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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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正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23号)
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省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些单位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有的长期不报信息;一些地区和部门只报喜不报忧,不反映真实情况,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各地信息数量和质量不稳定,工作发展不平衡。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领导决策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结合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9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信息工作的新局面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对经济的调控方式逐步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特别是随着国民经济信息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政府决策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全面、准确、快捷地掌握各类信息,已成为科学决策的关键因素。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重视和支持信息工作,利用信息渠道掌握全局情况,处理政务,实施科学管理。
要重视政府信息网络的建设,建立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不断改善条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要配备政治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有较强综合分析和协调能力的同志从事政务信息工作。
要关心和支持信息员的工作,努力创造
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信息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报送、考核和奖惩制度。
凡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的,要尽快加以改进,把我省政务信息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信息工作制度,抓好向省人民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坚决防止迟报、瞒报、漏报重大紧急停息
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人民政府报送信息,是各地、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工作主动到位,恪尽职守,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需要,确定信息工作的思路、重点和措施,抓好向省人民政府报送信息的工作。
特别要高度重视紧急信息的报送,坚决防止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现象发生。
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它重大事件,各地区、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事发后6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送省人民政府,特大事件在4小时内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紧急重大信息在上班时间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督查处,夜间和节假日报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室。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省人民政府报送紧急重大信息负责,并督促信息部门认真做好报送工作。
从今年起对各地、各部门、各驻外办事处和信息直报点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考核制度:一是实施《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附后),每年对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二是将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根据考核评比打分结果,获前三名的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驻外办事处,在目标考核时酌情加分,长期不向省人民政府报送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扣分。
三是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按月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年终考核未完成任务、工作长期没有起色,或因工作失误发生迟报、瞒报、漏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单位将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三、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重点,努力提高信息质量,更好地为领导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抓住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收集和报送信息。
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决策出台后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全省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思路和成效;重大的社会动态和重要的社情民意等。
省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要及时将有关省(市、区)和国家各部委的最新动态及有关政策传回省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上报的信息要尽量做到准确、简洁、实用,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注意抓好信息的整理加工和综合分析,突出信息的准确性、针对性、综合性、预见性和连贯性。
要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情况,防止出现只报喜不报忧的情况。
要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改善信息传输手段,努力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各地、各部门尚未与省政府办公厅计算机联网的,要抓紧联网,充分利用国务院办公厅近期推出的第二代电子邮
件系统传递信息;各直报点和驻外办事处要通过传真机传递信息。
今后凡以信件方式上报的信息一般不予采用。
要坚持领导审核制度,确保上报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上报省人民政府的信息必须注明时间、单位、签发人、信息员,重大事件要反复核实后再上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不定期发布“信息报送要点”,以加强对上报信息工作的指导。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三月一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评项目及标准
1、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情况。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各地区行署办公室每月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50条,全年完成600条;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驻外办事处每月报送10条,全年完成120条;信息直报点每月报送8条,全年完成96条。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情况。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各地区行署办公室全年被采用任务数为80条,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驻外办事处和信息直报点为10条。
3、信息队伍建设情况。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各地区行署办公室要有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从事信息工作,有规范的信息工作制度和办法;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驻外办事处有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
4、加强信息调查研究、提高信息质量。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各地区行署办公室每季度要组织一个信息调研活动,撰写一篇信息调研材料,调研材料要有较强的针对性、综合性和一定的深度;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秘书处)每半年组织三次信息调研活动,撰写1篇调研材料。
二、评比打分分值
1、信息报送。
完成全年报送目标任务为100分,年终以各地、各部门存档资料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统计结果对照检查,信息直报点纳入各地统一计算。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和各地区行署差1条扣1分,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驻外办事处差1条扣2分。
2、信息采用。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省府信息》普刊、《省外信息专刊》每采用1条信息加1分,备案信
息加0.5分;《省府信息境外信息专刊》每采用1条加0.2分;《省府信息增刊》每采用1条加3分;《省府专报信息》每采用1条加2分。
(2)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每采用1条在原有分值基础上再加2分。
3、领导批示。
省政府领导在《省府信息》有关刊物上批示,每条在原分值基础上加2分;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在省政府办公厅和各地州市信息直报点上报的信息上批示,加5分。
4、好信息。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每月评选好信息,被评为好信息的在原有分值基础上再加1分。
5、调研材料。
每年各自治州、市政府、各地区行署办公室(厅)完成4次信息调研活动,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完成2次信息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材料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加10分,少1次扣5分。
6、重大、紧急信息报送。
无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情况,加10分。
出现一次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7、每月信息综述。
按规定于每月10日需上报《信息综述》的单位,全年均按时完成各月任务,加10分。
每缺报一次扣2分;无特殊情况,迟报一次扣1分。
8、信息机构和制度建设。
领导对信息工作重视,支持力度大,信息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人员到位,上报信息的质量较高,加20分。
三、评选及表彰办法
1、设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年度奖。
评选办法:根据各地、各部门、各驻外办事处和各信息直报点全年的信息报送、采用、领导批示、调研活动、重大和紧急信息报送、信息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评比打分。
分地区、省人民政府部门、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和信息直报点4类进行评选,前3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信息直报点设先进单位奖。
2、设政务信息先进工作者年度奖。
评选办法:分政务信息优秀领导和优秀信息员两种。
其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各推荐1名政务信息优秀领导,根据其组织本单位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考评,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核确定,共评选6名;完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的全年政务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均可推荐1名信息员参加优秀信息员评选,
根据其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综合考评,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核确定,共评选15名。
3、对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领导、优秀信息员在全省进行通报表扬。
本办法从2000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