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下简_奥斯丁_爱玛_中的婚姻伦理观_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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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国文学研究
odern chinese
M120
XIANDAI YUWEN
2010.02
美国当代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曾赞叹,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 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
英国伟大文艺评论家利维斯在《伟大的传统》一书中指出,《爱玛》之所以会经久不衰的秘诀,不仅在于它是谋篇布局与生活之真的奇妙结合,而且在于它对于世人的道德教诲。
细察一下《爱玛》的完美形式便可以发现,道德关怀正是简・奥斯丁独特生活意趣的特点,而我们也只有从道德关怀的角度才能领会之。
婚姻与金钱是奥斯丁小说永恒的两大主题,小说围绕聪明漂亮的富家小姐爱玛乱点鸳鸯谱而展开,结果闹了很多荒诞的笑话。
她虽然没给别人撮合成一门亲事,但自己却坠入了情网,与奈特利先生喜结良缘,跟另外两对青年男女一起,构成了《爱玛》的喜剧结局。
本文试图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从作品中四对年轻人的婚恋情节入手,深入探讨奥斯丁在小说《爱玛》中所体现的婚姻伦理观。
一、传统的“门当户对”的婚姻伦理观
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传统的“门当户对”婚姻伦理观主张理想的婚姻要有金钱作保障,要有相配的社会地位作陪衬,更提出了女性在才、貌、艺、礼等方面的苛刻要求。
正如小说中所说,“单身妇女,若收入微薄,当然令人耻笑,惹人讨厌,是儿童取笑的对象;单身妇女若有财产,总是令人尊敬的,而且完全可以做到通情达理,讨人喜欢。
”[1]没有财产的妇女只能通过婚姻,才能寻到出路,若要谋职,也就只能去当个家庭教师,而家庭教师也就相当于
奴隶的地位。
简・费尔法克斯和弗兰克・丘吉尔的婚姻便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在小说中简是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养女,她
漂亮、优雅、聪明,就像“房间里的天使”。
她“才艺模子”的形象更是赢得了一向判断准确的奈特利先生的赞美。
在简・奥斯丁的年代的伦理观念中,这样一个完美的女性形象具有嫁给一个好丈夫的优势。
然而,她最终却嫁给了自私自利、名声不好、道德不完美的弗兰克・丘吉尔。
他因迷恋简的才貌,与她秘密订婚, 直到小说结束这一秘密才得以揭晓,而之前丘吉尔甚至视爱情为游戏,不惜伤害简而与爱玛调情,而简却默默的忍受这一不公平,不平等的待遇。
那么为什么简注定要走进华而不实的婚姻呢?原因就在于她出身寒微,无论她多么美貌,多么聪慧,她都摆脱不了生计的问题。
从父亲那里得到的几百元嫁妆远不能让她获得独立,她要么依靠她的才貌双全寻觅一桩理想的婚姻来改变这一切,要么依靠她“良好”的教养成为一个女家庭教师,一个在当时被视为如同奴隶般的职业。
而才貌双全,举止优雅的简怎会选择这样灰暗的未来呢,但这便是当时英国社会的妇女无法改变的命运。
因此,地位显赫、财产丰裕的丘吉尔先生对她的追求成为了简走向幸福大门的一把金钥匙。
正是依靠这桩婚事,她才可以从一个卑微的孤儿变为有钱有势的过着华丽生活的丘吉尔夫人。
然而虽已与弗兰克秘密订婚,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伦理观在当时是不会得到认可的。
简深知自己不具备获得体面生活的所有筹码,很难得到丘吉尔先生家人的认可的,只能寻找适当的机会才能得以公开,所以她宁愿忍受弗兰克对她自尊的践踏。
埃尔顿先生的婚姻更是金钱和地位的联盟。
埃尔顿远走他乡之后,很快就听到了他结婚的消息。
女方还未到海伯里,小说就已经告知读者女方是一个非常富有,有音乐才能的女子。
然而当埃尔顿夫人现身海伯里后,作者运用她巧妙
○刘 燕
摘 要:爱情是简・奥斯丁小说永恒的主题,《爱玛》亦不例外。
作为她文学才华的巅峰之作,《爱玛》之所以经久不衰,不仅在于它的艺术魅力,更在于它从中体现的道德关怀,而这种关怀也正是简・奥斯丁独特生活意趣的特点。
鉴于此,本文拟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探讨《爱玛》所体现的传统爱情伦理观及作者独特的爱情伦理观,以丰富当前的文学批评。
关键词:简・奥斯丁 《爱玛》 婚姻伦理观 文学伦理学批评
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下简・奥斯丁《爱玛》中的婚姻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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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叙事技巧传达给读者这样一个信息:埃尔顿夫人谈不上一点优雅和风度,相反,她言行粗俗,教养一般,受伦敦功利主义之风的影响,道德更是低下,她之所以会嫁给埃尔顿先生,是因为她自认为他的地位是和自己的财富相配的,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像埃尔顿先生也认为她的财富和他的地位是相配的一样,可以满足他的物质利益。
而她所吹嘘的音乐才能也只不过是她钓一桩好亲事的诱饵,而婚后却再也没锻炼过。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伦理规范要求女子才艺非凡,风度优雅,这样才能攀上一门好亲事,简・费尔法克斯就是这种伦理规范下的杰作。
可这种对才艺的苛刻要求严重束缚了女子的个性自由,影响了她们的身心成长,而婚后大多都会将这些才艺弃之不顾,而把精力放在生育孩子、照顾丈夫等家庭琐事方面。
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男权社会里,女人没有自己的声音,不能发出自己内心的呼唤,只能接受社会不公的待遇。
如果没有财产和社会地位,除了依靠婚姻, 她们不可能依靠自己改善生存境况。
她们宁愿忍受传统伦理观念的束缚,抑制自己的个性自由,遵循传统的“才艺模子”的日常伦理规范,从而成就一桩传统的美满婚姻。
尽管奥斯丁对于金钱、地位、才艺德行可以帮人们得到高雅的婚姻生活这点表示尊重,但对她而言,没有爱情的婚姻还不如终生不婚。
像金钱、地位、才貌这些道德伦理价值,只有在它们有助于或受制于良好趣味、良好判断和良好道德的时候才会被考虑。
因此,奥斯丁有她自己独特的婚姻伦理观,本文围绕爱玛的婚姻探讨她所推崇的婚姻伦理观。
二、简・奥斯丁独特的婚姻伦理观
奥斯丁通过对爱玛的婚姻的描写,说明了爱玛的婚姻才是最完美的,而其他几桩婚姻或多或少都有缺憾,进而展现了她独特的爱情伦理观。
她认为一个美满理想的婚姻应有金钱作保障,能提升女方的社会地位,注重个人魅力,以真爱为基础,反对浪漫而盲目的婚姻,然而所有的因素,都应以真爱为优先考量。
小说伊始,简・奥斯丁就把爱玛置于一个非常优越的地位。
她有财产有地位,美丽聪明, 她得到了身边那些人的爱和仰慕。
虽然她如此娇媚迷人,但她也有致命的缺点,既缺乏仁慈之心又缺乏自知之明,她做事我行我素,高傲又势利,看重门第观念。
她对婚姻抱有资产阶级的势利态度,从阶级势力和财产标准来看待人与人的关系。
她喜欢用自己的方式撮合别人的婚事,却反而差点毁掉别人的幸福。
她认为农民地位低下,言行粗俗,一无是处。
从这些方面来看,爱玛的缺点掩盖了她的优点,没有可爱之处,让人觉得她很功利。
奥斯丁曾说爱玛是“ 一位除我自己外谁也不会非常喜欢的女主人公。
”但随着爱玛不断的犯错、自责、改错,她的道德逐渐趋向完美,她对于人类幸福的理解也得到了升华,从起初认为自己足够富裕而不想谈婚论嫁,到最终发现自己早已深深爱上了她道德成长路上的训导者——财富地位均高
于自己一筹的奈特利先生,就像小说所讲,“其实, 能发现爱玛缺点的人本来就寥寥无几, 而发现缺点又肯向她指出的却只有奈特利先生一人。
”[2]奈特利言传身教处处提醒爱玛,指出她的这些缺点和不足,不断地忠告她,而改正缺点后的爱玛,成为了奥斯丁笔下最光彩炫目的女主人公,就像奈特利说,如果不看她的缺点,她是毫无瑕疵的。
奈特利先生是地方长官,是受人景仰的绅士和产业人士。
然而他却不高傲,为人谦逊诚恳,有见地,有眼光,更重要的是他自从爱玛13岁起就爱上了爱玛,还答应婚后入住哈特菲尔德,和爱玛父女住在一起。
最终他们喜结良缘,追寻到了自己的幸福。
由此可见,他们相互尊重,相互吸引,彼此坦诚相待,处处将对方至于平等的地位之上,她们的婚姻无疑是一个幸福的婚姻,更体现了小说所体现的一切价值伦理观:这是一个才智的结合,有理智,有知觉,有判断;这是一个美德的结合,有善心,有慷慨,有无私;这是一个感情的结合,有趣味,有温柔,有爱和美。
爱玛与奈特利的喜结良缘恰好反映了简・奥斯丁独特的婚姻伦理观:美满的婚姻要在爱情基础之上,注重人品,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心心相印,情投意合。
这种婚姻伦理观在当时的英国十分罕见,具有进步意义,即便在当今的社会,依然值得我们推崇。
同时,她也认为金钱和门第观念在理想婚姻中不可或缺,但婚姻不能完全由这些来维系,更不能一味地注重才貌或不切实际地迷恋于“浪漫爱情”,否则只会自酿苦酒。
因此,奥斯丁的婚姻伦理观烙上了不可磨灭的时代烙印,而她对于人类幸福生活的理解及憧憬造就了她独特的婚姻价值观。
三、结束语
《爱玛》不愧是奥斯丁文学才华的巅峰之作,她在小说中冷静成熟地表达了她独特而完整的爱情婚姻观。
它源于传统又别于传统,源于时代又异于时代。
正因如此,简・奥斯丁才是英国小说伟大的奠基人。
注释:
[1][英]简・奥斯丁著,孙致礼译:《爱玛》,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77页。
[2][英]简・奥斯丁著,孙致礼译:《爱玛》,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
参考文献:
[1][英]简・奥斯丁著,孙致礼译.爱玛[M].南京: 译林出版社,2001.
[2][英]玛吉・莱恩,郭静译.简・奥斯丁的世界[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4.
[3][英]布斯.小说修辞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刘燕 山东烟台 滨州医学院公外教研室 264003,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2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