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时期国人对近代国际局势与国际公法的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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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公法》填空名词解释题期末试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18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公法》填空名词解释题期末试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18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公法》填空名词解释题期末试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18)一、填空题1.当代国际人权法确认的人权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两大类:个人权利和人民自决权。

2.领土主权所包含的领土所有权和领土管辖权是统一不可分的。

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划定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时,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大陆架的外缘距离如果超过200海里的,其划定的大陆架宽度不应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500 米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

4.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分为如下等级:大使或教廷大使级馆长、公使或教廷公使级馆长以及代办级馆长。

5.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分为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两种。

6.国际地役可以分为积极的地役和消极的地役。

7. 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8.宾刻舒克在其《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区分为领海和公海。

9.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0.根据战争法的有关规定,战争结束一般分两步:停止军事行动和结束战争状态。

11.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2.领土主权所包含的领土所有权和领土管辖权是统一不可分的。

1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划定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时,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大陆架的外缘距离如果超过200海里的,其划定的大陆架宽度不应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500 米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

14.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分为如下等级:大使或教廷大使级馆长、公使或教廷公使级馆长以及代办级馆长。

15.联合国的行政首脑是联合国秘书长,他是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的。

16.国际习惯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般实践或通例和法律确信。

洋务运动时期国人对万国公法的认知探析

洋务运动时期国人对万国公法的认知探析

2009.1□陈策洋务运动时期国人对万国公法的认知探析洋务运动时期,西方一系列国际法著作相继传到中国来,其中以《万国公法》最为典型,影响也最大。

在《万国公法》翻译后,“万国公法”、“公法”成为19世纪下半叶一直被沿用的国际法名称。

国人是如何认识和看待国际法的,无疑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一、清政府对万国公法的态度和认知鸦片战争后,中外交涉日趋频繁,在复杂的订约活动中,清政府意识到了参照国际法的基本通例来办理外交的必要性。

总理衙门大臣文祥要求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An-sonBurlingame)推荐一部西方国家公认的国际法权威著作,蒲安臣推荐了国著名国际法学者惠顿所著的《万国公法》。

1863年9月,在蒲安臣的安排下,丁韪良与文祥等4位总理衙门大臣共同商议国际法的翻译,大臣们看过译稿后认为,译稿“文义不甚通顺,求为改删,以便刊刻”,总理衙门选派陈钦等4名章京协助“商酌删润”,经过半年有余,译述定稿。

〔1〕1864年8月30日,总理衙门的一道奏折道出了中外交涉时中国翻译《万国公法》的必要性。

“窃查中国语言文字,外国人无不留心学习,其中之尤为狡黠者,更于中国书籍潜心探索,往往辩论事件,援据中国典制律例。

臣等因于各该国彼此互相非毁之际,乘间探访,知有《万国律例》一书,然欲径向索取,并托翻译,又恐秘而不宣。

适美国公使蒲安臣来言,各国有将大清律例翻出洋字一书,并言外国有通行律例,近日由文士丁韪良译出汉文,可以观览。

……臣等公同商酌,照给银五百两,言明印成后,呈送三百部到臣衙门,将来通商口岸,各给一部,其中颇有制服领事官之法,未始不有裨益。

”〔2〕其次,我们也可以把时任总理衙门大臣、兵部尚书的董恂为《万国公法》所作的序看作是清政府官方对《万国公法》的认识和评价。

一是因为序文的作者是总理衙门大臣,二是这篇序文曾由咸丰皇帝御览,故而也就具备了一定的代表性。

《万国公法》的第二篇序是张斯桂所作,张斯桂把当时的世界格局比作中国春秋列国的形势。

中近史简答题

中近史简答题

1、如何认识洋务派与顽固派的争论?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朝统治集团中明显地分裂为对立的两派。

主张学习西方,采用机器生产的称为洋务派,而反对派称为顽固派。

洋务派主要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和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过程中与外国打交道较多,并掌握了中央和地方军政实权的官僚、买办军阀集团。

顽固派以倭仁、徐桐、李鸿藻等为代表,他们对洋务派纠举弹劾。

这两派在镇压人民革命和维护清朝封建统治这一根本点上是一致的,但对如何维护这个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却存在着重大的分歧。

几乎洋务运动的每一项重大措施的酝酿出台,都曾遭到顽固派的攻击和阻挠,使洋务事业举步维艰,几经驳难。

其中,较大的争论有三次,即六十年代关于同文馆招收科甲正途人员入天文算学馆的争论,七十年代关于应否停造轮船的争论和八十年代关于修建铁路问题的争论。

2、试评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

“门户开放”政策,是十九世纪末美国政府针对列强在华掀起抢夺势力范围狂潮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的外交政策。

其内容为:美国承认各列强在华“势力范围”,但在各国势力范围内,美国既得利益不受侵犯;要求与所有势力范围拥有共享权益,均沾利益,即要求同等税率,轮船港口税和铁路运费与该国同等无异。

这样,表面上在华并无“势力范围”的美国,却可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自由地出入于任何一个“势力范围”;表面上它失去了瓜分中国的有利机会,而实际上却分享到了所有在华夺得“势力范围”国所拥有的一切权益,并由此凭借其经济优势取得侵华竞争中的有利地位。

“门户开放”政策是国际帝国主义侵华活动中互相协调侵略利益的产物;“门户开放”政策名义上“保全”了中国的“行政实体”,而实际置中国于国际列强的共同奴役之下。

1900年,中国面临被直接瓜分占领的危急形势,美国再次重申“门户开放”政策精神,并强调要“保持中国领土和行政的实体,维持一切以条约和国际法所保证的友好国家的权利”等等。

这一“保全”,客观上使列强瓜分中国的举动受到某种牵制,从而再一次使侵华各国的紧张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

小析晚清中国与近代国际法

小析晚清中国与近代国际法

2004年第4期总第139期兰州学刊LanzhoukarlNo.42004General.No.139·法学研究·小析晚清中国与近代国际法陈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28)[摘要】晚清中国是中国历史上多灾多难的时期,在这段时期里,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让中华民族几近崩溃。

为解决民族危机,晚清国人千方百计试图与西方融合,而近代国际法则起到了桥梁的作用。

本文便是对晚清中国与近代国际法关系,及晚清国人对近代国际法所持态度作出的一番简要分析。

[关键词】晚清中国;蛮夷观念;近代国际法【中图分类号-]D909[文献标识码)A(文章m号]1005—3492(2004)04—0178—03近代中国遭遇西方强权,是古老中国迈向世界的第一步。

西方列强,这些在中国传统观念中被称为“蛮夷之邦”的国家,不仅改变了中国延续几千年的生活轨迹,从天朝上国沦为半殖民地,而且用武力强加给中国一种新的国家观。

我们被迫接受了这样一个新的世界秩序——中国,不再是世界的中心,而只是千万个国家中的一员。

不平等条约的苦果,让我们从未如此深切地体会到“主权”的意义。

应该说,国家的落后挨打,是促使近代中国力求社会转型的重要契机,而晚清政府急切探知近代国际法,力图以此谋求国家的平等,找回民族自信,却是一个不得不谈的话题。

一、传统观念与近代国际法理念的碰擅在对外关系方面,传统中国一直认为自己是东亚甚至世界的中心,晚清政府也是如此。

它和周围外邦人的关系是以中国中心论为前提的。

朝贡制度,藩属关系,很难让中国与外邦建立平等的关系。

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国人用一套金字塔式简级制度来安排他们的事物……野蛮部族也接受君臣关系。

”清政府与国际法的最早接触可以追溯至1689年的中俄尼布楚谈判,为的是划分中俄东段边界。

当时中国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依旧沉浸在天朝大国的自我陶醉之中,但清帝康熙为了对付准噶尔蒙古人,希望有一个尽可能严厉的条约约束俄国人,所以暂时抛开了中国人的优越感,接受国际法的原则和手段,与俄国达成妥协,这便是中俄尼布楚条约。

洋务时期中国人对世界局势的认识

洋务时期中国人对世界局势的认识

洋务时期中国人对世界局势的认识田涛(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074)摘要: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随着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基本建立,中国被卷入了以欧美列强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

面对此种局面,国人开始了对当时世界局势,尤其是国际政治格局的认识过程。

洋务运动时期,分析、评判世局的论说大量出现,构成了当时中国思想界乃至整个社会的主流话语。

这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反映出来,即对春秋战国与国际形势比较;从均势角度对世界格局观察;对资本主义世界政治体系进行价值评判。

从某种意义上讲,当时虽然传统话语的强势地位尚未动摇,但国人对世界的解读,也可以理解为固有知识与思想传统的自觉延续。

关键词:洋务时期;中国思想界;世界格局中图分类号:K 文献标识码:A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随着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基本建立,中国被迫卷入了以欧美列强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

在前所未有的外在压力面前,国人开始了对当代世界局势,尤其是国际政治格局的认识过程。

分析与评判世局的种种论说大量出现,构成了洋务时期中国思想界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个主流话语。

本文以为,就甲午战争前国人的世界印象而言,最值得注意的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春秋战国与国际形势的比附;二是从均势角度对世界格局的观察;三是对资本主义世界政治体系的价值评判。

本文以这三方面的描述为主要内容,意图在于大致勾勒此一时期中国人对世界局势的基本理解,还其思想原貌,并作初步的讨论。

一、春秋战国的重现在笔者检阅的文献范围内,鸦片战争后对世界形势进行探究的人士中,徐继畬较早流露出以春秋战国与当代国际格局相比附的意向。

其所著《瀛环志略》介绍俄罗斯略称:“宇内疆土之恢阔无过峨罗斯者,宜其强大莫与京矣。

然在欧罗巴诸国中,亦不过比肩英、佛(按:法国),而未能定霸于一方者”,“较之英、佛诸国,总觉土满。

舟楫之利、火器之精、心计之密,又远逊于诸国,逐鹿海隅,往往瞠乎其后。

特因其疆土之广,究系海内大国,故诸国亦未敢轻视之。

高考二轮复习历史课件(新高考新教材)第5讲晚清时期近代中国的内忧外患与救亡图存

高考二轮复习历史课件(新高考新教材)第5讲晚清时期近代中国的内忧外患与救亡图存

二、晚清统治的变化
(1)地方势力的崛起: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湘淮系官僚集团崛起, 中央集权 中央权力下移 制的破坏 (2)列强干涉中国内政:随着西方列强侵华的加剧,中国的民族危机不断
加深,外国人在华横行霸道 (1)选官制度的变化:晚清时期,科举制受到冲击。1905年,清政府决定废 官僚体系 除科举制,学堂选官、留学毕业生选官成为清朝官员选拔的主要方式 的演变 (2)汉族官僚的崛起:在镇压太平天国和兴办洋务中,汉族官僚势力上升, 逐渐成为官僚队伍的主体 (1)国际法与外交制度的引入:鸦片战争后,产生于西方的外交制度和国 际法逐渐引入中国,中国古代的宗藩体系逐渐瓦解 国家治理 (2)海关税收的变化: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中国国境关 的变化 税的海关大权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3)教育的近代化:洋务运动时期,中国新式学堂开始出现,1898年创立的 京师大学堂是中国教育近代化的标志
社会 变迁
鸦片战争以来,近代工厂制传入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不断发展,被迫卷 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自然经济开始缓慢解体。与此同时,近代西方生活 方式传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生活日益近代化
研学 核心命题
考点一 列强侵华和晚清统治的变化(高考常考点)
考点解读:晚清时期,由于列强侵华,中国逐渐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 深渊,清朝的统治秩序受到猛烈冲击,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既有 满足列强侵华权益的一面,也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一面。近几年高考命 题的重点放在了这些“变化”上。
2.甲午中日战争是列强侵华的转折点的表现 (1)甲午中日战争之前侵略中国的主要是老牌的殖民国家,其中以英国为主; 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增加了日、德等新兴帝国主义国家。 (2)甲午中日战争之前列强在侵华中以勾结为主,如两次鸦片战争;甲午中 日战争之后以争夺为主,如三国干涉还辽、日俄战争等。 (3)甲午中日战争之前列强是为打开中国门户,进行商品输出;甲午中日战 争之后列强要求瓜分中国,进行资本输出。 (4)甲午中日战争之前列强侵华主要是通过战争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 约,攫取特权,并在镇压人民起义的基础上相互勾结;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列 强侵华方式转变为对清王朝从勾结到政治瓜分,最后到“以华治华”。

国际公法名词解释

国际公法名词解释

第一章导论1、国际法:是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法律体系,主要高速国家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2、国际习惯: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实践逐渐形成惯例,惯例经过一段时期的前后一致的反复实践,被各国认为具有拘束力,即成为国际习惯。

3、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

4、国际编纂:是指所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编成化的法典,即为国际法的编纂。

5、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结束欧洲三十年战争的会议。

会上缔结了各约,其中确认了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条约必须遵守等近代国际法根本原则,其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产生。

6、一般法制原则:指各个法律体系所共同采用的原则。

如时效、善意等。

7、国际法的一元论: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由此产生产生了两个学派:一是国内优先派(德-范恩、考夫曼、耶利而克等);二是国际法优先派(有规范学派-凯尔逊、菲德罗斯等;连带学8、国际法的二元论: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

(德-特里佩尔、斯特鲁普;英-奥本海、费茨摩里斯;意大利-安茨洛蒂;法-卢梭) 9、自执行条约:指条约中明确表示或按其性质不再需要经过国内立法而可以自选在国内生效的重要条约,如美国采用此做法。

10、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法具有拘束力的根据。

对此问题不同学派有不同回答,我国学者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应是国家之间的协议11、契约性条约:专为缔约国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条约。

12、造法性条约:专为确立或修改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条约。

第二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的一切效力范围,构成国际法基础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法律原则。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各平共处。

是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

1954 月29日中印两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通商和交通协定》。

晚清对近代国际法的尝试与偏离——基于蒲安臣、李鸿章使团的考察

晚清对近代国际法的尝试与偏离——基于蒲安臣、李鸿章使团的考察
及着 力 以西方 经验变 法 图强 的内政方 针 。在 此种 观念 引导 下 , 这一 时期 , 清廷借“ 有使 西 来” ( 西方 国家遣 使而来 ) 而有 所顿 悟 , 并 进 而走 上 “ 自东徂 西 ” ( 中国遣 使 出访 欧美 ) 的对 照 之路 。1 8 6 8年蒲 安 臣使 团及 1 8 9 6年 李鸿 章分别 出访 欧美 正可看 作 此种 和平 外 交政 策 的具体 实践 , 其 背后更 是 隐含 着 晚清对 于近代 国际法规 则 的真实态 度 。
就蒲安 臣使团的访叙见闻而言, 随行使官张德彝的《 欧美环游记》 、 志刚的《 初使泰西 记》 、 孙家谷的《 使西书略》 提供了切实、 可信 的信息。就李鸿章出访欧美 , 有林乐知与蔡 尔康 由西方 报 刊取材 编译 的《 李傅 相历 聘 欧美 记》, 对“ 李 傅相 联 俄 、 历聘 欧 美 ” 的史 实 及
自1 9世纪 中叶始 , 鸦 片战 争及 嗣后 中外 系列 条 约 的签署 使 偌 大 的 中华 帝 国已然 不
复“ 天朝” 盛名 , 转而沦落为西方列强的殖 民所。清廷专治洋务、 与外夷多有交涉的洋务 派逐步正视近代东、 西方文 明体制的差异 , 并试 图寻求转机 , 开始 以“ 外须和戎 , 内须变 法” 政 治 主张 为主导 的摸索 , 即推行 以和平 手 段 维持 现 状 以 防局 面更 趋 恶 化 的外 交 政 策
西方 报道 与评论 作 以译 录 、 综述 ; 还有 李鸿章 侄 辈编撰 并经 其本 人 亲 自审 阅 的《 傅 相游 历
各国 日 记》 。而郑曦原编的《 帝国的回忆 : ( 纽约时报 ) 晚清观察记》 也有涉及蒲安臣出使
美 国及 李鸿 章访 问纽 约 、 拜谒 格 兰特将 军 陵及 接受 美 国记者 采访 等 内容 , ①这 同样 成为 把 握使 团 出访 的极 好素 材 。不过 , 前 述史 料或停 留于使 官单 方 的史 实 记述 或受 制 于译 录者

国开大学国际公法性考任务一答案

国开大学国际公法性考任务一答案

国开大学国际公法性考任务一答案国开大学国际公法性考任务一答案解析:国开大学国际公法的考试内容主要是()。

在国开大学国际公法性考中,有一些类型的试题经常会出现,例如多选题、多选等。

由于时间关系,很多同学还没有掌握考试题型、题量、知识点等知识内容以及复习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国开大学国际公法复习任务,按照要求来学习吧!国开大学国际公法复习任务一答案解析:国开大学国际公法是一门国际性和社会性相结合的综合性课程,与其他普通法律课程相比,国际公法学科所设置和考试题类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开放性,因此国开大学国际公法考科目既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也具有较强的开放性。

国际公法所设置和考试题类型基本上都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考试内容以综合性为主;二是考试形式以单选题、多选为主;三是考试题型以单选题和多选为主;四是考试内容以案例分析和法理知识为主;五是考试题型以主观题为主。

一、国开大学国际公法以综合性为主,因此这类课程在实际学习过程中,需要掌握多种法律的内容与相关知识。

在学习国际公法的过程中,需要掌握多种不同形式的法律规范,如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事司法、国际人权和反恐怖主义法等。

在这些法律规范中,关于人权和反恐怖主义法的内容最多、也最重要。

这些内容与法的关系主要表现在()。

A.国作为公民不享有平等获得宪法保护的权利; B.国作为公民可以平等地与他国缔结条约,或者与他国缔结条约可以独立地适用于本国;C.国与国之间是相互间的利益关系而不能单独适用;D.国与国之间不能相互执行条约约定而只能签订正式条约。

国开大学国际公法中仅有 D项中提及对国际法的理解必须符合国家利益。

故本题答案为 B.国开大学国际公法综合答案1、《联合国宪章》序言中说:“国际法的存在和发展,不仅是为了保障各国人民的基本权利,而且是为了保障国际和平与安全。

在现实中,一个国家不能保护另一个国家的公民权利,也不能保护任何国家的居民权利,这就要求各国在行动时要切实保护本国公民和组织的自由、独立和平、安全和独立的权利。

洋务派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

洋务派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

洋务派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
洋务派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
洋务派是一个著名的现代法律思想流派,它关注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因此他们的观点在法律史上还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洋务派强调国家之间政治经济的联盟和关系,坚持国际法的运用。

例如,洋务派提倡的《和谐法》认为,在解决国际纠纷时,不能利用武力,应当采用友好协商,避免军事冲突,促进国际和谐。

此外,洋务派还提出了国际法的新思想,如提出国际法可以约束政府权力,确保国家主权不受人身侵犯,并以此为基础维护国际秩序,扩大国家间的友谊与合作。

其次,洋务派认为国际关系是一种行政组织,应认真遵守外交术语礼仪,坚持国际规则,彻底消灭殖民主义和殖民地间的紊乱,并为新航路上的国家缔结友好关系和相互尊重。

此外,洋务派认为,国际法应该考虑到人权,增加国际法下保护人权和自由的义务。

例如,洋务派要求各国严格遵守《国际人权宣言》,尊重人们的言论自由,禁止实施任意的酷刑和侮辱。

洋务派同时认为,国际法也应禁止奴隶制度的存在,这样可以有效保护弱势群体和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利与福利。

总之,洋务派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既有益于维护国家权力霸权,也有益于保护人权与自由,为我们当今的国际合作带来重大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中国近代外交与国际法

中国近代外交与国际法

中国近代外交与国际法近代中国外交的发展与国际法的应用相辅相成,两者相互影响并为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发展和利益争取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本文将就中国近代外交与国际法的关系展开探讨。

一、中国近代外交的起步近代中国外交起步于19世纪中叶的鸦片战争后。

面对西方列强的入侵和不平等条约的签署,中国当时的外交任务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争取国家发展的权益。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开始涉足国际关系,并逐步建立了自己的外交体系。

中国外交的起步可以追溯到1840年代的《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的签订,这两个条约结束了鸦片战争,并导致了对中国的不平等待遇。

中国通过与西方国家签署这些条约,承认了外国在中国的领土和领海权益,以及对中国的赔款和贸易特权。

二、中国近代外交与国际法的关系中国近代外交的发展使得国际法在中国的应用日益重要。

国际法为中国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使中国能够在国际舞台上维护自身利益和主权。

例如,在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可以通过运用国际法的原则来争取权益的平等和恢复。

中国外交在国际法的引导下,积极参与了一系列国际会议和国际协议的谈判和签署。

例如,中国代表团参加了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和平会议,为国际法的发展贡献了力量;同时,中国也积极参与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对德国的和约谈判,为维护中国在山东半岛的利益争取了国际认可。

三、近代国际法对中国的影响近代国际法的发展也对中国的外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通过参与国际法体系的建设,中国能够获得对其国家利益的保护,并推动国际法的发展与进步。

例如,中国通过参与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起草,成功维护了自身在南海和东海的海洋权益。

近代国际法的应用还为中国外交提供了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础。

国际法规定了各国在国际关系中的行为准则,使得中国在国际事务中有明确的规则可依,可以更好地与其他国家进行交往。

此外,国际法的广泛接受和适用也为中国提供了与其他国家保持合作与友好关系的平台。

四、中国近代外交与国际法的挑战与应对中国近代外交与国际法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挑战。

国际法的输入与中国外交近代化的起步

国际法的输入与中国外交近代化的起步

国际法的输入与中国外交近代化的起步国际法的输入与中国外交近代化的起步近代意义上的国际法起源于17世纪的欧洲,19世纪传播到美、亚诸洲。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迫于外交形势的压力,清政府也开始接受国际法。

1864年,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illiam Alexander Martin)翻译、美国人亨利·惠顿(Henry Wheaton)所著的《万国公法》(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直译为《国际法基本原理》或《国际法要旨》一书的刊印出版,是国际法正式传入中国的标志。

国际法的传入,使近代中国人对西方世界普遍通行的基本外交原则和外交惯例有了初步了解,并开始在外交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加以运用,这也引起了其外交观念的转变,“万邦宗主”、“万国来朝”的虚幻理念渐渐淡化,中国外交由传统逐步步入了近代化历程。

一、国家主权平等思想的产生国家主权平等是近代国际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

然而,鸦片战争前,在中国人头脑中占统治地位的始终是中国为“天朝上国”,其他皆为“夷狄之邦”。

当面对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各方面明显优于自己的西方新兴资本主义国家时,这种虚骄自大的观念受到了冲击。

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晚清一些精英分子开始放下“唯我独尊”的架子,转而接受了国际法所规定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1864年4月,在处理普鲁士与丹麦在中国领海的商船之争时,奕诉曾初步提出过国家主权问题。

1875年3月,李鸿章在处理马嘉理案时又提到,马嘉理未经中国地方官同意,擅自带领武装探路队深入中国内地,“不独有违条约,亦显悖万国公法。

……中国自主之国,岂容他国无故调兵入境?”(注:《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15,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10~11页。

)郑观应也说:“公法者,彼此自视其国为万国之一,可相维系,而不可相统属之道也”,“各国之权利,无论为君主,为民主,为君民共主,皆其所自有,而他人不得夺之。

东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国际公法Ⅰ》网课测试题答案3

东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国际公法Ⅰ》网课测试题答案3

东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国际公法Ⅰ》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斡旋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之一,其作用是劝告促使争端当事国谈判。

()A.正确B.错误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的界限为止。

()A.正确B.错误3.对从事战争犯罪、反人道罪、贩毒罪等被认为是国际罪行的人,不得进行庇护。

()A.正确B.错误4.甲国公民在乙国抢劫丙国公民并将其杀死,后逃入丁国。

如甲、乙、丙三国均向丁国要求引渡,下列选项正确是()A.丁国应将其引渡给甲国B.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乙国C.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丙国D.由丁国自己决定将其引渡给哪个国家5.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A.行为可归因于国家且违背该国的国际义务B.存在损害事实C.存在过错D.行为的违法性6.军舰在公海上发现其他船舶有从事海盗行为嫌疑时,可以行使登临和检查的权力。

()A.正确B.错误7.领土包括驻外使领馆(拟制领土)和在他国境内的军舰(浮动领土)。

()A.正确B.错误8.《联合国宪章》规定负责条约登记的机关是()A.安理会B.秘书处C.经社理事会D.国际法院9.默示承认是一种间接的通过某种行为表示的承认。

A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下列各国的行为中,哪些并不当然构成对A国的默示承认?()A.甲国在A国的商业城市设立商业联络机构B.乙国与A国的官员在国际会议中进行友好的交谈C.丙国正式在联合国大会上投票支持A国成为联合国会员国D.丁国与A国代表共同参加一个国际研讨会10.条约缔结后所发生的事实致使该条约无法履行时,该条约可因此无效。

()A.正确B.错误11.甲国是群岛国,乙国是甲国的隔海邻国,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

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均须经过甲国的许可B.甲国为连接其相距较远的两岛屿,其群岛基线可隔断乙国的专属经济区C.甲国因已划定了群岛水域,则不能再划定专属经济区D.甲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12.双边条约的生效时间均是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明末清初国际法“曲高和寡”原因析

明末清初国际法“曲高和寡”原因析

明末清初国际法“曲高和寡”原因析
摘要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在其著述中介绍了欧洲法律,并将拉丁文国际法著作《法律及神作为立法者》译成中文,开启了国际法在华的星火传播。

1689年中俄订立《中俄尼布楚条约》,西方国际法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运用。

但总体而言国际法在当时的中国曲高和寡,反映出国际法输入中国并非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传统中国以天下观为中心的对外秩序与西方国家主导的近代世界秩序碰撞和消长的过程。

16、17世纪,近代国际法开始在欧洲形成和发展,而当时大一统的中国封建王朝仍然奉行“华夏中心主义”的“天下观”,自居世界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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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务派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

洋务派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

洋务派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随着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不断深人,对近代国际法在中国传播及其影响的研究已成为一个崭新的领域,而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洋务运动时期,是近代国际法输人中国、中国接受和运用国际法的最重要的时期,本文主要讨论洋务派®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运用。

一、洋务运动时期国际法在中国的传播近代国际法之传人中国,始于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林则徐是近代国际法输人中国的最早倡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

早在广州查禁鸦片期间,林则徐就主动了解世界各国的情况,曾组织翻译了一批西方书籍,其中包括瑞士法学家滑达尔的著名国际法著作《万国法》,摘译了其中有关战争、敌对措施等内容,如封锁、禁运等部分章节,后被魏源收人其所著《海国图志》第52卷《夷情备采》之中,这是近代国际法输入中国的开端。

随着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结束,总理衙门成立,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外国人在中国各通商口岸游历、通商、传教,并把持了中国海关行政事宜,清政府对外交往日益频繁。

但中外对彼此法律的了解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等的情况。

正如恭亲王奕訢等所奏称的那样:“査中国语言文字,外国人无不留心学习,其中之尤为狡黯者,更于中国书籍,潜心探索,往往辩论事件,援据中国典制、律例相难。

臣等每欲借彼国事例以破其说。

无如外国条例,俱系洋字,苦不能识”。

m19世纪60年代初,在中国海关任职的英国人赫德,曾将当时国际法的权威性著作——美国外交官惠顿的《万国公法》中关于使节权的24节译出,以供总理衙门参考。

不久,他得知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正在着手翻译这一部著作,便鼓励其完成这项工作。

[2](P377)在赫德的支持下,1863年,丁韪良完成了《万国公法》全书的翻译工作,命名为《万国律例》,并向总理衙门呈出《万国律例》4本,声称此书“凡属有约之国,皆宜寓目,遇有事件,亦可参酌援引。

国际公法常见问题解答

国际公法常见问题解答

国际公法常见问题解答(一)文法部中央电大文法部石蕾 2007年04月06日文章浏览次数:51责任教师联系方式:李子健:superlizijian@资料来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问:本课程的名称叫国际法,和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是什么关系?答:“国际法”和“国际公法”是一个意思,过去大家将本门课的名称叫“国际公法”但是现在国际上和我国的学术界都习惯将之称为“国际法”,所以本课程的名称也是“国际法”而不再用“国际公法”。

国际法历史上曾有万民法、万国法、万国公法的称呼。

“国际法”和“国际私法”,国际私法调整的主要是不同国家的个人与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民事关系。

国际私法基本上是国内法,所以有人称之为“涉外民法”或“冲突法”。

他们之间有区别也有联系,但不能把他们看作是一对概念。

问:是否任何一门课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国际法的研究对象是什么?答:国际法学是研究国际法的科学。

国际法的研究对象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确定国家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

这一点与国内法研究对象有很大的不同,教材上讲述了国际法的特征对我们理解这个问题很有帮助。

为了帮助大家理解这个问题,我不妨把他再展开一下,主要是帮助大家理解:国际法是与国内法不同的特殊法律体系,它的主要特点是:(一)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有主权的,因此国际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

这是国际法的基本特点。

(二)国际法的制订者是国家本身。

是国家在合作与斗争过程中,通过明示(条约)或默示(惯例)的协议,直接制订或认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

(三)国际法没有,也不应该有统一的,超越国家之上的强制机关。

它是由国家本身单独或集体的强制为保障的。

(四)国际法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开始产生,通过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合作与斗争达成的协议而形成、变化和发展的。

它不是某个或某类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直接反映,但也不是超阶级的。

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极力按照自己的利益来主张、解释和利用国际法。

明末清初国际法“曲高和寡”原因析

明末清初国际法“曲高和寡”原因析

明末清初国际法“曲高和寡”原因析明末清初国际法曲高和寡原因析摘要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在其著述中介绍了欧洲法律,并将拉丁文国际法著作《法律及神作为立法者》译成中文,开启了国际法在华的星火传播。

1689年中俄订立《中俄尼布楚条约》,西方国际法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运用。

但总体而言国际法在当时的中国曲高和寡,反映出国际法输入中国并非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传统中国以天下观为中心的对外秩序与西方国家主导的近代世界秩序碰撞和消长的过程。

关键词国际法传教士天下观世界观作者简介:王超杰,肇庆学院政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7-023-0216、17世纪,近代国际法开始在欧洲形成和发展,而当时大一统的中国封建王朝仍然奉行华夏中心主义的天下观,自居世界的中心豍。

在一个闭关自守的国度,国际法犹如天方夜谈。

明末清初,中西礼仪之争已经出现,中国传统对外秩序中的朝贡制度,及其对于来华外国人化外人制度已经受到西方基于主权观念之上的国际法秩序的冲击。

这一时期,来华的西方商人之外主要是传教士,他们受到当时皇帝如万历,顺治和康熙的重视。

在17世纪中后期,传教士最早尝试将西方的国际法著述译成中文,并推动国际法在中国对外交往中得以适用。

这也是国际法输入中国的起点。

在此意义上,更深刻的印证了一句经典:国际法史不应当同宗教史、思想史相分离。

豎国际法的观念不可能孤立传入中国,只有伴随着国人对中国以外的世界的认识,才可能奠定对于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及其所构成的国际社会的初步认识,进而近代国际法观念才能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豏。

明末清初,耶稣会传教士卫匡国(martinomartini,1614-1661)作为颇具国际影响的汉学家、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试图将近代国际法引入中国。

他于1648年至1650年在华人教徒朱宗元帮助下,翻译苏亚利兹的国际法著作《法律及神作为立法者》豐,但并未完成出版豑。

与此同时,意大利传教士维多利奥·利奇(vitto ricci,1621-1685)1646年离开欧洲并于1648年到达菲律宾,而后又来到中国厦门,1655年在那里定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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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政治2010年第6期Array洋务时期国人对近代国际局势与国际公法的比附*张卫明内容提要 晚清时期,以洋务官员和早期维新思想家为代表的先进人士普遍认为近代国际局势与春秋战国极为相似。

与此同时,他们还从规范、创始人、文本、价值等方面对中西国际法进行逐一比附,强调春秋战国时期存在与近代国际公法非常相似的中国古代国际公法。

在对中西古今国际局势和国际法律的比较与研究中,国人重新解读中国传统历史文化,有意识地将有效的传统智识资源转化为积极的近世外交观念,构建起立足于中国历史文化之上的新型对外观念、外交战略和行为方式,展现了中国近代外交转型的内在机制。

当时繁杂多元的比附议论,表面上是重现!历史现场∀和寻求情感适应及应对策略,实质上是继!天朝上国∀梦幻崩溃之后中国对自身的国际角色和国际地位的重新建构。

它体现了近代中国面对!西方中心∀挑战的主动回应和本土努力。

关键词 洋务时期;国际局势;国际公法;比附;外交转型作者简介 张卫明,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上海 邮编:200433)中图分类号 D8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9550(2010) 06-0079-19*本文得到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名称:#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对外关系:观念、制度、群体∃,批准号:08JJ D770091),特此致谢。

同时感谢#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匿名评审专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作者文责自负。

洋务时期国人对近代国际局势与国际公法的比附19世纪中叶以降,国人在认识近代世界的过程中,借用比附的方式,从中国古代历史及经验出发,对古今国际局势和中西国际法律进行大量的类比。

论者依照各自的立场和角度,形成了不同的发言姿态,呈现出转型时期外交思想的!复杂性∀与!歧出性∀。

不过,在当代学术著作中鲜有这方面的系统论述。

&当代研究者仅在探讨晚清世界观念和外交思想的研究中对此有零星的叙述,代表作品有萧永宏:#论洋务时期中国人的国际政治观念∃(载#学术月刊∃1997年第12期),王尔敏:#中国近代思想史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田涛:#国际法输入与晚请中国∃(济南:济南出版社2001年版),田涛:#19世纪下半期中国知识界的国际法观念∃(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田涛:#均势观与洋务时期的对外理念∃(载#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4期),田涛:#晚清国人世局观的演变∃(载#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曾涛:#近代中国的国际法附会论∃(载#法史学刊∃第二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等等。

在上述学者当中,王尔敏和萧永宏初步注意到晚清时期以春秋战国比附近代世界格局的言论,田涛和曾涛则较早关注!以公法通#春秋∃∀%%%中西国际公法之比附。

先行研究对笔者有很大的启发,但已有研究多从文集入手,未能综合利用清末经世文编系列和报刊资料等重要文献,因此不仅对两种比附的梳理流于简略陈述,且无从管窥比附中的观念递嬗及其实际价值。

笔者不揣浅陋,尝试探讨洋务时期国人在对近代国际局势与国际公法进行比附时的话语意境和演绎推理,进而揭示两种比附在中国近代外交转型的实际效果及其意义。

一 古今国际局势之比附鸦片战争以降,随着欧美列强浮海东来,中国士子开始用!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指称巨变中的中外关系。

对于长期以来带有!有国无界∀地理观念的传统知识分子而&#剑桥晚清中国史∃仅提到:冯桂芬、郑观应、马建忠、曾纪泽、王韬、彭玉麟、陈虬和张之洞等人断言,在春秋(公元前772-前481年)战国(公元前403-前221年)时期,中国世界是由许多邦国所组成,就像19世纪末的多国体系一样,并且认为!这种想法就是暗示,中国不是中心王国,而是平等诸国之中的一个国家,如同周朝末年的秦国那样∀。

(参见[美]费正清主编:#剑桥晚清中国史∃下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5-186页。

)事实上,国人对近代国际局势的比附不仅视角各有取向,言说路径也不尽相同。

揆诸史实,#剑桥晚清中国史∃所做的相关评价其实并不科学,因为除了费氏所见之外,晚清时期有人把中国类比成凌驾于平等诸侯国之上且具有超国家权威的周王室(参见项藻馨:#破欧洲五国合纵连横策∃,载陈忠倚辑:#皇朝经世文三编∃,卷71洋务3,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影印版,第8页),也有人将中国类比为与英、法、俄、德、美相并列的!地球头等国∀(参见#论俄法同盟为德国所忌∃,载#申报∃,1898年10月28日),再有人则把中国类比成弱小的诸侯国(参见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编:#唐才常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21页)。

2010年第6期言,古代春秋战国时期是最能对应当下!华夷一统∀局面的历史记忆。

作为近代中国最早系统介绍世界史地知识的名著之一,#瀛环志略∃提出:欧洲强国如英、法、俄,!比权量力,不过齐、秦、晋、楚相为匹敌已耳∀,葡萄牙则!不过滕、薛之类∀,总之,!欧罗巴情势,颇类战国∀。

&同治五年(1866年),该著作者徐继畲出任总理同文馆事务大臣。

总理衙门于同年重刻#瀛环志略∃,将其列为同文馆教科书。

此后,该著影响迅速扩大,成为中国知识精英及驻外使臣了解外部世界的重要读本。

与徐继畬结缘相识的张斯桂在为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所做的序言中进一步将春秋列国逐一比拟近代欧美诸国:!在昔春秋之世,秦并歧丰之地,守关中之险,东面而临诸侯,俄罗斯似之。

楚国方城汉水,虽众无用,晋则表里山河,亦必无害,英、法两国似之。

齐表东海,富甲天下,美利坚似之。

至若奥地利、普鲁斯,亦欧罗巴洲中两大国,犹鲁、卫之政,兄弟也。

土耳其、意大利,犹宋与郑,介与大国之间也。

瑞士、比利时,国小而固,足以自守。

丹尼、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昔为大国,后渐陵夷,然于会盟友、征伐诸事,亦能有恃无恐,而不至疲于奔命。

其间蕞尔国,不过如江、黄、州、蓼,降为附庸,夷于邱县,或割地而请和,或要盟以结信,不祀忽诸,可胜道哉?∀∋他认为在春秋时期中国已经存在与近代欧美世界非常相似的国家实体和多国秩序,国家之间往来相当频繁且形式多样。

这种创造性的认知方式俨然具有开风气的作用,以至于张斯桂因此享有!以春秋列国比欧洲,此论实由公创∀的美誉。

(张氏是通儒型的经世之才,且又颇知西学,丁韪良称赞他是!中国文人阶层中最优秀的一类典型,他们是那种古典知识不会导致对现代科学产生偏见的人∀,并认为他的思想!展示了在那个时代非常少见的对国际关系的理解能力∀。

)随着#万国公法∃被大量刊行并作为交涉指南分发到各通商口岸,比附古代中国诸侯争霸时代的做法得到进步之士的广泛响应。

当时有比拟春秋者,如冯桂芬早在19世纪60年代初就发现:!今海外诸夷,一春秋时之列国∀,古今两种多国世界!不特形势同,即风气相近焉∀。

∗此后,王韬指出,泰西诸国形成与中国相!鼎立之势∀,!有似乎春秋时之列国∀。

+在他看来,欧洲列国可与春秋诸侯国相类比,!以春秋列国大势例之欧洲,普仅等宋、卫焉耳,英、法、俄、奥则&∋()∗+徐继畬:#瀛环志略∃,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128、224、171页。

[美]丁韪良译:#万国公法∃,同治三年刊本,京都崇馆存版,张斯桂序,第3页。

王韬:#扶桑游记∃,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408页。

W.A.P.M arti n,A Cyele of Ca t hay,N e w York:F le m i ng H.Revell Co m pany,1900,p.205.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58页。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32-33页。

晋、楚、齐、秦也∀。

&唐才常认为,!今之列国环峙,兵戎玉帛,杂遝五洲,明明一春秋之局∀。

∋项藻馨断言:!今日之天下,一春秋之天下也。

∀(#申报∃中的时论文章也有!时局又与春秋相仿∀的论断,)提出!今者海禁一开,外国均至中国之势几等于成周春秋之时∀。

∗另有比拟战国者,如郑观应认为,!方今俄与英、美、普、法、澳、日诸国,争逐海上,何殊战国七雄∀,+当时的国际局势恰恰如同中国古代的战国时代。

何如璋也提出相似看法:!窃以欧西大势,有如战国∀,其中,俄犹如秦;奥与德类似燕赵;法与意仿若韩魏;英就是今之齐楚;至于土耳其、波斯、丹、瑞、荷、比之类的国家,仅相当于宋、卫、滕、薛之类的弱小诸侯国。

近些年来,这些大小国家往来频繁,!会盟干戈,殆无虚日∀。

,驻美公使崔国因也曾称当时的世界局势为!一战国纵横之局∀,认为大小国家都注重外交、谋求自立,!弱者和纵以拒强,强者连横以并弱∀。

−彭玉麟则称,列强侵逼中华, !俨然成战国之局∀。

.陈炽总结道:!今之世一战国七雄并峙之世也。

∀ 宋彧也感叹: !今日五洲之大势与俄人之举动,则有似于战国者∀,认为古今两种国际局势在地理、国力、军事、外交等方面颇为相似。

殷兆镛指出,欧美国家大小并立且!不能统一于一尊∀,尤其是俄、英、法、美等强国互相联络、互相猜忌、互相防维,!与中土从前之战国绝相似∀。

!郑昌棪有感于资本主义世界(包括日本)群雄竞逐,强调指出,!以天下之大势观之,今日地球之上,乃一大战国也∀。

∀晚清颇负盛名的经学家俞樾也持此说,断言!今日之天下,乃一大战国也∀。

#当时,一些名不经传的知识分子也纷纷应 洋务时期国人对近代国际局势与国际公法的比附&∋( )∗+ ,−.! ∀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第191页。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编:#唐才常集∃,第43页。

王韬编:#格致书院课艺∃辛卯秋季超等第一名,光绪二十四年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印,第31页。

#论俄法同盟为德国所忌∃,载#申报∃,1898年10月28日。

#答续楼主人书∃,载#申报∃,1874年8月4日。

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6页。

罗森等:#早期日本游记五种∃,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9页。

崔国因:#出使美日秘日记∃,合肥:黄山书社1988年版,第332页。

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227页。

赵树贵、曾雅丽编:#陈炽集∃,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47页。

宋彧:#今日五大洲大势有似战国论∃,载杨凤藻编:#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卷一通论下,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影印版,第23页。

朱克敬辑:#边事续钞∃卷五,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影印版,第3页。

王韬编:#格致书院课艺∃庚寅秋季特课超等第四名,光绪二十四年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印,第31页。

俞樾:#王子庄/中外和战议0序∃,载#春在堂杂文五编∃卷六,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影印版,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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