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城镇化贷款业务在新政下的发展方向与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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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析城 镇 化 贷 款 业务 在 新政 下 的 发 展 方 向与 风 险控 制
孙 雪 莲
摘 要:城 镇化贷款是 我 国城 镇化发展 的必经之路 ,自我 国制定新预算法以来,各个地方政府 的举 债机制也在 不断完善 ,各地 的基础 设施也在 建设之 中,在 这种 情况之 下 ,也推进 了我 国的城 镇化进 程的发展进程 。本 文对我 国城镇化贷款 业务的发展进行 分析 ,结合新政展 望 城 镇 化 贷 款 业 务 的 发展 方 向 ,同 时 ,分 析 了控 制 风 险 的 措 施 。 关 键 词 :城 镇化 贷 款 业 务 ;新政 ;发 展 方 向 ;风 险控 制 城镇化贷款业务是我 国经济建设 的重要步骤 ,对 于我 国信 息化 、现 代化 的发展进程具有积极 的意义 。在我 国城市化 的发展 进程之 中,对 于 金 融的需求量逐渐 扩大 ,这 种趋 势为我 国商 业银 行发 展提 供 了更多 的 动力 。 新 政 发 展 现 状 自2 0 1 5年我 国颁布实施 新预算 以来 ,财 政税务 体制 不断地 深入 改 革 ,我 国的预算管理制度也实施 了重大 的改革 。在新预 算法 中,允许 地 方政府建立举债机制 ,但是前提为举债机制 阳光化 ,且举债 的方式 只能 以债券为主。而在将新预算法更加细化之后 ,对于地方政府 的债务要求 则更加具体化 。在过去传统的贷款业务之 中,各个地方 的政府 职能 以信 托 、银行贷款以及融资平台为手段进行融资 ,而在这种情况 之下 ,使得 各个地区的政府与企 业被混 为一谈 ,从而 混淆 了政 府和 企业 的独 立责 任 ,这种混乱的现状不但会给企业财政带来风险 ,还会对政府 的财政金 融 带来 风 险 。 在新预算 法出台并实施之后 ,这种现状得到了有效控制 。首先是政 府 与企业的责任制有 效地 区分开来 ,政府 的债 务 由政府 财政 部 门力承 担 ,在 概念上理清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 系 ;其 次是政 府所有 的融资平 台不再 为政府的财务部I ' - J  ̄ l / 务 ,且无权再筹借债务 ,在一定程 度上减轻 了政府 的职务危机 ;再者就是强制政府承担债务偿 还 目标 ,使政府 定期 偿还 自身债务 ,降低 了政府债 务风 险。 二 、城镇化贷款存在风险 城镇 化贷款 是支撑 城市化发展 的重要 支柱 ,而城镇 化贷款 的主要 目 的应为扩 大内需 ,协调 国内基本矛盾并缓 和产能过剩 带来的需求 。在 新 政 的引领 之下 , 城镇化 贷款业 务已经逐渐走 向成 熟和完善 ,但是其 中仍 然存在组许 问题 ,主要有 以下几个方 面。 ( 一 ) 缺 乏 建 设 运 营 的 经 验
一
、
时 ,也会增加重复建设 的概率 。重复建设非但不会提升城镇 化建设 的速 度 ,相反的 ,会 在一定程度上拉低城市化发展 的水平 。因为重复建设基 础设施会无 限性地增加投 资,加强投资力度 ,但是建设 内容还停 留在原 点 ,这无 疑是一种 浪费 , 极其容易给政府到来信贷危机 。另外 ,有时政 府 为了达 到扩大规模 的 目的,只能 以吸引投资 的方式来进行 建设 ,从而 导致产能过剩 。
( 五 ) 政 策 风 险 增 加 ‘ 政策风 险是我 国城镇化贷款 中存在的核心风险。政府 的决策 决定我 国的民生 ,而城镇化贷款可以引领政府的决策方向 ,在增加城镇化 贷款 的同时,可能会引起 我 国政府 的政 策 风险 ,例 如我 国 目前 的房地产 行 业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是 由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带动的 ,由于各个政 府的 政绩 的攀 比和竞争 ,政府的决策一般都会偏向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原因 是房地产行业能够有效反映一个城市的城镇化发展进 程。而对于房 地产 行业建设的过度热情 ,导致城 镇化 失去 内涵 ,由 “ 普及 城市 ” 转变 为 “ 普及房地产行业” 。实 际上 , 地 区房 地产 行业 的发展 程度 与其 城市 化 的发展程度是不成正 比的 ,也就是说 ,虽然房地 产行业 会给农村地 区带 来新的发展契机 ,但是房地产行业 中收益最 多的仍 然是房地 产开发 商 , 人 民并没有从中得到实际的利益 ,而这种城镇化 发展是 没有意 义的。 三 、城镇化贷款在新政要求下的发展 方向 由以上城镇化贷款中存 在的风险可知 ,城镇化 的发展不 仅要做到表 面繁荣 ,还要更多地关注到更多实质性 的问题 , 最直观 的就是应 以人 民 群众的利益为主要 目标 ,并以大众 的利益 为城镇化建设 的基础。而城镇 化贷款在新 政要求 下的发展 ,应更加 阳光化 、透 明化 。 ( 一 ) 提 升 城 市化 贷款 建 设 运 营的 经 验 政府应适 当地 提高城 市化贷款 的门槛 ,城市化建设运 营应 以丰富的 经验为基础 ,加强 对城市化 建设 内容 以及运营 内容的监控 力度 ,提升城 市化建设的质量 ,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我 国城市化发展 的水平 。政府应对 贷款 客户严格 把关 ,保 障贷款客户资料 的真实性 ,并保证贷款 客户具有 定的能力 ,且具有 运营经验 。同时 ,政府还 要加强贷 款审批 的力度 , 提升贷款审批效率 ,尽可 能提升服务 的质量 。 ( 二 ) 国家完善法律法规 城镇化 贷款存在 风险 的主要原 因之 一就 是 国家的法 律法 规不 够完 善, 一 些不法分子容易在法律法规之 中找到漏洞 ,损害 国家利 益。面对 这种情况 ,不仅要对不法分子严厉惩戒 ,同时 ,还要制定完善 的法 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 ,保证法律法规系统 的完善 ,建立周密的法律法 规系统网 络,让不法分子无所遁形 ,化发展 的效率 。另外 ,还应使我国城镇 化贷款 的形式 和流 程更加透 明化 ,展开政府 的阳光工程建设 ,加强人民对于城镇化贷 款的 监督力度 ,从而提升城镇化贷款的有效率。 ( 三 )加强政府偿 债功能 政府应适 当改变经济发展模式 ,拓宽经济收入的渠道 ,从 而提 升偿 债 的能力 。政府的经济收人的渠道应不仅仅局 限于土地的买卖 ,还应 增
孙 雪 莲
摘 要:城 镇化贷款是 我 国城 镇化发展 的必经之路 ,自我 国制定新预算法以来,各个地方政府 的举 债机制也在 不断完善 ,各地 的基础 设施也在 建设之 中,在 这种 情况之 下 ,也推进 了我 国的城 镇化进 程的发展进程 。本 文对我 国城镇化贷款 业务的发展进行 分析 ,结合新政展 望 城 镇 化 贷 款 业 务 的 发展 方 向 ,同 时 ,分 析 了控 制 风 险 的 措 施 。 关 键 词 :城 镇化 贷 款 业 务 ;新政 ;发 展 方 向 ;风 险控 制 城镇化贷款业务是我 国经济建设 的重要步骤 ,对 于我 国信 息化 、现 代化 的发展进程具有积极 的意义 。在我 国城市化 的发展 进程之 中,对 于 金 融的需求量逐渐 扩大 ,这 种趋 势为我 国商 业银 行发 展提 供 了更多 的 动力 。 新 政 发 展 现 状 自2 0 1 5年我 国颁布实施 新预算 以来 ,财 政税务 体制 不断地 深入 改 革 ,我 国的预算管理制度也实施 了重大 的改革 。在新预 算法 中,允许 地 方政府建立举债机制 ,但是前提为举债机制 阳光化 ,且举债 的方式 只能 以债券为主。而在将新预算法更加细化之后 ,对于地方政府 的债务要求 则更加具体化 。在过去传统的贷款业务之 中,各个地方 的政府 职能 以信 托 、银行贷款以及融资平台为手段进行融资 ,而在这种情况 之下 ,使得 各个地区的政府与企 业被混 为一谈 ,从而 混淆 了政 府和 企业 的独 立责 任 ,这种混乱的现状不但会给企业财政带来风险 ,还会对政府 的财政金 融 带来 风 险 。 在新预算 法出台并实施之后 ,这种现状得到了有效控制 。首先是政 府 与企业的责任制有 效地 区分开来 ,政府 的债 务 由政府 财政 部 门力承 担 ,在 概念上理清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 系 ;其 次是政 府所有 的融资平 台不再 为政府的财务部I ' - J  ̄ l / 务 ,且无权再筹借债务 ,在一定程 度上减轻 了政府 的职务危机 ;再者就是强制政府承担债务偿 还 目标 ,使政府 定期 偿还 自身债务 ,降低 了政府债 务风 险。 二 、城镇化贷款存在风险 城镇 化贷款 是支撑 城市化发展 的重要 支柱 ,而城镇 化贷款 的主要 目 的应为扩 大内需 ,协调 国内基本矛盾并缓 和产能过剩 带来的需求 。在 新 政 的引领 之下 , 城镇化 贷款业 务已经逐渐走 向成 熟和完善 ,但是其 中仍 然存在组许 问题 ,主要有 以下几个方 面。 ( 一 ) 缺 乏 建 设 运 营 的 经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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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也会增加重复建设 的概率 。重复建设非但不会提升城镇 化建设 的速 度 ,相反的 ,会 在一定程度上拉低城市化发展 的水平 。因为重复建设基 础设施会无 限性地增加投 资,加强投资力度 ,但是建设 内容还停 留在原 点 ,这无 疑是一种 浪费 , 极其容易给政府到来信贷危机 。另外 ,有时政 府 为了达 到扩大规模 的 目的,只能 以吸引投资 的方式来进行 建设 ,从而 导致产能过剩 。
( 五 ) 政 策 风 险 增 加 ‘ 政策风 险是我 国城镇化贷款 中存在的核心风险。政府 的决策 决定我 国的民生 ,而城镇化贷款可以引领政府的决策方向 ,在增加城镇化 贷款 的同时,可能会引起 我 国政府 的政 策 风险 ,例 如我 国 目前 的房地产 行 业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是 由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带动的 ,由于各个政 府的 政绩 的攀 比和竞争 ,政府的决策一般都会偏向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原因 是房地产行业能够有效反映一个城市的城镇化发展进 程。而对于房 地产 行业建设的过度热情 ,导致城 镇化 失去 内涵 ,由 “ 普及 城市 ” 转变 为 “ 普及房地产行业” 。实 际上 , 地 区房 地产 行业 的发展 程度 与其 城市 化 的发展程度是不成正 比的 ,也就是说 ,虽然房地 产行业 会给农村地 区带 来新的发展契机 ,但是房地产行业 中收益最 多的仍 然是房地 产开发 商 , 人 民并没有从中得到实际的利益 ,而这种城镇化 发展是 没有意 义的。 三 、城镇化贷款在新政要求下的发展 方向 由以上城镇化贷款中存 在的风险可知 ,城镇化 的发展不 仅要做到表 面繁荣 ,还要更多地关注到更多实质性 的问题 , 最直观 的就是应 以人 民 群众的利益为主要 目标 ,并以大众 的利益 为城镇化建设 的基础。而城镇 化贷款在新 政要求 下的发展 ,应更加 阳光化 、透 明化 。 ( 一 ) 提 升 城 市化 贷款 建 设 运 营的 经 验 政府应适 当地 提高城 市化贷款 的门槛 ,城市化建设运 营应 以丰富的 经验为基础 ,加强 对城市化 建设 内容 以及运营 内容的监控 力度 ,提升城 市化建设的质量 ,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我 国城市化发展 的水平 。政府应对 贷款 客户严格 把关 ,保 障贷款客户资料 的真实性 ,并保证贷款 客户具有 定的能力 ,且具有 运营经验 。同时 ,政府还 要加强贷 款审批 的力度 , 提升贷款审批效率 ,尽可 能提升服务 的质量 。 ( 二 ) 国家完善法律法规 城镇化 贷款存在 风险 的主要原 因之 一就 是 国家的法 律法 规不 够完 善, 一 些不法分子容易在法律法规之 中找到漏洞 ,损害 国家利 益。面对 这种情况 ,不仅要对不法分子严厉惩戒 ,同时 ,还要制定完善 的法 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 ,保证法律法规系统 的完善 ,建立周密的法律法 规系统网 络,让不法分子无所遁形 ,化发展 的效率 。另外 ,还应使我国城镇 化贷款 的形式 和流 程更加透 明化 ,展开政府 的阳光工程建设 ,加强人民对于城镇化贷 款的 监督力度 ,从而提升城镇化贷款的有效率。 ( 三 )加强政府偿 债功能 政府应适 当改变经济发展模式 ,拓宽经济收入的渠道 ,从 而提 升偿 债 的能力 。政府的经济收人的渠道应不仅仅局 限于土地的买卖 ,还应 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