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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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2.26
•【字号】中府[2004]19号
•【施行日期】2004.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
工的通知
(中府[2004]1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陈根楷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彭建文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财政、金融(保险、证券)、公资委、税务、外经贸(口岸)、信息化、监察、审计、人事等工作。

邓小兵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市管理、交通、公路、公安、司法、武装等工作。

李树之副市长:分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商行政管理、邮政、广播电视、信访、打私、档案、地方志等工作。

韩泽生副市长: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旅游、外事、侨务、台务、妇女儿童、民族宗教等工作。

司徒伟湛副市长:分管农业、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民政、科技、法制、残疾人、老区建设、扶贫等工作。

冯煜荣副市长:分管发展计划(粮食、物价)、经济贸易、统计、质监、药监、供电、电信、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等工作。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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