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条件(新)0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热爱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学习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有关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能较好落实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及时上报相关就业工作信息材料,工作效率高,质量好。
4、所管辖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必须≥95%、年度就业率必须≥95%。
5、较好完成毕业生就业统计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跟踪调查率必须≥30%),能与毕业生建立良好的通讯渠道,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动态,保证毕业生就业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保证校、系的就业率统计工作能顺利进行。
6、能较好的贯彻落实《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能坚持长期跟踪了解并做好材料收集工作。
7、在职业指导和帮助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中成绩显著。
8、重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积极提高自身职业指导水平。
9、积极探索、寻求工作创新。
二、优秀指标: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按应届毕业班辅导员总数30%左右的比例推荐评选,各系推荐时应附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