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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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2018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

一、概述
2018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的指导下,按照年初下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注重在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改善服务、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注重完善机制,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

1.细化工作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制定下发《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组织各重点领域公开任务牵头部门对《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

2.强化考核监督。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年初印发《2018年度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做到年初有计划,
季度有通报、点评,年终有考核。

同时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季度考评、年末综合考评、定期实地督查指导、不定期抽查、第三方评测等方式,重点对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内容的准确度、公开指南全面性、公开节点和主题分类更新的及时性、格式规范性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对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的排名通报和工作点评。

全年印发情况通报4期,发现问题90余条,逐条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全区政务公开的规范性。

3.严格保密审查。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要求各部门把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从源头上落实保密审查、把好保密关。

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对重点单位进行不定期的保密审查落实情况抽查,重点围绕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信息发布流程、公开平台管理等,既查台帐资料,又通过技术手段检查公开平台,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4.加强业务培训。

邀请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领导来我区进行政务公开培训。

各部门分管领导、综合科科长、操作人员近70人参加培训。

针对新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日常一对一的指导,避免因人员变动带来工作脱节。

(二)注重协调联动,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形成新格局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

认真执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程序的通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

要求公文起草单位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确保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

今年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的法规公文共计338件。

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实效。

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均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中第一时间进行发布,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同时用生动形象的各类图表进行图解,加强形象化、通俗化方式的解读,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

全年完成19个规范性文件的图解和解读工作。

进一步发挥好政务公开在回应社会关切上的巨大作用。

建立了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的舆情收集和应对工作机制,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舆情的收集和分析。

在管委会内部每季度定期通报舆情工作情况,每月制作月报对舆情情况进行分析和预判。

收集并处置“民生e点通”、各论坛、微博、微信以及媒体舆情651条,涉及施工安全、环境污染、噪音扰民、道路交通、建设规划、违章搭建、拆迁安置等民生问题,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复或引导,没有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事件。

(三)注重拓展途径,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效。

1.发布了《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政府网站管理办法》,通过制度提高工作标准和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边界,理清工作流程,强调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网站管理,推进资源集约、实现了网站的有序健康发展,获得了“2018年度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

为加大政府网站管理,年初将政府网站考核纳入管委会年终考核工作,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检查,对部门超期未更新的栏目进行督促更新。

2.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核心内容建设,优化了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

我区已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原20家网站永久下线,改为部门栏目方式展现。

集约化后,我区只有1家政府门户网站,已部署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网站政务公开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开设“在线访谈”“领导信箱”“网上调查”“在线咨询”“意见箱”等互动性栏目。

3.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

2018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条,吸引粉丝近万人,阅读量近23万;发布宁波国家高新区微博567余条,多维度、多视角宣传高新区。

利用高新区《科技新城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共刊发23期,共计230000份,其中90%面向街道社区投递,力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

(四)注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取得新突破。

1.围绕“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以代(帮)办服务助推项目前期进度的效能提升。

已出台《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关于企业投资项目代(帮)办服务的实施意见》,构建代(帮)办服务体系,实施“1+X”代办,即“代办专员(代办中心)+协办专员(审批部门)+服务专员(项目服务单位)”,从项目备案(核准)到竣工验收的审批事项分环节、分阶段提供全程或部分代(帮)办服务,让业主“少跑腿”“好办事”,目前已经为联合研究院、拓邦、业通、核工业研究院等七家项目业主提供服务。

2.推进民生事项“一证通办”,目前全区面向办事群众的民生事项182
项,已有94项实现“一证通办”,实现率为%,有效实现“减证便民”,顺利达到省市要求50%以上的民生事项“一证通办”的要求。

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控制大厅窗口空岗率,避免窗口“半扇门”现象。

3.督促各部门按“八统一”要求规范、公开办事指南,相应高频事项指南必须有纸质版或电子版材料摆放于窗口,禁止出现兜底性条款。

在大厅橱窗栏公开并及时更新窗口人员信息、收费标准等,规范办事流程、内容。

4.鼓励各部门以二维码的形式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信息指南,如市场监管分局、国土分局在大厅摆放二维码办事指南,确保同源发布。

同时,为保障精准服务,进一步完善咨询体系,汇总常见问题并编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区在政务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4026条。

其中法规公文类信息33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工作类信息262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财政信息47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其他类信息58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内容涉及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便民服务等。

2018年,我区着力推进以下几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新《预算法》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和公开时点的要求,政府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2018年,已向社会公开了高新区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2017
年决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7个部门的预算、决算情况及高新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等。

2.权力清单的公开。

稳步推进权责清单的梳理维护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完善事项。

截至目前,共入库行政权力3159项,其中行政许可360项、行政处罚1986项、行政强制56项、行政征收46项、行政给付55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131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417项、审核转报9项、公共服务事项91项。

三个街道共入库88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61项。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对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等106个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中标公示等环节一律按规定的公告时限和范围向社会公开发布,保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都能及时、机会均等地获取采购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程序等信息。

2018年,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478条,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其中政府采购招标公告139条,政府采购结果公示117条,工程建设招标公告108条,工程建设结果公示114条。

4.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每季度公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宁波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公示等信息,督促排污企业整改。

向社会公开对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受理和拟审批相关信息,全年公开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受理、审批情况47条。

5.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

在网站上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租赁政策、申请程序、保障对象、配租结果、后续管理等相关
内容25条,范围涵盖保障房建设、分配到后续管理全过程,并做到及时更新。

每季度对产生的租补贴、实物配租、轮候对象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公示,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络平台申请4件,书面申请4件,较去年同期减少%,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批准、规划许可、社保信息等方面,均已按《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高新区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高新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拆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优化,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重点领域存在公开标准不统一、要素不齐全等问题。

四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均为兼职,且流动性大,容易造成工作的脱节。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切实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

继续把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切实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纳入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真正成为常态。

二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沟通协商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受理和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切实完善公开渠道。

完善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四是切实加强工作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内培内训,积极参与上级机关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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