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生儿窒息复苏知识与技能竞赛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省医院新生儿窒息复苏知识与技能竞赛
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一)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和产儿科医生对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二)规范医疗行为。
通过竞赛活动,不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落实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规范,形成按制度管理、按规范操作、按标准落实的运行机制。
(三)提升技术能力。
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新生儿窒息复苏的理论水平和临床操作技能,打造一支业务素质强、技术能力硬、组织配合好的院内窒息复苏抢救队伍。
(四)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产儿科基础医疗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进一步降低因窒息导致的新生儿死亡率、病残率。
二、组织机构
全省新生儿窒息复苏知识与技能竞赛由省卫生健康委举办,省妇幼保健所和省妇幼保健协会具体承办。
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李劲风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赵东副巡视员担任,成员由妇幼处、人事处、医政医管处、监察室、省妇幼保健所和省妇幼保健协会组成,具体负责
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妇幼保健所,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本次竞赛的试卷出题和评委工作。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以新生儿窒息复苏相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具体包括:复苏原理、复苏准备、初步复苏、气囊—面罩正压人工呼吸、胸外按压、气管插管、药物治疗、早产儿复苏等。
参考教材为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教材(第六版)》。
四、参赛范围和组队要求
(一)全省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医生和助产人员均可参加。
各市和省直管县,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分别组织推荐1支代表队参加省级竞赛活动。
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3名组成,其中领队由各市和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卫健局)分管领导担任;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领队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3名参赛队员分别由产科医生、新生儿(儿科)医生、助产士各1名组成。
(二)参赛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获得执业医师、助产士(护士)资格证书。
3.年龄50岁以下(截至2015年7月30日)。
4.产科和新生儿科(儿科)医生要求主治医师及以上,助产士要求初级职称及以上。
5.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6.医德医风好,群众口碑好,责任心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五、竞赛形式
(一)竞赛分预赛和决赛,各市和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卫健局),省直有关医疗机构负责组织预赛,并选拔队伍参加省级决赛。
预赛具体形式由各地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决赛。
(二)省级决赛包括理论笔试、理论授课和技术操作3部分。
1.理论笔试。
每个参赛选手均参加理论笔试,理论笔试为统一试卷,时间20分钟。
2.理论授课。
涉及复苏原理、初步复苏、气囊—面罩正压人工呼吸、胸外按压、气管插管、药物治疗、早产儿复苏等,授课幻灯片由评委组提供。
参赛选手入场抽取授课题目,准备3分钟后进行理论授课,理论授课时间8分钟。
3.技术操作。
各代表队按照抽取的编号顺序依次进行技术操作。
每支代表队限时15分钟。
六、竞赛计分
(一)个人和团体决赛总成绩为理论笔试、理论授课和技术操作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20%、30%、5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二)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技术操作、理论授课和理论笔试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根据省级决赛成绩,分别评出个人和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
同时根据地方竞赛组织情况,对组织工作出色的有关市和省直管县卫健行政部门,以及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8月)。
各市和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卫健局)和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竞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动员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竞赛,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二)技术培训(9月):各市和省直管县、省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可围绕新生儿窒息复苏知识与技能竞赛内容,采取培训或互训等方式,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医生、助产士进行复训,教材为《新生儿窒息复苏教材(第六版)》,培训重点为新生儿窒息复苏操作技能。
(三)预赛(10月)。
各市和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卫健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辖区范围内逐级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从中选拔优秀人员组队参加省级决赛。
(四)决赛(11月)。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有关要求
(一)各市和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卫健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成立本地和本单位竞赛组织结构,制定本辖区竞赛方案,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各市和省直管县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竞赛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省妇幼保健所儿保科)。
(二)各级卫生健康委(卫健局)应高度重视此次竞赛,广大动员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竞赛,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明确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内容、标准和方法步骤,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和有关单位要以本次竞赛为契机,大力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建立新生儿复苏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新生儿复苏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新生儿复苏水平和复苏后护理水平,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死亡率和伤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