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桦南至林口公路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桦南至林口公路林口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黑财综[2006]97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06.08.06
【实施日期】2006.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桦南至林口公路林口段车辆通行费征
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财综〔2006〕97号)
林口县政府:
你县《关于桦南至林口公路林口段高等级公路征收机动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林政呈[2006]25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桦南至林口公路林口段自2006年8月20日起收取车辆通行费。

现将《桦南至林口公路林口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交通厅
二○○六年八月六日桦南至林口公路林口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我省公路建设步伐,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偿还桦南至林口公路林口段建设贷款,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17号)、交通部、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的《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88]交公路字2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桥梁收费站(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03]6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