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超限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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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编号:灵石国泰宝华煤业1-01
预案版本号:2016-1-01
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超限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二零一六年一月
目录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
3.1 应急组织体系 .................................................................................. - 1 -
3.2各机构职责 ....................................................................................... - 2 -
4.预防与预警 (4)
4.1危险源监控 ....................................................................................... - 4 -
4.2预警行动 ........................................................................................... - 6 -
5.信息报告程序 (7)
5.1值班 ................................................................................................... - 7 -
5.2接警 ................................................................................................... - 7 -
6.应急处置 (8)
6.1响应分级 ........................................................................................... - 8 - 6.2响应程序 ........................................................................................... - 8 - 6.3处置措施 ........................................................................................... - 9 - 6.4应急恢复 ......................................................................................... - 12 -
6.5 应急结束 ...................................................................................... - 12 -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3)
8.预案管理 (13)
8.1预案的更新及修正 ......................................................................... - 13 -
8.2预案存放 ......................................................................................... - 14 -
9.附件 (14)
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超限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超限可引起瓦斯燃烧和瓦斯爆炸事故;
瓦斯超限爆炸会产生高温、高压冲击波,摧毁、破坏巷道与设备,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降低氧气含量,伤害井下人员。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疗伤”的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瓦斯超限、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及相关应急救援组。

总指挥:总经理(兼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通防处处长安全监察处处长工程技术处处长
机电运输处处长调度室主任物资供应处处长
总务后勤处处长综合办主任财务处处长
福建华星公司项目部经理
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
副主任:调度室副主任
成员:调度室全体成员
应急救援组及成员名单
3.2各机构职责
3.2.1总指挥
应急处置的全权指挥者,统一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运和救援人员的调动,负责向集团公司汇报情况和召集指挥部成员及相关人员现场研究,并向上级机关、工会报告事故情况。

3.2.2副总指挥
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并负责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与落实。

根据营救人员和应急处置预案,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事项,保证应急处置预案的顺利进行。

3.2.3安全救护组
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查清受灾人员和确切地点、灾情,指挥领导救护人员根据事故处理计划,完成遇难人员的营救和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实行有效监督。

3.2.4工程技术组
负责准备好必备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迅速准确地完成测绘等各项技术服务。

3.2.5机电检修组
负责各种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保证主扇风机、主副绞车的正常运转,并根据营救人员和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各种机电设备检修。

3.2.6工程维护组
根据营救人员和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各项受损工程的维护。

3.2.7通风组
负责注视主扇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3.2.8物资供应组
根据营救人员与事故处理计划,及时组织所需物资,并迅速发运到救
灾地点。

3.2.9生活服务组
保证救灾人员的吃、住及上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生活事宜,妥善安置遇难人员家属及善后处理。

3.2.10治安组
负责维护救灾秩序,严厉打击有意制造混乱,干扰救灾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卫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调度室监控中心对矿井瓦斯进行不间断的监测,瓦斯员对矿井瓦斯进行巡回检查。

4.1.1防止瓦斯积聚
4.1.1.1加强通风
a.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禁止利用主要通风机房作其它用途,风机房的装备齐全,以确保其正常运转,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运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主要通风机因异常情况停运后,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地区,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首先撤到进风巷中,并由总工程师或公司值班领导决定是否全部撤出。

b.加强局扇管理,每台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设专人挂管理牌。

保证风筒接口质量,减少漏风,严禁发生循环风,使用局扇的地点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事先制定停风措施,停风前必须先撤出人员,专人把口或设警标。

c.加强独立岗位的管理,工作人员配备便携式报警仪,防止瓦斯积聚。

d.采掘工作面风量和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速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e.恢复已封闭的停风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严格执行分级排放制度,排除瓦斯的工作应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批准。

f.严格执行矿井测风制度,根据生产变动随时调节风量,发现风量异常应及时找出原因,采取措施。

g.定期对“一通三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一通三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4.1.1.2杜绝引爆火源
4.1.1.2.1防止明火
加强入井检身工作,严禁任何人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消灭一切高温火源,井下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入井必须穿棉布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4.1.1.2.2防止电气火花和摩擦火花
a.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管理,整定计算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按实际进行整定,保证各种保护的灵敏可靠。

b.从各个环节预防、控制机电三把火。

c.皮带和橡套电缆在下井前必须送有资质单位进行阻燃性能测试,不合格不得下井使用。

d.采煤机司机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e.掘进工作面应设瓦斯电、风电闭锁装置,局扇应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功能。

f.严禁采煤机、掘进机截割顶板和支架。

4.1.1.3.防止放炮引燃瓦斯
加强火药、雷管管理,按《规程》有关规定装药放炮,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封泥长度达到要求,禁止放浅炮、糊炮等。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2预警行动
发生事故预兆,现场人员要用就近电话立即报告调度室。

调度室接到事故情报后,必须按电话顺序表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安全救护组长及有关部门,由总指挥负责全权指挥,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对现场预兆进行确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5.信息报告程序
5.1值班
调度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处置相关人员24小时手机开机。

5.2接警
5.2.1瓦斯超限事故的接警:
井下发生瓦斯超限(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允许浓度)事故后,瓦斯检查员应立即将瓦斯超限原因、地点、浓度及范围向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总工程师和通防处、安全监察处负责人。

5.2.2 瓦斯(爆炸)事故的接警
a.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事故地点或附近的人员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性质、原因和灾害程度向调度室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也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b.值班调度员接到井下报警后,立即通知应急办公室值班主任、公司值班领导并按电话顺序表立即通知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矿山救护队和医疗机构的急救电话,并做好记录。

5.2.3确定响应级别和应急启动
应急办公室值班主任接到报警后应迅速综合报告情况,确定响应级别。

按相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

5.2.4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必要时通过电话向市矿山救护队、县、市安
监局等部门求援。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6.1.1井下局部地点风流中瓦斯积聚,但瓦斯浓度不达3%的情况为四级响应;
6.1.2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或积聚,造成停产或瓦斯浓度超过3%的情况为三级响应;
6.1.3采区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或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造成1—2人伤亡为二级响应;
6.1.4发生瓦斯燃烧或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情况不明为一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6.2.1 四、三级响应时成立的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工程师
主要成员: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防处长
安全监察处长调度主任工程技术处长机电处
长项目部经理
6.2.2 二、一级响应时的应急机构即瓦斯超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和所有人员。

6.3处置措施
6.3.1四级响应
a.瓦斯检查员发现作业地点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限时,应立即停止该作业地点生产,与安全检查员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有水风扇时应开启水风扇。

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调度室应同时通知矿山救护队。

b.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山救护队和矿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措施,由通防处长和通风技术员及项目部经理在现场指挥排放,矿山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c.由于无计划停风或启封盲巷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又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6.3.2三级响应
a.瓦斯检查员发现总回风大巷或回风井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限时,应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停止生产,与安全检查员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调度室接报警后应通知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停止生产由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组织本班作业人员撤至井底车场或升井,视情况切断井下电源。

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调度室应同时通知矿山救护队。

b.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3%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通防处、安监处、机电处、调度室、工程技术处等查明原因,制定排放措
施,由通防处具体实施;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山救护队和矿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措施,由通防处长和通风技术员及项目部经理在现场指挥排放,矿山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c.由于无计划停风或启封盲巷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又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6.3.3二级响应
a.调度室接报警后应通知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停止生产由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组织本班作业人员撤至井底车场或升井,切断井下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并按《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人员的通讯录》通知所有参加抢险救援人员到调度室集中。

b.井下人员或现场人员:应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头要尽量低。

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等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外露。

在爆炸的一瞬间,要尽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的高温有害气体。

同时,按照操作方法迅速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如巷道破坏很严重,又不知撤退路线的情况下,就要设法到较安全的地方暂时躲避,安静、耐心地等待救护。

躲避的地方要顶板坚固,没有有害气体和水患,并且要时时注意附近情况的变化。

发现有危险时,就要转换地方,避灾中,要沉着冷静、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c.值班公司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室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迅速组织撤离井下人员,采取可能的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尽最大能
力收集井下相关信息,包括:爆炸地点、波及范围、井下撤出人员情况、灾区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是否发生火灾、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等。

d.成立指挥中心后,总指挥全权指挥,在其他副总指挥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分析井下爆炸范围、波及范围、井下人员撤出情况、灾区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通风系统是否遭到破坏及破坏程度,制定事故处理计划。

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应立即组织扑灭。

6.3.4一级响应
a.调度室接报警后应通知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停止生产由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组织本班作业人员撤至井底车场或升井,切断井下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并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通知顺序和通讯电话表》通知所有参加抢险救援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拨打灵石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

b.井下人员或现场人员:应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头要尽量低。

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等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外露。

在爆炸的一瞬间,要尽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的高温有害气体。

同时,按照操作方法迅速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如巷道破坏很严重,又不知撤退路线的情况下,就要设法到较安全的地方暂时躲避,安静、耐心地等待救护。

躲避的地方要顶板坚固,没有有害气体和水患的地点,并且要时时注意附近情况的变化。

发现有危险时,要及时转换地方,避灾中,要沉着冷静、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c.值班公司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室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采取可能的防止事故扩大和抢救人员的措施。

迅速组织撤离井下人员,采取可能的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尽最大能力收集井下相关信息,包括:爆炸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灾区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是否发生火灾、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等。

d.成立指挥中心后,总指挥全权指挥,在其他副总指挥和矿山救护队队长围和的协助下,分析井下爆炸范围、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灾区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通风系统是否遭到破坏及破坏程度,在优先恢复通风系统的前提下,制定营救人员和事故处理计划。

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气体成分,发现火源应立即组织扑灭。

e.当井下发生事故较严重,伤亡人数较多,晋中市矿山救护队力量不足时,可请求市政府协调抢救力量。

同时按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间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6.4应急恢复
在抢救伤员结束,并证实井下确无二次爆炸或引发瓦斯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组织相关专业组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6.5 应急结束
在证实井下恢复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后,总指挥下令应急救灾工作全面结束。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矿井备有如下应急物质,由供应部统一管理,并听从应急指挥的要求,随时购置所需物资。

8.预案管理
8.1预案的更新及修正
1)本预案应依据各次演习结果加以评估,以确定本预案的有效性,并作相应修改。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评估预案的有效性,并作相应修改。

3)当关键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应立即修订。

4)原则上本预案每三个月核查一次,每年必须重新修正一次,对新增机构、人员情况、设备更新情况、矿井水患变化情况重新进行编写,以改进和完善其应急功能完整性和实用性,注意核查易随时间而改变的内容,以及应急机构、电话号码、联络人、应急器材及放置地点变更等情况。

5)本预案的更新与修订由通防处负责。

6)本预案内容若有修改,须经分管副矿长批准。

7)预案修改后,需发布并告知与本预案相关的机构和人员。

8.2预案存放
下列场所及人员应备有本文件
1)总指挥;2)各副总指挥;3)指挥部各成员;
4)矿调度室及各项目部调度室;5)火药库;
6)工程技术处;7)通防处; 8)安监处
9)综合办; 10)供应处; 11)后勤处;
12)机电运输处;13)救护大队;14)车队。

9.附件
1、事故汇报及抢救程序图
2、事故电话通知顺序
3、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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