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常用建筑材料标准目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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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标准目录
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2、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3、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
4、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5、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6、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
9、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
10、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
11、烧结普通砖GB/T5101-1998;
12、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92;
1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14、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 -85;
15、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85;
16、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
17、公路土工试验规范JTJ051-93;
1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
19、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实验规范JTJ057-94;
20、烧结多孔砖G B13544-2000;21、混凝土路面砖JC446-91;
一、钢材
一、注意事项:
1、钢筋(型钢)的机械性能检验中,一般要做两个项目的检验,即钢筋(型钢)的拉伸检验和弯曲检验,拉伸检验中要测定钢筋(型钢)的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率三个指标.
2、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不同品种代表数量不同,以上只对热轧钢筋和冷轧带肋钢筋而言,不适用冷拔低碳钢丝等.)
3、钢筋进场应进行尺寸、规格、长度等检验.其中对直径的偏差应尤为重视.
4、要考虑钢筋锈蚀对拉力的影响.
5、在加工成型焊接等过程中发现钢筋有异常情况应复检.
6、在委托检验时应注明是热轧光圆钢筋,还是热轧圆盘条.
二、钢材的取样方法:
1、热轧钢筋(GB1499-1998) (GB13013-91):
取样单位;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取样数量:拉伸试验2根,冷弯试验2根.
取样方法:试样应随机从两根钢筋上截取,先将钢筋端头不小于50㎝截去,然后截取一根拉伸试验试件,再截取一根冷弯试验试件,另一根同样方法截取.即每批钢筋取二组试样4个试件,每组要编上序号,每组拉、弯试件为同一个号头.试件长度可同实验室联系.一般拉伸试件长度为40-50㎝,冷弯试件长度为20-30㎝.
2、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
取样单位:盘条应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盘条组成,其重量不得大于60T,允许由同一牌号的A级钢(包括Q195)和B级钢,同一冶炼和浇铸方法、不同炉罐钢轧成的盘条组成混合批.但每批不得多于6个炉罐号,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取样数量:拉伸试验2根,冷弯试验2根.
取样方法:基本同热轧钢筋.
3、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
取样单位: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取样数量:拉伸试验每盘2个,弯曲试验每批2个.
取样方法:在每(任)盘中随机切取.
二、焊接件
一、注意事项:
1、先要做母材试验,后做焊接件试验.
2、先要做焊接件外观检查,在合格的基础上再做焊接试验.
二、焊接件取样方法:(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取样单位: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做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取样数量及方法: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3长3短,其中3个长的做拉伸试验,3个短的做弯曲试验.闪光对焊接头做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消除,且与母材的外表齐平.试件长度同热轧钢筋.
2、钢筋电弧焊接头:
取样单位: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为一批.
取样数量及方法:在一般建筑物中,应从成品中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3、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取样单位:在一般建筑中,应以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取样数量及方法:电渣压力焊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试件做拉伸试验.
4、钢筋气压焊接头:
取样单位:在一般建筑中,以300个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中,同一楼层中应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为一批.
取样数量及方法:气压焊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试件受压面的凸起部分消除,并应与钢筋外表齐平.
三、水泥
一、注意事项:
1、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2、水泥可以袋装或散装.(提倡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重50㎏,且不得少于标志重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水泥总重量不得少于1000㎏.
3、水泥包装印刷普通水泥采用红色,矿渣水泥采用绿色.
4、水泥在运输与储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储存,不得混杂.
5、水泥出厂后3个月应复检.
6、谨防假冒伪劣产品.
7、对废品和不合格品水泥的处理要慎重.
二、水泥编号和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生产能力规定:120万T以上,不超过1200T为一编号;60万T以上至120万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万T至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上至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
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亦可从20个不同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施工现场取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要一次送一整包水泥.)
四、砂石
一、注意事项:
1、砼骨料中粒径≤5㎜的为砂,粒径≥5㎜的为石子。

2、砂、石应分堆堆放,并有防水冲,水泡措施。

3、应重视砂、石的清洗与过筛。

4、应有防止混入污泥和杂物的措施。

5、按砼强度等级和砂浆强度等级来选用砂、石。

二、砂、石取样方法;
1、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取样单位: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报告。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检验项目: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砂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取样数量:常规检验需20㎏以上。

取样方法: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级。

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取样单位:同砂。

取样数量:根据石子最大粒径的不同取样数量也不同。

如最大粒径为40㎜的碎石,常规检验需160㎏以上。

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部的五个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8份石子,组成一组样品;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区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

五、砖
一、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应对进场的砖进行验收检查:如火候、尺寸、石灰含量、外观、是否受冻等,在验收合格的基础再抽样做强度检验。

2、产品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摔打。

3、产品应按品种、强度等级、颜色分别包装,包装应牢固,保证运输时不会摇晃碰撞坏。

二、砖的取样方法:
1、烧结普通砖(GB/T5101-1998):
批量: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466规定,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抽样数量:外观质量50块,尺寸偏差20块,强度等级10块。

其他为5块。

(如单做强度等级检验可送20块,以便选用。


抽样:外观质量检验的试样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中抽取,尺寸偏差检验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中抽取,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中抽取。

2、烧结多孔砖(GB13544-2000):
批量及抽样数量等均同烧结普通砖,但用于强度检验的多孔砖的大面应用水泥抹平。

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92):
批量:每3万块为一批。

不足该数量时,仍按一批计。

抽样: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检查抽样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成批产品堆中抽取。

强度、密度、孔洞及其排数、物理性能试验的砖样,从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检查后合格的砖样中按随机抽样法抽取。

抽样数量: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检查抽样100块,强度抽样为10块,其他均为5块。

砖样抽定后应注明试验内容和编号,不允许随便更换砖样或改变内容。

(强度抽样的10块中,5块的大面,另5块的条面应用水泥抹平。


4、混凝土路面砖(JC446-91):
批量:每批路面砖应为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同一等级,每200000块为一批,不足20000块,亦按一批计。

抽样及数量:规格尺寸及外观质量检验的试件,在生产厂成品堆场中按机械抽样法随机抽取50块。

抽样前预先确定好抽样方法,使所取的试件具有代表性。

物理力学性能试验的试件,仍按机械抽样法从规格尺寸及外观检验合格的试件中抽取15块(其中5块备用),并在每块试件上注明试验项目,不允许更换试件或试验项目。

六、混凝土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有关条文:
第4、6、7条用于检查结构混凝土质量的实践,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二、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三、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试件的留置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4、6、2 检查混凝土质量应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对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尚应进行抗冻性、抗渗性等试验。

(附:抗渗检验试件为圆台形,每组6个。


第4、6、5条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的混凝土强度,即按标准方法制作的边长为150㎜的标准尺寸的立方体试件,在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天龄期时按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确定结构构件的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张放及施工期间临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与结构构件通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

第4、6、9条混凝土强度的评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尚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确定,对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强度,应以同批内标准试件的全部强度代表值来评定。

二、略
三、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本条款的规定,或在前一检验批的同一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强度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代表一个检验批,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合格判定系数,应按表4、6、9取用。

四、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量不大的混凝土,可采用非统计法评定。

此时,验收批混凝土的强度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mfcu≥1、15fcuk fcu、nun≥0、95fcu、k
第4、6、10条当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方法或从结构、构件中钻取芯样的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作为是否应进行处理的依据。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有关条文:
第2、0、1条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应以三个试件为一组。

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合物根据不同要求应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或在试验室用机械或人工单独拌制。

第2、0、3条所有试件应在取样后立即制作,确定混凝土试件特征值、标号或进行材料性能研究时,试件的成型方法应根据混凝土的稠度而定,塌落度不大于70毫米的混凝土,宜用振动台振实;大于70毫米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

检验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件质量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应与实际施工采用的方法相同。

第2、0、4条制作试件用的试模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拆装方便。

试模的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应为每100毫米不超过0、05毫米。

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

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上一层矿物油脂或其他脱模剂。

第3、0、2条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应根据混凝土中骨料的最大粒径选定。

第2、0、8条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应复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至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3℃,湿度为90﹪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
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应复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附:检验现浇混凝土工程或预制构件中混凝土强度时,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评定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时,试件应采用标准养护。

七、砌筑砂浆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有关条文:第7、0、2条抗压强度试验所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试模为70、7㎜×70、7㎜×70、7㎜立方体,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钢度并
拆装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应为100㎜不超过0、05㎜。

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
二、捣棒:直径10㎜,长350㎜的钢棒,端部应磨圆;……
第7、0、3条立方体抗压强度试件的制作及养护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制作砌筑砂浆试件时,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层机油或脱模剂;
二、放于砖上的湿纸,应为湿的新闻纸(或其他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能够盖过砖的四周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他胶凝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三、向试模内一次性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顶面6﹏8㎜;
四、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五、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留一昼夜(24±2h)。

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该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六、标准养护的条件是:(一)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二)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三)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不少于10㎜。

注: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一)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相对湿度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二)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潮湿的状态下(如潮砂中)养护;(三)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

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条件为准。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有关条文:
3、4、1 砂浆试件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一组试件应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样。

3、4、2 砂浆的抽样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注: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3、4、3 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和抗压强度取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的规定执行。

3、4、4 砂浆试块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评定:f2.≥f2 f2min≥0.75
3、4、5 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破损和微破损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判定砂浆的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已判定不能满足试件要求,需要确定砂浆或砌体强度。

附件:
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
一、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

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目的
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

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
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

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

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

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

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 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 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 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 市卫生行政部门。

4.6 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公安部门。

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5.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5.2 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3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4 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5 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6 不得攀登脚手架。

5.7 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5.8 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5.9 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5.10 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5.11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12 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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