附件4)。

4申請發布飛航公告之人員:
4.1航務處處長、值班督導及航務師。

4.2區台區台長、副區台長、正(副)工程司。

5作業程序:
5.1活動區內跑道、滑行道、停機坪、輸油設備、空橋或停機導引、救護
或消防、助航燈光等相關場站設施停用及恢復使用,與臨時障礙
物出現或清除等影響飛航安全之飛航公告(NOTAM)由業管單位
提出書面申請,交由航務處填寫「申請發布飛航公告通知單」後交予
諮詢台辦理,或由航務處填寫「申請發布飛航公告通知單」,交予諮
詢台辦理。

5.2機場通訊設施、助航設施等影響飛航安全之飛航公告(NOTAM)
由區台提出書面申請交予諮詢台辦理,並通知航務處。

5.3活動區內跑道、滑行道因「臨時性」因素直接影響飛航作業無法使
用時,航務處負責於發公告前與塔台協調,並填寫「申請發布飛
航公告通知單」交予諮詢台辦理。

5.4活動區內跑道、滑行道因「計畫性」施工無法使用時,由負責施工
單位召開「施工前協調會議」提出書面申請,交由航務處填寫
「申請發布飛航公告通知單」交予諮詢台辦理。

5.5申請發布飛航公告應掌握各類公告申請時限;負責施工單位於提出
書面申請時,應詳述施工原因、日期、起訖時間、地點及範圍。

5.6公告發布後,若有錯誤,航務處應立即更正。

5.7航務處應將飛航公告(NOTAM)公布於航務處值班櫃檯,關於跑
道資訊並印送消防隊簽收。

6本程序自發布日起實施。

附件4機場資料提供作業程序相關業務負責單位及其連絡電話


單位連絡電話傳真備註
1民

局飛航管制組02-2349611802-23496122E-mail:
ais@.tw
2臺北飛航情報中心
國際飛航公告室03-3841486
03-3841487
03-3841485
3飛




臺桃園航空氣象臺03-3983053
03-3982567
03-3982278
4桃園飛航諮詢臺03-398227103-3982275 5臺北近場管制塔臺03-3841051
6臺北機場管制臺03-398302303-3983169
7桃園裝修區臺03-3982269
03-398238103-3983585 03-3834502
8機


司航務處03-273392203-2733988
9工程處03-2733222
03-2733277
03-2733278 10維護處03-273220103-2732278 11業務處03-2735301
03-2735388
03-2735322 12企劃暨行銷處03-273550103-2735589 13人力資源處03-273380103-2733888 14營運安全處03-273330103-273338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